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行业专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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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行业专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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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行业专题报告
版权行业专题报告
1.版权产业概况: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产业链持续完善
1.1.产业趋势:
互联网崛起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1.1.1.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近万亿,付费和广告是版权核心变现模式从产业规模看,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接近1万亿,2006—2018年市场规模从164亿元增长至7,423亿元,复合增速高达37%。
2006—2009:
中国PC互联网快速崛起,互联网产业崛起使得版权产业拓展至数字版权领域,版权范围、规模和传播速度都显著提升。
其中,网络文学、数字音乐、数字影视和网络游戏等产业兴起。
2010—2017:
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崛起版权产业拓展至移动端,移动端付费和广告发展使得版权市场持续增长。
其中,短视频、手游、图片等产业快速崛起。
从产业机构看,新闻、游戏和网络视频占据85%的市场份额。
网络版权市场持续发展,随着直播、动漫、短视频、VR/AR等新业态盈利模式发展,网络版权产业结构正趋于多元化,尤其是短视频版权产业迎来爆发。
从版权产业盈利模式看,用户付费和广告是主流盈利模式,视频用户付费和短视频广告发展迅猛。
2016-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整体用户付费规模持续增长,从2229亿元增长到3686亿元,复合增速达到28.6%。
其中视频付费增长较快,2016年网络游戏付费占比达80.3%,到2018年该比例显著降低为67.3%,而网络直播与网络视频的付费占比则不断上升。
用户付费占比继2017年首次过半后微降,原因是短视频等新动能产业以广告营销为主要盈利模式,提升了广告收入规模。
1.2.版权政策:
立法持续完善、版权保护力度持续提升
1.2.1.三次修改著作法,彰显国家正版化决心我国版权事业从无到有,版权法律制度体系也随之逐步完善。
《著作权法》于2001年、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2012年启动了第三次修订。
经过近10年酝酿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正式启动,于2020年4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多年的准备,此次在侵权赔偿到著作权保护等诸多角度都有较大看点:
(1)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得到加强。
草案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改为“视听作品”。
草案作出包括“视听作品”“广播权”等在内的多项修改,草案的修改明确了作品种类,解决了实践中短视频等新业态作品如何归类的难题,体现了与时代接轨,适应网络同步转播新技术发展等特点;
(2)通过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
维权成本高、侵权赔偿数额低等问题一直是行业侵权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而此次修改,将显著提高侵权者违法成本,对侵权行为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据草案,对于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3)草案增加了作品登记制度,为作者确权提供了法律支撑。
据国家版权局通报,2019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4186549件,同比增长21.09%。
我国著作权登记数量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得到快速增长,同时现行著作权法中始终未对著作权登记作出明确具体规定,为侵权行为提供了沃土。
此次草案增加了作品登记制度,方便公众了解作品权利归属情况,明确有关作品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将对作者确权起到极大帮助。
1.2.2.我国形成以著作权法为核心的著作权法律体系从法律制度方面看,除著作法外,2005年至今我国先后颁布了1部法律、6部条例以及9个部门规章和44个规范性文件,已基本形成以著作权法为核心的著作权法律体系。
在监管执法层面,剑网行动首当其冲,近年来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据国家版权局,2000年至2018年,全国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近14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5600余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超过8亿件。
特别是在连续14年开展“剑网行动”中,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6573件,关闭侵权网站6266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256万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09件。
监管执法层面的处罚,对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
1.2.3.正版化效果显著,版权行政处罚数量逐年递减2013—2018年,全国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查处包括网络案件在内的各类侵权豆瓣案件22568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3908个,共公布重点作品预警名单29批、731部,下线盗版链接600余万条,网络版权环境改善明显。
随着中国版权意识觉醒,技术成熟,反盗版成本逐渐降低,行政执法处罚件数也呈现逐年递减趋势,2010至2018年版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由10590件减少至3033件。
就效果看,网络视频与游戏案件减少,体现正版化效果显著。
2015年网络视频侵权案件数量的急剧下降为291件,占所有网络版权侵权案件的18%,同比少26%,同时网络游戏的案件数量再次递减,仅为4件,体现监管执法效果显著。
但同时网络音乐民事案件数量上升,整改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将成为以后阶段的重点建设。
2018年,我国网络版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社会共治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网络版权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网络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版权生态持续好转,网络版权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2019年5月至11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
这是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连续十五年针对网络侵权盗版开展专项行动。
“剑网2019”专项行动聚焦媒体融合发展、院线电影、流媒体、图片、短视频等重点领域,从成效上看,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10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075万件,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450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160件、涉案金额5.24亿元。
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良好网络版权环境。
2020年6月19日,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开始了全国持续开展的第16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针对网络版权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本次行动聚焦5个重点领域:
一是开展视听作品版权专项整治;二是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三是开展社交平台版权专项整治;四是开展在线教育版权专项整治;五是巩固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严厉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等侵权盗版行为。
1.3.面临问题:
确权机制繁琐、盗版及侵权索赔机制不完善
确权维权方面:
由于技术限制,原有的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往往需要准备材料,流程繁琐,时间长,耗费较多精力,无法满足当前市场作品量多、传播快的需求,也导致数字版权拥有者登记意愿低。
同时,数字作品形式多样,目前业界尚无统一的规范化的版权存证体系规范,加大了数字作品的存证登记流程的耗时和成本。
版权利益分配方面:
由于现有的数字版权利益分配体系尚不完善,数字版权收益难以公平有效地在原创作者和相关机构间分配,特别是在复杂的互联网环境下,数字作品的发布渠道更加多样化,版权使用方式也各不相同,原有的版税结算和版权收益体系无法有效地解决变化中的价值流动分配,无法很好地保障创作者、消费者和平台方的权益。
治理改善方面:
据《2019第三季度内容行业版权报告》,所有的作品类型中,文字作品的登记数量位居榜首,占总体登记量的34.59%,口述作品以及美术则紧随其后,占比均在20%以上,视频的登记量则位居最后,约占登记总量的19%左右。
虽然视频的版权登记数量不多,但与文字、图片相比,视频的版权价值则更高。
据维权骑士的数据监测,2019第三季度发起版权服务的作者创新高,超过7.6万名,与此同时,内容出现首次下降。
数据显示,2019第三季度内容侵权总量为97万,与2018年相比,同比下降17.8%,这也是自2016年版权报告每个季度发布以来,侵权量首次下降。
下降的除了侵权量还有被侵权作者数量,数据显示,2019第三季度被侵权作者占据作者总量的15.07%,与2018年相比,已经下降了26%。
2020年上半年,各平台内容涉嫌侵权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了大幅的降低,其中凤凰网和豆瓣的降幅最大,分别达到了95.1%、90.3%。
头条号、简书、百家号、微信公众号侵权情况也有所改善。
但是,在所有监测平台中,只有新浪看点的内容涉嫌侵权量不减反增,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2.2%。
在版权治理方面,大部分平台版权治理成果显著,但少数平台大幅落后,平台间分化严重。
据《2019年度内容行业版权报告》数据,有83%的平台,其版权治理率超过90%。
其中2019年版权治理周期最长的是12.7天,微信公众号的版权治理周期是4.5天,2020年上半年微信公众号的版权治理周期已经一跃而至达到了20.2天,成为此次数据统计中治理周期最长的平台。
差距同样明显的盘搜搜,以16.6天的版权治理周期位居第三,增幅达72%。
与同类平台XX网盘1.9天的周期相比,二者治理周期相差了近15天。
而电商平台普遍较为重视版权治理,版权治理率基本维持在99%。
但少数平台依旧问题严重,在普遍版权治理率高达99%的情况下,拼多多的版权治理率只有88.8%,位居同类平台中版权治理率最低。
1.4.版权产业趋势:
版权确权和索赔机制逐步健全,产业即将迎来黄金周期
从成果上看:
据《2020上半年内容行业版权报告》,上半年的内容产出量虽然受到了疫情的部分影响,但在内容侵权与被侵权方面却有所改善。
其中凤凰网和豆瓣的内容产出量降幅最大,分别达到了95.1%、90.3%。
搜狐新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XX百家号完善自媒体入驻协议、发布版权警示公告、封禁侵权自媒体账号124436个,对19882个违规自媒体账号进行降级等处理;建立账号信用分制度或黑名单制度。
抖音短视频、快手等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共下架和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18品57万部。
从区块链角度来看:
2019年,区块链、5G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迅猛发展,利用新技术手段加强版权保护、促进版权运用加速发力。
国家版权局运用网络技术提升版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全面启用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在中国移动咪咕公司设立“网络版权保护研究基地”;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运用区块链、时间戳等技术手段,解决数字版权存证、认证难题。
数字作品一旦确权之后,其在网络上的流转、交易等各方面信息均会被记录在系统上,实现了对数字作品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可追踪,为后续可能需要的司法取证提供强大的技术保障和结论性证据。
因而能够实现快速定向跟踪和查询,便于锁定非法侵权行为的来源,维护原创者、出版方等的合法权益,极大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维权成本。
同时,结合人工智能等技术,区块链数字版权系统可以实现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在线监测。
一旦发行侵权行为,可以对数字版权的价值进行准确、可信的评估,实现将著作权的损失额判定真正置于市场下进行。
2.图片版权市场:
潜在市场规模巨大,确权、盗版和索赔问题亟待解决
2.1.源起:
图片供给端规模持续扩大,依需求形成三种交易模式
2.1.1.满足上下游需求版权交易应运而生,移动互联网变革商业模式图片版权交易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其目的在于匹配媒体和摄影师的供需。
由于上游内容生产方疏于管理图片经营活动,导致大量优质图片堆积而未能创造价值,加之下游图片需求量持续走高且缺乏渠道获取相关内容,为有效匹配双方供需,图片库应运而生,以图片库为中间平台,上游对接海量摄影师作品,下游提供内容资源。
图片版权交易至今已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底片交易阶段、数字化光盘阶段、互联网图片库阶段和微利图片库阶段。
其中,微利图片采用在线交易模式,整个下载和授权流程均由图片用户自助完成,操作方便快捷,图片价格相对低廉,摄影师准入门槛降低。
上游图片供给端规模持续扩大,微利图发展吸引大量业余摄影师涌入。
截至2019年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超过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4.5%。
一方面,随着摄影技术设备和互联网的普及,加之图片库向微利化方向发展,大批业余摄影爱好者涌入激活图片市场;另一方面,传统的图片供应商,如各种媒体机构、新闻报社,仍然为重要、高质量图片的供应方。
中游图片库作为提供方和使用方媒介,开展图片版权运营。
目前图片库包括三种形式:
商业图片库、传媒编辑图片库和微利图库。
商业图片库主要客户为广告公司、出版社和媒体,以出售可以做广告的图片为主,收入的60%以来自于广告用途图片,最典型代表是GettyImages、视觉中国、东方IC等。
传媒编辑图片库(官方图片库)主要向报纸、杂志及出版社的编辑提供编辑类和新闻图片,典型代表为新华社。
微利图库多适用于非正式场合,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
下游需求端市场体量大,新媒体图片需求激增。
图片需求方主要涵盖企业客户及媒体单位,其中企业客户(如广告公司,照片设计公司,广播和电视公司等)对创意图片素材需求规模较大,媒体单位(如广播电台、网站等)则注重图片时效性。
随着读图时代的到来,新媒体对图片需求剧增,商业图库成为其获取图片素材的重要来源之一。
2.1.2.商业模式:
授权模式于卖家设定,买家依实自行选择依据市场不同需求,形成RM(Royalty-Managed)、RF(Royalty-Free)、PE(Price-Easy)三种图片授权模式。
授权模式由卖家设定,买家则需依据自身使用的情况来进行选择。
2.2.发展:
版权市场尚在发展初期,竞争环境相对温和
2.2.1.图片行业进入快速成长期,正版化进程缓慢随着广告营销、创意设计、互联网新媒体等行业快速发展,图片需求供给规模持续扩大,行业进入高速成长期。
根据艾媒咨询数据,2016—2019年中国图片行业市场规模呈上升趋势,且增长速度逐步加快,2020年中国图片行业市场规模有望突破30亿元。
国内图片版权环境仍待净化,盗版盛行挤兑正版市场。
相较于国外较为完善的版权保护制度,国内版权保护尚处于起步阶段,长期的盗版盛行大幅挤兑正版市场的发展,导致了从事图片版权行业的企业数量较少,行业竞争略显疲态。
目前,视觉中国、全景视觉、东方IC是国内主要商业图片库平台(其中视觉中国在A股上市,全景视觉在新三板挂牌),这三家企业和中国台湾达志影像、新华图片社包揽了中国图片市场超过70%市场份额。
其中,视觉中国在图片商业市场占据龙头地位,图片市场份额高达40%。
视觉中国基于海量资源形成内容壁垒,占据行业半壁江山。
公司一方面自有内容库储存大量稀缺图片版权,另一方面通过收购经营摄影师社区500px,直接对接图片提供者,并与240余家知名图片社等机构合作,形成内容端壁垒。
公司与上游内容建立合作分成模式,图片进入公司内容库进行编辑处理,销售收入与摄影师按比例分成。
公司与下游客户提供图片版权服务,根据客户反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图片库企业。
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驱动下,视觉中国客户数量迅速攀升。
2017年,视觉中国通过“鹰眼”系统发现潜在客户数量同比增长84%,实际客户数量同比增长24.7%。
随着获客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也水涨船高,2016-2018年前三季度,视觉中国毛利润率维持在58%以上,在行业竞争格局中保持垄断地位,综合市占率超过40%,稳坐图片行业头把交椅。
2.2.2.图片版权规范实施困难,正版化进程尚在征途图片版权兼具多项属性,版权规范难以实施。
图片版权作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之一,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严格保护,但图片版权兼具物权和肖像权属性,权利归属难以确认,导致图片版权规范难以实施。
移动互联网发展加速图片传播,版权意识淡薄扰乱市场秩序。
基于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自媒体平台呈现出量子级别爆发式增长,以微信公众号为例,2018年微信公众号注册数量已经超过3200万,月活跃公众号超过600万。
在自媒体平台内容创作百花齐放的局面下,图片需求量与日剧增。
然而,与传统图片版权不同,移动互联网的图片版权市场长期以来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一方面图片作者缺乏版权意识,在网络空间中随意传播、上传自己创作的图片,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图片使用者自行下载、编辑、修改网络图片,用于商业用途严重侵犯图片作者的版权。
网络图片的传播匿名、高速更新、数量巨大,追踪+溯源双重困难致使传统版权保护模式“失声”。
传统媒体时代,图片版权通常以纸质媒介为载体,侵权行为容易识别,而网络空间中的图片传播以电子形式存在,一方面图片匿名传播导致侵权主体难以确认,图片作者维权无从下手,另一方面图片在网络中经过多次多级传播,大多数情况下已成不可溯源图片,图片使用者难以获取授权渠道。
同时,传统图片版权保护登记制度时间长、费用高,单件费用高达数百元,高昂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让个体供给者望而却步。
图片版权碎片化特征明显,侵权损失难以界定,侵权程度难以评估。
自媒体发展推动网络用户进入到碎片化时代,图片使用碎片化特征明显,“人人都是使用者,人人都是创作者”导致图片版权方取证、追责举步维艰。
同时,图片版权作为著作权是无形资产,侵权损失本身难以界定,侵权所得难以评估,法院只能依照法定标准赔偿,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赔偿标准尚待确定。
根据《2019年度版权报告》问卷调查数据显示,57.14%的创作者认为图片侵权发生率很高,文章和图片仍然是大多数创作者侵权的雷区。
2.2.3.区块链技术助力图片确权,侵权赔偿难抵维权成本持续走高技术加持图片确权环节,区块链护航原创版权。
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公钥加密和时间戳等技术与图片版权完美保护结合,为司法取证提供依据,助力版权保护。
例如,XX区块原创图片服务平台XX图腾,通过自研区块链版权登记网络,配合时间戳、链戳双重人证,为每张图片生成版权DNA,保证作品实现可溯源、可转载、可监控。
国内最大链上确权图片平台——图虫社区,于4月联合蚂蚁区块链,为平台端80万公告摄影师提供原创作品确权存证服务。
2020年4月17日,广州互联网法庭公开“云审理”一件关于图片侵权使用案例,被侵权摄影师正是通过区块链技术确认图片版权,维护了自己的利益。
举证难、周期长,维权成本日益升高,侵权赔偿金额仍待提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2019年有近300起侵犯图片著作权相关案例,目前正版图片代理公司维权成本日益走高,若主张权利图片来自于海外摄影师,则每份证明域外摄影师版权权属的域外公证认证费用高达32000元人民币,而当前法院判决支持的每张图片赔偿金额为800元至2500元,侵权成本低。
2.3.未来展望:
图片需求强劲,正版化赋予版权市场巨大潜力
随着正版化率提升,中国图片市场正在快速崛起。
国外图片版权行业已经进入了成熟期,根据LEK统计数据,2011-2016年全球视觉创意市场规模从110亿美元增长至135亿美元。
而中国视觉素材类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猛。
对比美国图片市场,中国市场还有很多大的潜力和空间没有得到开发。
从商业图片这一市场来看,以美国为例的国外成熟市场,商业图片市场规模占广告市场规模的2.5%,如果国内这一比例能达到2%,2019年国内图片市场规模将超过130亿人民币。
而这一差距的重要原因就是正版化率较低。
盗版产品压缩市场空间,导致市场天花板较低。
但随着行业的发展,图片使用者版权意识的增强和法律法规双管齐下,正版化渗透率在不断提高。
根据智研咨询数据,中国网络核心版权3年复合增速达到33.1%,用户视频付费率3年复合增速超过54%。
这些数字基本可以反应出国内正版内容渗透率的增长速度。
智研咨询估计,未来版权图片市场渗透率增速应该在30%以上。
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到2020年,中国版权图片市场实际销售规模超100亿元,版权图片行业正版化率将达到44.81%,超过2017年视频行业正版化水平(42.9%)。
3.长视频版权市场:
迈入版权付费时代,内容成本上升支撑行业规模
3.1.源起:
同视频网站相伴而生,版权交易日益成熟
版权网络视频主要指由专业影视产业机构或公司制作,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上线许可,并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受版权保护的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和动画类型等。
网络视频行业发展初期,点播类视频网站多扮演UGC的角色,视频内容几乎均有用户自行上传,经审核后可供线上其他用户观看,其中既包括用户原创视频内容,也包括大量XX的影视剧集,由于平台处于发展初期亟待被大众接受与认可,加之这一时期版权意识淡薄,为吸引用户,视频网站对XX的内容传播未加限制。
视频网站积累大批用户,版权视频开始确立。
经过几年粗放式生长,网络视频侵权盗版问题开始显露,上游影视方法律诉讼纷至沓来,网络影视版权剧集正版化成为行业与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2009年,搜狐视频、激动网连同优朋普乐联合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极大推进了中国网络视频正版化进程。
同年,国内主要网络视频服务提供商开始密集购买影视内容版权,清查整顿平台视频内容,下架大量XX的影视剧集视频内容,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等网络视频内容定义开始明晰,2011年前后,影视剧版权市场规模开始迅速扩大,奇艺网(爱奇艺前身)率先推出高清正版播放,推动国内视频正版化趋势确立。
为扩大订阅会员规模各大平台发力采购内容资源,迈入版权付费时代。
2015年前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中国网络视频行业逐步形成了以爱奇艺(合并PPS)、优酷(合并土豆网)、腾讯视频、搜狐视频、芒果TV等为主要参与企业。
爱奇艺率先试水付费用户与非付费用户差异化播放策略,导致其订阅会员规模井喷。
在用户付费意愿显著提升下,行业巨头纷纷发力影视版权库的采购扩充,中国版权视频付费时代随之来临。
3.1.1.版权运营商整合上游资源,为下游提供版权内容影视版权产业链主要包括:
上游内容提供商,中游版权运营商,下游终端平台。
上游CP方主要依靠顶级头部内容获得收益,下游平台端包括网络视频平台、TV平台和移动胡互联网平台,其中网络视频平台以BAT三大视频平台以及新进玩家字节跳动、芒果TV和B站为主力,通过持续的内容成本投入扩充平台库存资源,争夺流量。
其中,下游平台端获取内容资源有三种途径:
一是自制内容,二是直接向上游CP方采购,三是向版权运营商采购。
中国上游内容制作方通常以单个制片人团队为核心,典型影视剧头部大生产商包括华策、慈文、唐德等,但其收入端起伏大,爆款不确定性强;电影头部生产商以光线、华谊等为代表。
中游版权方整合上游相对分散内容,为下游提供丰富版权内容。
目前国内中游版权商主要包括捷成股份的华视网聚、皇氏集团的盛世骄阳及华策影视的佳韵社。
对于下游端,版权方所积累的数字动画、电影和电视剧等视频资源,有助于下游平台在保持当前用户留存下吸引更多用户。
对于上游端,版权商可逐步解决市场“积剧成疾”的困境,对工作室聚集发行起到核心卖方作用。
下游渠道方“腾爱优”三足鼎立,字节跳动强势入局,芒果TV、B站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新媒体平台相对格局清晰。
3.1.2.商业模式:
两端共同发展,C端业务成新增长点当前版权方主要分为ToC和ToB两种业务模式。
ToB采买模式下,片方只对平台负责,用户向平台方付费换取内容观看权限,平台方向版权方采买内容丰富其库存。
ToC模式下,片方和平台方根据用户的点击量和有效观看时长进行分成,此模式对于平台方来说意味着更低的风险和更大的向上收入弹性。
分账剧诞生于2016年,历经4年发展其商业模式已日渐成熟,各大视频平台纷纷布局,其中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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