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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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教师为本,坚持以教师专业化为导向,坚持以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为主要工作策略。
加大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典型培育工作,积极探索传统培训与现代远程培训工作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全方位实行学时学分制度,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全面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工作
一、骨干教师培训
1、各级骨干教师基本信息的管理工作
做好各级骨干教师基础数据的分类统计工作,掌握各级骨干教师资格认定、推荐对象、结业情况等翔实、准确数据,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决策及各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2、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管理
全力配合省市各培训基地开展好省地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
及时与培训基地沟通,做到人员、时间、经费的落实。
在提高培训效益的同时,加强桦甸学员自身形象建设。
参照省市级骨干教师管理评价办法。
实行成果认定、登记制度、资格认定制度及定期复检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学科专业水平的引领。
实行各级骨干教师电子档案管理,及时进行项目审核登记。
3、建立骨干教师博客群组
搭建骨干教师思想、智慧及成果,快速便捷的分享交流平台,促进区域教师专业化的发展,加快名师发展的步伐。
逐步建立学科博客群,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引领和帮助同学科教师的共同成长。
4、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带徒工程”(见“骨干教师带徒工程实施方案”)
5、加强制度化管理
为不断满足新时期骨干教师队伍成长的需要,确保我市始终有一支充满激情与活力、善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名师和中坚力量。
为此,重新修订《桦甸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做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考核认定、资格复检(动态管理)、作用发挥及相关待遇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6、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积极争取省、地主管部门的倾斜,开展省市级骨干教师和我市各级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
对送教下乡、专题辅导的人员发放证书。
7、举办县级首届中学骨干教师培训班
采取“研培结合”的培训模式,开展县级中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探索培训对象的选拔、通识及学科课程的设置、过程的管理、考核评价等各培训要素的关联,调动基层校领导和教师的积极性,挖掘和使用我市的优质资源,采用“三网合一”的运行模式,积累经验,总结教训,逐步探索县级中学骨干教师的培训管理模式。
8、开展地县级培训工作
暑期进行地级第三批小学数语骨干培训对象的培训工作。
5月份进行桦甸市第五期小学骨干教师教学实践考核验收工作。
9月份举办“群英杯”教学大奖赛。
二、按省市新一轮教师教育的工作安排,继续探索传统文本培训及现代远程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开展全员培训工作
(一)“网联”部分
按吉林市继续教育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网联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我市开展网联工作的实际,探索以学校为主、以一线教师为主与培训机构培训者合作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聘设基层校学科论坛版主,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定期举办论坛活动,实现一校兴一科带一市的目标。
(二)文本培训
1)按省培训计划,完成A类课程教材的征订、培训与考核工作。
2)按吉林市师范处安排,组织开展B类课程即“高水平高质量整体推进区域教师专业化”培训工作。
上半年完成《教师师德案例研究》、《有效教师》的培训考核工作。
下半年完成《校本研修教师读本》、《有效教学》培训考核工作。
实行“实践—研究—行动—思考—发展”的新的教师发展模式。
以教师自主学习为主以学校集体学习为辅,完成《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习报告册》的填写。
采取教研组研讨、学科教学竞赛、培训演讲会、专题论文比赛、教学案例展示等形式完成培训任务(具体安排见全员培训计划)。
配合吉林市做好高中英语、地理、生物学科和小学语文学科基本功测评工作。
3)C类课程(县级培训课程)以教育局“四项基本功”中理论功训练及校本课程研修为主要内容。
三、班主任培训工作
为加快班主任工作专业化建设的步伐,开展省地县三级班主任全员培训工作。
1)完成省地级骨干班主任推荐对象的审核申报工作。
省级占5%,地级占15%。
2)组织开展全员班主任县级培训工作,对全体班主任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培训。
班主任岗位人员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
做好培训、过程指导、管理、考核评价记证等工作。
四、校本培训工作
为推进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结合教育局“校本研修先进校评比标准”制定并下发校本研修先进校评估细则。
评选出4所中学,8所小学上报省市,并作为县级终评的重要依据。
五、企业归并校培训工作
全面落实教育局红石会议精神,做好培训工作的衔接。
针对归并校队伍建设的实际进行培训和补培工作(具体安排相见方案)。
六、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项目培训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的申报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辅导站联检评估
为全面梳理各校教师教育管理、培训、成效、经验与特色等方面情况,总结经验与教训,树立典型,反思、调整、改进培训工作,9—10月份进行辅导站联检评估(具体相见评估细则)。
培训管理
(一)、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
尽快提升培训者政策、业务、合作、协调、指导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在自我提高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各级培训和实践探索,通过各种方式吸纳各地的培训成果为我所用。
建立QQ群,实现信息的快速便捷的传递,建立辅导员博客群组,对辅导站工作和辅导员工作心得进行展示和交流。
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和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
(二)、建立“教师成长电子档案”
由辅导站或教师个人建立“教师成长电子档案”,有培训部和辅导站分级管理,个性部分有教师自己做主的权力,但要符合相关法规。
培训机构、辅导站安排的研修任务,均纳入管理评价范畴,使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研培活动都能得到相应学分。
(三)实行“学分卡”管理制度
探索教师参加校内外研修活动进行学分卡登记审核制度,实行年度学分达标后的继续教育证书验印制,制定并下发“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卡’实施细则”。
参加各层次、各类别的研、培、电、科等学习工作活动进行登记,按学时及研培效果情况进行学分登记(见“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卡’实施细则”)。
(四)、加大教师教育法规制度的落实
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义务教育法》及法令法规的宣传和落实,学习贯彻国省市各级教师教育工作方面的政策。
(五)、结合实际开展科研实践
根据吉林市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各校实际、教师实际,科学有效地进行“高水平高质量整体推进区域教师专业化”课题研究工作,各校可从内容、方法、途径、策略、成果、评价等方面任选一个方面,由一个学科团队或骨干团队为主由全体教师参与,共同进行实践研究,注重经验的交流和成果的转化。
附件:
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卡”实施细则
进修学校培训部
2007年3年6
附件:
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主线,以教师为本,整合域内外优质教师教育资源,探索科学有效的“学分制”管理机制,调动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研培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质量,依据参加活动的学时和效果,折算成学分,辅导站及相关研培部门进行审核统计,由培训部门对有效学分进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
一、对象:
桦甸市各级各类学校(园)参加教师继续教育的全体学员。
二、范围:
国、省、市、县、乡(校)各级行政和业务部门举办的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能力和水平的各种研修活动(不含村级)。
包括校长(园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全员各层次各类别等研修活动,活动方式包括:
专题讲座(辅导)、教学研究、送课观摩、教学大赛、课题研究、论文(著作)交流等。
三、学分数量与折算方法
各级行政和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研修活动,均按相应学时折算学分进行统计登记,如无特殊规定,均按10学时1学分的方法折算(1学时规定为1小时)。
按周期培训任务每位教师每年至少完成56学时、5.6学分的培训任务。
四、“学分卡“使用管理程序
1、培训部编制《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卡>》,下发到辅导站,由辅导站安排使用和管理,由培训部审核登记(学分卡——见附表)。
2、学员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级各类研修活动时,将此卡交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对达到学时规定且研修效果合格者,对学员学时、成绩评定事项进行登记并签字(或盖章),研修活动结束后,由辅导站进行初审登记,并在“学分卡”上签属意见,按期上交培训部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合格者即可获得有效学分。
(管理人员:
培训部门的班主任、教研部门的学科教研员、科研部门的科研人员、电教部门的研培教师及相关行政人员)
“网联”学员的学时、学分由学习与资源中心按网联学习要求进行考核登记。
3、学员参加校本研修活动,由辅导站根据校本研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具体研修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教育教学工作成果进行学时确认和学分登记。
辅导站要将本单位教师学习情况,每月5日左右(节假日可提前或延后1—2天),以电子文本方式上报培训部,乡(校)级层次的实行以辅导站为主,培训部抽检为辅的管理方式,县级及以上层次的以培训部为主的管理方式,由岗位负责人和部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才能进行学分登记。
五、学分登记办法
(一)“网联”部分:
由学习与资源中心随机进行学时审核登记。
(二)文本培训部分:
按A、B、C三级培训的学时要求,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时成绩,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分别进行学时学分登记。
其中:
1、参加省级骨干班主任和省级德育工作者培训结业者,可免于A类课程的师德培训,按相应学时学分进行登记。
2、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者,可免于A类课程的新课程培训,学时学分按合格标准进行登记,参加地级骨干教师培训班已结业的可免于B类课程的新课程培训,获得规定的学分。
3、参加各级骨干教师按实际学时进行。
其它方面获得的学分:
学员参加各级研培活动的通知(计划或方案)和学习过程及评价过程(或证书),及时上报辅导站,辅导站对学员学习情况确认后,按“学分卡”记分标准,进行登记,统计并记入电子档案。
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卡”记分标准
层次
类别
省(及以上)级
地级
县级
乡(校)级
论文(或汇报材料)
0.5
0.3
0.1
0.1
大会交流(或专题辅导)
2
1
0.5
0.2
教学观摩(竞赛获奖)
1
0.6
0.4
0.2
全员培训
3.9
2
1.5
1
学分统计不计上限,年度按国(省)级3分,地级2分,县级1.5分,乡校级1分标准进行统计。
超过各级标准按标准分进行登记,累计达到5.6学分,视为年度合格进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验印。
六、相关要求:
1、培训部门要树立大教育观,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强化整合优化意识,把促进教师成长,加快教师专业化建设真正落到以教师为本和岗位能力提高上来,不断探究教师多渠道研修机制,营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辅导站要针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研修情况登记和上报事宜。
3、“学分卡”的填写要真实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发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学分。
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学分卡
单位
照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继续教育证书号
学校(公章)
培训部(公章)
项
目
序号
学员研培情况登记
辅导站初审
培训部审核
培训类别
培训档次
培训形式
培训主题
培训时间学时
培训效果
管理人员(签字)
学分
辅导员
(签字)
意见
负责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累计学分
继续教育专管员签字:
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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