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农村经济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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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农村经济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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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安仁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安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创造良好的创先争优环境,提高工作办事效率,形成你追我赶、务实创新的工作氛围,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遵守作息规定。
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作息时间以县政府办规定的作息时间表为准。
(二)规范考勤登记。
考勤登记事项主要为上班、开会、请假、到××出差、到××下乡、到××办事等内容。
开会、出差、下乡、外出办事要及时告知办公室,并在局工作人员岗位去向牌标明去向,考勤实行指纹机和签到卡同步进行。
(三)请销假制度。
局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以内的,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向局长或局党组书记请假;局副科以上干部请假,二天以内的,向局党组书记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向局长请假。
考勤工作由分管内务的局领导及办公室负责,请假一律由办公室登记,请假人需及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准假人需在签到卡上注明。
(四)考勤通报制度。
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汇总后将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五)干部职工下乡补助、节假日加班补助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应享有的其他补助,按考勤实际天数进行计算,发放标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
为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农经业务水平,促进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年初,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全局学习计划,确定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时间安排等。
(二)定期学习制度。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己学习相结合,坚持学习理论与农经业务工作相结合,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干部职工每年至少撰写3篇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
三、值班制度
(一)局领导实行值周制度,值周领导主要负责突发事件、来信来访的处理等。
(二)局办公室实行值日制度。
办公室人员实行轮流值日。
值日人员做好来人来访接待、登记、电话记录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值日人员上班提早5分钟到岗,下班晚5分钟离开。
(三)每逢“节、会”及其他特防期间,实行干部职工轮流值班制度。
局办公室提前1天作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确保信息畅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全县性重大活动和局集体活动由办公室登记或由牵头领导登记后交办公室,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由局长批准。
四、安全卫生制度
(一)干部职工下班或离开办公室,要检查门窗和电器是否关好。
(二)爱护单位财产。
单位财物严禁据为己有或转借他人,损坏单位财物要照价赔偿。
(三)每天坚持清扫办公室、整理物品,保持办公室整洁。
除局长办公室外,其他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
(四)按要求做好公共卫生区的的大扫除工作。
公共区域的卫生分两组轮流负责清扫,各组由一名局领导带队,联络员负责考勤登记(具体分组另行公布)。
公共区卫生清扫被督查人员验收不合格的,须按要求做好整改。
五、会议制度
(一)局内会议制度
1、开会前,办公室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告之有关事项。
2、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应向局主要领导或会议召集领导请假。
3、办公室要做好参会考勤登记,会议迟到或早退一次,视作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缺席一次,视作旷工一天。
4、开会时要关好通讯工具或保持通讯工具振动状态,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
(二)参加省、市、县等各级会议,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会。
不准迟到、早退、缺席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局长汇报,无故不参加会议的,视作旷工一天。
六、岗位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着装整洁,按要求佩戴胸牌,摆好岗位牌。
(二)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产生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四)上班期间严禁打牌赌博,严禁上网玩游戏、看影视、炒股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情。
七、公文处理制度
(一)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遵守保密规定。
(二)材料的起草,实行归口负责制。
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材料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项工作,则由与之相关的股室或工作组负责起草。
2、综合性的材料,则由办公室负责起草。
(三)材料起草后,起草人将材料交分管工作的领导审核,报局长审定、签发。
材料定稿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分发、存档等。
公文经领导审核定稿后,原则上不得再进行修改,发现文字或语句存在错误,确需修改的地方,须请示局领导同意。
(四)公文收发、拆封(除领导亲启件外)、登记、传递、保管、归档、利用、清退一律由办公室负责,文件到期销毁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销毁。
(五)文件办理由办公室登记挂签后,交局主要领导批阅,需送达分管领导处置的,应及时送达,分管领导阅后必须签名并安排部署和督促有关人员抓好落实,及时将工作完成情况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需事先征求局主要领导意见或需班子集体研究后再处置的工作,分管领导应及时请示或提交研究,然后由分管领导组织落实并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六)承办人收到文件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不得借机推脱或延误。
(七)标明密级的涉密文件必须当天收回,个人不得截留过夜,任何人不得将机密文件带离办公室,机密文件不得复印;确需复印的,必须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
凡涉密文件和材料不得随意丢弃或当废纸变卖,确实无保存必要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八)局(办)发文件、“一事一议”项目资料、农村财务审计资料等档案由经办人收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接收到的文件、报告等文件材料,与本局(办)工作密切相关的要装订整理成册并归档。
八、印章管理制度
(一)局机关印章管理使用,坚持“专人管理、审批签发、依章使用、登记交接”的原则。
(二)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印章不得随意交他人代为使用,确需交由局机关其他人员携带外出履行公务,必须请示局长同意。
(三)除正常的公文加盖印章按规定程序办理外,外部门、外单位、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等,须报请局长同意。
(四)管理印章人员因病、事假等需交他人代为管理使用时,应由局长同意,并做好印章的使用交接,包括交接日期、使用登记等。
(五)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存放印章的箱柜要随手加锁,以防丢失或酿成事故。
九、廉洁自律制度
(一)自觉做到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
(二)严禁拖欠挪用公款,不准占用公共财物或化公为私。
(三)不准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娱乐活动。
(四)在对外交往和经济活动中,不准索要和接受红包、礼金、土特产等。
(五)不准参与赌博、嫖娼、打架、斗殴、封建迷信等活动。
(六)密切联系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十、车辆管理制度
(一)准驾规定
1、实行公务用车准驾制度。
根据安纪发[2005]29号文件规定,公务用车一律凭《安仁县公务用车准驾证》驾驶,专职司机专人驾驶,司机不得为他人提供试车、练车、学车等,如未造成后果,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对造成公务用车损坏的,由司机赔偿一切损失。
2、司机必须拥有必要驾驶证件,并随车携带备查,出车途中,交警巡查,如有证件不齐,违犯交通规则,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
(二)派车规定
1、实行领导派车制度。
车子出差、下乡等由局长批准。
2、局内工作用车,一般情况,先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单,局长批准后方能用车。
特殊情况用车,先报局长批准,回来后补办派车手续。
3、原则上只限于工作用车,主要用于下乡和出差。
无特殊情况,未经局长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三)小车管护规定
1、司机必须保持良好精神状况,确保安全行驶。
2、司机在出差、下乡前后必须认真仔细检查车况,排除安全隐患。
3、小车除长途出差外,不得停放他处,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停放在指定地点。
4、司机必须爱护车辆,保证小车内外清洁。
5、司机根据需要定期保养车辆。
如需维修,报局长批准,到指定车辆修理店维修,司机协助办公室结算修理费。
十一、公务接待制度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周到、节俭原则,坚持必须、必要、总额控制原则。
(二)接待范围。
公务接待的主要范围为上级领导、外地来客、联系业务或协调工作的相关单位人员、乡镇来局办事的经管员等。
(三)接待程序。
需安排用餐、住宿的,由接待人员到办公室登记,经局长同意后,原则上由办公室具体安排。
(四)接待标准
(1)从严控制烟、酒,用烟、用酒须经局长同意。
(2)控制陪同人数,基本实行对口陪同。
(3)局机关工作人员加班或下乡,确有需要可安排盒饭。
(4)乡镇经管员到局机关办事,只安排盒饭。
(5)乡镇经管员开会,不超过270元/桌。
(五)相关责任。
凡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进行接待和签单的,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由接待人自行承担接待费用。
办公室人员在接到局主要领导指示后,要及时安排公务接待和通知相关人员陪同。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财政拨付的包干经费、上级下拨的工作经费等,均纳入单位账号统一管理,经局长同意后方能使用,切实做到量入为出,重点保证工作费用,增收节支,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二)审批制度。
局内各项开支先经局长审核把关,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2万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须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各种实际支出必须要有正式发票或收据,由经办人员注明用途并签名后,再按审批手续报批。
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由报账员向局领导会议通报收支情况。
(三)经费支出管理
1、办公用品等。
局内需要添置办公用品等,由办公室拟定计划明细,经分管内务的领5BFC审核报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统一发放,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2、文印等。
文件及资料原则上在办公室印制,确需在外印刷的材料,定稿后由经办人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安排文印。
登记存根作为核定报账的依据,按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核定报账。
3、学习、培训、考察费等。
所有人员学习、培训、考察等需经局长同意,然后按程序报批。
十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范围与分类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指产权归局所有以及单价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各类资产,和接受捐赠等渠道所形成的各种资产和单价虽不满上述起点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
固定资产的具体分类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
包括产权属于本局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
2、一般设备:
包括单价在20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各种普通办公桌椅、办公用品和维修装备等设备。
3、专用设备:
包括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打字机、复印机、通讯、摄影录像、计算机等。
4、交通运输工具:
包括各种机动车辆、其它交通运输工具。
5、其他固定资产:
凡不属于以上各类,但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资产。
二、固定资产配置与管理
1、本着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对局机关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形成资产配置、使用、维护、变更的配套管理系统。
办公室是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的部门,负责对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股室提出申请,交办公室造具计划,经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按程序采购。
3、建立局机关固定资产台帐制度并实行分类管理。
固定资产台帐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由资产使用股室保存。
凡机关各股室新配置固定资产,必须统一先由办公室验证建帐,由使用科室登记台帐后启用。
凡遇有股室机构撤并的,原所配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按台帐登记项目如数清点后交办公室安排。
4、局机关人员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须及时办理办公用品和所借资料等公家资产的归还手续,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手续。
5、每年年底由办公室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点盘点,并根据盘查情况,对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提出建议,向局领导报告。
三、固定资产的维护与变更
1、各股室都要建立固定资产使用责任制。
按照固定资产台帐登记的范围,认真保护使用好每件公共财产,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使用者;对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要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
2、对于使用年限已久,需报损、报废或折价处理的各类资产设备,使用股室可提出报告,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然后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实。
需报废的,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审批后报废处理。
3、固定资产的维修、报废或折价处理,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报局领导同意。
十四、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对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二)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上级安排部署工作的落实;由本局组织开展的中心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制定等。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年初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分工;局党组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奖惩、任免和调动等。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重要资产的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确定和招标;重大项目的推荐、评选和组织实施等。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包括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单项价值较大或批量价值较大物资的采购;其他大额资金的使用。
(三)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
局主要领导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要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在集体审议的基础上,由行政正职作出决定,当行政正职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意见不一致时,行政正职应当场说明理由。
(四)坚持调查论证制度。
局主要领导在决策关系农经工作全局的事项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及群众的意见。
(五)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领导班子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至少提前一天将议题通知班子成员,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六)实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局主要领导不能事先定调,必须在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或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七)实行票决制度。
局党组研究决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记名投票表决,研究决定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票决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其中票决事项所涉及工作的分管领导应该到会。
对意见分歧较大且有必要进一步研究论证的事项,除紧急事项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重新制定方案和充分酝酿后,交党组讨论表决。
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八)实行程序记录办法和会议记录签字制度。
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应对议题明确表示态度,记录人员应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逐一如实详细记录,对不同意见应特别载明。
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逐个签字。
(九)实行会议纪要制度。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除干部人事和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应形成会议纪要,记载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并及时通报,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十)实行决策公开制度。
除涉密事项外,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应当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网站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201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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