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旅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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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旅游
编者按: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也和其他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一样,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无法绕过的课题。
因为古村落是众多遗存单体的有机共生,因此决定了它在人类的遗产财富中往往有着远胜于其他各别的单体文物或遗址的价值。
同时又基于它是现代居民实际使用的活文物,所以古村落的保护还必须探讨它自身的规律。
本文中,笔者对以上现实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利用的良性互动及其基本原则和措施。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
为徽州古村落的保护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
徽州古村落大多历史悠久,人文内涵丰富,有着悠久的历史沉淀和多种文化的相互交融。
古村落是历史对居民聚居地的选择,是自然环境与人类需要千百年来相互交融的结晶。
千百年来,徽州在这样的深山老林中,徽州人祖先带来各地的文化精华与艺术智慧,同时采撷青山秀水之自然美,将闭塞山区生活装点得“天人合一”,充满清雅、秀美的灵气。
一个个古村落靠着千年人文濡染,一代一代地演绎着自己的故事,形成各自独特的文化古风。
虽然旧时的徽州府已被割裂分属为两省三市,但是一个有深厚文化积累的地方,她的生命力是顽强的。
在历史与现代、发展与继承的交叉路口,徽州古村落这一份历史文化遗产是个充满魅力而又让人感到沉重的话题。
如何让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与文物保护完善结合,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传承古代文明,如何合理地安排在保护基础上的旅游利用,让现代化的前进步伐与古村落风韵的传承协调一致。
不仅是保护其他诸多文化遗产的重要选择,也不失为是对古村落保护的多种方式中最佳的一种,或者它正是当前对多数幸存的古村落的一种最为及时的抢救。
既对得起子孙又无愧于祖先,值得每一个徽州人———无论今天是否还是徽州人,也无论是领导者或者是普通老百姓,都应该去思考和探索。
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的一个重在课题。
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于古村落同其它一切文物一样,具有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本质属性,所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保护无疑是绝对正确的。
保护的主张,无疑是代表着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代表着国家的利益,甚至是全人类的利益。
但是也很显然,只有保护的主张而无保护的办法,保护也是难以实现的。
我们谈保护谈了多少年,人类谈保护谈了多少年,从徽州区的潜口开始,紧接着黟县的西递、宏村、歙县的唐模、棠越、西溪南、渔梁、绩溪的龙川、石家村、婺源的理坑、江湾、徽州区的呈坎……相继得到了及时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并且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方式推向了广大的游客。
西递—宏村又率先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但对于徽州五千村这么一个庞大的古村落群体来说,只能是凤毛麟角,沧海中之一粟而已。
而需要我们保护的大部分对象,却在人们长期的谈论中,继续退化着,损坏着,甚至消失了。
上述这些古村落保护和利用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没有整体规划、没有具体措施、没有必需的资金、没有当地居民积极参与,侈谈保护只是一句空话。
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就教于诸位行家。
一、古村落保护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内容
“新”与“旧(古)”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
从时间角度上说,所谓“古”,也就是“旧”,“旧”总是要被“新”的所代替.从空间角度上看,“新”与“旧(古)”则又是可以并存不悖。
古村落保护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一对矛盾对立的统一体,古村落保护与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发展同时并进。
也就是说,古村落保护正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项重要内容。
1、古村落保护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模式和支柱产业、富民产业的物质载体
旅游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产业,旅游产业开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乡村旅游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模式。
徽州古村落则是农村旅游产业所必须依托的,又独具风采的物质载体。
近几年来,黟县的西递、宏村、歙县的棠越、绩溪的龙川、徽州区的呈坎、潜口等古村落的旅游开发给当地的生产发展,生活改善,文明乡风形成,整洁村容建设等,都带来了直接的显著的效果。
新农村建设首先必须发展经济。
经济的发展,恰恰需要打破农业产业的界限,进行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把农业产业与第三产业结合起来,形成高附加值的经济产业。
以农林牧副渔业资源、乡村田园资源、乡村风景资源、乡村民俗文化资源、乡村历史文化资源等等为依托,开发旅游休闲产业,是乡村经济中最具有附加值的产业。
巨大的城市居民休闲需求,是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的最大动力。
随着汽车进入百姓家中,自驾车旅游休闲成为城市居民的必需品。
乡村环境、新鲜蔬菜水果家禽等等,成为城市居民最喜爱的商品。
城市居民对于走进乡村,品尝独特风味餐饮,有着永不疲倦的热情。
或成群结队或全家老少到农村为度周末,已成为城市中产阶级和中青年知识分子的生活习惯。
节假日,一家人或者趣味相投有几个人,包下一幢古民居,领略体验徽州山村家民的田园生活,更是休闲生活的最大吸引力。
旅游休闲产业,特别是乡村旅游,具有较大的家庭服务特性。
抢救、保护好现有古村落中古民居、古建筑,并开发和利用,形成餐饮住宿及文化服务的高级产品与消费形态。
可以是独立经营的农户,也可以是集体或私营的企业。
独立经营农户,以采摘、农家乐、垂钓园、民俗大院等方式,可以直接为游客提供服务,形成家庭收入。
农村企业提供的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档次的旅游休闲服务,不仅就地消化了农产品,吸收农民就业,而且带动了区域的发展。
建立旅游休闲产业,最具增加就业、富裕民众的推广价值。
也就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
因此,加强古村落保护,并以此为载体,建立旅游休闲产业是新农村建设中比较容易直接带动农民增收的产业。
2、古村落保护将大大促进先进文化与文明风尚在乡村形成
旅游休闲产业最终是服务产业,是文化产业。
没有以游客为上帝的服务精神,就难以获得市场的认可,更不易获得经济的收益。
因此,必然在市场的引导下,在现实的教育下,培养了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和服务顾客的文明。
市场是一所最好的学校,服务教育将农民培养成为文明卫生礼貌的公民。
乡村旅游需要文化的支撑,以古村落为依托的民俗文化的包装,餐饮文化的开发等,都有利于推动乡村文化的发展。
同时,游客带来的城市文化,全国各地文化教育,乃至于世界各地文化,对于农村文明风尚的形成,也具有极大的作用。
乡村旅游中,旅游环境打造、农家接待条件的建设都是最基础的内容。
旅游对于环境卫生及整洁景观的要求,将大大推动农村村容的改变,推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推动环境治理,推动村庄整体建设的发展。
最为重要的是,徽州古村落中的建筑皆是随形就势,相互承让,并经历了千百年的不断营建和改造面形成的.村庄面貌原本就已经不是干村一面,而是各具特色;原本就符合旅游追求个性化、特色化、原生态文化基础和惟一性等等旅游休闲的要求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古村落保护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
俗话说“旧的不去,新生的不来。
”只要经济条件许可,谁都有想拆除“旧(古)”的,建筑“新”的。
十年前,笔者在主事文化工作时,经常为这件事伤透脑筋.每当传来某村的祠堂,某户的古屋在拆除的消息,必得立即赶去劝阻.道理说了千百条,却驳不了村干部或户主这些不得已的理由:
“房子太旧了,要倒了,要打死人的。
不让拆,公家就买下来好了。
”“修缮比做新的要化更多的钱。
”“你们城里人都有住新房子,还要我们乡下人仍住这破房子,旧房子?
”等等。
囿于“吃饭财政”的困境下,眼巴巴地看着一幢幢古民居古建筑被拆除,被毁灭.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徽州长这块古老土地上全面展开后,人们首先就遇到了这个“新”与“旧(老)”的问题更为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无疑为古村落的保护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
1、政治社会稳定条件
长期以来,徽州古村落风貌遭受着严重的破坏。
一方面来自自然的风化侵淫,徽州古村落中的古建筑大多修建于清末民初,还有最早的建于明代.而且皆为砖木结构,由于时光消磨,风雨侵蚀,自然物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损坏倾塌现象不断发生。
特别是山洪爆发和龙卷风席卷袭击,古建筑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不少古建筑和古桥被冲毁,古建筑的瓦片被掀翻,檐牙被摧毁,雕刻绘画被侵蚀。
另一方面是来自人为的破坏。
作为古村落古建筑保护的主体———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古民居中搭建猪舍、厕所等附属用房,甚至拆除古民居建新房,造成了对古建筑群落的空间环境的破坏。
如今社会中,因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或以开发的名义破坏文化遗产的行为比比皆是,对待文化遗产缺乏科学态度的做法也屡见不鲜,为一己私利毁灭文化遗产的做法也偶而有之。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批富余劳动力涌向东南沿海的大城市。
只有十八万人口的绩溪县,就有三四万青壮年男女在外地打工,不少人还象他们的徽商祖先一样,从一个普通工人做起,逐步地成了大老板。
他们不仅给家乡汇来大量的生活和生产资金,更重要的是徽商祖先“富则善举故里”的理念和传统在他们身上复活了。
因为大城市现代文明开阔了他们的眼界,让他们看到了祖先给他们留下的文化遗产的珍贵。
其中保护好祖先故居也都有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各地把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列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规划中,使其有了行政和法规(包括乡规民约)的保证。
2、市场基础与交通条件
一般来说,新农村作为区域性项目进行开发,是比较容易启动市场,形成成长快速、效果明显、带动性强的结果。
皖赣铁路的贯穿,国道、省道、高速纵横徽州各县,前几年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去年以来又开始了公路硬化,班车车次大幅度增加,车辆管理和路政管理日益加强,等等都为农村旅游休闲提供了便捷的交通条件.歙县的北岸、婺源的江湾、旌德的江村这些国道、省道边交通节点上的古村落,更具有特别的休闲旅游优势,也更有力地促进古村落古建筑保护。
3、生态日趋平衡的自然条件
徽州多山,古村落大多依山傍水,四面环山,前有朝阳山,后有倚龙山。
山脉即龙脉,其山脉走势要蜿蜒起伏如行龙,龙脉好,村庄就会兴旺发达,故认为“来龙为一村之命脉”。
村落水口按山脉的走势、厚薄、顺逆、形状而定,古有“山肥人肥,山厚人厚,山瘦人饥,山清人秀,山浊人迷,山顺人孝,山逆人亏”的说法,清代朴学大师戴震曾写道:
“吾郡少平原旷野,依山而居,商贾东西行营于外,以就口食。
然生民得山之气,质重矜气节,虽为贾者,咸近士风。
”可见地理环境对人的影响。
山是筋骨,水是灵魂,树是衣衫,山、水、树是构成了人与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平衡条件.水口的三大要素。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大跃进和大炼钢铁将自然生态糟蹋得一塌胡涂。
从北方来的二十三个砍伐队,开进了小小的绩溪县,将1126平方公里上的大小山头,来了个“剃光头”;古村落水口的一棵棵千年古树被送进了高炉,将从千家万户搜集来的铁器家具农具重新炼成废铁渣。
近几年来,随着煤炉、煤气灶、电磁炉的相继普及,不断翻新的新型建材代替进取传统的砖和木,山林得到了养护,开始恢复了青山碧水。
自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不少村庄开始着手恢复水口园林。
生态日趋平衡的自然条件,无疑给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一个清新靓丽、令人赏心悦目的环境。
4、保护资金来源不断扩大的经济条件
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为解决古村落保护资金方面,还争取到了一些优惠政策,从而极大地刺激了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积极投入到古村落保护中去。
绩溪县瀛洲乡仁里村自着手进行新农村建设以来,除了政府支持的用于改变村容貌的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和社会集资就可逾千万元。
瀛洲乡瀛洲村一位在浙江工作的干部,一次就给村委会汇来一万元,用于古建筑的修缮和保护。
三、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相结合所应遵循的原则
世界一致公认徽州古村落具有三大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
徽州古村落对于人类而言,除了科学研究有利于这些价值的揭示外,向人民群众展示也是它实现价值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体现。
正是有了这些价值,保护的意义才能够体现出来。
也正是为了更好地揭示这些价值,体现这些价值、保护这些价值,各国才制定了各自的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管理规定。
历史、艺术、科学三大价值,是历史文化遗产实现其社会价值和作用的基础,这个基础反过来又反映了历史文化遗产的性质:
一种特殊的可利用资源,不允许消耗的公共资源,它不仅要服务于当代,而且要传之于后代全体。
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中“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四句话,既是我国文物保护总的基本原则,当然也是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对古村落保护所应遵循的基本的总原则.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该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政府主导、加强管理原则
笔者认为,古村落的保护及其旅游的开发不同于其它旅游资源的开发,应改变以前纯粹依赖市场的做法,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原则。
现在各县都成立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应把进行古村落的保护和旅游开发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并加强市场的统一管理。
由于缺乏资金,一些古村落先后尝试采用各种开发模式,如通过出让经营权的方式来引入一些社会资金、民间资金搞旅游开发。
这些做法难免存在一种急功近利的思想,同时由于各开发实体在开发过程中思想上的不一致性和不协调性,也对古村落的后续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坚持政府为主导的原则,并不排除创新古村落开发的投融资体制,只是在资本运营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其管理职能,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实施统一规划、有效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做法坚决予以取缔和废除。
此外,政府要保证每年列出一笔专款进行古村落的修缮和维护工作,以此解决传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之间的矛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于是中央统一部署的,全面展开后,也就同当地领导政绩挂上了钩。
凡是有古村落的保护内容的,也应该与当地领导政绩挂钩。
应该说,把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的保护工作相结合作为考核当地领导的一项政绩,不仅仅是为了在领导工作中体现更好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而是为了徽州古村落的旅游在保护中求得更好的发展的一个最有效的举措。
我们通过把徽州古村落的旅游保护与当地领导政绩挂钩的作法,是为了告诉这些领导者,如果他们在任期的三、五年内,保护了一个古村落,都是他们的政绩。
因为他们把本地古村落保护了,他们那个地方不仅旅游发展了,而且他们那个地方的知名度也就提高了。
政府主导、加强管理徽州古村落的保护原则,更重要的是通过规范性较强的立法保护。
对古村落的保护,特别是对取得了世界文化遗产资格的古村落的保护,应在争取规范性的立法上认真下一番功夫。
通过争取立法保护古村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法治理之事。
因为,没有依法保护的开发,就是没有根基的开发,没有依法开发的保护,就不是规范性较强的可持续的保护。
遵照这个原则,通过立法规范古村落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把前人留给我们的遗产发扬光大,这就是我们今后古村落保护工作中必须要遵循的大原则。
绩溪县龙川,原来已由航佳集团向县政府买下了五十年的旅游经营权,又先后请了三家规划院做了全面的开发的规划设计。
可是,正当航佳集团逐步付诸实施时,另一家也得到了政府的允许,买下并整修了村中一套清末中等徽商宅院。
这本来也可以说是一件好事。
然而,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政府没有站在主导位置上,做好协调工作,以至于两家的矛盾越来越大,各做各的营销,各卖各的票。
不仅给游客带来极大的不便,降低了旅游的实际收入,而且给进一步实施保护、开发利用造成了许多人为的困难。
希望有关政府部门乘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大好时机,发挥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协调好各种有利的积极因素,把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做好,做实。
2、保护优先、修旧如旧原则
在古村落保护过程中,当遇到多种利益发生冲突且难以平衡时,要以“保护优先”为基本的前提,树立系统保护的理念。
在坚持原真性、整体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古建筑坚持“修旧如旧”,严格保护。
对于一般的旧民居,内部可以进行更新和改造,但是外观和结构应该保持原样;对古村落的保护不仅包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包括对古村落文化整体的保护。
生态环境的保护主要是指治理古村落脏、乱、差现象,严防由于游客过多造成对古村落的垃圾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光污染、视觉污染等;对古村落文化的保护主要是指对建筑文化、民风民俗文化、民间艺术文化等的保护。
游客到古村落游览,主要是受其优美宁静的环境、古色古香的民居建筑、纯朴的民风民俗所吸引,保护这些原真的、本来的、真实的东西是维持和延长古村落生命力的有力举措。
以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以旅游促保护应是古村落旅游开发的主题。
3、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原则
古村落的保护不是为保护而保护,保护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历史、艺术、科学三大价值的实现。
古村落的三大价值的实现主要又是通过旅游的合理开发来进行的。
所谓合理开发,就是一方面要做到有约束、有限制的开发,尊重历史的原貌,不能为追求短暂的经济利益而牺牲整个古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杜绝缺乏科学规划的盲目开发、乱搞重复建设的粗放型开发模式;另一方面,要在充分考虑古村落的环境容量、可进入量等因素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游客数量,坚决杜绝由于游客周期性超载带来的景区生态环境污染,及此造成的对整个环境的破坏。
制定科学的规划,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相一致的前提。
当地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及当地的乡规民约,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管理。
规划要对古村落的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街道结构、消防设施、土地管理和古建筑的保存修复等做出相应的规定,明确保护的程序和财政资金,制定生态环境的限制性条件。
新建筑一定要与古村落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注意与原来村落的风貌相协调。
现在不少古村落在规划中单一以古村落为市中心,并将城市的主要功能不断向中心区集中,使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而有些古村落开发前并不进行规划,有些古村落在规划中不注意对整个历史风貌的保护,周边广告、商业标志、电力通信电缆、路标及街道装饰与历史环境不协调,造成视觉污染。
这些问题在今后的规划和管理中都应该进行修正。
四、关于徽州古村落旅游开发
笔者认为,关于徽州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实质,既是中国古文化的开发,又是原住人传存的开发。
1、徽州古村落旅游的开发是中国古文化的开发
为什么说徽州古村落旅游的开发是中国古文化的开发?
第一,因为徽州古村落无论是作为一种物质形态文化,还是作为非物质形态文化的载体,都是中国古文化的浓缩,或者说是具有独特色彩的中国古文化。
众所周知,徽州古文化虽然与西藏文化和敦煌文化并列为中国三大地域文化,都是中国古文化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从质和量(范围)及其形成过程等各方面来说,徽州古文化又不同于西藏文化和敦煌文化。
西藏文化仅仅只是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中一个民族的文化,代表不了中国文化;敦煌文化是以四到十四世纪所遗留下来的壁画和雕塑精品为主的一种阶段性、艺术性文化,同样代表不了中国文化。
而徽州文化则是中国各地文化在徽州长这块土地上,长期汇合、凝聚、积累,并不断更新而发展起来的。
第二,因为在当今中国工业化的洪流当中,在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当中,徽州古村落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了最后的遗产。
从整个徽州古村落的历史演变来看,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是主动地在利用,更不是主动地在接受保护。
而是趋于了这样一个现状之中:
即徽州古村落“因贫而留”,是因为贫穷而保留了下来;“因留而起”,是因为保留了下来,认识到它的资源的重要性,所以才想到要保护它;而后又是“因保而富”,因为在开发的过程中保护了这些资源,恰当地给当地百姓带来了富裕;最后才是“因富而兴”,因为这种富裕,给了一个城镇,或者说给了一个区域一个新增长点。
简单来说,徽州古村落旅游不因旅游而生,却因旅游而存。
从历史演变来看,我们徽州古村落旅游发展走了一条同西方类型的区域不完全一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徽州古村落的发展之路。
所以说,徽州古村落旅游的开发,实质上就是中国古文化传存的开发。
古村落的文化品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深入挖掘古村落的文化内涵,形成自己的文化特色,显示不同的风格个性和人文环境,才能使古村落更具文化旅游的特征,以适应观光旅游转向休闲度假旅游、增值旅游的新潮流。
古村落开发要抓住其独有的特色,对最具代表性的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和发掘整理,以形成特有的建筑风格,但不能简单地复古,要有创新,要有典型性。
古村落开发不应完全恢复老版本、老式院子,与现代生活隔绝,它既要真实再现当年的情景、延续当年的风貌,同时又要让游客参与其中,形成互动关系,以增加游人的兴致。
对徽州古村落的文化遗存,到底是保全,还是保存。
这两个概念其实是有区别的。
保全,就是尽可能地原汁原味地保存下来,不要动。
如这个房子不塌,我们就让它保全下来。
塌了一部分,我们最多补这一部分,其他一部分就放着,这就像一个出土文物一样。
另一种是保存。
保存的概念,就是保留它的基础,但是可以为了今天的需要,包括为了旅游开发,可适当地做一些变动。
因为从本质上讲,古物绝对不可能完全地保全,可以说,真正的保全只是少数。
比如歙县的许国牌坊、徽州区呈坎的宝纶阁、绩溪龙川的胡氏宗祠、上庄村的胡适故居这些“国宝”或“省宝”单位,是应该绝对地保全的。
要在保全上做文章。
如果在我们的设计方案定不下来,或者有争议,笔者的看法是,宁可保守一点,能不动的暂时先不要动。
那么,这无非也只是停留一点时间。
但是一旦要做了,那么可能损失的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保全。
而我们侥幸保全下来的比较完整的古村落、古城镇,往往是由于贫穷、闭塞、落后所以才得以保全的。
如黟县的西递开始时其实是比较穷的,交通也是不发达的。
但恰恰因为这样的条件,西递作为一个古村落保全了下来,而且比较完整。
徽州古村落中还一个显著特色,就是再狭窄的巷道里都由石条铺设,有的巷道一侧有明沟,有的是在石条下面筑砌暗沟,用作排水。
绩溪县湖村自古以来有做四十岁的风俗。
即每年由村内年值四十岁的男子家庭共同出资做会。
旧社会时,是做观音会。
建国后被当作封建迷信禁止了。
十年前,又恢复这个传统风俗,不过不是做观音会,而是共同出资出力给村里修桥铺路。
在村外,在新村区的路面用混凝土浇灌,自然这是件好事,可是,他们把村中的石板路也改成了水泥路,这实在是得不偿失的“好事”:
一是改变了古巷道的原貌,消除了古巷道的历史文化信息;二是与其两旁的古民居变得不协调了,让人总到有些不伦不类的别扭;三是原来有暗沟,巷道上没有积水,道上有了禽畜粪,人们只要用水一冲,就从暗沟里淌走了,可是自从浇成水泥路面后,虽然中间高,两边低,但是积水仍然难以排走,甚至长期被禽畜粪所污染;四是原来的石板路不适宜骑自行车,人们一般都是推着车走,即使不下车,也不会骑快车,因此从没有发生过撞到人的事故.而自浇成水泥路面后,不只是自行车,更有越来越多的骑摩托车,因为不再颠簸得屁股生痛,即无须下车,也不再减速,撞到人就很难避免了;五,浇路面水泥与沙石的搭配大都没有严格的配方比例,浇后不久,就开始龟裂破损,全村的巷道还没浇遍,已浇的路面又得修补了。
笔者粗略计算了一下,浇混凝土路面,平均每年约有两万元左右,可以资助两至三幢古民居的得到初步的整理和修缮,十年来,便有二、三十幢古民居免于颓败和倒塌,该上一个可观的古建筑群了。
第三,因为徽州古村落旅游的开发过程中所出现的雷同化特征,折射出了其开发的目的在于争“文化”牌子。
从原徽州一府六县目前情况来看,已经进行旅游开发的古村落20多个,而潜在的具有这种资源可能性或者能开发古村落旅游同类项目的还有100多个。
由于徽州古村落大多因为使用了砖木结构这种特定的形式,而且一直没有因朝代更替而受毁灭性破坏,都有上千年的历史。
这是构成徽州古村落旅游开发过程中雷同化的物质和历史的原因。
同时,在徽州古村落旅游的开发过程中,其思想和经营策略也可谓是雷同的。
实际上徽州古村落旅游因人为的原因、自然的原因、历史的原因导致同质化现象放大了。
还有我们所有的古村落旅游开发,是以观光旅游为主的模式,追求“来了、看了就走了和拍照留念”,因而很多时候对其历史文化的内涵开发不够。
加上观光旅游的这一部分客户群,对历史的文化的感觉往往不够,就导致了从需求的角度来说,强调了功利的雷同化动机和动力。
由于历史的、自然的、人为的原因,这几方面相互促进,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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