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docx
- 文档编号:17175492
- 上传时间:2023-07-22
- 格式:DOCX
- 页数:61
- 大小:75.28KB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docx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docx(6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2019-CG-G005-005
采购人: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九年一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采购人为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项目
2.2采购编号:
2019-CG-G005-005
2.3标包划分:
一个标包
2.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2.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317万元
2.6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招标范围: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
2.8服务期:
18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河南省、驻马店市现行规划编制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3.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5、采购需求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详见采购需求);
6、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7、投标人报名
7.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7日8:
00时至2019年1月11日17:
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请于2019年1月7日8:
00时至2019年1月11日17:
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8.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详见
注:
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9、投标保证金
9.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其它说明:
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退还时请各投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10、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10.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年2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平舆县政府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839916228
地址:
平舆县法桐路11号
代理机构: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189********
联系地址:
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2019年1月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平舆县法桐路11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3839916228
1.1.3
代理机构
名称: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189********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项目
1.1.5
标包划分
一个标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平舆县城乡总体规划修编
1.3.2
服务期
180日历天
1.3.3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3.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河南省、驻马店市现行规划编制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等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分包
允许
允许分包的内容:
现状基础资料收集、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大数据成果运用、市政、防灾等有关专业规划。
必须有满足本项目相关专业需要的资质,且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和批准。
1.10.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带“*”号条款;投标无效条款;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予)接受”、“不得”、“不允许偏离”、“否决”等文字规定的条款;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1.10.2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1.10.3
偏差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差,其他条款允许偏差
1.11.1
采购进口产品或服务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或服务参加投标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形式:
交易平台书面形式确认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交易平台书面形式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
交易平台书面形式确认
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形式:
交易平台书面形式确认
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
交易平台书面形式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资料
3.2.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317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要求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万元整(¥:
50000.00元)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收款人户名: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银行:
中原银行平舆支行:
收款账号:
531010002412011000438
收款人户名: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县支行:
收款账号:
1715028338000012849
收款人户名: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银行:
平舆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收款账号:
00000055300475079012-0402
注:
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本公司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交易中心不再开收据。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退还时请各投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口不要求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3.5.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肆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要求,要求,贰份,U盘(PDF格式,需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其中至少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签字或盖章应当齐全),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完整性、有效性,与投标文件正本(书面版本)的一致性,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要求:
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7.3(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项目名称)标包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2月14日9时00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4)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逆顺序
7.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人
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8.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
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期限:
一个工作日
8.4.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仅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质疑在网上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缴纳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2、交纳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
11.2
特别提示
招标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没有的以最后内容为准。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服务进行招标。
1.1.2采购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标包划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1.3.1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分包
1.9.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9.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响应和偏差
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0.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采购进口产品和服务
1.11.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或服务参加投标。
1.11.2本章第1.11.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或服务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或服务参与投标竞争。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方法;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略);
(5)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8)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质疑,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分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如有时提供);
(9)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税金。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时)。
3.5.2“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如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5.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5.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果有时)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7参加政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平舆县 城乡 总体规划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