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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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管理制度
猪场管理与卫生防疫制度
丽水市瑞祥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一、总则………………………………………………………………………………………………3
二、范围………………………………………………………………………………………………3
三、参考文件…………………………………………………………………………………………3
四、入场须知…………………………………………………………………………………………4
五、卫生保健制度……………………………………………………………………………………5
六、饲料管理制度……………………………………………………………………………………7
七、兽药管理制度……………………………………………………………………………………9
八、消毒制度…………………………………………………………………………………………11
九、免疫操作技术规程………………………………………………………………………………15
十、隔离制度…………………………………………………………………………………………17
十一、疫病控制制度…………………………………………………………………………………18
十二、无害化处理制度……………………………………………………………………………19
十三、档案记录制度………………………………………………………………………………20
十四、奖惩制度………………………………………………………………………………………21
附表一常用消毒药物使用方法………………………………………………………………………22
附表二猪场常规消毒计划……………………………………………………………………………23
附件三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允许使用的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及使用规定………………………24
一、总则
卫生防疫是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猪群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发生,增加养猪效益,确保养猪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根本保证。
为了公司养猪业的顺利发展,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树立牢固的防疫意识,无条件执行此卫生防疫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养猪生产过程中环境卫生、保健、消毒、免疫、隔离、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等各生产环节应遵守的制度和技术规范。
三、参考文件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以下国家标准、法规等:
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理规程
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503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5030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5032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四、入场须知
(一)猪场乃防疫重地,谢绝参观。
(二)未经允许外来人员、车辆严禁入内。
(三)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接触猪群。
(四)进入猪场的人员、车辆必须遵守卫生防疫制度的规定,经严格的隔离、净化、清洗、消毒后方可入场。
(五)进入猪场人员必须按各养殖猪场的规定执行以下时间隔离限制:
从到
养殖猪场
养殖场所
48
从事兽医工作人员
48
会议人员
24
其他人员
24
注:
隔离期间内,隔离人员不得接触其它猪只、偶蹄动物和宠物,不得食用偶蹄动物肉制品。
(六)严禁到猪场附近游览、放牧。
(七)严禁携带各种动物及偶蹄动物肉制品入场。
(八)所有入场物品必经薰蒸消毒或表面消毒后方可带入。
五、卫生保健制度
(一)场区环境卫生:
猪舍外、围墙内的场区要求清洁、整齐、无杂物、无卫生死角,生产垃圾指定堆放地点,严禁随意丢弃。
按场内统一规划,积极配合场方做好种植、绿化等工作,以后若有花草树木,任何人不得随意践踏、毁坏。
(二)场区内各区要相对隔离,人员、动物、物资运转采取单一流向,净道、污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和疫病传播。
(三)猪舍内卫生标准:
1、饲料间:
地面保持干净、干燥,饲料堆放整齐,下垫防潮板,离墙5-10cm,且必须按先后顺序取喂。
2、各种饲喂用具、清扫工具、药品等摆放要整齐,并合理固定位置,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3、舍内包括墙壁、屋顶、走道、门窗等要做到无灰尘、无蜘蛛网,饲养员要养成平时保持与大清扫、大消毒相结合的良好工作态度,为自己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猪群创造适宜的生长环境。
4、猪舍内走道要保持干净、干燥,每次喂料后,要及时将撒落的饲料收起或扫到猪栏内喂猪,杜绝饲料浪费。
5、饲养员每日饲喂前扫栏一次,保持栏内干净卫生。
注意监测猪舍内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通风和冬季的保暖、换气工作。
6、猪舍外走道做到清洁、无存粪,猪粪夏季2-3次每天,冬季1-2次每天。
猪舍的粪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
7、严禁在猪舍内大声喧哗和制造异常响声。
(四)灭鼠、灭蚊、灭蝇、防鸟工作:
啮齿动物、节肢动物和鸟类是多种疾病进行水平传播的重要传播媒介,因此各猪场要做好此项工作,切断传播途径。
1、灭鼠药和杀虫剂由场内定期统一配发。
2、每月定期投药灭鼠,饲养员要注意自我保护和猪群的保护,发现死鼠及时清走,无害化处理。
3、蚊蝇滋生季节,饲养员要积极配合场内做好灭蚊蝇工作,尽量减少传播媒介的密度。
4、安装有防鸟设施的猪场,饲养员要注意维护和正确使用这些设施;没有安装防鸟设施的猪场,饲养员要注意饲料间和猪舍的卫生,撒落在地上和猪吃剩的饲料要及时收起,防止被鸟类污染。
5、猪场禁止饲养禽、犬、猫及其他动物。
(五)寄生虫的控制:
1、种猪群年驱虫两次,每半年一次。
2、生长猪分别在体重15公斤和60公斤驱虫一次。
3、驱虫前后技术员要及时通知饲养员做好驱虫前后的环境配合消毒工作,即驱杀环境中的幼虫和虫卵,粪便要及时清理并堆积发酵。
4、每次驱虫都要填写记录表进行详细记录。
(六)预防性投药:
根据猪群生产阶段和季节的变化由负责生产的领导确定保健方案,在饲料或饮水中进行预防性投药,投药后针对投药情况认真填写预防性投药记录表,存档备查。
(七)转群:
严禁猪舍未经彻底清洗消毒,连续使用。
猪舍有条件做到全进全出就必须按全进全出进行生产;通间式猪舍按区域做到区域内全进全出。
(八)调教:
根据猪群行为学特点对猪群进行适时调教,充分发挥猪的后效行为潜力,帮助猪群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其生长潜能。
(九)每月定期由场内举行一次生产卫生大检查。
六、饲料管理制度
(一)采购:
1、猪场原料采购,必须价格及质量保障优势。
2、大宗原料的购入应先采样进行营养成份、微生物及有害物质的检测,微量元素和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规定。
3、猪场所用预混料必须为正规商家生产,品质有保证。
(二)运输:
1、原料及成品料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完整的包装。
2、运输车辆应清洁,场外运输途中饲料上应覆遮盖物。
(三)贮存:
1、原料及成品料贮存仓库应配备防鸟、防鼠设施。
2、仓库应清洁,干燥,定期消毒。
3、饲料应堆放整齐,防潮、防虫、防蛀,。
(四)加工:
1、饲料加工人员要按饲料配方要求,准确选料,精确计量。
2、加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原料有无发酵、霉变、结块、异味、杂物等,一经发现,应立即清出。
3、计量工具应定期维护,其误差不应大于规定范围。
4、饲料加工过程中混合时间不应少于规定时间,以确保混合均匀;混合工序应先按大量后小量的原则。
5、由于生产需要,须添加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为防止交叉污染,应先生产不添加药物添加剂的饲料,再生产添加药物添加剂的饲料。
6、加工间和包装间应每天清理、打扫、保持整洁,定期消毒。
(五)包装:
1、原料应尽量要求供应商提供一次性包装袋,如不能提供的最好使用猪场的专用周转袋。
2、成品料的包装必须使用场内的专用包装袋,每次重复使用前必须经熏蒸消毒。
(六)检验:
1、感官要求:
色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
2、原料的有害物质和微生物要求必须符合GB13078国家卫生标准。
(七)添加剂:
1、预混料:
猪场购买的预混料必须是正规厂家。
2、营养性添加剂、药物性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3、饲料中严禁添加氨苯砷酸、洛克沙胂等胂制剂类药物添加剂。
4、严禁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
(八)休药期:
1、根据兽医开具的通知单,饲料加工人员按规定使用量进行加工。
2、药物添加剂的使用应据实填写预防性药物使用记录表,按无公害生猪饲养要求,在出栏前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七、兽药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规定的兽药包括抗菌药、抗寄生虫药、疫苗、消毒防腐药、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用于预防、治疗和诊断猪群疾病的兽用生物制品和兽用药品。
(二)兽药的采购:
1、场内指定专人负责兽药的采购工作。
2、兽药的采购品种必须按照场内兽医专业人员开具的兽药计划购进目录进行采购。
3、所购兽药必须来自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4、所购兽药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注明“兽用”字样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说明书必须注明商标、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批准文号,写明兽药的主要成分、含量、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
5、严禁购入下列产品:
1)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2)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3)严禁购入农业部禁止使用和添加的盐酸克伦特罗、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类、砷制剂等国家规定的违禁药物、添加剂。
6、对于购入的兽药一经发现属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责退货或按场内规定承担损失。
(三)兽药的保存:
1、兽药抵场后,保管员必须依照发票清单进行清点入库,兽药的保存要根据不同兽药、同一兽药的不同批次分别存放,并登记造册,包括兽药名称、生产厂家、购入日期、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2、兽药的保存环境应符合其所规定的保存条件。
3、保存过程中,保管员要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药品的感观变化:
液体有无变混浊、粉剂有无结块、冻干苗有无解冻、乳剂有无破乳等情况,发现有过期和感观变化的药品应报主治兽医,请示领导处理。
(四)兽药的领用:
1、兽药的发放原则上执行先进先出的制度。
2、兽药的发放须依据兽医开具诊断处方单,饲养员不得随意领用兽药。
(五)兽药的使用:
1、兽药必须由兽医或在兽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药品所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2、兽药的使用必须遵守NY5030—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1)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器具和猪群进行消毒,具体操作规程见公司卫生防疫制度中消毒制度。
(2)使用疫苗对猪群进行预防,具体操作规程见公司卫生防疫制度中免疫接种技术规程。
(3)中药的使用:
必须是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二部所收载的用于生猪的兽用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
(4)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允话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
(5)慎重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6)只能使用NY5030附录A中规定的抗菌药和抗寄生虫药,且要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和用量。
(六)休药期:
猪群在使用抗生素和抗寄生虫药后,必须按照NY5030附录A中规定的时间执行休药期,附录中未做规定的药品,休药期不得少于28天。
(七)建立并保存猪群的用药记录:
建立并保存全部的用药记录,治疗用药包括生猪耳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名称(商品名及有效成分)、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治疗时间等,预防或促生长混饲给药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商品名及有效成分)给药剂量及疗程等。
所有记录由兽医人员负责填写,定期上报场长汇总、保存。
八、消毒制度
(一)常用消毒设施、设备、消毒药:
1、消毒设施:
门卫消毒间、淋浴更衣室、大门消毒池、猪舍前小消毒池、污水处理池、化尸池、粪便堆积发酵场等,所有员工要爱护消毒设施。
2、消毒设备:
高压清洗消毒机、喷雾器、火焰消毒器、电炉、煮沸消毒锅、紫外线灯等,所有员工要学会正确使用和维护。
3、常用消毒剂:
消毒剂的选择要求对人和猪安全、无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不会在猪体内产生有害积累,常用消毒剂(见附表一)至少要两种以上交替使用,消毒剂要正确配比,科学使用。
4、消毒方法:
常用的消毒方法有喷雾消毒、浸液消毒、熏蒸消毒、紫外线消毒、火焰消毒、煮沸消毒等,饲养员要根据不同消毒对象和消毒目的来选择正确的消毒方法。
(二)门卫消毒制度:
1、进入生活区和办公区的人员:
(1)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无副场长以上领导批准,不准进入场区。
经批准后进入场区人员,经消毒室消毒,换鞋消毒,方可进入场区,门卫进行认真登记。
(2)场内人员:
外出办事、休假、特批外出等回场人员要在门卫室经消毒水洗手,换鞋或鞋底消毒,消毒间蒸汽消毒,方可进入场区,门卫对其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等进行详细登记。
2、进入生产区的人员:
(1)非生产区人员和隔离期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2)生产区人员:
进入生产区的人员遵守更衣消毒制度。
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工作鞋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3)凡进入生产区人员不得将任何私人物品带入生产区。
3、车辆消毒:
(1)场内车辆:
场内车辆应尽量减少外出。
确需外出时由门卫对外出时间、地点、事由、途经路线等进行详细登记,外出归来后,门卫要对车辆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后,才能进入场区。
场内车辆在外严禁去其它饲养场、屠宰场、肉类食品、偶蹄动物交易市场等地。
(2)外来车辆:
A、无场长允许,任何外来车辆不准进入防疫圈内。
经允许,要对其外表及所载物体表面消毒后,经大门口消毒池才能进入。
司机的消毒按外来人员消毒程序执行,无特殊情况司机进场后不许下车。
B、运输饲料的车辆:
押运员要负责从装料至猪场整个过程中,中途不能停靠,更不能停车购物,饲料上最好要有遮布。
到场后,整个车辆和所有人员经门卫消毒后方可进入饲料加工间。
C、拉猪车辆:
到场拉猪的车辆必须干净,无猪粪、血迹,在防疫圈外消毒干燥后方可靠近装猪台。
否则拒绝交易。
4、物资消毒:
(1)所有进入场区的生产工具(扫把、铁锹等)等物品要用消毒剂对其表面进行消毒,有专用消毒间的猪场生产工具经熏蒸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2)进入生活区的其它用品、食品等不能经喷雾消毒的,必须经经紫外线照射30分钟后,方可进入场区。
(3)职工严禁购买猪、牛、羊肉及其副产品。
(三)场区消毒制度:
1、非生产区的消毒:
非生产区包括生活区、办公区、饲料加工区等生产辅助区,要求经常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2、生产区常规消毒:
(1)人员消毒:
新来生产人员隔离后需经淋浴消毒后进入生产区,正常生产人员进入猪舍前要将胶鞋在门口消毒池(内装2-3%NaoH消毒液)内浸泡2-3分钟后才能进入猪舍。
消毒液要1-2天更换一次,保持有效的消毒浓度。
(2)用具消毒:
A、清扫和饲喂用具:
清扫和饲喂用具要分开使用、存放,每次用完后,要清洗消毒,尤其是夏天,饲喂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不能留有饲料残渣。
B、治疗工具:
注射器、针头等常用治疗工具每天要煮沸消毒30分钟,治疗时做到每头猪一个针头。
体温表在每次使用后用酒精棉擦拭干净。
C、刀剪、耳号钳、牙钳、止血钳等工具每天用完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D、产房接产用的麻袋,仔猪保温箱等物品使用后都要经彻底消毒,消毒程序为:
2-3%火碱液浸泡2小时→高压清洗→干燥备用。
E、生产区人员工作服、胶鞋要定期清洗、消毒,程序为:
消毒威(或菌毒灭)等消毒液进行浸泡1-2小时→清洗→日光下曝晒晾干。
接触过病猪的工作人员应将衣物、胶鞋置于2%火碱液中浸泡1小时→清洗→于日光下曝晒消毒。
F、场内成品料的包装袋:
场内饲料包装必须用场内专用饲料袋,饲料运输必须用场内专用运输工具,各车间饲料袋回收后,由保管对袋子进行消毒液浸泡或熏蒸消毒后方可连续使用。
G、饲料原料的包装:
采购员应尽可能联系能提供一次性包装物的供应商,对于不能提供的,要尽可能使用场方的专用袋子进行周转。
(3)猪只消毒:
A、每周二为全场消毒日,饲养员对猪舍进行清洗、带猪消毒。
产仔舍、保育舍每周带猪消毒两次。
产床和保育高床经常用沾有消毒液的拖把进行擦洗消毒。
B、种猪采精、输精或配种前必须对种畜外阴用0.5‰的高锰酸钾溶液进行擦洗消毒后,用清水清洗干净方可采(输)精或配种。
C、临产母猪进产房的当天,在妊娠舍清洗干净消毒,经清扫干净消毒的转猪道转入产房。
D、母猪在临产前,饲养员要用温热的0.5‰的高锰酸钾溶液或者卫可溶液擦洗外阴、腹部,初生仔猪吃奶前要挤掉两把初乳。
E、仔猪的断尾、断脐、剪耳号、阉割创面要用碘酊严格消毒。
(4)猪舍消毒:
A、猪舍空栏的消毒:
区域内猪群转出后,空栏先清扫→2-3%的火碱液浸泡2-3小时→高压清洗机清洗→清干下水道或排污沟→干燥→消毒液消毒→干燥备用→进猪前再用消毒液消毒一次。
进猪前所有工具、用具全部重新清洗消毒。
B、全进全出猪舍消毒:
猪群转出后彻底清扫→2-3%火碱液进行浸泡2-3小时→高压清洗机清洗→清干下水道或排污沟→干燥→消毒液喷雾消毒→干燥→10-20%的生石灰水刷拭墙壁→晾干备用→进猪前用消毒液消毒一次。
所有工具、用具要全部清洗消毒备用。
C、当猪群中有个别或少数猪只发生一般性疾病或突然死亡时,立即对其所在的圈舍进行强化消毒,对整栋猪舍进行空气喷雾带猪消毒,并对死亡猪只进行无害化处理。
D、对可疑病猪舍或病猪舍的消毒程序如下:
3-5%火碱液浸泡2-3小时→清扫→高压清洗→清干下水道或排污沟→消毒液喷雾消毒→石灰乳刷拭→转猪前再用消毒液消毒。
(5)其它场所:
A、生产区内主干道:
定期清扫,每周消毒2次,消毒药交替使用,外面有疫情威胁时,可增加消毒次数。
B、转猪道、转猪磅称及转猪工具:
每次转猪使用前要清扫并喷洒消毒液,转群后应立即清扫、消毒,备用。
C、生产区内粪道:
应在每日使用后,立即清扫干净,每天消毒一次。
D、贮粪场:
应定期清理并用消毒剂(石灰)消毒,非粪便运输人员严禁进入贮粪场。
E、过磅房、装猪台:
每次卖猪后要立即消毒、清洗、再消毒。
(卖猪人员的具体防疫消毒措施见卖猪人员岗位职责)
F、尸体剖检室或剖检场所、运送尸体的车辆及所经道路使用后立即消毒。
G、某车间发现疑似疫情时,饲养员应立即上报,场内依具体情况立即做出相应的卫生消毒隔离措施。
九、免疫接种操作规程
通过免疫接种,使猪群获得高水平的特异性抵抗力,提高猪群健康水平,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因此,免疫接种是规模化猪场生物安全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生物制品的采购、运输、保存:
1、生物制品的采购:
采购生物制品应注意选用大型生物制品厂或有较高知名度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制生产的产品,最好直接向生产厂家或当地市、县兽医站购买。
采购中,采购员要自带保温箱,仔细询问或查阅生物制品的保存温度、制品质量、制剂有效期等,并索要生物制剂的使用说明书。
2、生物制品的运输:
生物制品的运输应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冷链运输。
一般灭活疫(菌)苗应保存在2-8℃,弱毒冻干活疫(菌)苗应保存在-15℃。
保温箱内夏季加入冰块保冷,冬季注意防冻,防止灭活苗冻结,并以最快的速度运送到各猪场,以确保疫(菌)苗的有效效价。
3、生物制品的保存:
生物制剂抵场后,保管立即依照清单入库保存,登记制剂名称、批号、瓶数、装瓶规格、生产日期、购入日期、有效期。
清点时应注意制剂名称与计划所购名称是否相符,无瓶签或瓶签模糊的应报领导。
不同制剂和同一制剂的不同批号应分别存放,灭活苗、水剂苗存放于2-8℃的冷藏箱内,冻干苗置于冰箱的冷冻箱中。
贮存过程中,经常检查冰箱的冷冻效果,如发现灭活疫苗有冻结、破乳,冻干苗有溶化现象报主治兽医,请示领导,予以废弃。
(二)预防接种:
1、免疫程序:
各猪场按实际猪群的健康水平和周边地区的疫病流行情况制定科学严密的免疫程序。
2、接种猪群:
免疫员在注射前对计划接种猪群进行统计、记录,预注苗猪群中凡属患病猪只要暂缓接种,并做好记录,体质好转后再补注。
3、免疫器械:
包括注射器、针头、针盒、带橡皮翻口瓶塞的医用玻璃瓶、镊子等,所有器械在接种前要清洗干净,置消毒锅内加水煮沸消毒30分钟,冷却、装好备用。
4、疫(菌)苗的准备:
(1)检查:
依统计的猪只数量和免疫程序规定注射剂量计算领取疫苗,考虑到注射中的损耗,疫苗的领取总量可超过计算量的5%。
疫苗要逐瓶检查,瓶签与应注射疫苗是否相符,疫苗瓶有无破损、失真空,液体苗有结块、冻结、异物、变色,油乳苗有破乳,冻干苗有解冻,超过使用有效期等,凡有上述现象之一,该瓶疫苗则不能使用。
(2)稀释:
A、水剂苗或油乳剂苗使用前不必稀释,但必须摇匀。
B、冻干苗(除规定使用专用稀释剂的)一般用生理盐水按猪只头数和注射剂量计算稀释量。
C、同时稀释两种以上的疫苗,应使用不同的注射器和器皿,不能混用混装。
(3)稀释后的保存:
疫苗的使用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疫苗在稀释后应马上使用,并避免阳光照射,15℃以下应在4-6小时内用完,15-25℃2小时内用完,25℃以上1小时内用完。
如考虑注射时间偏长,疫苗则应放在加冰块的保温箱内。
5、疫苗的注射:
疫苗在使用前必须摇匀。
注射时要带好记号瓶,一边注射,一边做好记号,以免漏注或重复注射。
根据猪只大小和接种部位(皮下、浅层肌肉、深部肌肉)的要求,选择长短、大小适宜的针头。
哺乳仔猪每头一个针头,保育、中大每栏一个针头,种猪每头一个针头。
保证注射剂量的准确和猪群的注射密度,做到不漏打,不打飞针。
注射过程中发现疫苗漏出时,应进行补注。
6、记录:
疫苗注射后,防疫员对注射日期、疫苗批号名称、免疫猪群、注射剂量等免疫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好免疫周报表。
7、抗体监测:
免疫注射后,每两个月对猪群进行抗体水平监测。
即可了解接种的效果,又可开展血清流行病学的调查,以便及时调整场内的免疫程序,使之更科学严密。
8、免疫接种应注意的问题:
(1)某些生物制剂在接种时,会对猪群引起过敏反应。
注苗后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注射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扑尔敏等药物脱敏,以免导致死亡。
(2)在注活苗前后3天不得使用抗病毒及治疗量的抗生素类药物,各种病毒类疫苗的接种间隔时间为7-10天。
(3)紧急接种时,要按先安全猪群、后受威胁猪群、再发病猪群的顺序注射,防止交叉感染。
(4)免疫接种后剩余的疫苗不得随意倾倒,要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注射后的所有器械要清洗煮沸消毒。
十、隔离制度
(一)人员隔离:
猪场实行封闭式的管理制度,所有职工食宿场内。
进入睿阳农牧各猪场生产场所的人员必须执行以下时间限制
人员
隔离时间
休假回场人员
场外48小时内不准接触其他猪只、偶蹄动物和家庭宠物。
回场后场内隔离48小时。
特殊情况外出人员
场内隔离24小时
公司例会后返场
场内隔离24小时
猪场之间人员调动
场外隔离3-5天,所有行李、物品应消毒、曝晒。
场内隔离48小时。
公司人员下场检查
场外48小时内不准接触任何猪只和偶蹄动物,去场之前应淋浴、更衣、换鞋。
特批外来人员
场外隔离48小时,场内隔离48小时。
1、假职工在返回猪场前48小时内不得接触其他猪只。
如在休假期间,与其他从事养猪有关工作人员或养猪场等发生直接接触,或发现自己处于影响猪群健康类似情况下的工作人员必须淋浴、换衣、换鞋后才能回到猪场。
2、猪场兽医人员在休假期间,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
3、休假职工必须在进入猪场生产区前48小时到达猪场居住所。
4、除日常工作人员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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