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后的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841548
- 上传时间:2023-07-19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1.85KB
更正后的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
《更正后的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更正后的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更正后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更正后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xx工程内容包括xx,公路等级。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讶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阜南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考核办法(修订)》;(13)招标文件;(14)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投标报价和中标通知书所列价格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
5.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施工期间中标项目经理、总工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不允许更换,否则业主将终止合同。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五大员”必须每月在岗不少于22天。
无特殊情况每发现一次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累计三次履约不在现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损失的权利。
每发现一次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不在现场分别处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
(以上情况包括业主要求参加会议)
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相关证件原件在签订合同时交业主单位压证保存直至工程完成交工;本工程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否则建设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请假,必须征得总监及甲方代表书面批准同意,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不低于投标文件同等人员资格,并课以每人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人员更换课以每人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如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不胜任,发包人和监理有权指令其清场更换。
6.承包人投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为准进行施工。
承包人还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7.分部、分项工程除监理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外,必须要经过发包方同意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8.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争创优良。
9.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之日起计算为1年,工程保修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5年。
10.本项目不予调材差、动员预付款支付合同价的5%,发包人承诺按分部分项工程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抽检合格最多支付计量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60%;建设单位中心实验室或政府监督机构检测合格后,最多支付计量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的80%;整体工程竣工检测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11.工期为150日历天(以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日期顺延),如承包人不能按期完工,超工期每天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超工期20天以上的,每天处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超工期60天以上的,除经济违约处罚外,同时列入我县公路建设市场不良信誉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2个月内完成交(竣)工验收的全部准备工作(包括竣工决算审计),并正式申请验收,非业主原因逾期将对施工单位每天处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12.施工单位开工时必须按照投标文件要求。
配备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试验设备,机械和试验设备不能满足要求的将给予违约重罚,不能履约或不能执行合同的没收施工履约保证金,严重的解除合同。
委托试验检测单位要设立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必须到现场开展试验,发包人有权监督试验人员的在岗情况。
13.农民工工资的要求。
各施工单位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标单位应逐月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于每月10日前提供工资花名册,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况,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付,并处以拖欠金额两倍的违约处罚。
情节严重的限制1年内在我县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暂留履约保证金的50%做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60天后,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况,予以退还。
14.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本协议书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招投标管理局备案一份。
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及施工机械租赁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建议其公司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限制。
5.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起止。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协议书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招投标管理局备案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
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按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罚或扣减一定量安全生产经费。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承包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对项目一切安全负责;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起止。
5.本协议书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招投标管理局备案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
(承包人全称)
(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
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包人:
(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年月日
抄送:
(监理人)
附件七:
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更正 合同条款 格式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