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工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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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工程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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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装饰工程合同
装修装饰工程合同
篇一:
装饰装修工程程施工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
装饰工程预算单)
3、工程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双
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
自年月日竣工。
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
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
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
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
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
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篇二:
(办公楼)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ZKCC-12-08-010
湖州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
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湖州敬业路688号
发包人:
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
承包人:
浙江在峰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施工地点: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工程户型:
施工内容及做法
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
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
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
合同价款详见附件一:
《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发包人责任
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
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人承担。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凡涉及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
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
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代表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王辉为发包人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孙苏亮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
项:
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李翔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条款的原则确定。
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按实际发生
工程量进行结算。
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
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
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
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篇三: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家居装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
天,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6、工程质量:
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材料确认
1、本合同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预算单要求统一配送,除合同规定属甲方自购材料外,甲方不能擅自采购,否则视为违约。
2、凡属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部分材料要经安装和使用后才能检验出质量合格与否)导致某项目部分或全部发生连带问题等,均由甲方承担后果责任。
如需维修或重新装修时,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工期须延。
3、凡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施、用具等。
甲方须要按合同约定及时采购并送交施工现场,搬运、装卸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如未能按约定影响工期的工程须延。
4、如属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所产生质量问题时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并更换材料或赔偿损失。
三、水电供应
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房屋原始水电结构详图,负责水电到位和承担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
鉴于装修期间不能间断,故甲方必须保证水电畅通。
四、项目的增减及变更
1、工程施工中甲方需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项目,须提前三天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签字认
可后,乙方则予以安排施工。
2、工程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减少装修项目,否则视为违约。
五、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
1、本合同工程具体装修项目及其单价等均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六、付款方式及终结结算
1、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须交纳定金三仟元整。
2、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日期自觉至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款,乙方开收款收据。
3、工程合同定金和余款甲方须以现金支付。
凡甲方以转帐支票支付工程款时,工程工期均以乙方兑现甲方支票进账之日起算,工期相应须延。
4、装修期间甲方如有增加项目(包括水、电改造项目等)经乙方认可后,甲方需要支付第三期工程款的同时付清所有增加项目的工程款。
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增加项目部分。
5、本合同工程以验收时装修项目的工程造价为最后结算(含施工中变更项目的工程总造价),如果终结算与预结算清单有出入,均以最终工程实际造价结算为准。
6、工程款具体支付日期:
七、工程验收标准
本合同以甲、乙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工艺标准以及深圳建设局颁发的《深圳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因东莞未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八、工程验收和交付
1、本工程完工验收前3天由乙方口头通知甲方,甲方须按时到场参加验收,不得借故拖延,如完工后,甲方因故不能按约定验收,时间超过二日,则本工程视为合格,双方不再验收。
2、双方验收时,由甲方驻工地代表到场参加验收。
工程验收合格、双方须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在当日结清余款。
3、甲方如在工程完工后未经双方验收或虽已验收但未付清余款,即另请其它装修队进行其它项目装修或安装,或搬迁家俱与生活用具擅自使用等。
则本工程视为已验收,不再验收。
同时甲方上述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暂缓交付工程。
九、工程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2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
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
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十、关于物业管理处所收费用的承担约定
1、根据《深圳市家庭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乙方须承担壹仟装修押金。
甲方物业管理处所收取的费用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物业管理协商解决或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如违反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指:
停电、停水、台风、热带风暴,房屋自身发生裂缝、漏水质量问题及意外事故等。
如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工期可以相应须延。
1、停电每周累计长达5小时,可须延工期一天。
2、遇有台风、热带风暴或该物业来小区有停工要求时。
3、凡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该项目发生质量问题时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如需维修,费用甲方承担。
十二、防水防漏工程
鉴于家居装修的特殊性,因此乙方在厨、卫地面和工程装修预算均有“防水防漏”项目。
如甲方拟取消该项目,或在施工中擅自要求使用乙方提供的防水剂,则该工程交付后发生渗漏等质量问题(包括致其它装修项目质量发生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二、隐蔽工程及改造工程
1、隐蔽工程:
凡有水电改造工程,乙方在打槽布管后,甲方须及时到场与乙方共同测量并验收签字认可。
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甲方虽参加测量验收,但又不签字确认,乙方可自行验收,若甲方要求复检,复检费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担负,工期须延。
2、改造工程:
凡属拆墙、建墙、破楼板、开窗、门户、安装空调、防火防盗门窗、铝合金门窗布置及管线改造工程,施工前均由甲方负责与物业管理处办妥手续,乙方方可施工。
十三、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中止手续,并赔偿对方该工
程预算总价的20%的损失。
十四、工程设计图纸及确认标准、条件和时间
1、乙方负责提供的设计图纸标准为:
a)平面图纸一张;
b)相关施工黑白图纸一套;c)不另提供剖面和效果图;
d)如果甲方需要效果图,不需要乙方施工该工程,乙方将另行收费,标准为:
880元/A3纸、680元/A4纸;
2、施工图纸条件和时间:
a)合同签字后,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在每张图纸上签字认可,甲方对图纸未能确认签字,乙方则缓期开工,工期须延。
b)施工期间,甲方需要修改设计图纸或增加项目而需要乙方确认签字时,双方须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和付清增改项目的工程款后,乙方则安排施工,工期相应须延。
c)图纸一经双方确认,如需要修改和变更,须征得双方同意,凡因修改,变更图纸导致工程项目费用增加的,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须延。
十五、部分项目中间和提前验收约定
鉴于部分项目涉及到先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项目的施工,因此,凡本工程预算清单有以下装修项目时,均可单项完工,单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前2日通知甲方。
单项完工,单项验收的项目有:
1、门及门套、窗套(不含油漆)2、吊顶(不含乳胶漆、油漆)3、家具内、外饰面板
4、水电改造(验收数量及材料)
5、木地板、地脚、天花角线(不含油漆)6、大理石(花岗岩)台面及门坎7、防盗、铝合金窗、门
凡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以便乙方进行下一项目的施工等。
十六、消防工程
1、本项目工程,由甲方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和完成该项目工程,乙方不承揽消防工程的装修(正
篇四:
工程装饰装修专用合同
合同号:
工
程
装
饰
专用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发包商(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已经对乙方各方面的考察和交流,决定将其房屋装修装饰工程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详细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项目预算书明确由乙方承包的项目;效果图是提供
给甲方的参考图,不作为决定乙方承包工程内容和范围的依据,乙方在施工中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进行施工;
3、开工日期:
以工地交验时间为开工时间,约在签定本合同七个工作日内;
4、总工程工期____________工作日;(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含小区物管不允许
施工的天数,不含双方认可的停工天数,不含甲方自行施工项目的天数)
第二条:
工程质量
1、达到国家(云南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质量标准;
2、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云南省装饰协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3、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工作衔接,所
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大写人民币:
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佰________拾
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整,(¥______________元)该款为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造价,如出现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以工程预算书确定的项目单价按时结算;
2、乙方申明:
本公司的施工项目单价为工程定额报价,并非公司临时定价,而是一定
时期的固定价格,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项目单价双方不得调整:
第四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下列文件为双方合同性文件
(1)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本合同;
(2)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书;
(3)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工程施工图;
(4)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技术交底记录;
(5)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项目增减、隐蔽工程、工程分段验收及竣工
验收等文件;
2、双方对合同文件解释不一致时,按下列顺序进行解释
(1)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2)按本条第一款的顺序号解释;
第五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中文:
2、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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