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会计学 第三章 流动资产 教案讲义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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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会计学第三章流动资产教案讲义解析
第三章流动资产
(一)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资产的分类、确认、计量,熟悉银行结算的九大方式,掌握现金、银行存款的核算。
教学重点与难点:
货币资金的核算。
教学时数:
共计2学时。
第一节资产概述
一资产的分类
1按流动性可分为:
流动性资产;非流动性资产
2按其货币属性可分为:
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3按其余额特征可分为:
①金额资产:
交易性余额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货金融资产;②非金融资产
二资产的确认
1符合资产的定义
2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是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格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资产的计量
资产的计量是将已经确认的资产进行量化,加以记录并列入财务报告的过程。
资产的计量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初始计量(取得时的价格)
历史成本计量,购买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
2后续计量
指在资产负债表目对资产的再计量,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现价法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应以现价法计量。
第二节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货币资金按其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库存现金的核算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1、库存现金的管理制度
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1)现金使用范围
(2)库存现金限额
(3)现金收支规定
2、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库存现金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现金”总账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其借方反映企业现金的增加,贷方反映现金的减少,余额在借方,反映库存现金的余额。
(1)现金收入的核算
(2)现金支出的核算
3、现金的序时核算
4、现金的清查
对于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以及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于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后经有关管理权限部门批准,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并转销“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
1、银行存款的概念及管理要求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其流动性,银行存款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银行存款账户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企业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企业只能在其账户内办理企业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账户。
2、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1)银行汇票:
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其主要区别在于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而银行承兑汇票则由银行承兑。
(3)银行本票:
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支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信用卡:
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6)汇兑:
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汇兑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7)托收承付:
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8)委托收款:
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9)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付款人)的申请,向受益人(收款人)开出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3、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由负责总账的财会人员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
企业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或送存现金时,借记该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从银行提取现金或划出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该科目。
该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银行存款的结余数额。
(1)银行存款收入的核算
(2)银行存款支出的核算
4、银行存款的序时核算
5、银行存款的清查
以银行定期送来的“银行对账单”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在更正记账差错的前提下,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了解企业在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但不得依此表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金额调整。
三、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和存出投资款。
第三章流动资产
(二)
教学目的要求:
熟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掌握其取得时的成本核算,持有期和处置时的投资收益核算。
教学重点与难点: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教学时数:
共计2学时。
第三节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帐户设置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金融)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的证券,应在收到证券时将其进行分类。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在本科目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衍生金融资产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进行明细核算。
3、“投资收益”
二、核算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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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第三章流动资产(三)
教学目的要求:
熟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核算内容,掌握应收票据的计价、贴现,应收账款的计价及坏账的确认和计提。
教学重点与难点:
贴现的计算,坏账的计提及核销。
教学时数:
共计2学时。
第四节应收及预收款的核算
一、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概述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所形成的债权。
1、应收票据的分类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按是否计息则可分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和带息商业汇票。
2、应收票据的计价
企业收到应收票据时,应按照票据的面值入账。
但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应于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二)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回收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
该科目借方反映应收票据的面值或面值和应计利息,贷方反映应收票据的到期收回、贴现、转让,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面值或面值和应计利息。
1、不带息应收票据
2、带息应收票据
二、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概述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应收账款应于收入实现时予以确认。
(二)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应向客户收取的价税款项及代垫的费用,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减少数及确认的坏账损失数,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科目应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三、预付账款
(一)预付账款的概述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
为了反映和监督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预付账款”科目,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和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采购货物时按发票金额冲销的预付款项和因预付货款多余而退回的款项,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企业应按供货单位的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预付账款的明细分类核算。
(二)预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预付账款的核算包括预付款项和收回货物两个方面。
四、其他应收款
(一)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概述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款的发生和结算情况,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并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五、坏账
(一)坏账的概念及坏账损失的确认
1、坏账的概念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2、坏账损失的确认
一般来讲,企业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确实不能收回;因债务单位撤销、资不抵债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确实不能收回;因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其实无法收回;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
(二)坏账损失的核算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确认坏账损失,直接计入期间费用(即管理费用),并注销相应的应收账款的一种核算方法。
2、备抵法
备抵法又称计提坏账准备金法,它是按期合理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当某一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款项金额。
采用备抵法核算,首先要按期合理估计坏账损失。
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
余额百分比法,赊销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等。
(1)余额百分比法
余额百分比法就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的一种方法。
(2)赊销百分比法
赊销百分比法(也称为坏账比率法),就是根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坏账与赊销净额的关系,估计一个平均的坏账百分比。
(3)账龄分析法
账龄分析法就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的方法。
第三章流动资产(四)
教学目的要求:
了解存货的分类,熟悉存货收入的计价方法,掌握按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下原材料的材料。
教学重点与难点:
计划成本存货的核算。
教学时数:
共计2学时。
第五节存货
(1)
一、存货的概述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
1、存货的内容(以制造业为例):
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2、不同来源方式下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
“存货应当以其成本入账”。
存货按其在取得时的不同来源,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存货的实际成本。
(2)自制的存货,按自制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委托加工存货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盘盈的存货,按照相同或同类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3、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1)先进先出法
(2)加权平均法
(3)个别计价法
4、存货的盘存制度
(1)定期盘存制
定期盘存制又称实地盘存制。
在这种方法下,企业在平时只登记存货的增加,而不登记存货的减少。
会计期末,通过实物盘点来确定存货的数量,然后再根据存货的单位成本确定期末存货成本,最后倒挤出当期耗用或销货成本。
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耗用或销货=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期末存货
(2)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根据账面记录计算存货收发及期末结存数量的方法。
具体作法:
在永续盘存制下,企业应根据存货种类设置存货明细账,平时对各种存货的收发数量,要依据有关凭证,逐日逐笔登记各种存货明细账,以便在账面上随时可反映库存的数量和金额。
其计算公式为:
期初存货+本期购货-本期耗用或销货=期末存货
二、原材料
1、原材料的概述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2、实际成本法下的原材料核算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是指从原材料的收发凭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均按实际成本计价。
(1)科目设置
1)“原材料”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实际成本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该科目一般应按原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2)“在途物资”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借方登记企业购入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已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已经付款或已经开出并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该科目应按供应单位。
(2)材料收入的会计处理
1)外购材料。
2)自制材料或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
(3)材料发出的账务处理
(三)低值易耗品
1、低值易耗品的概述
低值易耗品,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
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不变。
2、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1)一次摊销法。
这种方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全部摊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2)分次(期)摊销法。
这种方法是指从领用低值易耗品开始起,根据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和预计使用期限,按受益原则,将其价值分次计入成本、费用中去。
(3)五五摊销法。
这种方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成本的50%,在报废时再摊销50%(扣除残值)。
3、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种低值易耗品的收发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借方登记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以及盘盈等原因增加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领用、摊销以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企业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等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采用五五摊销法的企业,应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下分设“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明细科目,核算库存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设置“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科目,核算已出库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设置“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明细科目,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已摊销的成本。
三、包装物
1、包装物的概述
包装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包装本企业产品(或商品、下同)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下列各项在会计上不作为包装物进行核算:
各种包装材料;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计划上单独列作企业产品的自制包装物。
2、包装物的价值摊销
常用的计算摊销额的方法:
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净值摊销法。
3、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
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
借方登记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包装物,以及清查盘盈等原因增加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企业领用、摊销、对外销售,以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包装物实际成本。
企业应按包装物的品种、类别等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包装物收入的账务处理。
(2)包装物发出的账务处理。
四、委托加工物资
1、委托加工物资概述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将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成另一种性能和用途的物资。
(1)委托加工核算的内容
企业进行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就是要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发出、加工费用及相关税金的发生、加工完成以后的验收入库等内容。
(2)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构成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物资,其实际成本应包括:
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支付的税金。
包括委托加工材料负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指属于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加工物资)。
最后还包括支付加工物资的往返运杂费。
2、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对委托加工物资进行总分类核算。
该科目借方登记发出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加工费、运杂费、税金等,贷方登记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在加工中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企业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五、库存商品
1、库存商品的概述
工业企业的库存商品主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2、库存商品的会计处理
需要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已经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准备销售的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的实际成本。
其借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各种产成品成本;贷方登记出库的各种产成品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库存的各种产成品成本。
企业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产成品明细分类账进行明细核算。
(1)产成品完成验收入库
(2)产成品的发出
第三章流动资产(五)
教学目的要求:
熟悉存货的清查,掌握期末存货的计价方法,了解持有至到期投资。
教学重点与难点: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教学时数:
共计2学时。
第六节存货
(2)
一、存货清查
1、存货清查核算的内容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际数量,并与账面资料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2、存货清查的会计处理
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借方登记批准前存货的盘亏、毁损数额及批准后存货盘盈的转销数额,贷方登记批准前存货盘盈的数额及批准后存货盘亏和毁
损的转销数额,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存货盘盈或盘亏,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若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所以该科目期末无余额。
(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
(2)存货盘亏和毁损的账务处理
二、期末存货的计价与信息披露
(一)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含义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是指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进行计价的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1.确定可变现净值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原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
(2)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或自制半成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
(3)如果属于按定单生产,则应按协议价而不是估计售价确定可变现净值。
2.可变现净值中估计售价的确定方法
(1)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的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3)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但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应以产成品或商品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三)存货的减值
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冲减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应以“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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