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主持词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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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主持词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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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主持词多篇
会见主持词(多篇)
第1篇:
会见、会谈
会见,国际上一般称接见或拜会。
凡身份高的人士会见身份低的,或是主人会见客人,称为接见或召见;凡身份低的人士会见身份高的,或是客人会见主人,称为拜会或拜见。
中国统称为会见。
接见和拜会后的回访,称回拜。
会见可分为礼节性的、政治性的和事务性的,或兼而有之。
一般说来,礼节性拜会,身份低者拜见身份高者,来访者拜见东道主。
拜会的时间不要太长,半小时左右即可告辞,除非主人特意挽留。
会谈内容较为正式,政治性或专业性较强,既可以就某些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问题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也可洽谈公务或就具体业务进行谈判。
一、会见、会谈的准备工作
(1)提出会见、会谈要求,并将要求会见、会谈人的姓名、职务、会见什么人、与什么人会谈,以及会见、会谈的目的告知对方。
同时要主动了解对方具体安排(人员、时间、地点),并通知出席人员
(2)安排会见、会谈的一方,应主动了解对方出席人员、目的等,并通知已方出席人员。
将会见、会谈时间、地点、主方出席人、具体安排、注意事项通知对方。
(3)准确掌握会见、会谈的时间、地点和双方参加人员名称。
主人应提前到达。
(4)会见、会谈场所应安排足够的座位。
会谈如用长桌,事先排好座位团,现场放置中外文座位卡。
(5)视情可安排扩音器。
(6)如有合影,事先排好合影图。
(7)备饮料(茶水、咖啡或冷饮)。
二、会见、会谈的程序
(1)主人在大楼正门或会客厅门口迎接客人(如果主人在会客厅门口迎候,则应由工作人员在大楼门口迎接,引入会客厅)。
(2)会面介绍,宾主握手。
介绍时,应先将主人向客人介绍,随后将客人向主人介绍。
如客人是贵宾(国家元首),或大家都熟悉的知名人物,就只将主人向客人介绍。
介绍主人时要把姓名、职务说清楚。
介绍到具体人时,应有礼貌地以手示意。
(3)合影留念。
(4)入座、会见、会谈。
(5)记者采访(在正式谈话开始前采访几分钟,然后离开)。
(6)会见、会谈结束,主人送客人至车前或门口握手告别,目送客人返去后再退回室内。
第2篇:
会见介绍信
会见介绍信5篇
篇一:
会见介绍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XX)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贵处会见涉嫌犯罪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
天津泰阁律师事务所XX年月日
篇二:
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格式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第号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所会见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予支持。
特此函告
黑龙江律师事务所(章)二〇一七年月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截至年月日止)
篇三:
会见介绍信(看守所)
存根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
本介绍信用于会见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时向看守所、羁押人场所提交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专用介绍信[]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处会见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予以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篇四:
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
(找律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处会见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篇五:
会见介绍信
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
(XX)第号
深圳市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师前往你处会见涉嫌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特此函告。
本介绍信有效期截至年月日止。
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月日
辩护人联系方式:
手机:
座机:
传真:
地址:
第3篇:
会见笔录
会见笔录
时间:
地点:
会见人:
被会见人:
涉嫌罪名:
(以审查起诉阶段为例)
?
:
XX你好,我们是XX律所的律师XX。
受你亲属XX委托,担任你涉嫌XX(罪名)一案的辩护律师。
这是你亲属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有亲属的亲笔签名,你看一下;这是我的律师执业证书,你看一下。
:
?
:
你的案件现在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是(将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叙述一下),侦查机关认为你的行为构成XX。
这是《起诉意见书》,你仔细阅读一下。
对此有什么意见?
:
?
:
作为你的辩护律师,我的责任是提出证明你无罪、最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我们今天的谈话很重要,我希望能全面了解事实,无论是对你有利的还是不利的。
我希望通过谈话能够寻找到对你有利的辩护理由。
(有必要让嫌疑人知道今天谈话的目的不在于忏悔,而在于为辩护寻找理由,这能激发嫌疑人回忆和倾诉的潜能。
律师的主要工作就是适当提问和仔细倾听,并鼓励当事人说下去)。
:
?
:
你能把事情经过详细讲讲吗?
(这一开放性提问,可以使嫌疑人就案情做自由陈述,且该提问显示律师对这一事件并无负面评价,能密切律师与嫌疑人之间的工作协助关系。
):
?
:
(根据嫌疑人的陈述,发问一些指示性的问题,了解现场人员的情况,寻找可能的证人):
?
:
(律师要侧面探查嫌疑人行为时的主观状态):
?
:
(律师通过询问得知对嫌疑人的不利点和有利点之后,应询问嫌疑人是否向侦查或检察机关陈述):
?
:
(通过会见,知道嫌疑人有无自首等情节)
第4篇:
会见函
存根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第号领函人:
受函单位:
批准人:
事由:
时间: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
六、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处会见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予支持。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截止年月日止)
贵阳市司法局监制
第5篇:
会见介绍信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编号:
()天衡厦刑字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处会见涉嫌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第6篇:
律师会见室“律师会见”不再难
律师会见室“律师会见”不再难
核心提示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身份,律师凭“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为应对新刑诉法的要求,江西公检法司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
新刑诉法施行已经1个多月,已有多名律师顺利会见了当事人,会见过程也不被监听,还有30多人成功利用微博向宜春市看守所预约了对在押嫌疑人的会见。
不过,受访律师在充分肯定控辩权利更加平等的同时,还呼吁在执行层面应加强有效监督。
律师进监区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援助(本报资料图)
5分钟!
律师见到了当事人
1月4日,新刑诉法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
当天下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律师为他代理的一起案件,来到了江西省广丰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接待窗口,易胜华领取了会见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连同家属委托书、律师证及复印件、会见介绍信,一起递交给接待民警。
民警审核后很快告知:
可以会见。
以前必需的诸如会见函、批准会见决定书等,看守所民警已不要求提供。
5分钟后,易胜华在律师会见室见到了自己的当事人。
“原以为新刑诉法的贯彻落实,总得要有一个过渡期,但现在,看守所能在这么短时间内迅速落实,确实出乎我的意料。
”易胜华告诉新法制报记者,他还注意到,此次看守所也没要求必须两名律师一起到场才能会见。
在新法实施之前,很多看守所都要求两名律师以上到场才能会见,这增加了律师的办案成本和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据悉,新刑诉法涉及公安监管场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律师会见接待工作。
记者采访全省多家看守所负责人后了解到,自1月4日以来,诸多看守所接待律师会见的人数,相比以往增加了15%至20%。
2月1日,分宜县看守所所长兰小平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新刑诉法规定,除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种情形外的案件,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
会见在押当事人。
也就是说,这三类案件在侦查期间,如果辩护律师要会见在押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哪些案件属于上述三类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在新刑诉法实施前期的半个月中,分宜县看守所民警曾遇到“三类案件”,由于办案单位事前未通知看守所,待律师会见后,办案单位才提出异议。
“为此,经过协调,现在规定,如果案件属于三类案件,则必须事前向看守所出具书面证明。
”兰小平说。
易胜华表示,新刑诉法比较充分地吸收了律师法的修订成果,以前在司法实践中,因刑诉法无相关规定,律师会见刑案嫌疑人时,被侦查机关以“本案涉及国家机密不能会见”等为由拒绝的事例并不少见。
江西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伟俊律师表示,本次修改把律师会见要经过批准的案件只限于“三类案件”,增强了实践的可操作性。
记者还了解到,南昌市司法局在超过半年的调研基础上,现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南昌市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特别强调:
侦查机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限制律师的会见权。
全省监所已全部建成律师会见室
新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这就意味,办案机关不可以在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时派员在场,也不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监听会见时双方的谈话内容。
易胜华告诉记者,他在广丰县看守所会见自己的当事人时,已经不像以往那样,旁边没有了民警进行监听。
新法制报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相关部门了解到,全省监管场所在20XX年已经全部按标准建设了律师会见室。
易胜华回忆:
“以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的,中间有玻璃隔着,有时候因为长时间用电话与当事人进行对话,结束通话后,两只耳朵都很疼。
”
“为确保和新法顺利对接,切实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从20XX年6月开始,宜春市公安局先后斥资600余万元,对看守所进行了升级建设和改造。
”1月28日,宜春市看守所所长赵铁汉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说,该所共建了4间律师会见室,确保落实在押人员的辩护权和律师会见权。
记者在该所看到,律师会见室的隔离玻璃早已被金属栅栏替换,还专门安装了视频监控探头,但没有安装监听设施。
“这样既严格落实了新法的规定,又保护了律师的人身安全。
”赵铁汉说,“除了没有同步录音系统,律师会见室也配备空调、桌椅等,与讯问室的设备规格相同,体现诉讼权利的平等性。
”
QQ和微博预约节省成本方便办案
会见(提讯)当事人预约机制,是更能体现监管场所将办案机关与辩护律师是否置于同等地位、彰显平等诉权的一项制度。
记者调查获悉,抚州市资溪县检察院与该县看守所联合制定了家属、律师会见预约制度,建立看守所预约平台,确保会见预约的规范运行,看守所会见预约处理、会见安排、会见场所、会见方式等环节如果出现不当行为,驻所检察室有权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看守所应及时处理。
宜春市看守所则在新刑诉法施行的数天前,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辩护律师在预约的24小时内便安排会见,无须等到48小时。
此外,律师不仅可以电话预约,还可以通过QQ、微博等方式进行异地预约。
宜春市看守所所长赵铁汉告诉记者,自从开通多个渠道预约以来,已有30余人选择了微博途径进行会见预约,“以前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大多要前来看守所联系,等待答复的过程可能还要几天,因为各种原因来了多次也没能见到当事人的情况,也不少见。
这样的话,对于外地律师来说,只能住下来等待答复。
现在不一样了,微博、QQ、电话预约,完全不受时间、空间的约束,给律师带来很大的便利”。
易胜华则表示,预约措施大大方便了律师办案,既能事先安排工作,还节约了办案成本。
侦查阶段律师介入操作层面需加强监督
“案子是不是你做的,快如实交代!
”警察厉声喝问犯罪嫌疑人。
而对面的嫌疑人,则不慌不忙地回答:
“无可奉告,等我的律师来了再说。
”
这种影片中可见的场景,因新刑诉法的施行,未来将成为现实。
因为,新刑诉法首次明确:
律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辩护人”身份介入。
徐伟俊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把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从审查起诉阶段提前到侦查阶段,加强了被告人、嫌疑人的权利保护,增强了辩控双方的平等性,为律师在诉讼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法律根据,对解决长期以来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缺位的问题意义重大。
”
易胜华告诉记者,1月4日在广丰县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后,他很快就找到了广丰县公安局的办案民警,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易胜华说:
“以前,侦查阶段极少能联系到案件承办人,即使能够联系到,对方也常以忙或不方便接待为由拒绝见面,我们也无可奈何。
”
不过,对新法的执行情况的监督问题开始“浮出水面”。
徐伟俊最近代理了一起检察机关直接办理的案件,办案单位的态度让他疑惑:
“他们通知家属,人被他们抓了,但却不肯告诉家属,人关在哪里?
律师介入后,办案单位也拒绝答复,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
部分受访律师表示,新刑诉法改善了辩护律师的地位,加强了辩护律师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以及对执行环节的有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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