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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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
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
“十四五”是我省进入新时代、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贵州省“十四五”财政规划,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围绕“十四五”时期全省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明确财政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未来五年财政支持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进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局起步的重要行动指引。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贵州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财政治理提质增效,全面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催化剂和助推器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1.总体实力稳中有进。
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五年总量达8456亿元,年均增幅3.5%,较“十二五”时期增长44.2%。
中央对我省各项转移支付累计14999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55倍。
总财力规模达22971亿元,是“十二五”时期总量的1.5倍,常住人口人均可用财力从2015年的8159元增加到2020年的13082元,增幅达60%以上。
图一:
“十二五”—“十三五”总财力情况(单位:
亿元)
2.支出投向聚力增效。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五年累计25593亿元,年均增长7.8%,是“十二五”时期的1.64倍。
各级财政部门突出全力支持“三大攻坚战”,落实疫情防控保障,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底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重点民生领域累计支出17975亿元,是“十二五”的1.77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平均比重为70.3%,比“十二五”增加了5.7个百分点。
图二:
“十三五”重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
3.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步伐加快。
出台七大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机制,转移支付制度不断改革完善,财政省直管县体制得到巩固。
预算管理改革更加深入。
零基预算管理改革获国务院表彰,四本预算间统筹力度更大,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详实。
多举措盘活存量,资金效益得到充分释放。
落实中央部署有序推进税制改革。
实现“营改增”改革目标,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进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地方配套立法工作,地方税体系不断健全。
4.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不断创新。
出台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制度。
履行出资人职责牵头推动重组贵州金控集团,在助推全省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得到增强。
设立实施扶贫产业子基金,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全省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不断健全完善,农业保险覆盖面更加广泛。
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促进全省农业农村融资难题得到有效缓解。
5.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强化。
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1+9”系列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机制,强化政府隐性债务管控。
梳理举债融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提出“八个一批”和14条具体化债措施及10条化债意见。
稳妥推进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加快转型发展。
建立化债激励机制、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从严整治举债乱象。
积极争取中央新增债券支持全省重大项目建设。
6.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三五”时期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5811亿元,资金规模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88亿元,年均增幅达21.7%,为我省脱贫攻坚战场供应了充足的“粮草”。
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治理、挂牌督战,实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通过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绩效有效提升。
支持打好脱贫攻坚“四场硬仗”。
累计贴息26亿元带动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完成投资257亿元。
省级筹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经费1061亿元,完成搬迁近200万人。
农村危房改造投入补助资金117亿元,累计改造70万户。
省级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累计投入72亿元,惠及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29万人次。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三重医疗保障”制度,有效防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
7.推动经济转型绿色发展。
支持大数据产业加速成长。
“十三五”期间省级安排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累计达13亿元。
支持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
五年来全省节能环保支出达720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近一倍。
出台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投入专项资金26亿元支持乌蒙山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山林生态保护修复、湖泊生态保护修复等。
2017年起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亿元支持煤炭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累计投入3亿元支持重点磷化工生产企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和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
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普惠性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实现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全面下调。
研究推动民口配套企业发展,大力扶持小微企业,“黔微贷”“贵园信贷通”等政策性融资产品切实助力缓解企业主体融资难题。
出台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财政政策措施17条,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
8.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将就业作为优先保障。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支持体系更加健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更加良好。
把教育摆在突出位置。
“十三五”全省教育支出4871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加2023亿元,增长71%。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优质发展。
大力推进健康贵州建设,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0年的74元,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逐步缩小。
累计投入16亿元率先在全国构建起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千方百计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到位,制定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保障措施20条,全省各级财政共筹措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达90亿元。
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提高。
落实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9.财政内部建设效能提高。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财政法治建设水平有力提升。
建立起“1+7+37”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财政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向基层拓展。
财政监督与财政主体业务融合更深,监督机制更加优化、监督内涵更加丰富、财经纪律约束更加有力。
不断优化省级预算一体化系统、全省非税系统、全省资产系统等31个系统,推动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配合建成省本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投入运行,信息化建设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思想建设为根本,深化财政干部政治理论武装、业务能力武装,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过去的五年,是我省财政负重前行的五年。
既有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动力实现财政增收的目标,又有国家税制改革和税费政策调整减收的任务;既要确保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又要打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阻击战,挑战重重,压力空前。
面对压力和挑战,贵州财政始终坚持科学谋划和主动作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工作要求,在解决诸多困难和问题的实践中进一步巩固夯实了财政工作基础,财政改革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
一是坚持“财”服从于“政”,找准财政工作的根本方向。
二是坚持追求资金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方式。
三是坚持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协同推进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财税政策体系,不断强弱补短。
(二)“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全球治理机制加速变革重构,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逐步破除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不断深入拓展,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由世界工厂向世界市场转变,展现超大规模市场的独特优势。
疫情后经济增速将逐步回归中速增长平台,发展的新动能快速成长,催生出更多的新模式、新业态、新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正在不断涌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心重视贵州,给予大力支持,为我省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重大区域战略的带动有助我省加快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带来新的发展窗口,都为我省后发赶超带来重大机遇。
新格局中的交通枢纽优势、新需求中的生态环境优势、新挑战中的战略安全优势、新理念中的特色产业优势、新征程中的政治生态优势,将不断激活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和畅通经济循环的竞争力。
(三)“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面临的挑战。
未来五年,既是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跃升期,又是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升级的关键时期,面临固旧育新、提质增效、乘势向上的多重任务。
从财政看,“十四五”时期是考验期也是挑战期。
一是财政紧运行将成为常态。
随着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升级,各主要经济体“内视化”加速,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增强,我国经济潜在增速趋缓,财政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难度增大,中央财政对我省转移支付增幅趋缓,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的持续性尚不确定,我省财政潜在增长率下降,财力吃紧的态势或将加剧,而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趋势仍将持续,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刚需必须给予有效支持,财政收支平衡和可持续运行压力大。
二是财政政策推动提质增效的效应有待进一步放大。
财政部门如何妥善处理“保当前”与“谋长远”的关系,财政政策如何与金融、货币及有关调控政策协同配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双循环”,推动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协同发力,推动构建有效市场、打造有为政府,统筹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
三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
新时代新征程新起点,财政在国家治理的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战略决策等方面将更加积极有为,履行更多的责任,倒逼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朝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方向迈进,对财政自身的治理能力、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公共财政的“稳定器”作用仍需持续强化。
未来五年,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基础日益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成为促进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重要动力,但由于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普惠、基础、兜底属性,仍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发展的总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部署,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作用和更可持续发展,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政策,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持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支持贵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和支持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新时期财政工作,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体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谋划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增强全省重大战略、重要领域的财力保障,更好的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紧扣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之中,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促发展与保安全两手抓的原则。
加强财政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支持全省围绕“四新”抓“四化”和三大战略行动的财政政策体系,把更多财政资源聚焦于推进改革发展、保障重点领域和加强薄弱环节上。
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建立各类关联风险评估机制,高度警惕和防范各类风险向财政转移集聚,支持相关部门主动化解关联风险,在稳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基础上,为未来财政政策实施留出空间。
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政府长期过“紧日子”、让人民过上“好日子”的思想,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坚持勤俭节约的基本原则,妥善平衡和处理好各种关系,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执守简朴、有保有压、厉行节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强化三年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不作过高承诺,把有限的财力花在刀刃上。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权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平普惠、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构建系统完备、法治健全的财政制度框架,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财税体制更加成熟定型。
增强财政政策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强化财政统筹支持重大战略部署的作用,资源配置、政策供给向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发力,支持我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化”建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统筹发展与安全,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既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又切实保障财政安全,实现财政改革发展可持续。
1.财政收支规模迈上新台阶,财政运行稳健可持续。
逐步建立孵化成长机制,以围绕“四新”抓“四化”建设为切入点挖掘培植财源,完善以税收收入为主的财政收入体系,非税收入征缴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落实国家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工作部署,税制结构进一步优化,“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收入征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财政收入保持与经济协调增长,“十四五”时期全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2%,到2025年实现1970亿元左右。
财政支出力度保持适度强度,支出结构更加合理、投向更加精准,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更加有力,财政运行稳健可持续。
2.预算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区域财政关系更加均衡协调。
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衔接挂钩机制。
研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
加强省以下各级财政的协同配合,充分调动各市县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理顺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省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逐步建立基层“三保”长效保障机制,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进一步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转移支付进一步聚焦区域财力不均衡,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3.财政统筹能力迈上新台阶,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
充分运用跨年度预算平衡、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调控机制,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与一般公共预算间的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
提高财政统筹、调度、盘活能力,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性,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财政资金、国有资产、金融资源协同,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研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分担方式,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杠杆撬动作用进一步放大,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投向有利于补短板、增后劲、提效益的领域。
4.财政“放管服”迈上新台阶,改革发展推动系统集成。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权责清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更好发挥,推动释放经济增长潜力。
按照有利于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财税体制改革痛点难点逐步突破,改革“组合拳”进一步发力显效,推动实现改革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
5.财政防范风险能力迈上新台阶,财政支撑保障作用更加有力。
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法律法规和系列政策措施,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积极争取中央新增债券和优惠国外贷(赠)款支持,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强化隐性债务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强化财会监督,推动建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
财政内部控制链条进一步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能力稳步提高,财政在防风险、保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十四五”时期贵州财政支持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难点堵点,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围绕提质增效推进新时期财政管理改革。
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
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
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
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善社保基金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加大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力度,推动财政政策公开。
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推进部门和单位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支持完善人大对预算的监督评议机制,指导省以下财政部门推动预决算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
强化财政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用,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预算安排,使中期财政规划更具科学性、前瞻性。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对各类合规确定的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要根据项目预算管理等要求,将全生命周期内对财政支出的影响纳入中期财政规划。
地方政府举债要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科学测算评估预期偿债收入,合理制定偿还计划,增强预算编制的可持续性。
结合我省实际,根据支出政策、项目要素及成本、本级财力水平等,完善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化体系,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推进预算安排同项目要素完整性、预算执行进度、审计指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绩效评价结果、项目评审情况“五挂钩”。
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进一步完善组织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的制度办法。
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
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
除突发性、应急性事项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进一步规范预算调剂行为。
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逐步扩大执行范围,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
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有效衔接。
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压实绩效责任。
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
持续规范国库和财务管理,防范运行风险隐患。
完善财政国库运营管理,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统筹协调国库库款管理、预算执行与政府债券发行,确保库款平稳安全运行。
严格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严控财政存量资金规模。
清理整治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建立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对预算资金拨付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暂付款管理,严禁以拨代支,除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并列入预算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拨付财政资金,在逐步消化存量暂付款的基础上,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
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强化收入退库退付管理。
推动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进程完善并推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健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利用,为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推进会计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
加强农村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工作,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地位。
通过统筹各项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优先予以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
通过开展运行监测、激励奖补等措施,督促市县做好保障,防范化解“三保”风险。
提升民生政策可持续性,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对拟出台的民生政策和项目,全面分析对财政支出的短期和长远影响,对评估认定财政难以承受的,一律不得实施。
推动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清理规范不可持续、不合理的民生政策,严禁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
客观评估中长期支出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
2.紧扣治理现代化加快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
继续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逐步形成稳定的省以下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按照已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国防等领域的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当增加和上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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