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镇街工作中心建设意见与司法局长向人大常委会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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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镇街工作中心建设意见与司法局长向人大常委会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汇编
司法局镇街工作中心建设意见与司法局长向人大常委会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汇编
司法局镇街工作中心建设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维护稳定和治安防范能力,推动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镇街综治中心是各级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维稳综治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总的要按照“场所、人员、物力、信息、手段”五集中和“矛盾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勤、突出问题联治和基层平安联创”五联动的要求,达到“整合资源,握指成拳,进一个门,办所有事”的目标,切实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年内所有镇街都要建起综治中心,并向社区和村庄延伸,搞好衔接,形成立体化工作网络,不断提升基层维稳工作水平,努力实现“七个到位、六个不发生”,即:
综治中心人员、设施及综治网络设置到位,治安经费、防控力量、技防投入到位,各类案件发案逐年下降,不发生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的恶性案件;公共安全管理到位,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人员密集场所、特殊危险行业等各项公共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及时制订维护稳定措施,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反邪教措施到位,不发生邪教分子非法宣传品和滋事事件;信访案件处理措施到位,不发生影响恶劣的越级、集体、非正常上访案件;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纠纷调解和安置帮教到位,矫正对象不发生重新犯罪。
二、机构设置
在不改变现行部门体制的前提下,按照“整合资源、联合运作、优势互补、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镇(街道)维稳办、防邪办、综治办、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安监等基层维护稳定工作的资源和力量,成立综治中心,实行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工作流程,信息资源共享,力量统一调配。
镇街综治中心下设“一厅”,即群众诉求办事厅(中心办公室),“八室(所)”,即维稳办、防邪办、信访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调解矫正室、公共安全管理办。
有条件的可增加会议室、档案室,配备交通、通讯和其他办公设施。
同时,在社区建立综治工作站,在村(居)设立工作室,形成立体网络。
综治工作站要融社区警务、治保调解、公共安全管理、重点人口管理、群众诉求“五位一体”,各村居综治工作室要确定专职综治信息预警员,明确责任,及时将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情况上报。
镇街综治中心主任由各镇(街道)副书记兼任,主持全面工作;综治中心副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政府(办事处)一名副职或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成员部门既分工又合作,人员编制性质不变。
三、综治中心职能。
1、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办理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登记,能解决的马上解决,需要分流的,协调部门联办。
2、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实行主动排查制度,开展“大走访”活动,定期组织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科学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不断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3、组织开展群防群治。
在所辖的各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组建巡逻队,按规定聘用保安人员,加强技防设施配置,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
4、保障辖区公共安全。
强化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农产品安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的预警预防工作。
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复杂场所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制定落实辖区公共安全预案,安排专门队伍常年不间断地检查爆炸物品非法生产。
加强治安管理,排查问题突出的部位,发布治安预警,及时采取专项整治行动。
5、防范处理邪教。
定期排查“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对不放心人员落实包靠责任,防止外出滋事。
加大反动宣传品清理清查力度,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及时组织教育转化。
6、加强社会管理。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普法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
综治中心要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工作程序。
群众到中心反映问题,先登记,一般性问题由中心受理;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登记后确定责任单位和人员,由中心主任签批《接访事项催办单》,限期办理,需要联办的中心协调后联办;对协调处理有难度的问题,由中心主任提出意见,提交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研究处理;重大敏感问题上报区综治办、维稳办,必要时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确保一般性问题不出镇街,重大突出问题不出区。
综治中心建立矛盾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勤、突出问题联治和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
1、联调机制。
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
对直接到镇(街道)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
充分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进行疏导。
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2、联防机制。
根据实际,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落实治安防控措施。
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3、联勤机制。
统一组织安排综治工作中心各组成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落实值班备勤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依法、妥善处置。
4、联治机制。
定期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突出问题活动,定期分析研究治安形势,确定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和对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统一组织,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和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按照上级部署,动员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5、联创机制。
围绕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总体目标,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民主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等作为重要内容,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活动,确保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建立镇(街道)综治中心,有利于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加强对基层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利于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有利于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深化平安建设的有力举措,也是检验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正确维稳观的“试金石”。
各镇街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综治中心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迅速行动,把中心建设好、运作好,真正把综治维稳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精心组织,齐抓共管。
各镇街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迅速实施。
要选好配强政法综治专职人员,确保政法综治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要保持政法综治队伍稳定,确保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的连续性。
在确保维稳、综治、信访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专项经费落实的同时,要为综治中心建设创造条件,提供必要保障,重点要协调落实好综治中心办公用房,确保综治中心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四到位”。
区综治办、维稳办、办公室、公安分局、法院、信访局、司法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发挥职能,配合镇街工作,确保形成合力。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
要把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并强化日常调度检查,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
凡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凡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造成群体性事件、恶性治安案件、重大灾难事故以及影响恶劣的丢丑滋事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各镇街要把社区综治工作站、村居工作室建设列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分类指导,搞好试点,狠抓典型,全面推进,力争年全面建成,形成上下衔接、灵活高效的工作网络。
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指导协调下属单位转变作风,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使综治中心在工作中发挥最大效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司法局长向人大常委会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我是XX年10月担任司法局局长的。
今年3月26日我又被临时抽调到国道g111线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任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与司法局工作不脱钩。
本次县人大常委会议对我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审议,这既是对我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又是对我本人的关怀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我将真诚地接受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述职报告的审议,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一、一年来的履职情况
县司法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法制宣传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公证、律师工作;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协调安置、帮教工作、“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人民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效监督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同班子的各位成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方略为统领,团结协作,带领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为促进县域社会和谐安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法制宣传,“四五”普法成效显著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对“黑龙江省奶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今年,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8次,出动宣传车20台,咨询台26个,秧歌队18支及漫画书法展5期,发放宣传单9800张,条幅20面,各种宣传图版24块。
二是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在富裕县二中,二道湾镇所属四所中学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活动,有XX多名师生参加了学习。
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考试,为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法制基础。
四是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总结验收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展示五年来的普法成果,我组织全系统干警认真做好全县普检工作,迎接市、省检查验收。
在县委的重视下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会议,县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县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郭树人做了重要讲话,对“四五”普法的验收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县检各单位要在80分以上,市检进入前三名,省检一次通过。
在这种高要求下,我带领全局司法干警立即进入角色,做好协调、指导、综合、督查和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
按照机关、企业、乡镇、执法部门和学校将列检单位分成四个小组,由专人负责指导和检查。
工作中,全局干警团结一心,不怕吃苦,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在高标准完成县检之后,顺利通过市里的检查验收,取得了全市七区九县第一名的好成绩,之后,又代表齐市地区通过了省里的检查验收,省委领导对我县五年来的普法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二)夯实基础,强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
在司法所建设上,认真落实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规范管理,加大创建力度,使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今年协调争取到利用国债资金21.6万元对富路、塔哈、龙安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进行改造,使其在办公装备、档案管理、业务工作等硬软件方面都达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与此同时,在工作中我还注意总结经验,坚持典型引路,健全完善了司法所的各项制度和标准,统一印制“案件登记簿”、“来信来访登记簿”、“法律咨询登记簿”、“安置帮教登记簿”等发至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严格做好各种法律事务和案件的登记管理工作,使全县司法所统一了目标管理,统一了办案程序,执业水平不断提高。
富路司法所今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这是非常难得和可贵的荣誉,标志着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又有了新的提高。
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加强。
健全落实了人民调解机制。
对于大量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调解机制的作用,“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明显增强。
今年,调解各类纠纷494件,成功475件,成功率达96%,调解组织代写法律文书230份,解答法律咨询1275人次。
同时,充分发挥好“148”专线的信息沟通作用,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受电话咨询143次,接待来访53人次。
三是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得到规范,主动服务意识增强。
全年,在贯彻司法部59号、60号令的同时,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全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一是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不足,注重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二是集中清查,重点普查,遏制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
全年共为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111家(乡镇法律服务所107家,弘义律师所4家),律师代理46件,代写法律文书67件,解答法律咨询48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10件。
(三)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大决议,竭尽全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二篇:
司法局长向人大常委会做的述职报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XX年10月担任司法局局长的,司法局长向人大常委会做的述职报告。
今年3月26日我又被临时抽调到国道g111线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任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与司法局工作不脱钩。
本次县人大常委会议对我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审议,这既是对我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又是对我本人的关怀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我将真诚地接受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述职报告的审议,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一、一年来的履职情况
县司法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县法制宣传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管理、监督、指导公证、律师工作;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协调安置、帮教工作、“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人民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效监督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同班子的各位成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方略为统领,团结协作,带领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为促进县域社会和谐安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法制宣传,“四五”普法成效显著
一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对“黑龙江省奶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今年,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8次,出动宣传车20台,咨询台26个,秧歌队18支及漫画书法展5期,发放宣传单9800张,条幅20面,各种宣传图版24块。
二是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在富裕县二中,二道湾镇所属四所中学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活动,有XX多名师生参加了学习。
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考试,为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法制基矗
四是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总结验收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展示五年来的普法成果,我组织全系统干警认真做好全县普检工作,迎接市、省检查验收。
在县委的重视下召开了全县“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会议,县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县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郭树人做了重要讲话,对“四五”普法的验收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县检各单位要在80分以上,市检进入前三名,省检一次通过。
在这种高要求下,我带领全局司法干警立即进入角色,做好协调、指导、综合、督查和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
按照机关、企业、乡镇、执法部门和学校将列检单位分成四个小组,由专人负责指导和检查。
工作中,全局干警团结一心,不怕吃苦,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在高标准完成县检之后,顺利通过市里的检查验收,取得了全市七区九县第一名的好成绩,之后,又代表齐市地区通过了省里的检查验收,省委领导对我县五年来的普法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二)夯实基础,强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
在司法所建设上,认真落实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规范管理,加大创建力度,使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今年协调争取到利用国债资金21.6万元对富路、塔哈、龙安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进行改造,使其在办公装备、档案管理、业务工作等硬软件方面都达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
与此同时,在工作中我还注意总结经验,坚持典型引路,健全完善了司法所的各项制度和标准,统一印制“案件登记簿”、“来信来访登记簿”、“法律咨询登记簿”、“安置帮教登记簿”等发至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严格做好各种法律事务和案件的登记管理工作,使全县司法所统一了目标管理,统一了办案程序,执业水平不断提高。
富路司法所今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这是非常难得和可贵的荣誉,标志着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又有了新的提高。
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加强。
健全落实了人民调解机制。
对于大量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调解机制的作用,“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明显增强。
今年,调解各类纠纷494件,成功475件,成功率达96%,调解组织代写法律文书230份,解答法律咨询1275人次。
同时,充分发挥好“148”专线的信息沟通作用,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受电话咨询143次,接待来访53人次,述职报告《司法局长向人大常委会做的述职报告》。
三是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得到规范,主动服务意识增强。
全年,在贯彻司法部59号、60号令的同时,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全县法律服务市场工作,一是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不足,注重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二是集中清查,重点普查,遏制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常全年共为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111家(乡镇法律服务所107家,弘义律师所4家),律师代理46件,代写法律文书67件,解答法律咨询48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10件。
(三)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大决议,竭尽全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
一是积极响应号召,认真做好帮扶工作。
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我与班子成员深入所包扶的友谊乡三家子村,针对具体情况,找出适合对路的包扶措施。
为帮扶对象计朋涛养猪提供技术资料一套,饲料4000斤,全局职工为其捐款1000元,帮助其发展生产。
今年,计朋涛家的母猪已出栏42头,年纯收入近万元。
二是积极围绕县委奶牛产业化这一中心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增强主动服务意识。
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继续开展为奶牛养殖户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分别建立了本乡镇的奶牛养殖户档案,向养殖户发送法律服务联系卡,建立了咨询、代书及代理登记制度。
同时,为友谊乡新民村奶牛户杜永强筹措资金,购买了价值2800元的揉碎机一台,解决扩建牛舍红砖XX0块,奶牛存栏已达到50头。
(四)公证、律师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取得明显成效
在积极推进公证制度改革中,通过争取和各方努力,司法部恢复了我县涉外公证处资格。
从而结束了我县5年不能办理涉外公证的历史,拓宽了公证领域。
此外,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公证处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企业改制的有序进行。
公证处为来我县投资的沈阳卧龙生物公司、富裕县绿源米业有限公司无偿代办公证。
突出发挥“窗口”作用。
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今年,办理公证140件(其中民事类137件、经济类3件)。
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建设总要求,在今年的律师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共发放律师行风评议表70份,回收64份,占发出调查问卷综述的91.43%;并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及广大群众意见、建议的方式,开门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弘义律师事务所为富裕二砖厂、繁荣种畜厂、二道湾精神病院、友谊乡政府等单位代理各类案件1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五)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努力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
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作好对法律服务活动的管理和规范工作。
结合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针对法律服务人员违规办案、乱收费等行为,建立和实施了办案责任制,确保了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
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今年,共接茬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1人,其中“劳改”32人,“劳教”9人,安置41人,安置、帮教率100%,无一人重新犯罪。
(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带头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带有一定的专业性,组织上把我从乡镇党委书记调到司法局任局长,这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
我深感工作之重要,责任之重大。
为了使自己尽快地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首先是加强了各种法律知识的学习;其次是加强了司法行政业务方面的学习,积极研究和探索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尽短的时间内进入工作角色。
通过学习和工作实践,使我尽快地熟悉和初步掌握了司法工作的基本情况和规律,各项工作都能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是加强班子建设,发挥整体功能作用。
首先从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规范班子成员的行为,在工作上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得到了保证,充分发挥了班子的整体功能。
三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整章建制,强化监督。
全面推行了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群众的社会监督。
认真查摆和整改,从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共制定和完善机关、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规章制度45项321条。
在去年全市司法局目标联评中,八项指标中六项超标,两项达标,获得了全市第一名的成绩。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我任职以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点滴成绩,但是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也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普法工作缺少强有力的落实手段。
今年的普法验收工作中就凸显出这一问题,由于年度普法落实不到位,造成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位置,平时不抓,五年的普法工作集中到最后一年甚至一个月来做,致使工作无从下手、工作质量不高。
二是法制宣传上“多配合,少主动”。
今年,协调参与法制宣传活动48起,其中配合各单位开展的有42起,占总数的87.5%,虽然也起到了普及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作用,但是,作为负有法制宣传职能的司法行政机关,我认为对任何一项与百姓相关的法律的出台,都有责任进行宣传,在这项工作中还缺少主动。
三是在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上“重教育,轻管理”。
今年开展了很多活动,如“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年”、“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等,收到了实效。
但是在管理上仍然缺乏力度,不时出现法律工作者乱收费、乱代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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