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祥符区曲兴镇500KW光伏发电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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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祥符区曲兴镇500KW光伏发电项目
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500KW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XFGK2018011
招标人:
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三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一章招标公告
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500KW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500KW光伏发电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500KW光伏发电项目
2.2项目编号:
XFGK2018011
2.3建设地点:
开封市境内
2.4工期:
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
合格
2.6投资额:
约人民币350万元
2.7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3.5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3.6报名之日止,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注册会员并办理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其回执再进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没有完成的投标人,现场报名将不予受理。
2.CA证书办理方法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中。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3:
30至16:
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
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报名。
4.2本项目接受报名时同时出售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报名时需请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查询无行贿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参加报名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图纸另售。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4月3日上午10:
00(北京时间);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曲兴派出所北侧
代理机构: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8号楼9层925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先生
地址:
开封市祥符区公安局曲兴派出所北侧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地址:
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8号楼9层925号
电话:
1.1.4
项目名称
开封市祥符区曲兴镇500KW光伏发电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开封市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企业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5.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6.报名之日止,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
1.4.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1.5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
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20日,
地点:
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10楼)。
1.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各单位自行踏勘
1.10.1
投标答疑
以书面形式答疑
1.10.2
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4月3日上午10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
人民币陆万玖仟元整(¥69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等形式汇入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交易中心实际到账为准),现金形式无效。
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换取保证金收取,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时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封市祥符区青年路支行
开户名:
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
4183
账号:
676
地址:
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十楼)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贰份,投标函附录壹份;投标函附录及电子版应用信封另密封一份提交(另附的投标函附录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保持一致),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包中,电子版单独密封。
3.6.5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采用A4纸左侧胶装,胶装的投标文件中不得编排错乱。
4.1.2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打印并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版1”、“电子版2”或“投标函附录”的字样。
4.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拟派任本次招标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4月3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
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由1名招标人代表和4名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组成
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企业相关证件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10.2
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依据发改办[2003]857号、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委[2015]299号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10.3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
一标段:
3452926.65元(大写:
叁佰肆拾伍万贰仟玖佰贰拾陆元陆角伍分);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10.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5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6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将资格审查所需原件及评标办法规定所需验证原件的资料,单独装到一个包装内由投标单位递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资格审查完毕投标单位签字后原件退回。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去掉此条与前附表不一致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领取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投标人未去现场踏勘或未提出要求的,将被视为已经进行过“现场踏勘”。
投标文件一旦送达,即视为投标人已经确认现场条件状况,任何处理费用已经包含在中。
1.10投标答疑
1.10.1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不再召开答疑会。
1.10.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答复内容以补充、答疑文件的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投标保证金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七、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
八、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可将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上内容的格式或大纲作为参考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3.2
3.2.1投标人的应是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总承包价。
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调整(调价因素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3.2.2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七章“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当投标人的高于招标控制价时,按废标处理。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即:
中标人签订合同并退还保证金以后,未中标的投标人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参考“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在投标文件内容汇总中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左侧书脊应打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右侧盖骑缝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投标函附录、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需在首页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采用A4纸左侧胶装,胶装的投标文件中不得编排错乱。
。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1、电子版2、投标函附录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版1”、“电子版2”或“投标函附录”的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如果因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开启、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4.2投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开封 祥符区曲兴镇 500 KW 发电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