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勘察设计篇(北京安捷.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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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勘察设计篇(北京安捷.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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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勘察/设计篇,吕培印,内容提纲,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二、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暂行管理办法建质【2010】5号三、2015住建部质量安全督查表(初),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12011年督查情况2011年共督查了27个城市,28个建设单位(北京2个),重点督查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工作自查整改、组织机构设置、制度标准建设、措施制度执行和应急管理五个方面情况,对21个建设单位进行了督查评价,每个单位评价项目18项(武汉17项、南昌14项),评价为“好”的54项,“较好”的224项,“一般”的74项,“差”的1项,发现问题24项,提出建议58项。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1.1关于企业标准方面各建设单位基本没有符合标准编制要求的企业标准,多数建设单位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都是以企业规章制度和技术要求形式颁发的,没有形成标准。
1.1.1.2关于许可办理方面“许可办理”方面问题其实很突出,27个城市中有7个城市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有的未经建设规划审批或可研审批的,也有未经施工图强审或施工许可的,还有未经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的。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1.3关于风险管理措施落实方面没有按照建质20105号的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或成果不符合要求;没有形成系统性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评估成果与后续阶段的工作没有相应的衔接,如:
没有对应的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项监理细则、监测方案、技术交底、施工前条件验收等措施;对特殊地质条件没有委托进行专项勘察;没有按规定组织开展抗震设防专项论证。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1.4其他方面“周边环境调查”方面:
一种是部分建设单位没有在可研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组织专门、系统的周边环境调查工作,而是由设计单位零零散散开展的,到了施工阶段交给了施工单位去调查;另一种是没有把周边环境调查资料提供给施工、监理、监测单位。
“技术交底”方面:
一是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勘察向设计交底;二是勘察、设计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的记录签字以会议签到代替;三是在管线交底方面,一些建设单位以组织管线产权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联络会形式代替施工现场的实地交底。
1.1.22013年督查情况2013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共督查了25个城市,26个建设单位(北京2个),重点督查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工作自查整改、组织机构设置、制度标准建设、措施制度执行和应急管理五个方面情况,每个单位的督查项目为17项,26个单位共计442项,督查评价结果为“好”的54项,“较好”的309项,“一般”的69项,“差”的10项,督查中发现问题73项,提出建议24项。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2.1关于企业标准方面企业标准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很多建设单位基本没有规范的企业标准,大多管理和技术要求都是以企业规章制度和一般性文件形式颁发的,有的称之为标准但究其内容和编制颁布程序远不具备企业标准的水平。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2.2关于风险管理措施落实方面关于风险评估、施工前条件验收、周边环境调查、第三方监测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主要措施制度不健全,个别制度有缺失;制度内容不完整,或存在偏差与错误;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切实际,不具有可操作性;制度虽然建立,但实际工作未按制度规定执行。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2.3其他方面
(1)“周边环境调查”方面一部分建设单位没有系统的组织周边环境调查工作,而是由设计单位零零散散开展的,到了施工阶段交给了施工单位去调查;周边环境调查工作组织开展的较晚,没有在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开展;周边环境调查范围、内容、深度不够,不能满足设计、施工的需要;周边环境调查流于形式,没有把周边环境调查资料提供给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与风险评估脱节。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2.3其他方面
(2)“技术交底”方面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没有组织勘察向设计交底;设计交底针对性不强,施工的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不明确。
勘察、设计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工作不规范,交底记录签字以会议签到代替;在地下管线交底方面,一些建设单位以组织管线产权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联络会形式代替施工现场的实地交底;管线交底内容不明确。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2.3其他方面(3)关于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方面很多城市都没有按照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建部2008年1号令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地下工程篇)建质201113号文件规定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专家进行抗震专项论证。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32013年与2011年对比分析1.1.3.1对督查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进行比较对比2011年与2013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督查评价结果,得出表1.1.3-1和图1.1.3-1情况。
表1.1.3-12011年与2013年评价等级比较,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32013年与2011年对比分析1.1.3.1对督查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进行比较,图1.1.3-12011年与2013年评价等级比较,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32013年与2011年对比分析1.1.3.1对督查评价结果总体情况进行比较,从表1.2.3-1和图1.2.3-1来看:
2013年评价等级为“好”和“较好”占82.13%比2011年(79.90%)有所提高,但评价等级为“好”的(12.67%)较2011年(14.48%)有所下降。
2013年评价等级为“一般”和“差”占17.87%比2011年(20.11%)有所减少,但评价等级为“差”的(2.26%)较2011年(0.27%)有所增加。
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32013年与2011年对比分析1.1.3.2按督查项目对督查评价结果进行比较,表1.1.3-22011年与2013年督查子项评价等级“好”与“较好”比较,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32013年与2011年对比分析1.1.3.2按督查项目对督查评价结果进行比较,图1.1.3-22011年与2013年督查子项评价等级“好”与“较好”比较,1.1对建设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1.32013年与2011年对比分析1.1.3.2按督查项目对督查评价结果进行比较,从表1.2.3-2和图1.2.3-2可以看出:
“管理制度”、“企业标准”、“风险管理”各项评价结果“好”与“较好”的比例2013年比2011年有所提高,“许可办理”、“周边环境调查”、“技术交底”等各项评价结果“好”与“较好”的比例2013年比2011年有所减少。
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2011年对全国20家设计单位,从自查整改、资质资格、设计质量及设计服务4个大项,单位资质、法规标准执行、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14个子项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工作工程设计方面检查子项共计800项,督查共发现问题138项,提出建议49项。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1关于设计文件深度方面,在专家提出的问题中,关于图纸设计内容不全面的有21处,占问题总数的26.4%,情况较为突出。
在检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发现的设计文件深度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缺少单项设计内容,如排水泵站设计、钢支撑活络头设计、地层改良加固设计等。
缺少个别详图,如防水大样图等。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1关于设计文件深度方面,缺少与现场施工关系密切的设计参数、监测要求、变形控制要求等,如未注明钢支撑的预加轴力,监测设计中缺少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的监测要求,缺少监测点的变形控制标准和警戒值等。
缺少有些技术措施的设计图纸,如锚索在砂层施工的处理措施、中隔壁结构的保护措施、建构筑物沉降及变形超限时的处理措施等。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2关于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方面,在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方面发现问题19处,占问题总数的15.7%。
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未执行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该规范为推荐性设计规范,在检查中发现有11个项目未执行;二是规范版本有误,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2006)2009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分别于2009年12月1日、2008年7月30日开始实施,在检查中发现有8个项目仍采用了旧版本规范。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3关于结构计算方面,检查发现结构计算方面问题14处,占问题总数的11.6%。
主要问题是缺少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阶段、环节、部位结构分析计算及重要构件强度、刚度检算。
本次检查发现的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如下: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3关于结构计算方面,荷载及结构安全等级取值不合理检查发现有两个项目在基坑围护结构计算中,基坑外侧的地面超载未根据周边环境的实际条件确定,一个项目结构安全等级取值偏低。
荷载及结构安全等级取值是结构计算最重要、最基本的设计参数,应参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第1.0.8条和7.0.3条确定。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3关于结构计算方面,缺少浅埋暗挖工程初期支护结构的计算分析地铁设计规范10.5.4第2条对矿山法施工的结构设计规定“浅埋、大跨度、围岩或环境条件复杂、形式特殊的结构,应通过理论计算进行验算。
”由于地层中土层性质及分布的复杂性,对于较复杂的暗挖工程,按现有的计算方法和手段很难准确模拟实际的施工工况,尚不能完全解决结构计算的问题。
但是仍应该坚持做到计算原则、计算方法、荷载取值等是符合规范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是正确的。
在工程类比时也应注意类似工程的各种条件是否与本工程一致。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3关于结构计算方面,缺少盖挖逆筑法支护结构与中间桩的相对沉降计算地铁设计规范10.5.2第4条对盖挖逆筑法施工的结构设计要求“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支护结构与中间桩的相对升沉。
施作结构底板前,相对升沉的累计值不得大于0.003L(L为边墙和立柱轴线间的距离),同时也不宜大于20mm,并在结构分析中计入其影响”盖挖逆筑法施工有别于明挖法和盖挖顺筑法,中间立柱和边桩的差异沉降控制是确保施工安全和结构质量的关键,在结构设计、施工控制及监测方面都应给与充分的重视。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3关于结构计算方面,缺少钢支撑的稳定性分析钢支撑的稳定性分析是判断该基坑的支撑体系是否能够保证基坑施工安全的重要依据。
在基坑过程设计中,像钢支撑这样的压弯构件除了必须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应该按钢结构设计规范第5.2.2条验算构件在弯矩作用平面内及作用平面外的稳定性。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3关于结构计算方面,盖挖顺作法临时路面体系的计算内容不完整对于采用盖挖顺作法施工的地下车站工程,路面体系是基坑开挖及车站主体浇注期间的大型临时结构,其设计标准和计算分析经常未给与足够的重视。
路面体系虽然是临时结构,但当作为交通疏解道路承受机动车荷载时,其使用功能与城市道路桥梁相同,因此相应的技术标准与永久结构基本相同。
路面体系的承载结构设计应满足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
同时在施工图中应注明临时路面体系设计的荷载标准,以便相关管理部门采取措施保护临时路面结构的安全。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3关于结构计算方面,结构稳定性、强度、刚度计算不完善。
检查中发现有两个项目在计算中采用地层结构模型对暗挖车站主体结构的开挖及支护进行了模拟计算分析,但计算结果未输出初衬结构的计算内力。
地铁设计规范10.5.4第2款条文说明中要求:
“大跨度渡线隧道或车站结构的初期支护,应通过理论计算,按主要承载结构确定其设计参数”,因此初衬结构的计算内力(如弯矩、剪力、轴力)是判定其结构尺寸及配筋是否满足承载要求的重要依据,应在计算书中列出。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4关于结构安全设计方面,结构安全设计方面发现问题14处,占问题总数的11.6%。
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坑围护结构设计方面,共提出问题11处,占该类问题数量的78%,表明基坑围护结构设计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
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4关于结构安全设计方面,围护结构体系的构造措施不合理围护结构体系的有些构造措施不合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加强措施。
如钢筋混凝土围檩与支护桩的连接措施不牢固,支撑体系中双拼钢管的连接措施不牢固。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4关于结构安全设计方面,围护结构支撑长度或竖向间距偏大,风险较大由于地铁车站结构的层高较大,经常遇到结构底板距离上部支撑的间距过大,对支护结构的稳定带来较大风险,增加换撑虽可以避免此种情况出现,但如果换撑较多会对施工影响较大。
因此当遇到支撑长度或竖向间距偏大的情况时,除了进行理论计算分析外,还应在图纸中要求在施工中加强监测,必要时采取加强措施保证支撑体系的稳定性。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4关于结构安全设计方面,围护结构支撑体系无法实施某车站风道基坑支护的第二道钢支撑位于车站主体开口处,在车站主体这一侧无支撑点;某车站风道基坑支护的第一道钢支撑与风道顶板处于同一标高,但未设置换撑,造成顶板无法浇注;某车站基坑开挖采用竖向4道支撑,其中一道为倒撑,受车站内部结构的影响,该倒撑施工方案难以实施。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5关于专项设计方面,专项设计方面发现问题9处,占问题总数的7.4%。
检查发现有4个项目对重大风险点未进行专项设计,3个项目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方案没有组织专家评审,2个项目的专项设计文件中缺少专家评审意见落实情况的说明。
设计单位应严格遵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要求开展专项设计工作。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6关于内部审核方面,在内部审核方面发现问题8处,占问题总数的6.6%。
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文件签署不完整。
部分设计复核、审查卡片缺签名确认及时间;部分图册中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中审查单位审定一档无签名;施工图纸加盖印章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未在图签栏中签名。
二是,图纸、计算书中的数据前后不一致。
图纸中出现主体结构混凝土标号前后不一致;主体结构的抗震等级在施工图设计说明和计算书中不一致;计算书中楼板恒载的荷载分项系数前后不一致。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7关于外部审查确认方面,外部审查确认方面发现问题7处,占问题总数的5.8%,问题主要集中在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方面。
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地下工程篇)(建质201113号)是在2011年1月份发布的,该文件明确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进行专项认证。
本次检查以正在施工的项目为主,较多项目的施工图于该文件发布之前完成,在问题反馈中有5个项目未进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
建议有关部门严格遵照建质201113号文件要求开展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12011年督查情况1.2.1.8关于其他方面,在专家提出的问题中有1处是施工图纸加盖印章的一级注册工程师未在图签栏中签名,虽然问题数量不多,但是比较有代表性。
建设部发布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由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但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目前有些城市仅要求注册工程师在图纸上盖章,并未要求在图签栏中签名。
建议有关单位加强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的落实,在设计文件签署方面严格执行管理规定的要求。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22013年督查情况,在2013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中,对23家设计单位,从自查整改、资质资格、设计质量及设计服务4个大项,单位资质、法规标准执行、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14个子项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工作设计单位的检查子项共计1022项,其中检查结果为“好”的子项75项,“较好”812项,“一般”129项,“差”6项。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22013年督查情况1.2.2.1关于结构计算深度不够、在荷载取值及计算方面,在督查表14个督查子项的评价中,在结构计算方面获得“较好”以上评价的子项占比只有66%,评价较低,专家提出问题共计48项,占问题总数的17.9%,在提出问题的数量上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2.4倍。
表明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
本次督查在结构计算方面提出问题的详细分布情况见表1.2.2-1、图1.2.2-1。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22013年督查情况1.2.2.1关于结构计算深度不够、在荷载取值及计算方面,表1.2.2-1结构计算存在问题的分类统计表,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22013年督查情况1.2.2.1关于结构计算深度不够、在荷载取值及计算方面,结构计算深度不满足要求,缺少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阶段、环节、部位结构分析计算及重要构件强度、刚度检算,占结构计算方面问题总数的56.3%。
如未对吊钩及承载吊钩荷载的结构构件(梁、板、柱)按最不利荷载布置进行承载力验算,未对基坑顶部挡土墙进行承载力验算,无支撑、格构柱等结构构件的计算和验算内容,在高设防烈度区无抗震工况的计算等等。
荷载取值不合理或存在遗漏,占结构计算方面问题总数的20.8%。
如盾构井地面荷载取值错误,结构抗浮计算采用的覆土厚度取值错误等。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22013年督查情况1.2.2.1关于结构计算深度不够、在荷载取值及计算方面,结构稳定性、强度、刚度计算不合理或不完善,占结构计算方面问题总数的12.5%。
如计算书中缺少计算模型、计算条件以及其它计算所采用的基本参数,对格构柱进行稳定性验算时未计入水平支撑的荷载,抗震计算中缺荷载值的计算,内部结构计算书中缺荷载值的计算等。
结构计算书是工程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包括了计算原则方法、计算模型简图、计算采用的数据参数及计算结果等。
结构计算的合理性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决定了工程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且设计图纸要经过施工、监理单位的会审,图纸中的部分错误和缺陷可以在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但结构计算中的错误不能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旦出现就无法弥补和挽回,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22013年督查情况1.2.2.2关于设计文件对施工监测的要求及控制标准方面,在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方面专家提出问题共计23项,占问题总数的8.6%,在提出问题的数量上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10.5倍,表明在该方面存在问题的数量上升很快,情况较为突出。
本次督查在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方面提出问题的详细分布情况见表5.4.2-2。
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22013年督查情况1.2.2.2关于设计文件对施工监测的要求及控制标准方面,表1.2.2-2对周边环境的保护存在问题的分类统计表,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1.2.22013年督查情况1.2.2.2关于设计文件对施工监测的要求及控制标准方面,本次督查发现,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缺少监测要求、沉降控制值,或监测要求、控制标准不合理方面。
如地铁工程临近重要的地下管线和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时未提出建构筑物的沉降控制监测要求;地铁邻近区间隧道的建筑物未标注监控量测点或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控制值;对周边环境风险(建筑物)未给出报警值;某车站南侧多层建筑非常密集,该建筑物大部分采用天然基础,设计应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形式、现状条件分别制定更为合理的监测标准等。
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32013年与2011年对比分析1.2.3.1对督查评价结果比较以对于2011年、2013年设计单位督查评价结果进行对比,见图1.2.3-1。
图1.2.3-12011年、2013年各评价等级比率对比柱状图,1.2对设计单位督查情况的分析,一、住建部2011、2013年督查情况分析,1.2.32013年与2011年对比分析1.2.3.1对督查评价结果比较以2013年与2011年督查结果相比,2013年督查获得“好”的子项比率明显下降,获得“较好”、“一般”的子项比率明显上升。
图1.2.3-22011年、2013年四个督查大项得到“好、较好”评价比率对比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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