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矿产资源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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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
总则1
一、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1
(一)矿产资源概况1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现状4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6
(四)形势与要求6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9
(一)指导思想9
(二)基本原则9
(三)规划目标10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12
(一)矿业空间布局12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12
(三)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16
(四)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16
(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退出机制17
四、绿色矿业发展20
(一)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20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20
(三)矿山用地与复垦20
(四)矿业循环经济21
(五)绿色矿山建设21
(六)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22
(七)绿色矿业管制措施23
五、部省市级发证矿业权设置区划24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24
(二)部省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24
(三)市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25
(四)勘查开发监督管理25
六、县级发证矿业权设置27
(一)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总量27
(二)县级发证采矿权开采布局27
(三)县级发证采矿权设置区划28
(四)县级发证采矿权准入退出条件及监管29
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31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31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33
八、重点工程36
(一)公益性调查项目36
(二)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36
(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36
九、规划实施管理38
(一)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38
(二)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制度38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38
(四)提高规划的管理信息化水平39
附表目录
附表1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炎陵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附表2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炎陵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3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炎陵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4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炎陵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附表5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炎陵县主要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6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炎陵县主要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7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附表8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附表9
湖南省炎陵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0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附表11
湖南省炎陵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表12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附表13
湖南省炎陵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4
湖南省炎陵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三率”规划表
附表15
湖南省炎陵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
附图目录
序号
图号
图名
比例尺
1
1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1∶10万
2
2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图
1∶10万
3
3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10万
4
4
湖南省炎陵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图
1∶10万
5
5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
1∶10万
6
6
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10万
7
7
湖南省炎陵县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1∶10万
总则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为适应新常态新要求,科学统筹全县(市、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促进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规划,结合全县(市、区)矿产资源特点、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编制《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湖南省炎陵县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指导性文件,是审批和监督管理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绿色矿山建设等各项工作的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2016~2020年为规划期,远景展望至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湖南省炎陵县隶属湖南省株洲市,土地总面积2032.77平方公里,下辖10个乡镇,总人口20万。
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矿产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
炎陵县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7.23亿元,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28.1∶35.1∶36.8,矿业产值(含采选业、矿产品深加工)0.8亿元,占GDP的4.64%。
(一)矿产资源现状基础
1、矿产资源概况
湖南省炎陵县位于南岭西段(湘西南—桂东北隆起)成矿亚带,矿产资源分布总体特征是点多面广,金属矿产贫乏,建筑材料非金属矿产相对较丰富。
金、铅、锌等金属矿产主要分布在县域北部与东南部地段,但因规模小而较难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利用。
全县已发现固体矿产24余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3种,其中煤、岩金、萤石3种矿产纳入省矿产资源储量表,未纳入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均属于建筑材料类的非金属矿产。
萤石为优势矿产,主要分布于炎陵县黄上矿区、石寮矿区及新山里矿区,具较有利的开发利用前景。
地下热水为特色矿种,位于县域西部与南部,目前湖南省炎陵县平乐地热水已完成详查。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1)基础地质调查
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县域北部和东南部与茶陵县、桂东县交界的部分地段开展过1:
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成矿远景区划;已完成1:
5万区域矿产调查450平方公里,涉及水口幅1个图幅。
物化遥区域调查:
已完成1:
50万区域重力测量;1:
20万区域化探和1:
10万航空磁测工作。
水工环和地质灾害调查:
已完成1:
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和1:
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2)矿产资源勘查
区内有已探明资源储量矿区9个,其中中型矿区2个。
1个为详查程度,8处为普查程度。
县级发证的矿产大多未开展系统勘查工作,仅做了资源储量评估。
现有探矿权9个,登记勘查工作面积66.136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县城北部与南东部,勘查矿种涉及金、铅、锌、钨、锡、地热等6个矿种,探矿权均为商业性投资。
8个勘查阶段为普查,1个为详查。
3、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全县已开发利用矿产有金矿、普通萤石、冶金用脉石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筑用辉绿岩、高岭土、砖瓦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等10种。
全县发证矿山共27个,省级发证矿山1个,市级发证矿山8个,县级发证矿山18个。
矿山开采规模2个为中型,其余均为小型。
2015年,全县矿山企业从业人员840人,年产矿石量76.4万吨,其中(主要矿石产量)普通萤石4.3万吨;冶金用脉石英矿石0.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49.4万吨;砖瓦用粘土矿石11.2万吨;其他10万吨。
采选业总产值0.8亿元。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全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包括矿山开采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占用及破坏土地资源、矿山废水废渣对水土污染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全县生产矿山占用破坏土地资源47.9公顷,治理恢复土地资源19.1公顷。
历史遗留矿山占用破坏土地资源28.7公顷,治理恢复11.8公顷。
全县年产矿山废水14.36万吨,年循环利用量8.76万吨,年综合利用率61%;矿山废渣年排放量6.18万吨,年综合利用量1.29万吨,年综合利用率18.75%。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区:
划分1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3个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一般区。
石下—四亩段金矿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
面积37.61平方公里,区内分布金矿2个。
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矿山地质灾害,区内有废石堆场2处、尾矿库2处,废渣累计堆放量约30万吨,占用破坏土地0.7公顷。
废渣中含有砷等有害元素,其淋滤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地表水、地下水、下游农田造成较严重污染。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中等,危险性程度大。
石寮矿区萤石矿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
面积9.05平方公里,区内分布1个萤石矿。
区内有废石堆场2处,废渣累计堆放量约10万吨,占用破坏土地0.8公顷。
废渣中对地表水、地下水、下游农田造成较严重污染。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一般,危险性程度中等。
下村非金属矿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
面积30.78平方公里,区内分布1个硅石矿。
区内有废石堆场1处,废渣累计堆放量约20万吨。
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露天采矿形成陡峭岩质边坡,较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破坏土地资源2.5公顷。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一般,危险性程度中等。
平乐新山萤石矿区地质环境影响一般区:
面积4.94平方公里,区内分布1个萤石矿。
区内有废石堆场2处,废渣累计堆放量约20万吨,占用破坏土地0.5公顷。
废渣中对地表水、地下水、下游农田造成较严重污染。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一般,危险性程度中等。
(二)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
地质矿产勘查:
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找矿成果取得突破性进展。
矿产资源勘查投入与工作量大幅增长。
炎陵县已完成或正式启动探矿权项目共9个,涉及矿种及探矿权数:
金矿4个,锡钨矿2个,铅锌矿1个、地热2个。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矿山总量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控制,上轮矿规省厅核定60个省市县级发证矿山,截至2015年底的实发证27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已完成1:
5万地质灾害详查,,初步建立了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得以加强,完成地质环境治理工程1处,投入经费100万元,治理恢复土地面积19.1公顷。
矿政管理成效:
地质勘查管理进一步规范,健全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等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立了完整的采矿权设立、审批、监管制度体系;建立维护矿业秩序的联动机制和责任机制,及时处置非法采矿,确保矿业开发秩序健康有序;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强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资金管理,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有效促进了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整体好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县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相对滞后,制约了矿产勘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上轮规划期内金、钨、锡等重要矿产勘查工作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可供开发的矿产地少。
砖瓦粘土和建筑石料矿山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占地大,产品单一,利润微薄,发展后劲不足,产量呈下降趋势,规模生产与集约利用较为困难。
小矿山无长期发展计划,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观念淡薄,投入资金不足,无环境污染监测手段或监测手段不力。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矿业开发对水资源、土地资源破坏较严重,治理工程量大,治理资金相对不足,缺乏针对性管理。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三废”治理、受损土地复垦与还绿力度不够;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积极性不高,恢复治理工作进展缓慢。
部分矿山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报表和申报材料或项目不全,或数据不准,或上报不够及时。
县、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由于审批与管理权限不同,相互衔接不够,监控和管理存在不到位现象。
(四)形势与要求
1、面临的形势
炎陵县的国民经济发展仍需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要保证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必须有充足的矿产资源做支撑。
我县作为能源的矿产煤由于资源缺乏,县内需求全部依赖外部供应;优势矿产以萤石、水泥用石灰岩、建筑用石料、砖瓦用页岩等非金属矿产为主,且资源储量较为丰富,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为完善全县交通网络,同时实施城镇化战略,这必将大幅度增加对该类建材产品及相关服务的需求。
(1)矿业发展机遇与挑战
随着当前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炎陵县矿业发展拥有种种历史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挑战。
主要机遇:
短期矿业经济衰退带来矿业结构调整机遇;总体经济持续增长也必将带动矿业发展;长株潭城市群的高速发展提供动力;政策支持为矿业发展提供保障。
面临挑战:
矿业市场需求疲软,矿山企业发展艰难;技术研发力度不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矿企业经营方式较粗放,经济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2)矿产资源供需形势
炎陵县经济总量偏小,仍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经济增长速度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对矿产品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而全县无煤炭、金属矿产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大宗矿产品产地。
此外,受矿产禀赋条件、矿石质量等制约,铁、煤等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均难以大幅提高,全县的矿产资源供需形势严峻。
2、面临的要求
(1)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严格按照本规划统筹谋划全县“十三五”期间矿业经济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布局及绿色矿山建设等。
(2)进一步加强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引导和鼓励多渠道投资开展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3)切实加强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对采矿诱发的环境问题实施治理,加大地质环境保证金征收力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各项工作。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美丽乡村”建设进程,推动炎陵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以炎陵县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的现状为依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手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的保障能力,努力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县级规划是一个县域单元范围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矿业规划应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做好衔接。
县级规划是矿业权审批和监督管理的直接依据,应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和规划要求,细化和落实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内容和目标任务。
(1)坚持以资源为基础、突出特色的原则。
总结和借鉴前两轮规划成功经验,厘清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矿产资源禀赋特点,着力解决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优势矿产开发与保护、地上地下资源利用统筹等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地域特色。
(2)坚持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的统一。
合理确定主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科学划定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区,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严格矿业权准入和退出机制,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
(3)坚持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优先安排经济建设急需、环境影响程度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提高勘查开发水平,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强化资源开发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和矿区生态保护,实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的共赢。
(4)坚持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原则。
全面深化改革,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弱化政府微观管理,着眼于资源高效配置、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合理、产品节能环保,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导向作用。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处;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4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5.8%,矿业总产值1.5亿元;建设8个绿色矿山,全县建设绿色矿业示范区(专栏一)。
专栏一湖南省炎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属性
地质矿产勘查
探矿权数
13个
预期性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1~2处
预期性
新增矿产资源储量
铅锌(金属量万吨)
2
预期性
钨(WO3吨)
3000
预期性
锡(金属量吨)
1000
预期性
金(金属量千克)
100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年开采总量
分矿种开采量
金(矿石量万吨)
1.2
预期性
普通萤石(矿石量万吨)
7
预期性
高岭土(矿石量万吨)
3
预期性
建筑用辉绿岩(矿石量千m3)
150
预期性
砖瓦用页岩(矿石量万吨)
10
预期性
冶金用脉石英(矿石量万吨)
5
预期性
建筑用石料(含建筑石料用灰岩、砂岩等)(矿石量千m3)
500
预期性
省部级发证采矿权数
2个
约束性
市级发证采矿权数
12个
约束性
县级发证采矿权数
20个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5.8%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0%
约束性
重要矿产地储备数
0
预期性
矿业经济
矿业总产值
1.5亿元
预期性
矿业增加值
0.7亿元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发展
绿色矿山比例
24%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45%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
100%
预期性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60%
预期性
土地还绿率
50%
预期性
展望至2025年,全面完成全县基础性地质调查,勘查新增1个重要矿区可供开发利用,勘查新增矿产资源潜在经济价值5亿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格局进一步优化,矿业经济发展更加健康。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率大幅提高,显著改善矿山地质环境状况。
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布局
(一)矿业空间布局
综合考虑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分区、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和开发利用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全县共确定2个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
依托沔渡石下金矿打造霞阳—沔渡金矿勘查基地,依托汨罗市长江铜业有限公司打造桃树溜金矿勘查开发基地。
到2020年实现矿业总产值1.5亿元,矿业增加值0.7亿元。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1、开采总量调控
维持萤石矿现有产能产量,加大金矿的开发利用力度,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建筑石料产能产量。
2、矿山数量调控
规划全县矿山总数34个,其中部省级发证2个,市级发证12个,严格控制县级发证采矿权20个。
充分考虑全县采矿权分布现状,对全县采矿权规划数量进行合理调配。
调控措施:
对资源不足,生产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达标的且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的,采矿许可证不按期年检和延续的,对矿产资源造成严重浪费的,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采取自动退出或强制关闭等措施或不再延续等办法;对矿山密度较大且紧邻无安全矿界的采取整合办法;采取关闭和整合措施,以达到控制采矿权的总量控制目标。
3、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方向调控
⑴勘查开发矿种
重点对区内金、铅锌等矿种开展勘查工作,限制对煤、稀土矿进行商业性勘查。
重点开采金、萤石等,限制煤、稀土矿的开采。
⑵勘查规划分区
①重点勘查区
在成矿条件有利和找矿前景良好的霞阳—沔渡、下村—平乐一带规划重点勘查区3个(专栏二)。
集中各方资金和力量,力争在金、钨、锡等矿种的资源储量上有较大突破。
专栏二湖南省炎陵县重点勘查区
编号
名称
所在
行政区
已设探
矿权数
规划拟设
探矿权数
面积
(km2)
主攻
矿种
1
炎陵县霞阳—沔渡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
霞阳、沔渡
2
2
86.87
金
2
炎陵县下村钨、锡、铅、锌重点勘查区
下村、水口镇
2
2
50.79
锡、钨
3
炎陵县平乐钨、锡、金、地热重点勘查区
下村乡、中村瑶族乡
2
2
56.26
金、地热
②限制勘查区
规划限制勘查区9个,包括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5个、具有资源保护功能限制勘查区3个及城镇基础设施保护区1个。
(专栏三)。
专栏三湖南省炎陵县限制勘查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限制内容
1
炎陵县桃源洞国家自然保护区
十都镇
231.14
所有矿种
2
炎帝陵省级风景名胜区
鹿原镇
136.41
所有矿种
3
炎陵县湘山省级森林公园
霞阳镇
5.06
所有矿种
4
炎陵县毛鸡仙银衫保护点
中村瑶族乡
10.29
所有矿种
5
炎陵县笔架峰地质脆弱保护区
霞阳镇
4.66
所有矿种
6
炎陵东风勘查区
鹿原镇
58.53
稀土
7
炎陵县龙溪勘查区
龙溪乡
98.56
稀土
8
炎陵县下村勘查区
下村乡
83.5
稀土
9
炎陵县城镇中心区
霞阳镇
41.57
所有矿种
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与禁止开采区范围一致;区内限制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商业性勘查,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确需进行商业性探矿活动的,必须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同意探矿权转采矿权。
区内已设探矿权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可逐步退出,不得扩界;矿业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和土地植被破坏须及时恢复、复垦。
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内不再新设限制勘查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其他矿种严格按照探矿权设置区划进行设置;现有限制勘查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应逐步退出,按相关政策进行补偿或回购;确有必要保留的,必须达到规划制定的勘查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到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注销。
⑶开采规划分区
1限制开采区
规划限制开采区1个,为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开采区(专栏四)。
专栏四湖南省炎陵县限制开采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限制内容
1
炎陵县霞阳—沔渡稀土限制开采区
霞阳—沔渡
86.87
稀土
②禁止开采区
规划禁止开采区6个(专栏五),包括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区5个和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禁止1个。
专栏五湖南省炎陵县禁止开采区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km2)
禁止内容
1
炎陵县炎帝陵省级风景名胜区
鹿原镇
136.41
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其它采矿权
2
炎陵县湘山省级森林公园
霞阳镇
5.06
3
炎陵县桃源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沔渡镇
231.14
4
炎陵县毛鸡仙银衫保护点
中村
瑶族乡
10.29
所有矿种
5
炎陵县笔架峰地质脆弱保护区
霞阳镇
4.66
所有矿种
6
炎陵县城镇
中心区
霞阳镇
41.57
所有矿种
对生态公益林分布区;湘江流域范围支流(洣水炎陵段)中心线向外延伸200m范围内;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水功能区划中禁止采矿范围及水工程保护范围;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建成区和规划区;重要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机场、电力、桥梁、港口等)所在地及其相邻的一定范围内;生产生活设施周边一定范围内(露天采石场距离300米);军事禁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存在难以防范的矿山安全隐患的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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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陵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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