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已经破除了虚空和时间的常性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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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已经破除了虚空和时间的常性除
前面已经破除了虚空和时间的常性,除此之外,世间人
还认为微尘中最小的极微也是常性的,而且认为这个“实实
在在”的物质世界,就是由常性的极微聚合而成的。
其实不管是谁,只要承许有外境的色法,那么最后就必
然会认为有极微的存在。
譬如,现代探索物质世界的物理学
家们,都在找基本粒子。
而古代的顺世外道,则认为世间的
一切全都是极微组成的,除极微外无有其他的东西,就连心
也只是极微的一种状况而已。
而古代的胜论外道对极微的论
述更加详细,他们认为器世界是由极微聚合而成的,而极微
以地、水、火、风这四大的形式存在,它们不可见、不可分,
是常性的、圆相的。
器世界不断进行着成、住、坏、空的变
异,在空劫的时候,虚空中遍满了无数的极微,后来在成劫
时,有情的业力使得极微两两聚合,生成了一个新的微尘,
新的微尘与其他新生成的微尘再度聚合,组成了更大的微
尘,如此不断地聚合,逐渐形成了庞大的器世界。
后来到了
坏劫,最大的粗果先被火灾等损坏,渐渐连最初合成的微尘
也被损坏,这样一切和合而成的果就都被损坏了,它们重新
又还原成了最细的极微,而这些最细的极微是坏不掉的。
那么内道中,小乘的有部、经部也承许器世界是极微和
合而成的。
但是和外道不同的是:
有部、经部都承许极微是
无常法。
本品的目的是破除常性,所以接下来就主要以胜论
外道为例,来破除极微的常性。
己三、破极微为常物分三:
一、略破;二、分破;三、
结成。
庚一、略破
若一分是因,余分非因者,
即应成种种,种种故非常。
颂文直解
如果组成粗法时,极微与其他极微互相接触的部分,是
形成粗法之因,而未接触的部分,就成了非因。
这样,极微
就有了是因、非因的差别,形成了种种不同的部分,因此说
极微是常,是毕竟不应理的。
释义
极微与极微之间的位置分布有三种情况:
一、是两个极
微之间部分相交,二、是两个极微完全重合,三、是两个极
微完全不相交。
如果极微聚合成新的果,也只能以三种形式
中的某一种进行聚合。
这个偈颂针对第一种情况进行分析,这也是胜论师认为
极微聚合的主要观点。
偈颂的前两句引述胜论师的观点,后
两句指出这种观点的自相矛盾之处,而进行遮破。
如果两个极微是部分相交的,不管你说这相交的部分是
叠加起来的,还是完全互相进入的,都是在这个相交的部分
上,形成了可以见到的、较粗大的色法。
而没有相交的部分,
因此依然保持原先的状况,依然是最微小、不可见的。
但是这样一来,胜论师所谓的一个完整一体的极微就分
裂成两半了,其中相交的部分就变成了是因,而另一不相交
的部分成了非因,这样极微一体、不可分的属性就被打破了。
这样就说明极微并不是常的。
为什么呢?
因为极微在成
劫的时候,会从一体分裂成二体,发生了变异,因此说它并
不是常的。
总之,如果极微要保持常性,它就不能组成粗大的色法;
如果要组成粗大的色法,它就不可能是常性的。
庚二、分破分二:
一、破许为实法;二、破许为常法。
先来破极微是实有存在的法,其次再破极微是一种常
法。
辛一、破许为实法分二:
一、总破境极微之体;二、以
有境量不成之理而破。
破许极微为实法分为两步,首先是以推理的方式来总破
实有的境——极微之体,其次是以有境现量不见来破。
壬一、总破境极微之体
首先是破遍体和合。
胜论师为了避免上个偈颂中指出的
——如果部分相交,极微必定无常——的过失,于是修正说,
极微是没有支分的,不会有接触部分与未接触部分等的差
别,所以极微之间是第二种关系,也就是遍体和合,它们是
完全重合的。
圣天菩萨对此继续回答说:
在因微圆相,于果则非有,
是故诸极微,非遍体和合。
难词释义
因微:
作为因的极微。
圆相:
仅仅以没有别别分而安立的圆的相。
遍体和合:
两个极微互相完全进入对方。
颂文直解
作为因的极微是没有任何别别分的圆相,而作为果的
车、房子等,却是长的、方的等等,有很多形状,这样的因
相与果相完全不同,因此两个因极微在组成粗果时,根本不
可能是遍体和合的。
释义
圣天菩萨在前两句中提出根据,指出了因极微的圆相与
果粗法的非圆相相违,在后两句得出了结论,指出因极微不
可能遍体和合而形成粗法。
为什么因的极微是无别别分的圆相,果的粗法是长的、
方的等等,就说明因极微不是遍体和合的呢?
这里关键是要
理解遍体和合的真正意思。
如果两个极微是遍体和合的,那
么在第一个极微上,放进了第二个极微,那么它们的个体能
变大吗?
当然不能,因为遍体和合了,两个极微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都分不出彼此了。
如果还有一点点没有融合,那
它们就又变成了相交,就会得到上个偈颂中指出的过失。
所
以遍体和合之后,一点都不能变大。
那么再加入一个极微
呢?
也只会是同样的结果,个体不能增大。
这样,再多的极
微加入进去,结果都不会有任何的变化,哪怕是把整个世界
的微粒都加进去,它们还只能保持一个极微的样子,也就是
最小的、不可再分的极微尘。
这样一来,就坏事了,因为整
个世界总共就只有一个极微那么大了。
这样就直接违反了众
生对器世界的现量所见,并且也违反了胜论师自己认为器世
界庞大且可见的立宗。
对此,胜论师又修正他们的观点说,极微之间不是部分
相触,也不是遍体和合,而是第三种情况:
它们完全不相交,
也就是异地而住。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
于一极微处,既不许有余,
是故亦不应,许因果等量。
颂文直解
如果极微异地而住,那么在一个极微的所在之处,就不
应承许有其它的极微,也就是说,所有的极微,都保持了距
离。
这样的话,极微之间就无法聚合,都只能保持它们最小
的原貌,即使一个极微的周围有须弥山那么多的极微,他们
也都无法聚合。
因此你们也不应承许众多的因极微,与庞大
的须弥山那样的粗果,大小是相等的。
释义
这个偈颂前两句是引述胜论师的观点,并且以此为根
据,在后两句得出结论。
这个偈颂的关键之处,是要理解到胜论师提出的极微异
地而住的观点,使得极微之间没有重叠,不会产生交集,这
样就使极微失去了和合成粗大色法的作用。
要知道胜论师
说,在空劫的时候,虚空中的极微本来就是异地而住的,虽
然虚空中遍满了那么多的极微,但是它们也都没有和合成粗
大的、可见的色法。
如果说在成劫的时候,这些异地而住的
极微就可以聚合成粗法,那么在同样的因缘条件下,在空劫
的时候它们为什么就没有聚合呢?
所以胜论师所说的极微之因,和粗法之果,就失去了因
果的联系。
这再一次证明了,众生现量所见的粗大色法,并
不是由极微组成的。
这个偈颂,同时也兼破了小乘有部和经部所认为的极
微。
小乘有部认为极微之间完全不相交,而聚合成粗法;小
乘经部认为极微之间是无间而住,它们既不是相交,也不是
完全分离,而是没有任何间隔地聚合起粗法。
这两种观点,
也都可以用这个偈颂破除。
下面圣天菩萨进一步指出,如果极微异地,就使得极微
具有了方分,而自相矛盾。
微若有东方,必有东方分,
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
颂文直解
假使极微能组成粗大的聚合,那么在中央的一个极微,
被各方多个极微围绕的时候,就有了朝向东南西北等的方
分。
这样,极微如果有各个不同的方分的话,又如何能叫极
微呢?
释义
这一颂,前两句指出极微有方分,后两句破有极微的存
在。
极微如果是异地而住,那么只要将一个极微与它周围的
极微进行对照,势必就有了东南西北之分。
这样在同一个极
微之上,也就分出了东南西北等的部分,使得胜论师说不可
分的极微,就有了方分。
极微既然有方分了,那就说明它也
如粗法一样,并非实有,也并非常住,这就又违背了胜论师
自己所安立的极微无方分、常住、实有的立宗。
下面圣天菩萨再进一步分析极微聚合成粗法的过程,来
破无分的极微。
要取前舍后,方得说为行,
此二若是无,行者应非有。
颂文直解
各处的极微在组成粗法时,都需要有行动。
而行动就意
味着它们要趋向前方的极微,同时舍离后方的极微。
但如果
极微是无分的话,就不可能有前后方之分,因此也就无法作
取前舍后的行动,这样就没有了能组成粗大色法的行动者,
粗大的器世界也就根本聚合不起来了。
释义
这一颂的前两句是顺破极微的无分,后两句是反破有组
成粗大色法的行动者。
极微在成劫时要开始聚合,就必须要行动,而行动就意
味着趋向前方的极微,并舍离后方的极微,这样极微就有了
前后方之分。
这再一次说明了,只要一进行如理的分析,就
能知道极微的常性、无分等属性,是一种颠倒作意的结果,
是不正确的。
后两句是反破,也就是反过来说,如果确实像胜论师说
的那样,极微是无分的,极微上没有方分的话,那么它将寸
步难移。
它向东移动不得,往西也移动不得,只能僵死在原
地,这样怎么可能在成劫的时候,去聚合成粗大的色法呢?
这样器世界将无法形成。
可见如果执著极微的无分,就会导
致拨无世间共见的器世界的巨大过失。
下面,圣天菩萨从有境的角度,指出有境不可能见到极
微。
壬二、以有境量不成之理而破
胜论师见到从比量中,根本无法成立有极微的存在,因
此转向现量,说以瑜伽者的天眼,能现量见到极微,以此来
证明极微是存在的。
圣天菩萨对此回答说:
若法无初分,无中分后分,
是法无所现,由何者能见。
(唐译:
极微无初分,中后分亦无,
是则一切眼,皆所不能见。
)
颂文直解
极微是没有初、中、后的方分的,这样没有任何分的显
现,又有谁能以瑜伽现量见到呢?
(唐译:
极微是没有初、
中、后的方分的,这样一切眼,都不可能见到。
)
释义
从现量来说,凡见到的色法无论粗细,都有方分,都可
以分出初、中、后来,瑜伽者的天眼是眼中最殊胜的,见到
的也同样都是有方分的法。
但是胜论师所谓的极微是没有方
分的,这样实际上就如同虚空,不可能像粗大的色法一样有
所显现,因此即使瑜伽者用天眼也不能见到。
这样就不能以
现量成立有极微的存在。
玄奘大师翻译的唐译本,可能是依据梵文本不同的缘
故,在某些偈颂上与藏文本略有不同。
法尊法师在翻译时,
将两种翻译都放在了一起。
这次讲解的时候,主要按藏文本
讲解,同时也对唐译本稍作解释,大家在学习时可以互相参
考,以此加深对法义的理解。
前面通过破除极微的无分,证明了不可能有实有极微的
存在。
接下来再来破极微的常性。
辛二、破许为常法
若果能坏因,是则因非常,
或是处有因,彼处即无果。
(唐译:
若因为果坏,是因即非常,
或许果与因,二体不同处。
)
难词释义
因:
指极微。
果:
指极微构成的粗大色法。
颂文直解
因与果不可能同住一处,就像芽生之时,种子必然要坏
灭一样。
粗法的果聚合的时候,就是无分极微被坏灭的过程,
因此作为因的无分极微非常。
或者,反过来说,如果仍许因
无分极微为常性,那么凡是常性的无分极微所在之处,就不
可能有有分的粗果,因为因的阶段还未坏灭,就像种子没有
坏灭,就不能产生芽一样。
(唐译:
如果因被果坏灭了,那
么因即非常性,或者,如果仍许因为常性的话,那么所生果
与能生因这二种体,就不能处于同位。
)
释义
这一颂是从极微形成的果会坏灭,来破极微的常性。
前
两句是通过色法具有质碍性,进行顺破,后两句是反破。
胜论师说,作为因的极微是实有的法,两个极微所生成
的果,也是实有的法,这个果再和其他两个极微所生成的果,
再度结合,又生出了一个更粗的实法。
同时,胜论师又说众
多因极微,与之后逐渐增大的众多果粗法,都处于同一个位
置。
那么这个模式,是完全不合理的,因为它违反了实有的
色法具有质碍的特性。
色法的质碍性,是理解本颂的关键。
色法有质碍性,意
思是一个色法占有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如果同一个位置上有
另一个色法要进入,如果它不让位,那么它们两个必然有一
个要损坏。
要知道实体的东西没有办法进入的,对于极微来说,只
有里面是空虚的,才能进入。
譬如你要进房间,如果这个房
间是实体的,空间已经被占满了,你就不可能再进去了。
那么偈颂的前两句是说,实有的因法与实有的果法无法
同住一处。
当实有的粗果稍微形成一点点的时候,同一位置
上的两个实有的极微就已经被损坏一点点了,当粗果完全形
成,完全占据了这个位置的时候,两个极微就已经被损坏殆
尽,完全消失了,这样就说明极微根本没有常性。
后两句说,如果胜论师仍然想保持极微的常性,那么这
个过程就根本无法产生,粗果无法形成,这样胜论师就又进
入到一个死胡同,根本无法解释这个器世界是如何形成的
了。
下面圣天菩萨对破极微为常物进行总结而摄义。
庚三、结成
不见有诸法,常而是有对,
故极微是常,诸佛未曾说。
难词释义
有对:
对是碍的意思。
有对即有碍,分色法的障碍有对,
和心的拘碍有对。
这里是指障碍有对,即色法所处的位置,
对其他的色法形成了障碍,使其无法进入的意思。
颂文直解
总之,凡是有对的法,都是能起作用的法,常法没有作
用,不可能有对。
极微是有对的,因此必定无常,所以诸佛
都说“诸行无常”,从未说极微是常性。
释义
《广百论疏》里解释这颂时说:
“上半正破,下半引证。
正破即立比量,引证即圣言量。
”就是说,前两句立比量破
极微是常,后两句引佛的圣言来证成。
色法具有质碍,能起到障碍其它色法进入其所在位置的
作用。
极微是色法,因此也有障碍的作用。
但是如果像胜论
师说的那样,极微是常法,那么它就不可能产生任何的作用,
也就不可能产生障碍,那就根本不是色法,和他自己的立宗
自相矛盾了。
所以,只要认为极微是色法,它就必然无常,
那么极微组成的粗果也必定都无常,连带心法也都是无常。
诸佛见到了这样的无常实相,因此宣说了“诸行无常”的圣
言,而诸佛从来没有说过有常法的存在。
这以上破除了以胜论师为代表的常有极微的观点,同时
也兼破了小乘所认为的无常的极微。
通过这一层层的破析,
大家就知道“极微是常”是凡夫心识的迷乱执著。
凡夫的第
六分别意识假想说:
肯定存在着无数个极微,这样才能聚合
成粗大的世界。
但是以正理去观察,这样的极微就像石女儿
一样,是本来就没有的。
极微被认为是构成粗大物质世界的基本元素,如果这个
基本元素都被破掉了,那么这个粗大的物质世界就整个倒塌
了,心外有物的所有观点就一概统统破光了。
那么凡夫现量见到了粗大物质世界,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呢?
从名言中说,凡夫见到的,是一个与梦境一样的世界,
这是凡夫的心虚妄幻现的;从胜义中说,这个物质世界本来
就是根本不存在的,是无自性的大空。
这样大家再来看周围的物质世界时,就要想到极微并不
存在,因此粗大的物质世界也并不存在,眼前的这一切仅仅
是自己无明计执的虚妄显现。
这样当下就能减轻烦恼,在心
上获得一种轻安和法喜,串习时间长了以后,烦恼会越来越
少,心态会越来越轻松,般若法门加持的效果就会越来越明
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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