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经济法之《合同法》课件.ppt
- 文档编号:17201401
- 上传时间:2023-07-22
- 格式:PPT
- 页数:70
- 大小:1,021KB
广州大学经济法之《合同法》课件.ppt
《广州大学经济法之《合同法》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大学经济法之《合同法》课件.ppt(7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八章合同法,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合同的含义,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的担保方式以及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等项内容。
正确理解和掌握要约、承诺的生效条件;不同效力合同的含义及种类;合同履行的各项规定;违约责任的含义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等法律规定。
最终达到能够较好地运用所掌握的法学理论,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的目的。
总体内容,第一节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分类
(一)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休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合同主体具有多方性和广泛性合同的内容是设立、变更、终止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是一种协议,反映了当事人的共同意志,
(二)合同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分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法律设有规范赋予一定名称2、单务合同(赠予)与双务合同(买卖、租赁、是否互负给付义务承揽合同)3、有偿合同(买卖、租赁)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与无偿合同(赠与合同)代价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是否需交付标的物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必须具备一定形式6、主合同与从合同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如:
存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属于有名合同(有名称)双务合同(买卖)有偿合同(买卖)要式合同(具备一定的形式),合同法按合同业务性质和权利义务内容的不同,分为:
买卖合同供应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等,王某与张真系朋友,1998年2月,张真因结婚需要钱,遂从王某处借款5000元。
张真结婚宴请一些好友。
在宴席上,其他朋友对王某开玩笑讲:
“都是哥们,这5000元还借什么,干脆给张真算了”。
王某也随口讲:
“算了就算了”。
张真遂笑着讲:
“那我就不还了,算你送的”。
时隔数月后,王某因事需要用钱,向张真催还借款。
张真对王某讲:
“这钱你已当着大家说过送我的,不用还了,现在怎么又向我要?
”王某向张真解释,那是他随口开玩笑。
张真表示,他是当真的。
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张真归还借款。
问:
你认为法院会如何判决,案例,(处理)一审法院认为,王某有赠款的意思表示,且借款已实际给付,此赠与关系合法有效,故依据民法通则第57条之规定,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要求。
王某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依据民法通则第55条、57条之规定,判决张真在判决生效5日以内归还该笔借款。
问:
二审法院为什么作如此判决?
合同法规定:
“合同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生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理解案例,王某“算了就算了”:
意思表示含糊,不能完整理解为有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赠与是单务合同,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张真遂笑着讲:
“那我就不还了,算你送的”。
此法律行为最后未明确取得王某同意,只是以张真的“玩笑话”结束.,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调整范围合同法:
是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调整范围包括: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2、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3、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予等合同关系。
注意:
1、不适用合同法的:
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例如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行政合同。
2、下列情况适用劳动合同法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国家机关建立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意思表示一致,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案例一,消费者吴先生到某中介公司想购买一套挂牌的二手房。
中介公司要求首先与吴先生签订中介公司自己制定的中介合同,并在中介合同中规定,委托人必须以中介合同约定的条件(指定的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在约定的时间内与房屋出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委托人不与售房人签约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售房人签约,则应当对中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合同中设置缔约条款合法吗?
案例二,2002年8月,原告甲在成都邮票市场以100元/张的价格,从被告乙处买得10张邮票。
同年12月,原告甲在阅读成都邮刊中载有成都邮市出现假邮票的报道之后,于2003年1月请印制中心鉴定,结论为“10张邮票中8张是假的,2张是真的”。
原告甲以此为据,与被告乙交涉要求退款,乙否认邮票为假。
双方协商不成,原告甲遂向法院起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概念: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
可以是,订立合同的主体,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个体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主体及其资格,主体: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合同法第2条)资格:
(1)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自然人18周岁或16周岁年龄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个体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等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设立登记手续时);
(2)当事人依法可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书面形式(如法律行政法规),其它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公证形式,推定形式,口头形式,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的形式,1、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实践中书面形式是当事人最为普遍采用的一种合同约定形式。
2、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面对面或以通讯设备交谈达成协议。
口头形式直接、简便、迅速,但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推定形式),三、合同订立的方式(程序),要约,承诺,
(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和条件,概念要约: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条件,1、内容要具体确定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3、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
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的,希望和他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对方接受要约,合同即告成立。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必须表明受要约人一旦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的约束,举例: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封电报称:
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日前到我厂提货。
该电报是否属于要约?
解析:
甲向乙发出的电报,内容具体确定,是一份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其相对人乙是特定的。
(我向他),2、要约邀请:
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他向我)举例:
某化妆品广告称:
“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及周围暗沉。
咨询订购热线64986666,免费送货。
该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解析:
这是一个要约邀请,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订合同的要约。
3、要约的生效时间,发信主义-进入,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生效,生效时间,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可控制的通常地址、住所,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撤回,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生效之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条件,撤销,要约人在要约到达生效之后而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条件不可撤销情形,要约的失效:
(原因)受要约人拒绝期限届满未承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作了扩大、限制或改变),
(二)承诺,1、承诺的概念和条件,概念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效力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成立,条件,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限内作出,2、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开始生效承诺无需通知的,在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3、承诺的撤回,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的条件撤回承诺的通知必须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举例:
乙接到甲公司发出的电报,电报称: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封电报称:
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日前到我厂提货。
”乙于是给甲公司回了一封电报,称:
我厂同意按你厂提出的条件购买白糖,并将于5月30日到你厂提货。
乙给甲公司发出的电报是否属于承诺?
解析:
乙给甲公司发出的电报是承诺,因为乙完全同意了甲公司的要约的内容。
4、合同的主要条款,想一想如:
存量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甲方乙方标的房屋质量和数量多少平方价款或者报酬元/平方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1)合同的基本条款当事人条款约因(签约目的)或鉴于条款标的条款合同数量条款合同质量条款,合同价款或者报酬条款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争议解决方式条款1)要明确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2)涉及管辖地的选择,补充协议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及有关手续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续约条款签订日期,
(2)附则条款,附则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增清洁项目或其他专项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花都酒店清洁工作细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同样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均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鉴于条款举例,酒店日常清洁合同甲方为确保花都假日酒店内外整洁清新、具有较高标准的卫生环境,特将内外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承包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3)签订合同时其他应注意事项1)谁起草、谁受益(注意合同的解除条款)2)明确交易方式3)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4)文字修改5)此页无正文,6)逐页签署7)签署时间8)附件的签署9)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提供,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特征:
1、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2、是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具有不变性;3、格式条款的制定者在经济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地位。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应当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的解释,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尽的义务,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损失而应承担的责任。
适用情形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缔约过失责任表现形式,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很需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泄漏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时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习题单选,1、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两个法定阶段。
A起草和抄写B意思和表示C要约和承诺D协商和谈判2、下列属于要约的是()A竟买出价举牌B寄(派)送商品价目表C在报纸上发布悬赏1万元的公告D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招股说明书(认购人),案例:
甲入一便利店购买矿泉水一瓶,饮用前发现内有杂质,遂去退换。
店主乙指着店堂告示:
“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对甲说:
“本告示为我们的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请你自重。
”甲不服,遂起纠纷。
问:
乙之说法于法有据吗?
解析:
无依据,因为乙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因为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是买方的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不成立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之店规告之,并加以拒绝。
经营者之如此做法,可以吗?
解析:
不可以,因为商贩免除了自已责任,该“格式条款”不成立,案例分析,某市建筑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钢材,遂向甲、乙钢材厂发出函电。
函电中称:
“我公司急需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5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
”两家钢材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该建筑公司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备有现货,注明了钢材的价格,而甲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该建筑公司送去了25吨。
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建筑公司得知乙厂所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乙厂发去函电:
“我公司愿购买贵厂50吨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
”在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乙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厂将25吨钢材送到。
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水泥。
甲厂认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
1、建筑公司向甲、乙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
甲、乙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建筑公司第二次向乙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建筑公司与乙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2、甲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建筑公司有无义务接受甲厂发来的货物?
本案中甲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生效,概念,合同所产生的是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的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应具备的条件,1、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二、无效合同,概念,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种类,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概念合同成立后因意思表示不真实,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或者将合同予以撤销,条件,(法定事由),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当事人、标的物、标的品质等发生误解,显失公平签订时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必须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必须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或者撤销权,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合同中的无效免责条款(53条),
(1)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免责条款必须以明示方式做出,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
(2)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四、合同效力待定,1、定义:
合同虽然成立,但效力尚未发生,视权利人是否追认。
2、种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合同法51条的规定,无权处分合同。
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3、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拒绝追认或者未作表示,无效,案例一,甲委托乙购买100台电视机,但是乙未经甲同意,擅自与丙签订了代甲购买200台电视机的合同。
问:
乙与丙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解析:
乙与丙签订的购买200台电视机的合同属于
(1)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甲)的名义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2)如果甲在一个月之内未予以追认,则该合同的效力不及于甲,并且善意相对人丙有权撤消该合同。
案例二,甲出国留学,将家里的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都以为字画是乙的,后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
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画在丙家中,下列有关该事件的判断中正确的是()A.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B.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甲的追认)C.应保护甲对该字画享有的所有权D.应保护丙对该字画享有的所有权,案例三,甲患重病住院急需10000元钱,又无处借款,乙趁机表示愿意借钱给甲,但要以甲家的老宅作抵押且月息20%,甲表示同意。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A.因欺诈而无效B.因乘人之危而无效C.因欺诈而可撤销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2000只,每只售价2万元。
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
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
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
手表成本约1000元。
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
问:
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该纠纷如何处理?
解析:
意思表示不真实,重大误解,当事人对标的物的品质发生误解。
合同可变更、撤消。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协议补缺,规则补缺,质量要求不明确的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二、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变动时,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按原价格执行,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或逾期付款的,按新价格执行,按原价格执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概念,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所作的修改,形式,协议变更,依法变更,当事人双方协商,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合同变更的内容不明确,推定为合同未作变更,二、合同的转让,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权利义务的全部转让,通知债权人,经债权人同意,必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第六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一终止的原因,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终止后的义务,通知、协助、保密;结算和清理,三、合同的解除,1、概念,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而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2解除的形式,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双方协商一致,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履行期满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一方延迟履行,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5)法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程序,主张解除方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效力。
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甲欠乙债1000万元,后乙念甲无力还巨款,主动提出债务到期时,甲归还800万即可。
问:
甲乙之债是否被免除,范围如何?
解析: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到期后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合同终止解除。
第七节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概念: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
(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前提,有效合同,产生原因,存在违约行为,二、违约责任与其他责任,1、违约责任:
违反合同约定义务侵权责任:
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
如名誉,肖像权2、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订立过程中,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支付定金,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违约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主要条件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方所采取的旨在消除违约后果的除了继续履行、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定金等方式以外的其他措施。
(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构成要件:
违约;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赔偿范围:
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以预期获得的利益;为防止损失扩大的合理支出;未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赔,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约定;以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为主;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不影响债务履行,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约定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不履行合同的处理:
不能收回;双倍返还,想一想,甲与乙签订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
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的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
甲因将苹果卖于丙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怎样的诉讼请求才能既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
简述:
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及形式,分析:
1、继续履行,要求赔偿损失2、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要求双陪返还定金要求支付违约金要求赔偿损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法 广州大学 经济法 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