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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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
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
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组
2016年3月
项目名称:
《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
项目主管部门: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承担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协作单位:
北京化学工业协会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1、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作为能源和基础原材料工业,化学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发展水平影响到下游通信、建材、汽车等许多行业的发展。
但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一般都会排放出复杂的、有毒有害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危害程度较大。
化工行业由于缺少管理经验和控制措施,不可避免造成无组织排放量较大,这部分废气中主要是挥发性有机物,即通常所说的VOCS,VOCS具有光化学活性,是生成大气臭氧的重要前体物之一,并且能形成二次有机气溶胶污染,导致细粒子PM2.5浓度增加,是大气环境进一步改善需要重点控制的污染物。
北京市污染源排放清单表明,有机化学品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较大,随着关停和治理,排放量有所降低,但其在工业溶剂使用源中占有近10%比例。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整治小型污染企业,对布局不合理、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污染企业,到2016年底,累计调整退出建材、化工等行业企业1200家”、“不断推进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
由于目前我国对有机化学品行业的VOCs排放还未制定具有行业针对性的VOCs排放标准,目前北京市化学品企业执行的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该标准规定了涂料、油墨和粘合剂生产以及医药与农药制造行业非甲烷总烃限值,并未对其它有机化学品行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要求。
现有排放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管理部门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更细化、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排放标准。
为进一步严格控制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该项目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北京化学工业协会和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参与工作。
项目于2015年5月启动。
1.2起草单位和协作单位
标准起草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协作单位:
北京化学工业协会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1.3主要起草人
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靖、李雪峰、何丽娟、何万清、马玉国、王靖、张伟、任培芳、闫磊、聂磊、周震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2.1北京市严峻环境形势的要求
随着工业生活活动不断增加,VOCS污染已经成为目前我国重点城市群和重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重要前体物之一。
北京市政府2012年3月21日发布实施《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京政发[2012]10号),标志着北京开启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新征程。
2013年9月2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实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京政发[2013]27号),要求“到2017年,全市工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与2012年相比累计减少50%左右”。
有机化学品制造行业(不含燕山石化)过去一直是北京经济的重要组成和支柱产业之一,曾经为北京的城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由于北京的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十分有限,且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要率先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建成宜居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这些目标的实现为北京化学工业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
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主要是排放大量VOCs及多种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其中VOCs和NOX是大气复合型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在大气污染重扮演重要角色。
面对目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与紧迫的环境压力,制定该行业的地方标准,促进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减排,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水平,是北京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
2.2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的要求
北京市VOCS污染源普查结果表明,有机化学品制造行业包括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等类似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产品种类较多,差异较大,且企业生产规模、工艺技术及管理水平等参差不齐,目前该行业还未有针对性的行业标准,对规模小、管理水平差的企业难以进行有效管控,迫切需要制定更细化、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行业排放标准,促进该行业工业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提升政府部门环境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2.3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
目前,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行业企业规模多为中小型企业,无组织排放情况较为严重,排放治理设施不齐全,因此该标准中会重点加大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的力度,努力将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引进国内外先进控制技术,促进行业改革;同时随着京津冀一体化进程推进,未来该行业内部分不符合首都发展功能定位的企业将会停产及搬迁,倒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及技术变革。
因此制定有机化学品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可以有效引导企业采用更环保的低VOCs原料、更先进的工艺、更高效的末端处理技术,为有机化学品行业的发展、规范的发展明确方向。
综上所述,制定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行业内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促进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对于缓解北京市目前的环境压力,顺利完成政府确定的环境目标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3、主要工作过程
2014年5月-7月,完成《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投标工作并顺利中标。
2014年8月-12月,调研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确定标准制定思路和基本框架。
2015年1月-4月,通过与北京化学工业协会、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的沟通与交流,完成合同签订。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负责调研美国等发达国家更先进的排放标准。
北京化学工业协会负责北京市化学品制造企业生产状况及大气污染排放现状的调研,并分析标准制定后可行性。
2015年5月-10月,对有机化学品制造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并开展采样检测工作。
2015年11月-12月,结合国外标准的调研报告,以及典型企业调研监测结果,完成标准制定草案。
2016年1月-2月,与北京市环保局相关处室讨论进行再次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6年3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在标准修订过程中,标准修订组开展了新一轮国内外相关排放法规标准研究、污染控制技术可行性评估、标准修订主要内容的论证与确定,编制了研究报告,为本标准的修订提供了有力支撑。
4、标准制定的原则和依据
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污染物排放现状的分析表明该行业目前污染物排放量仍然较大,必须进一步开展总量减排工作。
因此,制定地方标准,严格排放限值和工艺管理措施,势在必行。
4.1标准制定原则
(1)科学性和可行性兼顾的原则
标准制定过程中,体现了科学性、可行性兼顾的原则:
在充分调研和参考借鉴国外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先进的污染物控制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和总量控制的具体要求,提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考虑到新旧污染源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现有和新建污染源排放限值,为现有污染源留有一定的改造时间,对新污染源则限值从严,体现了标准的可行性原则。
(2)先进性和前瞻性兼顾的原则
考虑到北京作为首都的特定身份,应在全国起到表率和示范的作用,在充分调研现有控制技术的基础上大胆预测未来污染物控制技术发展水平,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参照了发达国家的排放限值标准,设置较为严格的排放限值,体现标准的先进性和前瞻性的原则。
(3)以末端控制为主转为全过程控制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特点,转变管控方式,由原有的末端控制转变为全过程控制,不仅提出末端排放限值的要求,也相应提出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从而使企业在执行标准时对VOCs进行更为有效的全过程控制。
4.2标准制定思路和依据
标准制定总体思路:
有效控制并减少有机化学品制造业有组织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
提高行业整体污染控制水平,促进行业技术革新与进步。
参考发达国家相关行业排放标准,从排放限值、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方面全过程管理污染源排放。
制定主要依据:
(1)美国有机化学品制造业有害空气污染物国家排放标准《NationalEmissionStandardsforHazardousAirPollutants:
MiscellaneousOrganicChemicalManufacturing》;
(2)美国涂料制造业有害空气污染物国家排放标准《NationalEmissionStandardsforHazardousAirPollutants:
MiscellaneousCoatingManufacturing》;
(3)国家《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4)欧盟有机溶剂使用指令1999/13/EC;
(5)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7)北京市部分典型企业有组织、无组织监测结果,目前治理现状。
(8)目前各种污染物可实现的先进控制技术。
4.3与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
我国1997年实施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了33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无机气态污染物9项、颗粒物3项、金属及其化合物6项、有机气态污染物14项,并设置了非甲烷总烃综合控制指标。
2015年7月实施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界定了石油炼制工业是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润滑油、石油蜡、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工业;石油化学工业是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其中GB31570标准中涉及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4种污染物;GB31571标准中涉及非甲烷总烃、苯、甲苯、甲醛、甲醇等64种有机污染物,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限值为120mg/m3,其它有机废气去除效率≥95%。
北京市2008年实施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规定了涂料、油墨和粘合剂生产,医药与农药制造行业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针对涂料、油墨和粘合剂生产,树脂/乳液生产工艺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原料混配、分散研磨工艺产生的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颜料尘。
医药与农药制造生产,化学反应、生物发酵、分离精制、溶剂回收、制剂加工等有机溶剂使用工艺过程,产生氯化氢、氯气、光气和非甲烷总烃污染物。
北京市2015年7月实施的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15)中炼油指的是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润滑油、石蜡油、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的工业。
石油化工生产指的是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其中生产有机工艺尾气非甲烷总烃焚烧处理排放限值为20mg/m3,非焚烧处理为100mg/m3;特殊工艺中有机气态污染物包括8种,苯、甲苯、二甲苯分别为I时段(Ⅱ时段)8mg/m3(4mg/m3)、25mg/m3(15mg/m3)和40mg/m3(20mg/m3)。
上海市2015年5月实施的《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中,指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胶黏剂制造工业,涉及污染物有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及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0mg/m3。
河北省2015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对有机化工行业定义为以石油化工或其他工业产物为原料生产有机产品的过程,包括涂料与油墨制品、合成树脂、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等。
考虑到有机化工行业涉及的企业类型较多,本标准的限值的适用于各类型有机废气企业,因此本标准选取较为宽松的标准限值:
非甲烷总烃100mg/m3,苯4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mg/m3。
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中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是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采用物理操作和化学反应相结合的方法,生产各种石油产品和石化产品的加工工业,涉及25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61“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5“合成材料制造”以及282“合成纤维制造”四个子类;涂料与油墨生产中涂料制造企业指在天然树脂或合成树脂中加入颜料、溶剂和辅助材料,经加工后制成覆盖材料的生产企业。
油墨生产企业指以油墨作为终端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自制颜料、树脂的油墨生产企业,涉及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其中污染物有苯、甲苯、二甲苯及VOCS。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苯(5mg/m3)、甲苯(20mg/m3)、二甲苯(30mg/m3)、VOCS(焚烧:
20mg/m3,非焚烧:
80mg/m3);涂料与油墨制造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苯(5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mg/m3)、VOCS(80mg/m3)。
5、北京市行业概况与污染物排放状况
5.1北京市行业概况
(1)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行业(不含燕山石化)基本情况
有机化学品制造业是指从事“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不含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品制造)“263农药制造”、“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的工业活动。
图5-1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业企业家数各区县分布图
至2015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全行业规模以上的有机化学品制造企业约有130家,资产总计467.9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38.69亿元,同比增长-1.5%。
全行业利润总额3.40亿元,亏损企业亏损额5.0亿元。
这些有机化学品制造企业主要分布在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等4个区县,占总企业数量的80%,如图5-1所示。
主要行业类别如表5-1所示。
表5-1有机化学品制造业主要行业类别分布
行业类别
行业代码
企业家数
排放量(吨)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4
15
1143
农药制造
263
5
27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
61
695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
43
1056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8
6
90
5.2有机化学品生产过程及污染源分析
根据目前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企业的行业分布,主要针对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行业重点进行生产过程及污染源分析。
5.2.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5.2.1.1涂料生产工艺流程介绍
(1)溶剂型涂料
溶剂型涂料是指以有机溶剂为稀释剂的涂料,常用的有机溶剂有:
甲苯、二甲苯、200号溶剂油(松香水)、120号溶剂汽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
本市现有溶剂型涂料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有:
醇酸树脂系列涂料、硝基树脂系列涂料、丙烯酸系列涂料、聚氨酯涂料、环氧防腐涂料、氯化橡胶涂料、高氯化聚乙烯涂料、氯磺化涂料等。
溶剂型涂料其基本生产工艺及主要污染工序如图5-2:
图5-2溶剂型涂料生产工艺及主要污染工序简图
产生污染的主要工序:
①预混工序:
分散缸投料时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和颗粒物。
②砂磨工序:
粗砂磨浆罐及细砂磨浆罐,有机溶剂挥发的废气,砂磨机清洗挥发的有机溶剂废气及清洗废溶剂。
③调合工序:
调合缸调漆时产生的有机溶剂挥发的废气,制做无光或半光涂料添加消光剂等粉料产生固废。
④过滤及包装工序:
包装涂料有机溶剂挥发的废气,清洗过滤包装设备时,产生有机溶剂废气及清洗设备的废溶剂。
(2)水性涂料
本市水性涂料主要是丙烯酸酯系乳液(包括“苯丙”、“全丙”、“纯丙”、“硅丙”)为基料,以水作为稀释剂的涂料产品(俗称“乳胶漆”),其典型生产工艺如图5-3。
图5-3水性涂料生产工艺简图
主要污染工序:
①预混高速分散工序:
分散缸投料时产生粉尘颗粒物,助剂的有机类辅料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清洗设备有废水产生。
②调合工序:
乳液等有机原辅材料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清洗设备有废水产生。
③过滤及包装工序:
涂料产品灌装等过程有组织或无组织排放,清洗设备有废水产生。
5.2.1.2稀释剂生产工艺流程介绍
稀释剂是指为了降低树脂粘度,改善其工艺性能而加入的与树脂混溶性良好的液体物质。
稀释剂的生产非常简单,仅需要按照一定的配比将几种不同的有机溶剂混合在一起,然后根据顾客的需要进行包装出售,生产过程不需要复杂的机械设备,属于物理混配,没有化学反应过程。
图5-4稀释剂生产工艺简图
主要污染工序:
混合过程中有机溶剂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
5.2.1.3粘合剂生产工艺流程介绍
(1)溶剂型粘合剂
溶剂型胶粘剂主要是指用将有机溶剂加入到树脂中,用以降低粘合剂粘度,增加粘合剂的流平性,便于施工的胶粘剂类型。
通常采用的有机溶剂有脂肪烃、酯类、醇类、酮类、醚类等,多数有机溶剂都具有一定的毒性、易燃性、易爆性,对环境有污染。
典型的溶剂型胶粘剂有聚氨酯胶粘剂、橡胶型胶粘剂、聚丙烯酸酯胶粘剂等等。
各种溶剂型胶粘剂的生产工艺均不相同,以双组分聚氨酯(TPU)为例,其生产工艺如图5-5:
图5-5聚氨酯粘合剂生产工艺简图
主要污染工序:
①加料过程中的有机溶剂挥发,其中TDI属于对环境有害污染物。
②有机溶剂流经设备和组件可能产生的泄漏排放。
③甲组分在生产聚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该废水的COD浓度较高。
(2)水基型粘合剂
水基型胶粘剂主要是指用以水作为分散介质的黏合剂。
典型的产品如聚醋酸乙烯乳液、聚丙烯酸酯类胶粘剂、VAE乳液、聚氨酯乳液胶黏剂等。
图5-6为聚醋酸乙烯乳液(简称“白乳胶”)生产工艺,该产品是北京小化工企业生产量最多的品种。
图5-6水基型粘合剂生产工艺简图
主要污染工序:
①有机原辅材料流经设备和组件可能产生的泄漏排放。
②有机原辅材料投料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
综述:
溶剂型涂料、稀释剂、胶黏剂、油墨(以下简称“溶剂型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污染物是有机溶剂(主要是甲苯、二甲苯、200号溶剂油(松香水)、120号溶剂汽油、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的挥发;水基型涂料、胶黏剂、油墨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污染物是高浓度废水的排放。
假如要更换产品品种,需用清洗反应釜,若用水洗,废水的COD浓度较高,若用溶剂洗,则收集出的废液就属于危险废物。
此外,无论是溶剂型、还是水溶性涂料在生产过程中都存在粉尘污染。
5.2.2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不含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品制造。
主要是指以几种或多种有机产品(有机化合物)合成新的有机原料的一种生产过程。
大部分属于精细化工的范畴。
生产过程基本都是通过整套的装置完成,这些装置也多类似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含各种设备、组件及连接件为一体的装置,只不过在规模上较小。
精细化工产品多为有机、无机多步单元合成反应,生产工艺视产品不同而不同。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图5-7精细化工生产工艺流程图
主要污染工序:
①整套生产装置或反应釜装置的管线、组件等可能泄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
②有机原辅料的储存产生的无组织排放。
③加工过程中其他敞开的容器逸散产生的无组织排放。
5.2.3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主要是指化学试剂、专项化学用品、专用药剂制造。
下面以化学试剂生产为例介绍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化学试剂系列产品批量小、品种多,生产工艺也不一样,大体上可将其分为二大类,一类是来料分装,另一类是生产制备;生产制备主要有二种生产工艺,一种是精馏和蒸馏,另一种是重结晶和过滤。
简单的工艺流程如下:
分装类:
液体或固体经减压机械过滤合格后分装出厂。
精馏和蒸馏:
将工业级原料经蒸馏釜蒸馏后得到试剂级成品或高纯试剂产品。
重结晶:
将原料放入溶解罐加溶剂溶解,控制温度、pH值等参数,经过滤(蒸发)、浓缩液冷却结晶,脱水机脱水,干燥等步骤得到成品。
主要污染工序:
①分装类的试剂制造在过滤、灌装过程中产生的逸散性排放。
②精馏和蒸馏类的试剂制造排放类似于精细化工,主要是整套装置可能泄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
5.2.4农药制造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北京市农药行业无原药生产基本上都是复配。
购买原药后,添加助剂或者溶剂等进行混合搅拌,然后在全自动包装线上进行包装制得农药产品。
以下介绍几个典型的复配型农药生产工艺,如图5-8至图5-10所示。
(1)乳油生产
图5-8乳油生产工艺流程图
(2)可湿性粉剂生产
图5-9可湿性粉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3)悬浮剂生产
图5-10悬浮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主要污染工序:
与涂料生产类似,这类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基本上是物理混合的过程。
在混合、研磨工序投料时产生的有机溶剂挥发;生产容器敞开时产生的有机溶剂挥发。
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等都是较为主要的污染物排放点。
5.3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企业调研结果
5.3.1调研企业的整体情况
根据要求在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行业中选取典型企业进行现场调和一些采样检测工作。
共选取约30家企业(大兴、通州、房山及顺义)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在部分有采样监测条件的企业进行了采样和样品分析工作。
现场调研照片如下:
(1)大兴
(2)通州
(3)房山
(4)顺义
通过调研,总结了该行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1)生产低端产品企业比重较大
在本市涂料、稀释剂、油墨、黏合剂生产企业中,生产低端、低附加值产品的企业占相当大的比重(约占70%),如溶剂型产品中的醇酸系列涂料、硝基系列涂料、氯丁橡胶型胶黏剂,低档次塑料油墨、水性溶剂产品中的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改性淀粉涂料、聚醋酸乙烯乳液类外墙涂料等,上述产品有些已列入北京市淘汰产品目录。
此外,尚有20余家仅以生产(配制)稀释剂为主的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极低。
而能够生产高端产品(如节能低污染型的水性、粉沫、高固体分涂料,高性能涂料中的丙烯酸酯类、聚酯类、环氧树脂类、聚氨酯类、有机硅类涂料;食品级聚氨酯粘合剂;高性能水性油墨)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30%。
整个产业结构仍处于较低层次。
(2)生产规模普遍偏小
据统计,在本市约200余家涂料、稀释剂、油墨、黏合剂生产企业中,规模以下(指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小企业约有72家,占企业总数的36%。
这些企业从业人数均在300人以下,最多的百十人、少的只有十几个人,甚至几个人;千吨规模的涂料企业有二十余家,其余涂料企业年产量基本是从几十吨到几百吨;年产量在万吨以上的粘合剂企业3家,千吨级以上的粘合剂企业不足10家,其余均为千吨级以下企业。
年产量在千吨以上的油墨生产企业有3家,其余为百吨级生产企业。
(3)企业集约化程度低
由于历史原因,本市小型有机化学品制造企业主要分布在郊区县,其中以通州、大兴、房山为主,约占企业总数的80%。
由于企业分布较为分散,集约化程度低,水、电、热、蒸汽等资源不能共享和循环利用,造成资源的较大浪费。
这不利于企业向规模化发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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