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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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爆炸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等。
煤矿生产中,瓦斯、煤尘爆炸是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一旦发生窒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造成的政治、经济以及资源上的损失很难估量。
1.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
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
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省内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1.3应急组织体系
1.3.1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市行办应急救援指挥部、煤矿救护中队、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
1.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矿成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矿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指挥长:
总经理
副指挥长:
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副总工程师
成员:
各科队负责人、救护队队长及医务人员等。
(2)应急处置指挥分工
①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②副指挥长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的业务部门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③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指挥部及时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④对外新闻发布,由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新闻报道混乱,影响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处置程序,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5)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7)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
(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9)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3、工作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矿调度室。
主任:
调度室主任
职责:
①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②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③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抢险救灾和安全撤退指挥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副总工程师、各科队负责人
职责:
①负责按矿指挥部要求将井下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并及时汇报。
②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挥部命令,完成遇险人员紧急救护和抢险救灾的相关任务。
(3)机电运输组
组长:
机电矿长
副组长:
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
机电运输等负责人
职责:
①熟悉井上下供电和通讯线路,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上下通讯系统图等。
②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害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指挥部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及抢险救灾期间运输提升等项任务。
(4)“一通三防”组
组长:
副总工程师
副组长:
通防队负责人
成员:
通防队副队长、主管技术员
职责:
①负责日常矿井防突工作和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瓦斯排放等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工作任务。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需要时能进行局部反风。
(5)安全保卫组
组长:
安全矿长
副组长:
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员:
保卫科科长、安检科队负责人。
职责: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警戒保卫工作,在井口、调度室、办法室等要害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无火源。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及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后勤矿长
成员:
综合办
职责:
①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②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③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面车辆调配工作。
④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⑤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1.4预防与预警
1.4.1危险源监测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检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涌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防队。
由调度室、通防队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杜绝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及煤尘堆积现场发生。
3、通防队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通防检查,对发现的瓦斯异常、煤尘堆积等现象,立即汇报并督促生产单位进行处理。
1.4.2预防措施
1、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消灭不合理串联通风。
(2)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保证两巷通风断面,确保工作面风量达到要求。
采区主要回风巷断面变化时,要及早安排返修。
2、局部通风管理:
所有掘进工作面及撤面地点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切换,生产单位机电工每天必须做一次风机自动切换及风电闭锁试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各掘进工作面运转、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及风机开停传感器并确保好用。
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作业规程。
3、瓦斯检查
建全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配足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的瓦斯检查,防止局部瓦斯积聚,杜绝超限作业。
4、完善监测系统,通过KJ95N型瓦斯监测系统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等的瓦斯管理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监控。
加强监测系统管理,保证系统的灵敏可靠和正常运行。
5、加大矿井尘害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综合防尘措施,减少煤尘产生量,防治煤尘沉积。
通过采取以上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跟踪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及粉尘治理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
1.4.3预警行动
1.4.3.1事故预警的条件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
1.4.3.2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1.4.3.3信息的发布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工作人员撤退并将事故预兆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1.5信息报告程序
1、重大险情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队、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调度室主任、各职能科室、矿抢险救灾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3、指定专人向集团公司公司总调度室、煤炭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3)影响范围;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7)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8)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1.6应急响应
1.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响应分级标准)。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6.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他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媒体公布。
1.6.3处置程序: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
(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
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
(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
(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6)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
(7)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
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
(8)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
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号。
(9)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瓦斯、煤尘爆炸时的避灾路线:
掘进头→下机巷→主暗斜→—65车场→副井底车场→地面
2、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按以下顺序执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迅速通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通防队队长、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救灾指挥中心、各救灾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救护中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矿长、矿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恢复矿井通风、排放局部积存瓦斯方案,并由通防队、救护队组织落实。
(3)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4、救护中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瓦斯、煤尘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瓦斯、煤尘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积存的瓦斯,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7)救灾期间注意事项
a.抢救处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尘爆炸,则按灭火的要求进行处理。
c.直接参加抢救人员,应带有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危险区和接近爆炸地点。
d.救灾完毕后,应立即着手清理现场,要注意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1.7后期处置
1、安检科、通防队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办公室、工会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必要时可请求当地民警协助维持秩序。
1.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通防队负责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
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
事故发生后,通防队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
2、综合办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3、抢险救灾队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4、运输队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5、监控中心要保证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
第二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2.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电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采掘工作面可能因停风而造成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2.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一旦事故发生,调度室、监控中心、通防队等相关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时间停电停风后,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时,按相应预案执行。
2.3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市行办应急救援指挥部、煤矿救护中队、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
2.3.1指挥机构及职责
(1)矿成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矿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指挥长:
总经理
副指挥长:
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副总工程师
成员:
各科队负责人、救护队队长及医务人员等。
(2)应急处置指挥分工
①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②副指挥长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的业务部门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③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由指挥部及时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④对外新闻发布,由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新闻报道混乱,影响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处置程序,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5)批准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6)督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7)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
(8)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9)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3、工作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矿调度室。
主任:
调度室主任
职责:
①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②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③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抢险救灾和安全撤退指挥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副总工程师、各科队负责人
职责:
①负责按矿指挥部要求将井下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并及时汇报。
②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挥部命令,完成遇险人员紧急救护和抢险救灾的相关任务。
(3)机电运输组
组长:
机电矿长
副组长:
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
机电运输等负责人
职责:
①熟悉井上下供电和通讯线路,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上下通讯系统图等。
②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害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指挥部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及抢险救灾期间运输提升等项任务。
(4)“一通三防”组
组长:
副总工程师
副组长:
通防队负责人
成员:
通防队副队长、主管技术员
职责:
①负责日常矿井防突工作和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瓦斯排放等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工作任务。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需要时能进行局部反风。
(5)安全保卫组
组长:
安全矿长
副组长:
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员:
保卫科科长、安检科队负责人。
职责: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警戒保卫工作,在井口、调度室、办法室等要害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无火源。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及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后勤矿长
成员:
综合办
职责:
①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②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③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客人的接待和地面车辆调配工作。
④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⑤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2.4预防与预警
2.4.1危险源监控
1、机电科要搞好风井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查及维修,值班风机司机要24h不间断观察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管理,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实行24h监控。
2.4.2预警行动
1、任何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矿井负压迅速降低等故障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防队、机电科。
2、井下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工作地点风量异常减少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防队、机电科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一旦证实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间达到10min以上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2.5应急响应
2.5.1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由矿调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2.5.2事故处理程序
1、凡未经批准的风井风机停止运转,不论时间长短均属于无计划停风,一旦发生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需采取如下措施:
(1)、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及机电科、通防队,同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的各位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情况,研究、部署和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2)、事故发生后,停风范围内的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采区进风大巷并汇报矿调度室。
(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司机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转。
风井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风机值班司机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经矿调度室同意后,应立即按程序进行一次启动操作。
若启动操作失败,请示矿调度室进行倒换风机,若操作再次失败,则倒换备用供电回路启动风机。
如果停风时间超过10min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
到1%以上时,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立即切断工作地点的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然后通知值班电工切断停风采区总电源。
在经瓦斯检查人员查明停风区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况,并采取措施排除积聚的瓦斯后,方可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
(4)、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风井井筒防爆盖要及时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5)、主要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室要尽快查明主要通风机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同时及时向矿负责人汇报,通知救护中队做好进行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
调度室调度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事故现场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调度记录,填写好事故统计台帐,随时将情况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要求调度指挥事故抢险。
(6)、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安检科、机电科、通防队、调度室、负责人进行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3日内由机电科负责将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进行通报。
(7)、机电科、通防队要按《规程》要求对主要通风机、回风井防爆盖、安全出口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灵活可靠。
通防队要对井下通风设施全面进行检查,保证通风系统正常、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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