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阳台施工合同副本.docx
- 文档编号:17050008
- 上传时间:2023-07-21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5.76KB
钢结构阳台施工合同副本.docx
《钢结构阳台施工合同副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钢结构阳台施工合同副本.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钢结构阳台施工合同副本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酒店钢结构阳台施工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日期:
2016年5月19日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施工合同。
一、定义
1.1发包人:
贵州神秘从江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甲方)
1.2承包人:
贵州德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1.3本工程:
高增民宿酒店钢结构阳台
1.4合同价款:
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5工程图纸:
序号
图纸及资料名称
设计单位
盖章时间
备注
1
钢结构阳台施工图
2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3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4
5
6
7
8
上述图纸应是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6不可抗力:
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等。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2.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工程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补充合同等书面协议
2.2、本合同文件及附件
2.3、合同附件
2.4、图纸
2.5、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2.6、经审核同意的施工图和施工方案
2.7、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三、工程地点和承包范围
工程地点:
从江县高增乡民宿酒店钢结构阳台施工
承包范围:
设计施工材料整体承包
3.1、对新增钢结构阳台施工
3.2、工程技术及材料要求详见设计、构造、材料、施工要求说明;
3.3、施工材料转运及建筑垃圾清理;
3.4、由于为交叉作业,乙方须做好钢结构的成品保护工作,相关的措施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5、施工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
现场施工条件:
3.6、施工材料的运输:
四、工程质量要求:
4.1、工程质量要求
4.1.1、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
本工程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它最新颁布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4.2、乙方的质量管理
4.2.1、乙方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等,报送甲方审批。
4.2.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4.3、乙方的质量检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甲方审查。
4.4、甲方的质量检查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
乙方应为甲方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甲方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
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和因工程质量问题应向甲方承担的赔偿和质量担保责任。
4.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4.5.1、通知甲方检查
经乙方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
乙方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甲方应按时到场检查。
经甲方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
甲方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示的时间内自费修整返工后,报甲方重新检查。
4.5.2、甲方未到场检查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甲方,甲方应签字确认。
甲方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约定重新检查。
4.5.3、甲方重新检查
乙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甲方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
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5.4、乙方私自覆盖
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甲方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6、清除不合格工程
4.6.1、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甲方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4.6.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乙方采取措施补救的,甲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相应顺延耽误的工期。
4.6.3、由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到达现场后,由甲、乙双方在现场共同验收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合格,不合格工程材料乙方应现场拒收。
反之,乙方则视甲供工程材料合格。
如将来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包括且不限于工程材料不合格),甲方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30日历天,暂定2016年6月25日为工期起算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提交开工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暂定为2016年7月24日,竣工日期指本工程通过甲方验收的日期。
5.1、工期提前:
不设奖励
5.2、工期延误(逾期竣工)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1)关健路线节点设计变更导致变更后施工工程量超过原有合同工程量的10%;
(2)由甲方造成的阻止、障碍;
(3)不可抗力;
5.3.2、除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应按5000元/天金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乙方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全部损失和承担所有赔偿、补偿和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给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及第三方在实现其主张过程中要求甲方承担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六、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工程暂定总价:
人民币:
195800元)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制。
6.1、本合同工程价款(本合同价)包含且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计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成品保护费、交叉施工配合费、各种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除此之外,工程结算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其他费用(工程签证及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6.2、本合同价已包含乙方所有施工开支,如工资、住、食、交通费、加班、补助、工具及损耗、水电管理、工商税收等费用。
6.3、本合同价包含乙方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现行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6.4、本合同价已包含:
①施工规范及施工方案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②施工图及设计说明进行施工所应完成的工程量。
合同价包含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措施费用。
6.5、本合同价包含乙方施工使用设施(包括临时办公室、临时生活区、材料仓库、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施工用临时道路等所有设施)的费用。
6.6、本合同价包含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所应支付的包括且不限于加班费在内的所有费用。
6.7、本合同价包含政府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必须具备的安全防护措施。
6.8、本合同价包含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测费用,并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
6.9、项目当地规定的如施工环保、建筑垃圾处理等各类强制性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6.10、乙方须详细踏勘施工现场。
6.11、本合同价考虑签约后购买下述保险并保持其在整个施工期间及保修期间持续有效。
保险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下述的赔偿和补偿,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费、诉讼费和其他开支。
6.12.1、乙方自有人员生命财产;
6.12.2、乙方雇员人身财产;
6.12.3、乙方的施工设备损失或损坏;
6.12.4、工程质量事故的保险;
6.12.5、工程施工、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质量事故维修及第三方的损失。
七、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7.1、工程款支付
7.1.1、工程经甲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95%的工程款,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金额的专项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该款项。
7.1.4、工程结算价款的5%为质保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后七个工作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7.2、施工单位应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的主要内容:
7.2.1、合同
7.2.2、结算书及电子文档;
7.2.3、竣工图纸;
7.2.4、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
7.2.5、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文档;
7.2.6、工程变更图纸、变更令;
7.2.7、施工现场变更签证;
7.2.8、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2.9、开、竣工报告;
7.2.10、甲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8.1、甲方权利和义务:
8.1.1、提供施工图纸四套,组织乙方、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8.1.2、办理工程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有关手续和批件。
8.1.3、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
8.1.4、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8.1.5、甲方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处理现场的一切事务(包括所有往来文书的收发)。
甲方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交叉配合的工作。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并保质保量。
8.1.6、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检查签字认可。
且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验收隐蔽工程(附照片),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
8.1.7、当乙方的质量、工期、指令的执行等未达到合同中有关要求时,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整改。
若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达到合同及甲方的整改要求,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8.1.8、负责48小时内回复乙方各类书面工程相关资料(如:
工作联系单、签证、签价单、技术核定单、核价单、隐蔽报验等),如因故不能在48小时内回复,甲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已利乙方安排工作。
否则,逾期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所报书面文件内容。
8.2、乙方权利和义务:
8.2.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本工程质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资料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甲方。
8.2.2、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须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给甲方审批,甲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将作为甲方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乙方施工过程中未达到审批方案要求,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整改符合要求,否则按合同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8.1.7”项执行。
8.2.3、严格按施工图及合同要求的设备、材料规格型号进行采购,确保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设备、材料合格证书。
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需送材料、设备的样板给甲方书面确认,双方对确认的样板一式二份封存保管并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8.2.4、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并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需要质监部门参与验收的工序,乙方必须通知质监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
8.2.5、各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必须自检合格后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在双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并提供隐蔽照片给甲方。
如接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及四十八小时候后无正当理由不予以验收,且无书面答复,则视为验收合格。
乙方擅自隐蔽的,必须无条件的拆除隐蔽层提供甲方进行查验,费用乙方自理。
8.2.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组织措施、做好现场有关记录等情况。
凡是发现没有严格执行规范和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况,甲方现场代表将视情况作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
如情节严重或反复违反的情况,甲方将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应承担有关损失和延误责任,并按合同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8.1.7”项执行。
8.2.7、根据施工进度表,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加强沟通,互相了解工程的有关事项,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出现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或借故拖延工期,如延误工期,按合同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8.1.7”项和合同第五条中“5.3.2”项执行。
8.2.8、乙方必须教育现场人员遵守甲方的有关工地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程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杜绝安全隐患和工程事故。
本工程施工及保修维护期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的法律和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8.2.9、工程完工30天内,提供竣工文字资料及竣工图一式贰份给甲方(并提供电子版一份)。
文字资料及竣工图必须经甲方、设计单位审核通过,并且图纸加盖竣工图章,然后将全部资料移交甲方,特殊项目送质监等部门审核通过。
8.2.10、配合甲方办理开工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按规定承担各自相关费用。
8.2.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如出现施工单位工人由于工资问题,在施工现场闹事或引起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的事件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经甲方调查属实的,乙方按10000元/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12、乙方派吴双桥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处理现场的一切事务(包括所有往来文书的收发)。
8.2.13、工程竣工或合同解除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工完场清,撤除所有的临时设施、机械设备等物资。
如果乙方未能及时撤离和清理现场,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损失)。
九、材料、设备的供应及检验:
9.1、本工程按规定由乙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乙方采购后供由甲方组织、乙方共同对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外观、型号规格、数量等验收并将验收资料存档。
乙方的供货到现场时须提供以下质量证明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1)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有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有关需要检测的材料在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检验和试验,不合格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由乙方承担。
若甲方要求复检复试,材料质量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材料质量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且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如需做室内整体空气质量检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按合同及甲方要求免费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合格。
(2)设备、材料装箱、到货清单;
(3)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如有有关规定要求,还应提供生产许可证;
(4)进口设备及部件、原材料的商检证明资料;
(5)其它甲方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9.2、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
对于乙方申请确认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价格等,甲方应在收到相关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逾期不予确认或提出意见视为认可。
材料设备进场24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不到场验收且未提前通知乙方说明情况的,视为已验收确认合格。
9.3、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乙方对材料设备应承担的产品质量等责任。
乙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参数的要求。
若材料验收时有关技术参数不能满足图纸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索赔,甲方对产品的技术数据置疑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材料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必须证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全部合格。
材料、设备等包装、运输、保险、仓储、保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9.4、乙方所采购材料应为双方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且为该品牌优质系列产品,并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批证、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等。
9.5、当到货材料与甲方及合同约定的品牌、材质等不符时,无论甲方是否向乙方指出,乙方均应立即替换材料,并不得影响现场进度,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6、若甲方、要求降低材料等级或要求以其他材料代用或甲方及其工程师(包括其指定人员)的不正确指令,而造成材料达不到合同标准或引起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则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工程的损失及一切责任乙方不承担。
9.7、乙方所采购材料应在所使用前15日,报送甲方采购部进行材料价格的批价。
十、施工要求
10.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所有工程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工程师的管理。
10.2、乙方必须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设施。
乙方进入工地施工必须保证工地四邻建筑物的安全。
由乙方施工引起的工地四邻建筑物受到由乙方负责。
10.3、乙方所有进出工地的物料及设备必须经甲方检查或批准后方能进入或离开工地。
10.4、乙方如中途停建或擅自退场等违反合同约定之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支付工程款项,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工程价款的10%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全部损失和承担所有赔偿、补偿和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给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及第三方在实现其主张过程中要求甲方承担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同时甲方将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0.5、乙方应负责保护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电缆管网、给排水管,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十一、工程变更
11.1、甲方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做出变更,并为此目的或根据其认为适当的其他理由,有权指令乙方进行下述工作: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取消任何工作;
(3)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
(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
(5)完成本工程所必要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规定顺序或时间安排。
上述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
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变更指令是因乙方过错、乙方违反合同或乙方责任造成的,则这种因素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没有甲方的指令,乙方不能进行任何变更。
如果乙方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外,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1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做好变更记录,在变更指令发出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1.4、发生工程变更时,如乙方拒绝执行变更指令造成停工、窝工,乙方应按工程价款10%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1.5、工程变更单及签证单统一采用甲方指定的表格,设计变更图纸、变更测量、变更预算、变更记录、变更图片将作为变更附件。
十二、风险和职责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前,乙方对已完工程负有看护义务,期间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概由乙方承担。
如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2、如果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使其履行任何义务受到或将受到阻碍,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五日内提供当地公证部门的证明文件。
如果该事件持续影响达15天,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迟延履行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
十三、工程保修
1、保修期内发生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时,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相关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维修完,须经甲方验收合格。
如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到场进行处理,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专业队处理,并有权在此维修费用基础上加收20%的费用作为甲方的管理费,以上维修费用及管理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如甲方通知乙方履行保修责任,乙方未及时履行达三次以上,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质量保证金等额的惩罚性违约金。
2、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后,在工程正常使用期间,发现工程的质量达不到国家或规范要求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索赔,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一周内作出书面答复,以确认是否接受甲方的索赔,乙方若一周内未作出书面答复则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乙方接受。
3、本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履行保修职责。
4、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强制性执行,如乙方不履行其保修义务,则甲方将向乙方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并依追究其违约责任。
5、本工程保修期间由甲方委托其授权认可的物业管理公司与维修单位就维修事项进行沟通协调,乙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
十四、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双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附件2:
十七、合同生效及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3、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钢结构 阳台 施工 合同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