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安全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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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保证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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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拆除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一、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监理方(承建方)对承包方承包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的协调、管理。
二、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有技术人员统一指挥,严格遵循拆除方法和拆除程序。
2、拆除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方可施工。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紧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警世标志,采取警戒措施派专人负责。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5、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
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6、拆除项目竣工后,必须有验收手续,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和相邻建筑、管线的安全。
7、拆除物受自然气候、环境影响较大,密切注意,防患与未然。
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去现场检查,确认拆除物是否用加固,做到安全无隐患。
三、拆除时安全事项
1、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2、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3、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
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
4、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四、过程安全管理
1、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
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
拆除过程多属高空作业,工具、设备、材料杂乱,粉尘、日晒较多,作业工人应佩戴安全帽、手套、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为防止砖石、灰尘及切割螺钉等的操作,应佩戴护目镜。
拆除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轻型结构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2、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
为确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的稳定,应根据结构特点,有的部位应先进行加固,再继续拆除。
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把有倒塌危险的构筑物,用支柱、支撑、绳索等临时加固。
3、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依次进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才可以拆除;拆除屋架时,先将吊索绑好,两端拴好溜绳,再用气割在屋架两支座焊缝上同时切割,然后将起钩拆去。
4、拆下的物料不准在楼板上乱堆乱放。
不准将墙体推倒在楼板上,防止将楼板压塌,发生事故。
拆下的物料,不准向下抛掷拆除较大构件要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清理运走。
5、用推倒法拆除墙时人员应避至安全地带。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到特殊情况墙体必须推倒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在建筑推倒倒塌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6、当用机械拆除工程时,根据被拆除高度选择拆除机械,不可超高作业,打击点必须选在顶层,不可选在次顶层甚至以下。
镐头机作业高度不够,可以用建筑垃圾垫高机身以满足需要,但垫层高度不得超过3m,其厚度不得小于3.5m,两侧坡度不得大于6°,机械解体作业时应设专职指挥员,监视被拆除物的动向,及时用对讲机指挥机械操作员进退。
人机不可立体交叉作业,机械作业时,在其回旋半径内不得有人工作业。
机械禁止在有地下管线处作业,如果一定要作业,必须在地面垫2~3cm的整块钢板或走道板,保护地下管线安全。
机械拆除在分段切割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结构的整体完整和稳定。
五、监控措施
拆除施工作业全过程中,必须严格监控如下:
1、坚持从上至下逐层拆除,严禁立体交叉同时拆除。
在无特殊情况和需要时,均不宜采用推(拉)的拆除方法;
2、坚持先拆板,后拆次梁,再拆主梁,严禁顺序颠倒;
3、坚持慎重过细地拆除以上部墙体为压重悬臂部件(构件)和各类架空、竖向构件、管件;
4、坚持独立柱、墙、附墙柱的拆除,应从上至下基本同步进行和应在楼板、楼梯转角平台的结构上立设稳妥的作业平台架后才可进行作业,必须严格禁止拆除作业人员直接站立在柱、墙截面和梁上的作业,尤其在拆除外围柱墙,梁时更应特别注意落实好作业的安全防护;
5、坚持拆除梁和楼梯板时,必须从中间往两端基本对称进行,绝不允许先拆两面端或一端后而让梁和楼梯板下坠;对凡是跨度和荷重较大的梁、楼梯板的拆除,还应视情况研究是否应落实加设预支护措施。
在转角楼梯板的上节未拆除前,绝不允许出现对楼梯梁有破坏性的损伤;上层楼梯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节楼梯板的拆除;在楼梯板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层和其以下楼梯的拆除;
6、坚持在每拆一层板、梁和其下的柱、墙时,都能实现有下部楼板梁或其钢筋骨架网作临时可靠的水平防护,绝不允许出现从上到下先拆除平面板件而又割除了水平钢筋的危险做法;
7、坚持各层的落渣口(可以多个)位置,都应选取在非人员上下和水平行走的通道位置上,并应落实防护措施;对拆下的板面上的余渣物料,要做到及时逐层下置到底层并清理,以避免出现结构袭断的危险;
8、坚持检查落实拆除施工全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安全保护和文明拆除的措施,实现拆除施工单位对作业安全负责和业主单位安全监控管理双控制。
外人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拆区的警戒范围,在被拆工程内和可能波及的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员居住和歇息;
9、自始至终坚持管好用电用火、用电机具的安全,非持证电工不得从事装拆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
10、所有拆除人员和驻场管理人员必须落实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防尘眼镜、工作鞋、手套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赤脚、光膀进行作业。
六、拆除作业后的安全工作
1、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按品种、类别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留有一定的间距,防止倒塌伤人。
2、拆除堆放的材料场地,要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
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小孩入内玩耍。
严禁烟火,配有一定的消防器材,以防万一。
3、对于拆除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品场所物料、器材、设备,不要混杂在与一般物料的存放,或放置到安全场所,或采取清洗措施,或安全销毁。
4、拆除的区域,对电线、煤气管道、上下水管、供热设备管道等干线再进行一次检查,以防留下隐患,并要设明显标记。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拆迁工程要和建筑工程的施工相互衔接好。
拆迁场地在全部清理出场料后,再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新的工程建设。
七、安全生产的方针及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声誉,同时它也标志着现场文明施工的程度,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重在教育、措施落实、标本兼治”;杜绝员工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有章不循,我行我素”的不良风气,加强安全生产、场容管理,通过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使安全教育、检查、整改工作做到群众化、制度化、科学化,达到“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肃法规,消灭违章”。
八、考核方法
1、由于本工程合同工期较短,为做好安全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在本工程合同签订后,
2、公司将按照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与工程项目部签订内部经营承包协议,并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具体考核办法予以明确,包括但不限于:
质量控制、安全保证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技术交底、班前工作安全和风险分析会实施情况与效果评估、专职检查员的巡回检查评估报告、现场实施整改措施的响应速度与效果、现场实际发生或未遂事故的数量和频度等。
确保降低现场作业风险,防止事故发生。
九、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功能
公司设安全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理方(承建方)的领导下,执行如下功能:
1.1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指示,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和监理方(承建方)关于本工程所处区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组织和动员各相关部门、工程项目部贯彻执行;
1.2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协调和促进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运输、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活动,保证各工程项目部现场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的一贯性;
1.3公司内部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现场施工质量、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联合检查,根据各个阶段不同的内容组织安全竞赛,开展安全评比活动;
1.4领导项目管理部对各工程项目部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将有关报告呈交相关主管部门;
1.5推行新的安全制度和方法,提供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信息交流和经验反馈,做好安全的宣传工作。
2、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
2.1安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一人,由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担任;委员由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担任;委员会下设四个专业组,由项目经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主任一人和成员若干人组成,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设在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2工程项目部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现场安全组组长由专职安全员担任。
3、安全委员会各岗位职责
3.1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职责
(1)研究、宣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规范,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技术和劳动保护法规;
(2)针对各项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各个时期安全方面突出的问题,制定管理方面的相应程序和措施,并对已有的程序提出修订和完善;
(3)审核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4)批准委员会会议纪要;
(5)决定各工程项目部安全方面的重要事项。
3.2安全委员会委员及各专业组成员职责
(1)协助和支持主任、副主任履行其职责;
(2)对安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3)具体负责所在部门的安全工作。
3.3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1)在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下列组织和协调工作;
(2)起草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程和程序,报安全委员会审批;
(3)拟定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议程,报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4)编写安委会会议纪要,跟踪有关安全活动落实情况;
(5)组织联合安全检查,编写联合检查会议纪要,开展安全竞赛和评比活动;
(6)支持和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
(7)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3.4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三人,组员若干人组成。
负责本项目生产和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安全监察体系
为保证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健康与安全工作按照既定的计划和规定的要求来实施,公司内部建立专门的安全监察体系,该体系有三方面的特点:
独立的专业安全监察机构——项目管理部;
安全监督人员具有充分行使职能的权力;
安全监督机构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4.1项目管理部
项目管理部内设安全主任。
其职责有:
(1)负责监督工程项目部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的执行;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用品、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指导使用;
(3)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健康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执行有计划的健康与公司的安全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5)协助人事部培训中心组织和实施安全教育及培训;
(6)定期对公司及项目部健康与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作出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7)安全主任有权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生产和施工活动的工程项目部发出停工通知;
(8)安全主任向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报告工作。
5、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为了更好地调动工程项目部内部主动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的积极性,在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公司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状》,明确划分公司工程项目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任划分及考核要求,理顺职能部门与工程项目部之间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关系。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详见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内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如下:
5.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部在安全生产中的第一责任人,除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外,对分包项目安全生产也同样负有责任,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对所辖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2)具体执行政府相关部分和本公司有关市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章和制度;
(3)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实施专职安全员对工程项目部范围内安全生产的改进建议;
(5)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进度、效益的关系,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有关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建议;
(6)监督、检查并督促分包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协助安全主任做好分包项目安全措施实施或整改效果的评价工作;
(7)积极配合上级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查,并组织实施检查组和监查组提出的改进建议;
(8)在计划安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环节中;
(9)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好“安全月”活动,定期开展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
(10)发生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要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5.2主管生产的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职责
主管生产的工长是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中的助手,是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其安全生产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对所辖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2)具体贯彻执行公司及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
(3)组织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组织实施专职安全员对工程项目部责任范围内安全生产的改进建议;
(5)正确处理安全与施工进度、效益的关系,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有关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建议;
(6)积极配合上级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查,并组织实施检查组和监查组提出的改进建议;
(7)在计划安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协助项目经理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作业环节中去;
(8)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经验,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安全月”活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9)发生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要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整改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5.3主管技术的专业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主管技术的项目副经理是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负主要责任;
(2)负责工程项目部开工前的交底教育,要将工程情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职工进行交底;
(3)组织编制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负责工程项目部现场临建设施布置方案的编制,并进行交底和验收。
无方案、无交底、无验收不得投入施工;
(5)负责制定工程项目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四新”(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技术(方案)措施的编制;
(6)组织或参加工程项目部自查整改工作,对重大事故的整改要提出技术措施。
5.4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公司的规定、决定及业主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通知等,对其领导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组织施工的同时安排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坚持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制止违章作业,积极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4)对施工现场安全通道、机电设备等的安全防护组织检查验收;
(5)积极配合上级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查,并组织实施检查组和监查组提出的改进建议;
(6)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工具、原材料、成品及作业区域的安全卫生;
(7)制定具体作业计划和工艺规程时,必须考虑到劳动保护的要求;
(8)对所辖范围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有权拒绝上级的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10)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如遇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工程项目部领导报告,并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工作,拟定整改措施,督促检查有关方面贯彻执行;
(11)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要提出技术性意见及防范措施。
(12)对各专业班组每天开始工作前的工作安全和风险分析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
5.5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环境保护重点进行分析,确定并评估存在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应急预案;
(3)对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控制方法培训,并通过必要的考核以确定大家都能够理解这些控制方法是如何在现场加以实施的;
(4)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及本公司安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5)实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认真填好每日安全日记,主要突出当日的安全检查整改情况;
(6)总结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经验,协助主管技术的项目副经理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7)协助项目经理、主管技术的项目副经理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协助主管技术的项目副经理组织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教育;
(8)坚决制止违章作业,有权采取劝告、警告直至停止作业的措施,采取停止作业措施时应同时向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和安全主任报告;有权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罚款处理,有权抵制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等行为;
(9)审查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交底文件;
(10)指导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用品、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
(11)指导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12)对工程项目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其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改进建议定期做出评估报告提交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
(13)向项目管理部及时报告职工伤亡事故,并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
5.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长对本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其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根据本班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健康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
(2)领导本班(组)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作业;
(3)支持并指导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意见,发动全班工人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4)认真做好本班(组)的实际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认真组织好班前工作安全和风险分析会,做好保证施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和现场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6)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7)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工具的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的因素;
(8)督促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卫生,并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料的合理放置;
(9)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并检查其遵守、执行情况,严禁违章作业;
(10)拒绝不符合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安全生产和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的指令和意见;
(11)听从安全人员的指挥,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和自查工作;
(12)如遇伤亡事故发生,立即向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报告,并认真做好抢救和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同时也要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5.7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是安全监察体系中最基层的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上是班组长的助手。
主要职责有:
(2)协助班组长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指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进行班前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5)有权纠正或拒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6)做好班组安全记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7)主持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提高班组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5.8职工个人安全生产职责
对自身作业区的安全生产负责,实施自我防护。
职工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责任: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技术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3)遵守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中职工应做到的条款,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机具,并做好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为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转尽到责任;
(4)遵守公司及工程项目部各方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5)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有保健食品的要合理饮用;
(6)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宣传、教育、评比、竞赛、表彰等活动;
(8)经常关心自己周围的安全生产情况,向工程项目部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9)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制度和纪律;
(10)认真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爱护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工具、机具和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改防护设施和标志,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2)禁止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3)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14)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向班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范措施。
十、人员基本素质
1、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和其它重大疾病;公司对雇用的施工人员签发健康声明并保证其健康;体检证明材料和健康声明作为办理入场证件的材料;
2、初中毕业以上的文化水平。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与资格
1、培训与资格
1.1必须组织员工学习基本安全规定;
1.2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持有法定机关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并将这些证书的复印件交业主备案;这些特殊工种包括机动车驾驶员、起重工、机械工、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等;
1.3应向员工提供入场安全培训和考核,向承包商员工交待工作风险、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定。
承包商员工若考试不及格,可补考一次,再不及格,则失去入场资格;
1.4承包商至少需在员工入场前的5个工作日,通知需要参加入场培训的人员;培训地点由双方共同商定。
2、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方面的教育。
2.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
(2)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增强关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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