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安全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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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安全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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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安全责任制
劳动安全卫生各级人员责任制
1、总经理责任制
1.1对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
1.2经常督促、组织、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法令和规定情况,重要的要求亲自传达、布置、检查和总结。
1.3经常深入第一线,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状况,及时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4接受法人代表的委托与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定年度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组织检查与经验交流、总结。
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完不成目标责任制的部门按经济责任制处罚。
1.5亲自组织对重大伤亡与其他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2、副总经理责任制
2.1协助总经理具体负责分管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直接领导安全、环保部门的工作,并在抓生产同时严格执行“五同时”。
2.2负责对上级颁发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程、文件,提出具体执行意见,对重要文件进行传达、布置和贯彻执行。
2.3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重大整改项目计划,指令有关部门按计划实施,并责成安全环保部门督促其如期完成。
2.4审核批准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规章制度和安全环保部门的工作规划与计划,定期听取安全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讨论和决策劳动安全卫生和环保工作的重要事项。
2.5组织并参加节假日前和季节性劳动安全卫生大检查,消除隐患。
2.6参加重大伤亡与其他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2.7责成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抗震救灾和化救工作,并指令安全环保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3、技质部负责人责任制
3.1认真执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政策、法规,并对本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负责。
3.2加强对产品的技术检验,保证进出厂产品许可的安全性。
3.3对产品实现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负有检查责任。
3.4在检查设备、产品质量、复修产品试车时,必须负责检查相关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3.5进行产品原材料及其他方面的检验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待检成品及已检产品必须合理放置,不得影响通道畅通,以保证安全。
3.6负责全公司确保安全所需要的附件、器材、仪表等及时验收入库。
3.7负责所需要的仪表进行定期的检查、校验和复修,确保正常使用。
3.8根据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要求,负责产品出厂检查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制、新装或大修理特殊设备的技术检查和鉴定。
3.9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工作、业务领导,定期布置、督促他们做好下面几项工作:
3.9.1试验人员负责进行各类试验时,必须负责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正确使用所有试验设备和必要的防护装置及信号装置。
特别是进行高压试验时,检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每个操作人员必须学会触电急救知识。
3.9.2领用试验所需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制定专人负责。
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的领取、存储、使用、保管、运输的安全要求。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提供相应必须的安全注意事项。
3.9.3对指定负责热电、计量范围的设备以及一切安全防护装置和信号附件定期检查,保证齐全、灵敏、有效、可靠。
4、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制
4.1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有领导、督促、检查责任。
4.2直接领导、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模范贯彻执行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3定期督促、检查安全工作,特别是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包括新职工教育、复训教育、特殊工种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等)劳动纪律教育、法律教育等,做到安全生产、人人皆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4经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规定,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定期检查安全值日和值班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组织解决,重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应责成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限期整改。
4.5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消除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纳入生产计划,并保证其实施。
4.6负责组织并参加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等工作。
督促各级组织严格执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切实做到“四不放过。
”
4.7每年作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报告,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提案落实整改。
4.8对设备、动力实现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4.9确保各类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和防尘、防毒、防爆设备)处于安全完好状态运行。
4.10严格贯彻设备维修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审核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及时排除检修中的不安全因素。
4.11在对设备进行检修的同时,必须负责检修或增设设备上的一切安全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并保证其安全灵敏、有效、可靠。
4.12在自制、新装和大修设备时,根据安全技术规定,会同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验收以及制订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3加强对电气、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殊设备的管理,并负责这些设备的专业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和整改结果记录在技术档案上。
4.14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和操作设备人员的专业培训,无证者不得操作。
4.15安装、迁移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要求,重大特殊设备的安装、迁移必须会同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检查后,方可迁移、安装。
4.16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故障,应严格贯彻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不得任意使用。
4.17在确定项目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并要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
4.1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安技措施项目的设计和制造。
4.19技改、更新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劳动、安全、卫生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审查验收安全卫生设施。
4.20协助安全部门做好防尘、防毒、防爆工作。
5、行政部责任制
5.1应对职工教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直接负责。
5.2应将安全生产列入员工转正、晋级、评薪考核要求。
5.3在制订奖励制度时,对安全生产必须有考核要求。
5.4协助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厂内运输、车辆驾驶、化学物品)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考试合格和体检合格后,方能分配工作,严格控制特种作业人员的调动。
5.5经常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进人员的三级教育和变换工种教育。
5.6负责做好职业病患者转岗工作,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搞好工业卫生。
5.7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5.8加强对兼职安全员的领导,指导检查他们的工作,并帮助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以推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5.9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总审查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措计划,并督促执行。
5.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制止违章作业,遇有涉及人身安全情况,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
并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验收和设备和试运转工作。
5.11应积极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布置汇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要求。
5.12积极参加上级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完成上级所交给的任务。
5.13年初提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目标,编制年度工作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草案。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按计划实施的情况和竣工验收。
5.14会同生产、技质部门做好劳动安全卫生的宣传,以及各种形式的教育工作。
5.15拟订和修改完善劳动安全卫生组织体系网络、项目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检查和审查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5.16审查新、改、扩建工程和技措、更新项目的“三同时”内容,监督与检查工程项目“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并参加项目的“三同时”竣工验收。
5.17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安全卫生的检查与考核。
5.18定期对作业环境有害因素的程度和污染排放的浓度进行检测与分析,及时与有关部门研究对策与措施。
5.19按标准为职工提供相适宜的合格劳防用品,制订保健津贴标准并核准发放。
5.20组织从事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5.21提出安全卫生薄弱环节和疑难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攻关,及时总结经验与交流。
5.22会同生产等部门,组织劳动安全卫生专项竞赛活动,检查、总结、评比、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5.23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汛防台、抗震救灾、化危援救工作。
。
5.24按时填报各类统计表。
5.25认真做好安全劳动卫生的信访工作。
5.26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搞好宣传教育、组织推行和督促检查。
5.27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5.28经常向员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重要性,发生事故危害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5.29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员会议,传达安全例会精神,并帮助提高车间、部门安全员的业务水平,从而推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5.30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5.31定期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专业训练和教育、变换工和教育、工伤愈后、病休超过半年复工安全教育。
5.3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遇有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
5.3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检查。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按“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认真整改,按期实现。
组织竞赛和评比,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
5.34组织和编制安措计划,并督促、检查按期实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尘毒点管理和职业病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或修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35认真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上报,认真贯彻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并负责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3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的试运转工作。
5.37对各部门领导、职工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的强令冒险作业以及严重违章作业,有权建议领导予以处分赶至越级反映。
5.38参加对节假日检修项目及危险作业人员的审批,负责现场检查。
5.39积极参加上级各项安全活动,并按时完成上级所交给的任务。
6、财务部门负责人责任制
6.1编制年、季、月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费用列入财务计划。
6.2按规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5-1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并做到专款专用。
6.3按时拨给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用品、安全教育费用。
并监督安全措施费用正确合理使用。
6.4应对实现有关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劳防用品,有害作业人员的保健用品、生活设施、环境绿化等安全规定负责。
6.5负责做好防暑降温、劳动防护用品、防寒保暖所需物资(如遮阳棚、竹帘、各类风扇、清凉饮料、保健仪器的发放、保管、回收、修理、安装等工作)。
6.6经常保持场地整洁,及时清除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6.7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食堂、卫生保健、宿舍、厕所、浴室、更衣室等生活区域的安全工作。
对存在问题负责解决。
6.8定期对生产、生活区域的建筑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制止并有权拆除违章建筑。
6.9做好土建工程的预算,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遇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施工,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6.10积极主动配合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教育工作。
6.11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6.12协助医务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6.12.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工业卫生的制度、法令和规定,并经常对员工进行工业卫生方面的常识教育,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
6.12.2协助医务部门加强工业卫生、职业病、常见病的调查、分析、上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改进。
6.12.3.每年负责组织对高温和接触在有害、有毒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对不适应从事以上工种的人员提出调、转意见,并转报安保部门。
6.12.4负责对因工受伤人员伤愈后的安排提出意见。
6.12.5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6.12.6.负责监督、检查验收食堂内的食品卫生和管理系统。
7、车间主任责任制
7.1对车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赶接责任。
7.2负责组织、布置、督促、检查、教育职工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法令、制度、决定、指示及各项安全措施。
7.3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五同时”。
7.4负责编制本车间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职业病和工业卫生工作计划,并报安全部门,凡经批准项目必须按期实施。
7.5负责建立健全群众性的安全管理组织,充分发挥车间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作用,定期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布置工作,并积极支持开展工作,随时解决提出的问题。
7.6应经常研究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并每月向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和布置工作。
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7.7发动和依靠群众,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三定”“四不推”(凡自己解决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部门)的原则,组织力量及时整改并公布于众。
7.8负责教育员工坚持正确、合理、使用劳防用品。
7.9负责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并对事故的统计、登记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10应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安保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8、生产组长及兼职安全员责任制
8.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
8.2负责对班组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法纪教育。
认真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
8.3在组织生产时,应带头模范遵守并督促、检查贯彻“五同时”。
8.4负责做好班前一分钟或班后群众性的安全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值日。
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8.5督促、检查对新进职工的三级教育和复训教育、变换工教育、伤愈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专业教育的执行情况。
8.6经常组织员工对各类设备(包括防尘防毒设备、电气设备、线路、移动电具、各类气体导管、化学危险物品、安全装置、信号装置和警告标志)工夹具、作业环境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认真整改。
8.7应对本班组的道路畅通、机床清洁、产品及零部件堆放整齐负责。
8.8有涉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厂部领导和安全部门,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生产。
8.9发生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车间主任汇报。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切实做到“四不放过”。
9、生产工人岗位责任制
9.1保证安全生产是每个员工的神圣职责。
每个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为安全生产多说一句话,多做一件事,多参加一次活动,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擅自拆除安全装置(包括信号装置和警告标志),爱护、正确使用各类设备和工夹具。
9.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经常进行安全技术学习,监督检查、帮助新进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带有徒工和实习生的职工要对他们的安全生产负责。
9.3每日做好对生产岗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工作。
9.4严格贯彻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大小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安全员如实汇报,凡歇工满8小时的均应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参加事故分析。
9.5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得无故不用或损坏或赠与他人。
9.6遇到有涉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遇到领导强行冒险蛮干,有权拒绝,并向安全部门汇报。
10、锅炉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0.1切实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精心操作,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10.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10.3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10.4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0.5锅炉在运行时发生异常情况,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10.6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0.7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10.8认真做好锅炉安全运行记录,准确填写交换班记录表。
11、机修工岗位责任制
11.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技能。
11.2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及时排除机械设备故障,确保正常生产。
11.3严格执行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规定,定期观察机器油位。
11.4加强水、汽管路的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11.5增强定额修理考核意识,提高降本增收观念。
12、电工岗位责任制
12.1保持配电房内外清洁,门窗完好,室内保持干燥、通风。
12.2配电房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电柜操作规程,填写工作运行记录,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12.3清楚掌握配电线路和各分路的用电情况,合理配送电。
12.4坚守岗位24小时有电工值班,发生用电故障及时处理。
12.5值班电工必须负责所有从变电房到所有用电器的日常修理,确保正常使用和运行。
12.6定期检查各电表运行情况,忘好台帐,做好用电日报。
12.7认真做好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及时处理各设备的电路故障。
12.8使用临时电路,须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13、电焊工岗位责任制
13.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
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3.2氧气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13.2.1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13.2.2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13.2.3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13.2.4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13.2.5乙炔发生器(或溶解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3.2.6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
13.3电弧焊割必须作到:
13.3.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13.3.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13.3.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辩认。
13.3.4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3.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13.6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14、锅炉水质化验员责任制
14.1水处理人员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4.1.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化水主要指标合格。
14.1.2锅水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14.1.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14.1.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4.1.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14.2水处理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14.3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14.4严格执行GB1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采取炉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锅炉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
14.5水质化验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14.6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4.7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4.8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14.9锅炉水质标准:
给水
锅水
热水锅炉
蒸汽锅炉
热水锅炉
蒸汽锅炉
总硬度(mmol/L)
≤0.6
≤0.03_
总碱度(mmol/L)
6-24
PH值(25℃)
≥7
≥7
10-12
10-12
溶解氧(mg/L)
≤0.1
≤0.1
≤0.1
15、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5.1热爱本职工作,端正服务态度,认真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水平;服从领导指挥,按时出车。
15.2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驾驶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15.3注意安全,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任何情况不得将车驶入防爆区域(危险品仓库、树脂车间)。
15.4做到出车前、回库后勤检查,保护不带“病”车操作。
15.5负责对车辆进行良好保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5.6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没有领导指派,不得私自出车或向外出借用车。
15.7树立节约风尚,节油节用,为公司节省开支。
15.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6、可燃气体检测人员责任制
16.1认真学习检测知识,熟悉仪器的操作要求。
16.2对监控场所进行每天测试二次。
16.3认真做好检测记录。
16.4维护保养好检测仪器。
16.5发生超标现象,必须及时告知被测场所负责人,并报告分管领导。
16.6发生超标现象,必须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检测场所达标。
汉罗特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各
级
人
员
责
任
制
2016年2月15日修正
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签收
时间
备注
1
总经理责任制
2
副总经理责任制
3
技质部负责人责任制
4
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制
5
安全科人员责任制
6
财务部人员责任制
7
车间主任责任制
8
生产组长责任制
9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0
机修工岗位责任制
11
电工岗位责任制
12
电焊工岗位责任制
13
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14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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