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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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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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华和公司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一、通风系统(100分)
通风系统
矿井应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等)应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有记录可查;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0
查资料和现场。
无独立通风系统的,扣20分;改变通风系统(巷道贯通)无审批措施的,扣10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2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
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有自燃煤层的采区应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应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不应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应有独立的回风系统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矿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风设施检查;每半年至少对防爆门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计划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反风效果符合《规程》的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未进行反风演习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扣2分
风量配置
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规程》相关规定
5
查资料和现场。
通风阻力未测定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矿井应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应超通风能力生产。
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它巷道的供风量符合《规程》的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通风能力不足的,10分;扣其它一处不符要求,扣2分
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5
查资料和现场。
每低1%,扣1分
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矿井通风系统的阻力应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的要求;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巷道失修率超过标准,每超1%扣1分;严重失修率每超过1%时扣2分;矿井通风系统的阻力每超标1%,扣0.2分;局部通风机至掘进回风口段风速不足的,一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一、通风系统(100分)
风量配置
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
5
查报告、记录。
未测定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矿井(采区)主要通风机应安设监测系统,以监测主要通风机及电机的运转情况,并安装水柱计
5
查资料和现场。
未安装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二、局部通风(100分)
装备和措施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不发生循环风;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应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15
查资料和现场。
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5分
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应装消音器(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10m以上,且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的地点;局部通风机离地面高度应大于0.3m;瓦斯浓度不应超过0.5%
15
查资料和现场。
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一处扣1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扣2分
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应安设两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并能实现自动切换,主局部通风机应实现“三专两闭锁”。
主、备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应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
10
查资料和现场。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测系统联网;局部通风机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挂牌管理;每天应进行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不应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前应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0
查资料和现场。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风筒敷设
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巷道中风速应符合《规程》的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10
查资料和现场。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使用抗静电、抗阻燃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应反压边。
硬质风筒接头应加垫并拧紧螺钉
15
查资料和现场。
未使用抗静电、抗阻燃风筒的,不得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风筒吊挂应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风筒不得被摩擦、挤压
1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风筒拐弯处应设弯头或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不应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应用过渡节,不准花接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三、通风设施(100分)
密闭
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小于0.5m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设有统一规格的瓦斯检查牌板、施工说明牌板、栅栏和警标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密闭前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
所有导电体不应进入密闭(正常的瓦斯抽放管路应采取绝缘措施进行处理)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密闭内有水时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应设观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密闭周边掏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应掏至硬帮、硬底、硬顶,并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少于0.1m的裙边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墙面要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抹面,1m2内凸凹深度不应大于10mm(抹面的除外)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风门
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5m,主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应设反向风门,其数量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前要设置防撞装置,并正常使用。
风门墙上设有规格字体统一的施工说明牌;防突风门安设地点、质量须符合《防突规定》的相关要求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进行连锁,保证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进、回风之间的风门应对其开关情况进行监测联网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风门墙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低于0.5m(防突风门不小于0.8m),周边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防突规定》的相关要求,严密不漏风。
墙面要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抹面,1m2内凸凹深度不大于10mm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门框应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风门水沟应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应设底坎,电缆、管路孔应堵严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局部通风风筒穿过风门墙体时,应在墙上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风门前后5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淋水、杂物、积水和淤泥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三、通风设施(100分)
风桥
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桥面平整不漏风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风桥前后各5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4/5,呈流线型,坡度宜小于30°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为实帮、实底,且用混凝土浇灌填实;风桥底部与下部巷道顶板的垂距不小于1.5m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风桥上、下不准设风门、调节风窗等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四、瓦斯防治(100分)
机构设置
矿井应设立瓦斯工作防治领导小组和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配备一名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配备地测专职副总工程师
10
查资料。
无机构的,扣10分;人员不足的,缺一人扣2分
瓦斯管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的规定。
瓦斯超限,应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按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15
查资料和现场查。
有瓦斯超限作业的,不得分;瓦斯超限未比照事故处理的,一次扣5分;检查周期内瓦斯超限一次扣1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矿井应按《规程》的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5
查资料。
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矿井应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并严格执行。
高瓦斯和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制定瓦斯治理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瓦斯治理效果符合相关规定
5
查资料和现场。
未编制的,一项扣5分;未备案的,一项扣2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爆破应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及“放、炮”制度,并有记录可查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员交接班等瓦斯检查及管理应符合《规程》规定;无空班、漏检和假检;每月应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采掘工作面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
10
查资料和现场。
发现空班、漏检或假检的,不得分;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的,每处扣2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瓦斯排放,应有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且有记录
10
查资料和现场。
未按措施执行的,不得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瓦斯检查员应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调度台帐三统一;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测日报每日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并有记录
15
查资料和现场。
未持证上岗的,一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四、瓦斯防治(100分)
仪器仪表
瓦斯检查仪器、仪表应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校正和检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仪器、仪表一台不完好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五、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100分)
机构设置
突出矿井应按照《防突规定》设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和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
10
查资料和现场。
无机构的,不得分;人员不足的,缺一人扣2分
回风系统
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应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应有独立的回风系统
10
查资料和现场。
采区无专用回风巷的,不得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突出管理
矿井应按规定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鉴定。
突出矿井应绘制矿井(采区)瓦斯地质图和工作面瓦斯地质图
10
查资料。
未对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的,1处扣5分(按突出煤层管理的不扣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突出矿井(采区)应编制专项防突设计、措施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关规定审批
10
查资料。
设计、计划或预案缺一项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严格落实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经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
15
查资料和现场。
一个工作面未执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扣10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应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
15
查资料和现场。
一个工作面未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扣10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石门、立井、斜井等揭穿突出煤层前应编制专项防突设计、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
10
查资料。
一处缺专项防突设计或未执行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扣5分;其他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瓦斯检查员应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调度台帐三统一;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测日报每日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并有记录
15
查资料和现场。
未持证上岗的,一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设施设备
压风自救装置、自救器、防突风门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资料台帐
防突装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检定符合相关要求;防突资料(各种记录、台帐、牌板、效果检验等)管理应符合《防突规定》的相关要求。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六、瓦斯抽采(100分)
机构设置
瓦斯抽采矿井应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人员配备满足瓦斯抽采要求
10
查资料。
无专业队伍的,不得分;每缺1人扣2分
抽采系统
矿井应按《规程》相关规定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系统。
抽采瓦斯安全设施、参数监测应符抽采系统合相关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无机构的,不得分;人员不足的,缺一人扣2分
井下设置临时瓦斯抽采泵站应符合《规程》的相关规定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抽采巷等)应编制设计并按计划施工
1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抽采效果
定期对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进行测定。
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主、干、支管及抽采钻场每周至少测定一次,并根据实际测定情况对抽采系统及时进行调节
15
查资料和现场。
未按规定测定的,一次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定期检查抽采系统,并有记录可查。
确保抽采管路无破损、漏气、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采面留管除外)。
抽采检测装置、仪器、仪表齐全,定期校正,台帐、记录齐全
10
查资料和现场。
无记录可查的,不得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抽采钻场及钻孔应按规定设置管理牌板,数据填写须及时、准确,并有记录和台帐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计划开采的煤量不应超出瓦斯抽采的达标煤量,生产安排应与瓦斯抽采的达标煤量相匹配,生产准备及回采煤量和抽采达标煤量保持平衡
1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瓦斯抽采与利用考核指标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等相关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七、安全监控(100分)
机构齐全
矿井应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监测工、检修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监控人员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
制度等
10
查资料和现场。
无管理机构,扣10分;无责任制或操作规程或值班制度,缺一项,扣2分;人员不足,缺1人,扣1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装备齐全
矿井应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规程》和要求,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且系统应具备“风电、瓦斯电、故障”闭锁和手动控制断电闭锁功能;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实行联网,并能正常运行
10
查资料和现场。
未联网或系统不完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七、安全监控(100分)
装备齐全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装置安设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电缆敷设等都应符合装备齐全相关规定,各种监控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井下分站实行挂牌管理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实行双机或多机备份。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正常运行,且数据不中断。
中心站应保证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双回路供电应能自动切换,监测设备有可靠的防雷电接地装置。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便携式瓦检仪的配备及使用符合《规程》规定。
有自然发火的矿井,应配备一定数量一氧化碳、氧气、温度等便携式检定仪
10
查资料和现场。
数量不足扣5分;其它1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数据准确
地面中心站有专人值班,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值班人员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填写运行日志,按时打印报表,并报矿技术负责人、矿长审阅签字;建立监测系统、瓦斯抽采系统数据库,并有备份,其中安全监测、瓦斯抽采系统数据库要保持二年以上,人员管理数据库要保持一年以上
20
查资料和现场。
数据无备份扣5分;数据库缺少1个数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应升井全面检修,井下装置的完好率应为100%,装置的待修率不超过20%,并有检修记录
6
查资料和现场。
未按规定升井检修一次(台)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检测试验
安全监测设备每月至少调试、校正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应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进行调校,并有调校记录;每10天应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试验,并有试验签字记录;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检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监测装置
安全系统监测装置运行正常,性能完好,系统中断或出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传感器不能正常显示或中断期间,该范围应停止作业,并有记录可查
6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资料台账
安全监控系统报表、账卡、图纸资料应符合相关规定
8
查资料和现场。
缺少图纸扣5分;缺少一种台帐、报表或记录扣2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八、防灭火(100分)
制度规程
矿井应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及相关人员的岗制度规程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建立火灾应急预案
10
查资料和现场。
缺一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扣5分
防灭火措施
矿井应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10
查资料和现场。
无措施的,扣10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应按相关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和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应有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项措施,并严格执行
10
查资料和现场。
无防灭系统或措施,扣10分;其它一处不符合扣2分
每一处火区都应建立符合《规程》规定的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并制定火区管理制度。
启封火区应有计划和经批准的安全措施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设施设备
井上、下应设置消防材料库,并符合《规程》的规定,且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10
查资料和现场。
未按标准设立消防材料库,10分;扣无应急预案,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配备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矿井应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专用支管和阀门;在安装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保证使用。
地面消防水池应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15
查资料和现场。
无防水池,扣10分;缺支管、阀门,一处,扣2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凡开采自然发火的煤层,均要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建立监测系统。
每班至少观测预报一次。
采煤工作面应安设束管监测系统,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在开采设计中应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
发现有异常的地点,应采取措施处理,每天至少观测一次
15
查资料和现场。
无束管监测系统,扣15分;一处/次预测预报不符合要求,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控制指标
无CO超限作业和内、外因火灾事故。
消除采空区密闭内及其它地点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和水温影响除外)
5
查资料和现场。
发现CO超限作业或发现明火或封闭区冒烟该项不得分。
发现一处温度超限,扣2分
封闭时限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5
查资料和现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项目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九、防治粉尘(100分)
制度措施
矿井应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配足防尘专业制度措施技术人员;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综合防尘系统,并有相关图纸、记录、台账
10
查资料和现场。
无管理制度或综合防尘措施,一项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设备设施
矿井应按照《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防尘供水系统。
防尘管路吊挂平直,不漏水
15
查资料和现场。
缺管路1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应有完善的喷雾装置。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应按《规定》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其它地点的喷雾装置和净化水幕按规定设置
15
查资料和现场。
缺设施1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矿井应按要求安设隔爆设施,且每周至少检查1次。
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及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
10
查资料和现场。
未按规定安设隔爆设施,一处扣5分;其它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应有内外喷雾装置,喷雾压力符合要求,且能正常使用。
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和水炮泥,爆破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爆破时迎头及回风水幕应开启;综采工作面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应安设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设自动同步喷雾,喷雾压力符合要求;破碎机应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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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和现场。
缺设施一处扣5分;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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