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机拆迁安装安全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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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机拆迁安装安全规定
安全管理文书
钻机拆迁安装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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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机拆迁安装安全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钻机拆迁、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根据SY5974—2007《钻井井场、设备、作业技术规程》和Q/SL1261—2007《钻井施工现场协作与交叉作业安全规程》,特制定本规定,望严格执行。
(一)拆迁前的准备第一条 钻机搬迁前,生产办和钻井队共同勘察新、老井道路和井场及周边情况,达到以下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后方可搬迁。
1、进入井场的道路选择在井架大门前偏左或偏右。
2、井口距民房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
3、井口距高压线和其他永久性设施不少于75m。
4、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
5、井场和道路、桥涵必须保证车辆自行出入。
6、设备及辅助设施(发电房、消防房、宿舍房等)有足够的摆放位置,不准影响两侧放喷管线的安装和使用。
7、了解、掌握新井井场地下电缆、光缆和油、气、水管线等地下设施分布情况。
8、认真观察新、老井道路上跨越各种线路(高、低压线、通讯线)的高度,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9、在苇塘、自然保护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小于20m。
10、在滩区、海油陆采井施工时,道路、井场符合胜利石油管理局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生产办调派室应合理组织吊、卡车、拖拉机,吨位、车型、数量,满足现场要求。
第三条 钻井队接到生产办调度室搬迁通知后,应做好以下准备:
1、由队长组织召开职工大会,交待搬迁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
2、检查吊装索具,有断丝、挤压损伤、接头、电弧烧伤、退火、锈蚀、磨损、老化的索具必须停用。
3、领取捆绑车辆的铁丝、绳索、手工具等。
4、清理干净循环罐、储备罐内的泥浆、沉砂和加重灰罐内的重晶石粉,放净药品罐、固井水罐内的液体。
5、泥浆、液体要全部放入大循池内、妥善处理,防止造成污染。
6、各种小设备、辅助设施要捆绑牢固。
7、绞车冷却水必须放净。
8、油罐存油量不能超过2t,否则应倒出。
(二)拆、迁规定第四条 召开有关单位安全协作会,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进入井场人员(包括机关、后勤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衣、工鞋),戴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
第五条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工具应拴好保险绳。
零配件应装在工具袋内,工具、零配件不得上抛下扔。
第六条 高处作业的正下方及其附近不准有人作业、停留和通过。
大庆Ⅱ型钻机搬迁过程中,钻前公司井架安装队不得进入井场安装、拆卸井架附件、栏杆等。
老井必须等钻井队将所有设备搬迁完毕,人员及吊卡车全部撤离井场后,钻前公司井架安装队方可进入场工作。
新井必须等安装队将井架栏杆、附件安装完毕,双方验收合格后,钻井队方可进入井场工作。
在安装队没有安装完毕之前,钻井队人员必须在井场以外等待。
在没有安装栏杆之前,严禁上井架挂悬吊、穿大绳等高处作业。
第七条 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雷电、雨雪天气或夜间、雾等能见度小于30m时,必须停止设备吊装、拆迁及高处作业(包括后勤单位的电路架设、设备校正等现场作业)。
第八条 拆、安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设“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有专人监护。
第九条 吊车必须由司钻以上专人指挥,佩戴“吊装指挥”标志,明确指挥信号和口令;拖拉机由司钻或司机专人指挥,严禁站在拖拉机牵引架上;进出井场车辆由现场调度指挥。
安全工作由指挥者全面负责。
严禁钻井队和机关、后勤人员操作吊车、车辆、拖拉机。
第十条 不准使用气动绞车和吊车等起重设备吊人上、下。
不准超载荷使用气动绞车和吊车。
第十一条 在起吊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吊车必须选择好地理位置,使用垫木或连接牢固的垫杠,支好千斤腿;完全起吊设备前,应试吊,当班司钻或负责人必须检查千斤腿支撑是否可靠。
2、检查索具是否与所吊设备吨位相符,严禁超负荷使用索具。
吊钩必须有保险装置。
3、检查吊装区域内是否有“上三线”,严禁在“上三线”下起吊。
第十二条 装卸施工中,严禁任何人在设备下或受力绳索附近通过和停留,并不得进入吊臂旋转范围内。
作业人员不准用手直接推拉设备,必须栓游绳牵引控制设备。
两设备之间不准站人。
第十三条 装卸设备必须使用标准化索具,四角平吊,严禁使用系死扣绳套、单根绳套。
第十四条 装卸中严禁设备自由下落,不准伸长吊臂拖拉设备。
第十五条 严禁任何人随同设备或游动系统升降。
第十六条 严禁斜吊设备。
第十七条 上、下绞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现场调度、钻井队长或平台经理在现场组织指挥。
2、30t吊车二台,主要承重千斤腿必须打在水泥基础上,其它千斤腿用垫木打牢。
3、用Φ32mm完好的标准吊索。
4、必须先试吊0.1m~0.2m,刹车检查索具、千斤腿,确认无问题后,平稳、低速同时起吊,严禁单机突然刹车。
5、40t低平板拉运,左右立柱装全。
第十八条 上下人字架,必须装好栏杆。
由现场调度、队长指挥,30t吊车,Φ22mm绳套双股挂牢。
第十九条 上下天车,由队长指挥,25t吊车,Φ22mm绳套挂牢。
第二十条 拆卸井架,由副队长指挥,25t吊车,专用吊装绳索。
第二十一条 偏房是钻工填写报表、值班休息的场所,不是材料工具房。
因此,对其使用做出如下规定,望各队严格执行,否则,不准开钻。
1、限重5t,不允许超载。
2、支架完好无损,销子、别针正规齐全。
若发现支架焊口、耳子开裂,必须立即整改。
3、允许存放的设施:
液压源、配电柜及常用手工具及应急井口工具。
常用手工具包括:
铅油桶、黄油桶、安全带、钻杆钩子、黄油枪、榔头、扳手、管钳等。
应急井口工具:
保护接头一个、回压凡尔一个、上下旋塞一个。
4、有新干燥房的井队,必须把电磁刹车的配电柜放在配电室内。
5、严禁存放其它井口工具。
6、由副队长指挥,25t吊车,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二条 上、下钻杆盒、转盘大梁、绞车大梁、底座等,由副队长指挥,30t吊车,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三条 使用两台吊车装卸大件(泥浆泵、联动箱、加长循环罐等)时,由队长指挥,使用与设备重量相符的吊车、标准吊索。
第二十四条 装卸管材(钻具、方钻杆、鼠洞管等),由副队长指挥,标准吊索,两头平吊。
第二十五条 装卸循环罐、储备罐,由副队长指挥,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六条 装卸板房、材料房、爬犁,由副队长或司钻指挥,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七条 装卸发电房、油罐、柴油机、联动机,由副队长或司机长指挥,Φ22mm标准吊索,四角平吊。
第二十八条 装运设备,必须摆平放正,能打上车箱板的必须打上车箱板,不能打车箱板的应四角捆绑牢固,平板车两边立柱要装全。
钻井队必须备足铁丝、绳索等捆绑材料,认真做好车辆捆绑。
第二十九条 现场服务队架设电路、校正设备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有带班干部。
2、根据上井人员、任务、天气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3、严禁客货混装。
4、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列条款。
5、吊车由带班干部指挥,拖拉机由班组长指挥。
(三)起、放井架规定第三十条 安装时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第三十一条 穿砸连接销子时,榔头运行方向不准站人,抡榔头不准戴棉手套。
第三十二条 起放井架必须装前支腿,装好校正指重表,游动滑车下垫好滑道。
第三十三条 井架及底座各连接销子必须齐全、正规、标准,并穿好止退销,机房与钻台底座连接处卡8只卡子加固。
钻台底座连接拉筋齐全。
各连接卡子、螺丝齐全、正规。
第三十四条 起动绳绳径为40mm,总长度为192m,不准有断丝、挤压损伤、接头、电弧烧伤、退火、锈蚀、老化、扭结。
每端各用7只Y40绳卡卡牢,卡距为250mm,绳卡压板均要压在受力端。
第三十五条 井架各处附件(小滑车、立管、死绳支承轮、梯子等)必须固定牢固,并加拴保险绳卡牢。
井架后上中部装有拦绳。
第三十六条 二层台卡子齐全、卡固牢靠、操作台完好,支梁居中,各处附件(栏杆、操作台、指梁档杠等)必须捆绑牢靠。
冬季必须在起井架前围好二层台帆布,并且固定牢固。
第三十七条 井架梯子护栏、天车台、二层台、休息台等处栏杆必须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第三十八条 井架各处防爆灯具按标准固定,加保险绳固定牢固。
第三十九条 绞车安装使用规定如下:
1、刹车系统:
刹把活动自如,高度700mm~1100mm,有防溜链条,刹带销子、螺丝齐全、正规,刹带片、刹车毂磨损不超标准,平衡梁固定牢靠,两端高低一致。
2、刹车气缸进放气良好,不漏气,固定螺丝齐全,灵敏可靠。
3、防碰天车安装正规、气开关不漏气,灵敏可靠。
4、气路安装正规、各气开关阀件完好、灵敏。
5、绞车、转盘、传动各部位护罩必须齐全、正规、密封、牢靠。
6、检修绞车时,必须关闭断气阀,在总气开关上挂“设备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
7、液控盘式刹车操作与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厂家说明书要求。
第四十条 大绳活绳头必须使用专用绳卡、固定牢靠。
快绳每扭距断丝不超过3丝,排列整齐。
死绳上部有支承轮,不磨立管、井架。
死绳头在固定器上绕3圈,绳头压板螺丝齐全牢固,有防溜绳卡,有档绳销,起放井架前必须取掉上部档销。
第四十一条 机房设备按标准校正后固定牢固,各部位护罩必须齐全、正规、密封、有效。
梯子、栏杆必须齐全、正规、可靠。
气瓶管线、阀件完好,安全阀定期校验。
检修机房设备时,必须关闭断气阀,在控制气开关上挂“设备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
油罐区油管线不滴不渗,防火。
第四十二条 泥浆泵皮带绷紧,泥浆泵皮带不绷紧不准起放井架。
第四十三条 起井架前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起动绳导向轮能在人力作用下转动,大绳不跳槽。
2、井架各处不准存放工具、配件、杂物等。
3、井架绷绳分别顺列两侧展开摆放,不准有接头、断丝现象。
4、缓冲气缸必须启动灵活,不刺不漏。
5、人字架快绳轮位置正确,轴套配合间隙不超标。
6、启动两部柴油机,转速均为1100r/min,井架起升至60º时,逐渐将转速降至800r/min,绞车用I档(液力变矩器不按此标准)。
7、自动空气压缩机保持0.8MPa~1.0MPa正常供气。
各气开关、离合器进放气良好、工作正常。
第四十四条 起井架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钻井队相关人员依据《起放井架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由钻井队长召开特殊作业安全会,安全人员交待安全施工措施。
正职干部和现场调度不在现场,不准起放井架。
第四十五条 刹把由有起放井架经验的队长或副队长操作,并由工长和一名司钻协助,其他人员必须撤离钻台。
第四十六条 试起升,待井架离开前支架0.5m时刹车,迅速对以下部分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放下正式起升。
1、天车、天车台固定情况及大绳是否跳槽。
2、起动绳各卡子是否有松动、位移,各导向转动是否灵活,起动绳是否跳槽。
3、井架各处连接销子、固定螺丝、卡子及底座与机房连接情况。
4、二层台及附件捆绑情况。
5、立管固定和防爆灯固定情况。
6、游动滑车是否居中。
7、各绳索有无磨挂现象。
第四十七条 用I档低速慢慢起升,严禁中途停顿、刹车,起井架过程中禁止燃放鞭炮。
第四十八条 缓冲气缸接近人字架档块时,摘掉低速离合器,分数次挂合离合器靠拢人字架,不准硬提。
第四十九条 井架立稳后,迅速固定人字架两边的“U”型卡子,两只卡子保持最大距离。
然后拉紧井架绷绳,先绷后则、再绷前则,每端用3只与绳径相符的绳卡卡固,下端用反正螺丝调节松紧适度、上下分设。
第五十条 起放井架时,井架两侧20m、距钻台前方50m以内不准有人、停放作业机械。
起、放井架电磁刹车必须好用,放井架时必须挂辅助刹车。
第五十一条 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雷电、雨雪天气或夜间、雾等能见度小于100m时,不准起放井架。
(四)设备安装规定第五十二条 井场各类设备、器材、爬犁、材料房、值班房摆放必须按“三标”标准布置就位,其中:
发电房距井口不得少于30m,距油罐不得少于20m。
第五十三条 现场管理达到“三清”(井口及设备清洁、井场及站区清洁、值班房、泵房及锅炉房清洁)、“四无”(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烟头、无易燃物)、“五不漏”(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
第五十四条 安全标志齐全、位置合适。
1、标志牌共19种25块,其中,1~15为按Q/SH0089—2007《钻井现场安全标志的设置》,16~19为公司规定设置,各队必须按要求数量、位置安装,不得随意变更。
2、标志牌使用寿命不小于1年,其中30、32型钻机不小于半年,以旧换新配发。
3、标志牌名称、数量与安装位置如下:
序号标志牌名称数量安装位置备注1禁止烟火2柴油罐1块、钻台栏杆前方右侧1块 2禁止启动1检修时放在控制气开关处 3禁止乱动阀门1司钻操作台或远程控制台 4禁止乱动消防器材1消防房门口左侧,高1.5m 5禁止酒后上岗1值班房内,门口对面墙壁,高1.5m 6禁止混放1工具房门口左侧,高1.5m 7禁止吊管下过人1钻台栏杆前方右侧 8当心触电1发电房门口左侧,高1.5m 9当心高压管线14号循环罐罐壁上,高1.5m 10当心井喷1钻台栏杆前方左侧 11当心缠乱1气动绞车处 12必须戴安全帽1钻台栏杆前方左侧 13必须系安全带1上井架梯子处,高于钻台面1.5m 14必须穿戴防护用品1值班房内,门口对面墙壁,高1.5m 15必须装设护罩1机房(干燥房)外墙壁,面对柴油机,高于机房面1.5m 16严禁违章4钻杆盒大门坡道两侧各2块 17六个必须 六个不准2两支腿各1块 18施工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2大枕头1块,面向进井道路,机房(干燥房)后侧墙壁1块 19保护环境 造福人类1座岗房外墙壁 第五十五条 上钻台梯子踏板须水平,本体、栏杆完好、梯钩挂牢加装保险链。
第五十六条 大门坡道安装平整、有保险链,平跑道有档杠,钻具管架有档销。
第五十七条 指重表要有校验标识,传压器及管线不刺不漏。
立管压力表安装方向准确,有校验标识。
第五十八条 钻台面花板平整、无缺损,连接间隙小于50mm。
栏杆齐全、牢靠。
第五十九条 大钳钳尾绳无断丝、钳尾销齐全、有止退销或帽。
吊卡销长短、直径合适,用后取下。
第六十条 液气大钳、液压猫头安装正规、固定可靠。
第六十一条 气动绞车必须固定牢靠、护罩齐全,刹车可靠。
双片反向式吊钩,用3只Φ16绳卡卡牢。
第六十二条 钻台悬吊系统注意以下方面:
1、游车、大钩护罩完好、运转灵活,锁销灵活可靠。
2、水龙头防扭绳使用标准固定绳索固定。
3、水龙带保险绳使用标准固定绳索固定,两端以专用卡箍卡牢,绳两头绕水龙带栓扣,绳卡卡牢。
4、吊环保险绳使用标准固定绳索固定。
5、气动上扣器、消声器使用标准固定绳索固定。
6、大钳吊绳用Φ13mm钢丝绳、专用滑轮栓挂牢靠,并有保险绳。
7、液气大钳吊绳用Φ16mm钢丝绳,专用滑轮固定牢靠,下端手动葫芦(负荷不小于5t)吊挂。
8、气动绞车用Φ13mm钢丝绳,无变形、损伤、断丝,上端以专用滑轮固定牢靠,止退销齐全。
9、防碰天车绳用Φ4mm钢丝绳,不打结、不挂井架,上部距天车6m。
10、必须设专用大门绷绳,地猫固定牢靠。
第六十三条 泵房必须注意以下方面:
1、皮带护罩必须完好,不磨皮带轮。
2、保险凡尔销钉位置不超过正常泵压5MPa,泄压管直径75mm,焊接回流管,拴保险链,定期检查、灵敏可靠。
3、压力表安装方向正确,有校验标识。
4、空气包要按工作压力的三分之一充氮气或空气,严禁充氧气或可燃气体。
5、高压管汇必须安装平稳、固定可靠。
6、检修泵时,必须关闭断气阀,在控制泵的气开关上挂“设备检修、禁止启动”警示牌。
第六十四条 循环系统的栏杆齐全正规、连接软管栓有保险绳。
低压管汇安装正规、行人走道、罐面平整,人行部位无大于Φ50mm的孔洞。
第六十五条 消防器材按标准配备、定期检查、不失效。
消防房通道良好。
第六十六条 大循环池尺寸按标准执行,堤坝平整、牢固、有防渗膜。
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妥善处置,防止对周围环境污染。
(五)电路、电气设备安装、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拆架、维修电路、电气设备的电工,必须经过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第六十八条 电工上岗作业必须穿戴好专用绝缘劳保用品。
第六十九条 电工作业(电路架设、检修),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都断开,且有明显的断点,工作前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性能良好的验电器,对电气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并在断电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有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岗。
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工作。
工作中要有防触电措施、有清醒的头脑和警惕性。
在部分停电工作时,必须明确停电的范围和带电部分的位置,对不能确认是否有电的部位视其为有电。
第七十条 安装电路的电工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对施工中发现的隐患及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应设法立即排除,不能有任何疏忽。
第七十一条 任何人都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制止。
第七十二条 井场电路、电气设备规定。
1、安装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位电缆绝缘是否有损坏处,如有损坏,视其损坏程度予以维修或更换。
插件连接的电缆插接前应认真检查插头、插座内有无导电异物。
分线盒内连接电缆,电缆接头应压紧不松动。
2、循环罐及振动筛,必须安装电缆桥架和穿线钢管。
3、循环罐及振动筛的每个罐体两端配备防爆接插件分线盒,罐与罐之间电缆连接配备防爆接插件。
4、靠近大循池一侧的井场用房电源由振动筛罐体的三通防爆接插件并接。
5、机房、循环罐照明电路均采用YZ2×1.5电缆铺设。
6、井场主电路电缆均采用YCW防油橡套电缆,其电阻值不低于10MΩ,电缆铺设应考虑避免电缆受到腐蚀或机械损伤,主电路及分支电路电缆不允许随意破开接外来动力线。
7、搅拌机电缆输至防爆电气开头控制箱时,电缆必须接入直径15mm~20mm的钢管内,并在罐面上焊接固定。
8、封井器液控台电源线路必须在发电房单独控制。
9、井场照明线路中采用明铺配管的场所,管子与接线盒连接处应用丝扣纸密封,管子内导线不准有接头。
防爆灯罩及防护网必须齐全、灯泡无损坏、无故障,灯具固定牢靠,并加保险绳,电源线进口向下,并密封防止井水。
井场必须有良好的照明条件,确保夜间无影施工。
10、配电箱安装位置合适,仪表齐全、灵敏,接线正规,必须使用“线鼻子”,不搭铁、无裸露,绝缘良好,接地良好。
空气开关、电动机接线头必须装进接线盒内,不准钻井队随意增设开关。
11、电缆线必须全部上瓷瓶,金属棱角处、进出房孔处电缆线和所有电缆线接头必须全部套胶管。
第七十三条 电气设备必须落实到岗位,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测绝缘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用。
第七十四条 领取电气设备、电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等有关资料,禁止自购电气设备、电料。
对有质量问题的材料,水电队应向钻井队提出更换要求,不更换不允许安装使用。
第七十五条 井场电路、电气设备(井场:
水源泵、冷却水泵、潜水泵、飘浮泵、柴油泵、机油泵、搅拌机、压风机电机、发电机、铁壳开关、补偿器、配电箱、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等。
)等(下同)安装、接线必须正规、符合要求,不搭铁、不落地、无破皮、无裸体、无私拉乱接电线。
第七十六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截面积大于25mm2、BVR铜导线、埋深不少于0.8m、接地电阻小于4Ω)(下同)。
电气设备的负荷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设备的转动部分应有防护罩,单相控制开关必须装在相线上,在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规定使用防爆式开关及照明设施。
第七十七条 露天设置的电气设备都必须采取防水措施(盖胶皮、设护罩等)。
第七十八条 雨季必须配备2副绝缘手套,岗位交接使用。
第七十九条 严禁用湿手或戴湿手套操作电气设备。
雷雨、浓雾天气禁止操作露天放置的电气设备。
夜间应尽量减少操作电气设备,必须动用时,必须二人以上、并戴好绝缘手套。
第八十条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
第八十一条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开关处设“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专人监护。
第八十二条 电焊机必须置于房内防潮防水、各护罩必须齐全,接线正规、绝缘良好、接地良好。
气瓶必须单独存放、防火防爆,符合安全要求。
电焊工所用的护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气焊工具必须专人使用、管理,用后及时收好,妥善保管。
禁止无焊工操作证人员操作,雨天不准在露天场所进行电焊作业。
第八十三条 宿舍电路、电气设备规定。
1、钻井队宿舍区外线长度不得超过500m,跨越街道线路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列数值:
通车公路6m;通车困难街道、人行道3.5m,胡同3m,其它应不小于3.5m,与建筑物、树木或其它导线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供电线路不准跨越油罐。
2、钻井队宿舍区架空线必须采用“三相四线制”线路送电,导线截面应满足负荷电流要求。
导线的截面,铜线不小于6mm2,铝线(多股)不小于10mm2。
井场内不准使用麻皮线。
3、架空线路用导线,必须有足够的绝缘强度,能够满足相间和对地的绝缘要求。
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不同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接头,同一档距内,各导线接头在水平位置的距离应大于0.5m。
导线接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和防水胶布包扎。
4、架空线路采用木杆、铁横担,木杆的梢径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不得小于120mm,横担上瓷瓶齐全完好。
禁止在树上和脚手架上打拉线。
5、宿舍用配电线路每次架设必须使用新线,进入宿舍电缆线必须套胶管,宿舍总电源闸刀必须有防水措施或采用防水设计的配电柜。
6、室内临时线路应采用悬空架设或沿墙敷设,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沿墙敷设不得低于1.4m。
室内临时线路必须设总开关,并且安装漏电保护器。
操作开关距地面为1.4m。
开关严禁搁置在地面。
7、宿舍房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接线正规、无私接乱接、无违章用电。
开关、插座绝缘体完好,无缺损。
空调机、宿舍房接地良好。
严禁使用电炉子。
8、伙房合面机、电冰箱、压风机、排气扇、空调机电机、烤箱、等电动炊具绝缘良好,接线正规,接地良好。
9、电热洗澡间必须严格执行厂家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要求,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立即封闭停用。
第八十四条 严禁以任何理由对外供电(地质录井、固井、定向、测井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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