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与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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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与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汇编
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与2018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汇编
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
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
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
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
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
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
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
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
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
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
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
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
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
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
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
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
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
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
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
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
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
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
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
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
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
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
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xx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
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
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
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
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
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
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
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
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
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
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组织学习了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
开展了创建区所有,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2018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站克服了任务多、人手少的困难,以务实的工作态度,团结的工作氛围,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效的工作方法,较出色地完成了年初计划的各项工作。
杜绝了四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制止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即投入使用的现象,引导了施工、监理企业加强自身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统一了全市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改进了工程质量监督方法,建立了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使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程质量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处于全省第一,全国上等的水平。
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情况
学习是前进的动力,不学习的人或机构是没有前途的,我站积极相应建立学习型机构的号召,注重抓好全站同志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定了有效的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三下午为固定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通过学习,领会了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我站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自身修养,使我站同志能自觉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的侵蚀,真正树立服务思想,受到各相关单位的一致好评。
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了强制性条文、新版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和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等。
今年2月13-14日,组织全地区85名质量监督人员集中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合肥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全面交流了学习应用新版14个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体会。
8月25日至9月8日,我站监督人员分为4批,参加了省质监总站举办的工程质量监督研讨班,进一步提高了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
我站目前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工作的空隙,采用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查阅资料,深入进行研究探讨,使全站同志都加深了对标准、规范的理解,统一了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效率。
全站同志共写学习心得或论文46篇,去年在《工程质量》、《安徽建筑》、《合肥建筑业》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王荣村同志的《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探讨》,在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二、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二○○四年11月底,我站共监督工程项目项2086项、面积1009万平方米,人均60项,29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略有增加。
其中1-11月份新增监督项目1579项、面积686万平方米,完成竣工验收监督的工程项目1029项,建筑面积392万平方米,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99%。
未发生四级以上重大质量事故,完成了年初的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督中,坚持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为监督工作重点,严格监督程序,重视应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对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部位、构件质量进行辅助监督检查,提高了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减少了人为判断失误。
有效控制了质量通病,在建筑防水、装饰面脱落、基本使用功能等方面已经收到明显效果,建筑裂缝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好转。
在抓好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的同时,我们还逐步加强过程及验收等重要环节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工作,并取得一定效果。
全年共完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编制600余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意见书5630份。
外出监督检查、巡查5719次、14514人次,及时纠正监督检查、巡查中发现的各种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近100个,处理各种违规不良行为150余起。
日常监督工作是平凡的,但是每天都能够坚持把平凡的工作做好,就是不平凡,我站同志本着“热情服务、严格监督”的思想,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得到了受到各相关单位的好评,一些服务对象,如省邮电物业发展公司还送来锦旗,以表示对我站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我站还因为出色的工作、完善的制度、科学的管理而荣获安徽省建设厅颁发的全省先进质量监督站称号。
三、注重抓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健全的制度,才能有良好的工作效果,我站在今年的工作中注重抓好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对监督工作地影响。
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提出并推行了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监督行为内部督察制度、监督检测制度、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质量业绩和不良行为记录和网上公布制度。
制定监督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业绩考核制度、文档管理制度、公开办事及承诺服务制度、职业道德及廉政建设制度、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监督手续办理和监督工作方案编制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工程质量违法处理制度、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制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处理制度、技术规范、标准管理等技术、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学习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并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得到较好贯彻实施,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如今年实施的监督行为内部督察制度,对全站各室、分站、县站的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档案的整理情况、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社会反映等情况进行督察,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促进了我站同志自觉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
再如,今年实施的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主动把质量巡查中发现的各种不良管理行为告知安全、市场、执法等部门,形成市场行为与现场管理联动效应。
在7-10月份的全市工程质量大检查中,共检查工程314项,对其中10项质量存在违规、违反强标问题工程所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了不良记录,并及时反映到市场监管部门,对施工、监理等企业有很大触动,提高了质量监督的效力,改变了过去只能当“改错老师”的做法。
四、认真对待每一例质量投诉
工程质量投诉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我站历来高度重视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工作,按季度在建管局网站发布质量投诉处理情况信息。
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投诉处理不及时、用户不满意,造成用户反复投诉甚至集体上访等恶劣事件的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进行处置,截止11月底共受理投诉100起,(其中接到市长热线23起,回复率100%),经统计,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和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在局领导的统一组织下,我站牵头开展了XX年3、15质量投诉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近千份,现场接待受理群众咨询、投诉30余个,另外,还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参加了我局与合肥电视台合作举办的每期“建筑之声”节目,9月份还开展了“质量月”咨询活动,以满足百姓对工程质量信息的需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
五、精心组织质量监督制度实行二十周年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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