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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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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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批准页
预案名称: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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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正确、快速、高效地处置(以下简称“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公司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及《国家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置公司范围内生产、公务车辆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1.3.2公司各有车单位(以下简称“有车单位”),应参照本预案框架内容和要求,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在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应把员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果断,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常态下的风险评估,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培训和预案演练,有效防止预防各类责任交通事故发生,提高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家公司、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体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发挥集团化集团公司优势,动员和调配各方力量,实施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根据交通事故发生所在区域,公司及公司各有车单位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密切配合当地方交管部门,从维护国家公司和人民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履行职责,组织落实应急预控措施,共同做好各类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即时报告,信息畅通。
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即时报告”原则立即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及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保证信息通道畅通,为应急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
1.5事故分级
按照国家对各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及对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造成的影响程度,将交通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轻微四级。
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0.2。
2应急指挥机构
2.1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2.1.1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成立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或指挥部);视情况派出以安监部负责人为组长的现场工作组。
2.1.2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公司执行董事(或其授权人员)担任,成员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师、安监部、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党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部、施管部、综服中心、电缆公司及其他相关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
2.1.3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交通应急办”)设在安监部,办公室负责人由安监部主任担任,办公室、财务部、工程部、党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部、施管部、综服中心、电缆公司及其他相关分公司派人参加。
2.2各有车单位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及工作机构
公司各有车单位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所属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相应职责,不再单独成立机构。
2.3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1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2.3.1.1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落实各项布置的工作;
(2)统一领导公司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决定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重大部署和决策;
(3)宣布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决定启动、调整和终止事故响应;
(4)负责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报送应急信息,向社会披露应急相关信息,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应急相关情况。
2.3.1.2交通应急办职责
(1)落实公司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收集并汇总交通事故信息,分析研判并报告;
(3)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与政府部门沟通,汇报相关应急工作;
(5)协助披露交通事故相关信息。
2.3.1.3现场工作组职责
配合交警、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及责任认定;参与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医疗机构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及次生事故;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做好车辆、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3.2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
安监部:
牵头成立公司交通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组织落实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各项指示要求,与交警、交通部门沟通协调,接收分析事故信息,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并负责交通事故中人员营救、设备抢救工作;配合交警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主持有关整改计划的制定并督促整改落实。
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办公室:
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和社会维稳工作。
党建工作部:
负责组织慰问、安抚等善后工作,参与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调查;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媒体应对、舆情引导等工作。
财务部:
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的资金投入及保险理赔工作。
工程部:
协助人员营救、设备抢救工作。
施管部:
负责事故处理中通信修复,确保通信畅通。
综服中心:
负责开展或配合地方医疗机构对伤亡人员的处置、抢救和护理工作。
电缆公司:
负责应急物资供应及运输工作。
其他部门:
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应急工作,完成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2.3.3公司各有车单位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3.1接受公司交通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3.3.2负责处理本管辖范围内的交通事件应急处置;
2.3.3.3组织制定所属单位交通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理预案;
2.3.3.4遇有交通事件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风险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风险分析
3.1.1公司人员众多,生产经营区域广阔,地形、路况复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车辆运行频次高,并且经常调运抢修设施设备、建设项目重型设备,以及参与跨网省救援、参与社会救援工作。
3.1.2冬季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频繁,夏季炎热高温、雷雨天气较多。
3.1.3在道路通行条件复杂、气候多变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车辆受损、设施设备或公共设施损害的几率较高。
3.2危害程度分析
3.2.1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多发性的特点。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仅给企业、家庭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同时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3.2.2公司开展救援及参与社会应急救援时,如交通事故处置不力,将使运输物资受损和迟滞,严重影响救援效果和公司声誉。
4监测预警
4.1风险监测
4.1.1监测部门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密切监测交通事故风险,落实风险预控措施。
安监部负责公司生产经营车辆的交通事故风险源辨识和风险监测,负责制定生产经营车辆的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综服中心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交通事故风险源辨识和风险监测,负责制定公务用车的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4.1.2风险监测的方法
4.1.2.1针对各类交通事故发生机理,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开展风险源辨识。
4.1.2.2针对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风险源实施风险监测,如:
气象因素、自然灾害、恶劣环境条件(雨雪、大雾、扬尘、冰冻、台风、强降水、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风暴潮、海啸、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和危险路况等。
4.1.2.3各有车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利用现用的车辆GPS管理系统,方便快捷地掌握车辆的运行信息,可有效加强对车辆运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减少车辆运行中的事故风险。
4.1.3风险信息收集渠道
4.1.3.1根据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收集。
4.1.3.2根据恶劣环境条件和危险路况、气象因素、自然灾害、道路交通状况等可预测信息,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收集。
4.1.3.3根据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及公司各单位上报的应急信息,以及灾害现场的动态信息进行收集。
4.1.3.4根据其它多种综合信息渠道进行收集。
4.1.4风险监测信息报告程序
公司各单位发现、获得风险信息后,应及时进行报告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应急值班室应做好信息的上报、下达和跟踪工作。
4.2预警分级与发布
4.2.1预警分级
根据交通事故的级别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的影响,将交通事故预警状态分为四级:
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级别。
4.2.1.1一级预警
出现能见度极低或路面严重结冰的大雾天气,强台风、强降水、冰冻、扬尘等恶劣气候,以及地震、地质等灾害,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红色”预警。
4.2.1.2二级预警
出现雨雪、冰冻、雾、地震及地质灾害或路面情况恶劣,政府相关部门发布“橙色”预警。
4.2.1.3三级预警
出现雨雪、冰冻、雾、地震及地质灾害或路面情况危险度较高,政府相关部门发布“黄色”预警。
4.2.1.4四级预警
因出现雨雪、冰冻、雾、地震及地质灾害或路面情况复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蓝色”预警。
4.2.2预警发布
4.2.2.1根据风险监测报告信息,按照预警分级规定,公司应急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预警级别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4.2.2.2预警发布范围覆盖面要广,确保公司各单位及时收到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危险源提示、预警级别、预警期、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2.2.3交通预警信息可通过传真、电话、短信、内部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
4.3预警行动
4.3.1一级、二级预警行动
交通事故一级、二级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司及各单位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4.3.1.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4.3.1.2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随时对突发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的级别;
4.3.1.3落实相关部门单位事故防范措施,包括落实各级人员和部门值班室联系电话、公安交警、医疗救护等部门联系电话;
4.3.1.4严格履行出车审批手续,核查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4.3.1.5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处置准备工作;
4.3.1.6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4.3.1.7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及时掌握相关事故信息,研究部署处置工作;
4.3.1.8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3.1.9做好启用专项处置领导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临时机构的准备工作。
4.3.2三级、四级预警行动
交通事故三、四级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司及各有关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4.3.2.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突发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事态跟踪工作;
4.3.2.2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检查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通知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随时待命。
4.4预警调整
公司应急办或有关职能部门可以根据预警阶段交通事故发展趋势,预警行动的效果,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的建议,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公司应急办发布。
4.5预警结束
根据事态发展,有关情况证明交通事故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由公司应急办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解除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公司应急办负责发布,解除预警状态。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5.1.1人员施救,现场保护。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根据人员伤情进行抢救,将伤者隔离危险源,转移至安全地点并标明位置,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现场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原始状态,有条件时搜集人证、物证(拍摄现场照片等);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开启危险警告信号灯等危险警告标志。
妥善保管现场物品或伤者的钱财,防止被盗被抢或丢失。
5.1.2信息报告,防火防爆。
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122),或委托附近的过往车辆、行人或执勤民警协助报案,并通知车辆保险公司。
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支援。
开展自救、互救或其他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后应首先应关掉车辆引擎,消除火灾隐患,禁止现场吸烟。
如现场发生火灾,应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报警电话:
119),如果是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除将此情况报告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采取防火防爆、防止人员中毒等防范措施,遇有有害气体,应注意在上风处躲避。
5.2响应启动
5.2.1公司事发单位根据预案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收到交通事故信息,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办报告。
5.2.2公司应急办接到相关报告后,立即会同相关部门,了解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根据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提出对事故的定级建议,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5.2.3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启用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5.2.4重大及以下交通事故,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应急办跟踪、监督公司各单位按照本单位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5.3响应行动
5.3.1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响应行动
公司发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公司即刻启用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响应程序,并采取以下措施:
5.3.1.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启用交通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迅速动员应急力量,视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领导配合、协助交警部门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3.1.2交通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汇报突发事件信息。
5.3.1.3交通应急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搜集、汇总、各类信息,不间断分析应急进展情况,评估现场救援资源和事态未来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3.1.4公司相关部门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工作。
5.3.1.5公司各相关单位服从公司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做好应急的各项准备,随时待命,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3.2重大及以下交通事故响应行动
公司发生重大及以下交通事故,公司即刻启用重大及以下交通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并采取如下措施:
5.3.2.1公司应急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搜集、汇总事件信息,及时了解现场应急处置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视现场情况,向现场派出人员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3.2.2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工作。
5.3.3各职能部门响应行动措施
5.3.3.1安监部:
落实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各项指示要求,与交警、交通部门沟通协调,接收分析事故信息,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并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5.3.3.2办公室:
应急响应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5.3.3.3党建工作部:
组织做好慰问、安抚等善后工作;及时收集有关舆情信息,组织编写新闻报道材料;联系和接待社会新闻媒体,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信息披露与舆情引导工作。
5.3.3.4财务部:
负责应急响应所需的资金投入及保险理赔工作。
5.3.3.5工程部:
协助人员营救、设备抢救工作。
5.3.3.6施管部:
负责事故处理中通信修复,确保通信畅通。
5.3.3.7综服中心:
负责开展或配合地方医疗机构对伤亡人员的处置、抢救和护理工作。
5.3.3.8电缆公司:
负责应急物资供应及运输工作。
5.3.3.9本部其他部门:
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完成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5.4响应调整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交通应急办提出突发事故级别调整建议,经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或公司相关领导(未启用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时)批准后,按照新的突发事故级别开展应急处置。
5.5响应结束
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由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发布终止命令;重大及以下交通事故由公司事件处置牵头负责部门根据事发单位处置效果,报请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
6信息报告
6.1报告渠道
6.1.1预警行动阶段
公司有关单位应急办向公司应急办报告,生产、交通等管理部门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6.1.2事故响应阶段
公司事发单位交通应急办向公司交通应急办报告;公司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职能部门对口汇报。
公司交通应急办视情况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或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指示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应急办报告。
6.2报告内容
6.2.1预警阶段
6.2.1.1公司有关单位向公司报告:
所属单位预警发布和预警结束情况,交通、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预报动态、已采取措施等信息。
6.2.1.2公司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报告:
公司交通、企业设施设备受损情况、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稳定情况、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情况等信息。
6.2.2事故响应阶段
6.2.2.1公司事发单位向公司报告:
所属单位启动、调整和终止事故应急响应情况,交通事故处理、设施设备受损、抢险救援、次生灾害、人员伤亡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事故发展趋势,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需求等信息;
6.2.2.2公司视事故情况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有关部门报告以下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质、事故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6.3报告程序
6.3.1预警行动阶段
公司有关单位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向公司应急办汇报综合信息。
6.3.2特别重大事故响应阶段
6.3.2.1公司有关单位向公司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向公司交通应急办报告综合信息;
6.3.2.2各职能部门将各自专业信息汇总后向公司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
6.3.2.3公司交通应急办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综合信息。
6.3.3重大及以下事故响应阶段
6.3.3.1公司各单位向公司职能部门汇报专业信息,向公司应急办报告综合信息;
6.3.3.2各职能部门将各自专业信息汇总后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
6.4报告要求
6.4.1公司
6.4.1.1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
6.4.1.2公司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相关部门汇报,汇报信息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正确。
6.4.1.3收到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报告后,公司应急办、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核实,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公司应急办履行相关手续后,一小时内向国网山东电力公司、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6.4.1.4预警阶段和重大及以下交通事故响应阶段,执行每天一次定点零报告制度。
6.4.1.5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响应阶段,执行每天两次定点零报告制度,并根据国网山东电力公司临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6.4.2公司各相关单位
6.4.2.1发生交通事故后,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
6.4.2.2预警阶段和公司重大及以下事故响应阶段,公司各相关单位执行每天一次定时报告制度。
6.4.2.3公司特别重大事故响应阶段,公司各相关单位执行每天两次定时报告制度。
6.4.2.4公司各相关单位根据公司临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报送。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7.1.1督促公司事发单位按照“以人为本、统筹考虑,上下兼顾,不留后患”的原则,严格政策、谨慎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7.1.2贯彻“考虑全局、突出重点”原则,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7.1.3督促公司各有车单位认真开展有关车辆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
7.2保险理赔
7.2.1事发单位及时核实、统计人员伤害及车辆、交通设施损失情况,经财务部核实后,由工程部联系车辆保险公司按照相关保险条款办理索赔。
7.2.2事发单位及时核实、统计设备损失情况,经工程部核实后,由财务部门联系设备保险公司按照相关保险条款办理索赔。
7.3事故调查
交通事故发生后,除按照交警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公司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发生过程、事故原因、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提出防范措施;按照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7.4总结评估
交通事故应急结束后,公司应组织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8应急保障
8.1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公司各部室、单位要注意加强队伍各项技能培训,确保有一支业务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应急救援队伍、有一支熟知交通法规和交通肇事处理的专家队伍,参与交通事故处置。
8.2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
8.2.1建立完善的应急通讯和信息传输管理机制,实行常态运转;
8.2.2公司各单位、部室值班电话、应急指挥机构电话报公司应急办公备案,如有变更,应重新报送;公司交通管理职能部门定期核查、随时更新发布。
8.2.3熟悉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各级政府、重要部门常用应急报警电话、通讯联络方式;
8.2.4加强网络通讯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及时无误;
8.3应急装备、物资保障
按照“资源共享、统一调拨”的原则,公司各相关单位均应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调配,确保各类物资的日常维护良好、配置充足,并做到及时补充、更换。
8.4交通安全管理保障
8.4.1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法现象,确保安全驾驶;
8.4.2严禁超载、超员、超速、酒后、疲劳驾驶,加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8.4.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8.4.4加强驾驶员的聘用管理,从源头上解决驾驶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8.4.5严格落实“一日三检”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8.4.6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培训,提高所有驾驶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8.5应急经费保障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费用应纳入公司企业经营管理成本费用。
特别紧急情况下可先保证拨款支付,再按照程序办理预算变更或预算追加手续。
列入年度成本的车辆维护、保养费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8.6其他保障
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医疗等社会各部门工作沟通,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
9预案管理
9.1培训
9.1.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各级领导、交通安全参与者对交通事故和开展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措施,不断提高应对交通事故的处置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
公司各有车单位应急专业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9.1.2加强公司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加强所属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9.2演练
9.2.1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对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通过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9.2.2演练前,结合当前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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