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doc
- 文档编号:15913325
- 上传时间:2023-07-08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125KB
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doc
《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doc(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010年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
推荐榜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前 言
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0年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推荐榜”于2011年1月18日正式发布。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舆情研究的机构,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一贯重视以智能搜索引擎技术为依托,从各种网络舆论载体中梳理地方热点舆情,并借助已形成的一套舆情应对的研判体系,就地方政府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做出客观分析,形成考评结果并定期发布。
从2009年7月第一次推出“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以来,我们既亲历了中国网络舆论的高速发展,也见证了各级地方党政机关对网络舆论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稳步提高。
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中,随着微博客等新兴网络载体蓬勃兴起,各种舆论载体的影响力对比重新分化组合,突发事件在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上有了新的飞跃,这就给各级党政机关应对突发事件提出了新的挑战。
新的形势发展在客观上提升了从事网络舆情分析、研究的重要意义,使得专业机构在舆情应对上的作用显得更加突出。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网络舆论研究的机构之一,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不断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010年第四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作为既往研究课题的继续,一方面依旧在对本季度“十大热点事件”的舆情应对情况按照六个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外,另一方面,在舆情分析师的逐一点评中加强了对舆情应对过程中每个步骤的具体效果的评估,并提出了建设性的应对意见和建议,力图更加贴近地方党政机关的工作实际,为其日常工作提供更有参考和借鉴价值的信息,为推动网上官民良性互动,构建积极、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推荐榜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从100多家境内外报刊的新闻报道和评论,8家门户网站的新闻跟帖,约30家论坛/BBS,400余名网络“意见领袖”博客,以及微博客、QQ群和播客网站中,梳理出了2010年第四季度十件“舆情热点事件”,并按照“政府响应、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3个常规指标,以及“动态反应、官员问责、网络技巧”3个特殊指标,对2010年第四季度十件“舆情热点事件”的政府应对、处置能力做出了评估,同时推荐若干个应对网络舆情经验予以推广,具体结论是:
事件
政府
响应
信息
透明
政府
公信力
动态
反应
官员
问责
网络
技巧
总分
应对
能力
新疆托克逊县黑奴工事件
7.40
7.20
8.30
0.00
1.50
0.00
24.4
蓝
宁夏吴忠市跨省抓捕王鹏案
5.30
4.60
3.70
1.50
2.50
0.50
18.1
黄
上海胶州路大火
5.40
3.60
5.50
1.90
1.00
0.00
17.4
黄
北京交通治堵新措施
4.10
5.20
4.10
0.00
0.00
1.20
14.6
黄
辽宁抚顺天价U盘
4.20
3.60
1.90
1.00
0.00
0.00
10.7
黄
湖北恩施公安局长腐败日记
4.70
3.00
1.20
0.00
0.00
0.00
8.90
橙
浙江温州钱云会案
4.10
3.80
-3.5
1.00
0.00
1.50
6.90
橙
广西北海白虎头村拆迁事件
2.80
2.40
1.00
0.50
0.00
0.00
6.70
橙
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
4.30
2.50
-3.00
0.50
0.00
0.50
4.80
红
湖南常德“抢尸”案
2.40
-1.8
-1.7
0.00
0.00
0.20
-0.90
红
说明:
“政府响应”,即地方政府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的响应和表达情况,包含响应速度、应对态度、响应层级(是否有党政主要领导人、部门领导人和警方发声);“信息透明度”,即政府的新闻发布的透明度,官方媒体报道情况,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管理,以及对外媒体的态度等;“政府公信力”,即突发公共事件和热点话题发酵前后对政府的信任度、满意度,以及由此引发的对政府形象的综合影响;“动态反应”,即政府随着舆情的发酵,矛盾的激化或转移,迅速调整立场、更换手法;“官员问责”,即对舆论关注的不作为或无良官员做出处理;“网络技巧”,即很好地运用网络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意见沟通,熟悉网络宣传和引导技巧。
本表数据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的单学刚、韩长青、刘志华、胡江春、谷文杰、刘鹏飞、何新田、吴佶、陈维、刘明、王金丽、庞胡瑞等12位舆情分析师采用“列名小组法(德比克法)”对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表现进行分项评估后得出。
其中“政府响应、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三项为常规指标,分值区域分别为-10至10分,“动态反应、官员问责、网络技巧”三项为特殊指标,分值区域分别为0至3分。
舆情分析师依据以上各项指标对政府表现分别做出评价,政府表现越出色、应对越得体则得分越高,反之则得分越低。
最终依据各项表现综合所得总分,得出蓝、黄、橙、红四色级别,警报程度相应由低到高。
其中总分20.00分(含)以上为蓝色,表示政府应对总体较为得体;总分10.00—20.00分(不含)为黄色,表示政府应对有待进一步加强;总分5.00—10.00(不含)为橙色,表示政府应对存在明显问题;总分5.00分(不含)以下为红色,表示政府应对严重失当,存在重大缺陷。
同时,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根据各种媒体报道的数据,统计出了这10个事件的热度指数,具体如下:
事件
网站推荐
热度指数
网络社区
热度指数
传统媒体
热度指数
海外媒体
热度指数
总热度
指数
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
1.000
1.000
1.000
0.925
0.985
上海胶州路大火
0.668
0.883
0.928
1.000
0.849
北京交通治堵新措施
0.665
0.052
0.403
0.994
0.492
浙江温州钱云会案
0.157
0.783
0.129
0.455
0.397
宁夏吴忠市跨省抓捕王鹏案
0.104
0.184
0.120
0.184
0.146
新疆托克逊县黑奴工事件
0.093
0.045
0.094
0.086
0.075
湖南常德“抢尸”案
0.016
0.024
0.009
0.118
0.052
湖北恩施公安局长腐败日记
0.043
0.012
0.051
0.109
0.046
辽宁抚顺天价U盘
0.048
0.028
0.064
0.043
0.042
广西北海白虎头村拆迁事件
0.007
0.011
0.016
0.084
0.024
说明:
表中总分依据网站推荐热度指数、网络社区热度指数、传统媒体热度指数、海外媒体热度指数四项数据作加权处理后统计所得。
各项权重分别为:
网站推荐30%、网络社区30%、传统媒体20%、海外媒体20%。
网站推荐热度指数由主要新闻网站的网站报道评论数、专题数、在线调查数、嘉宾访谈次数等4项数据做加权处理后统计所得;网络社区热度指数由网民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天涯社区、凯迪社区、新浪论坛、中华网论坛、新浪微博客等网络空间上的发表(发帖)量、浏览量数据做加权处理后统计所得;传统媒体热度指数由100多家中央级媒体、市场化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三类媒体的报道数量做加权处理后统计所得;海外媒体热度指数依据对路透社、BBC、美联社、纽约时报、泰晤士报、星岛日报、联合早报、FT中文网、凤凰网等25家境外媒体的报道数量统计、处理后所得。
事件概述及应对点评
●新疆托克逊县黑奴工事件
2010年12月10日,媒体爆料在新疆托克逊县库米什镇一家名为佳尔思的绿色建材化工厂有十余名黑奴工,其中8人为智障人。
事件曝光后,吐鲁番地委迅速行动,彻查“包身工”事件。
12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作出批示,要求严厉打击丑恶现象,即使“上天入地”,也要把不法分子缉拿归案。
14日18时,警方将工厂老板李兴林及其儿子李成龙抓获,并成功解救12名智障人员。
同日,涉嫌组织贩卖“智障包身工”至新疆工厂的四川渠县人曾令全被渠县公安局刑拘。
应对能力点评: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韩长青
新疆托克逊县佳尔思建材厂非法用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要求“上天入地”彻查工厂虐待智障工人事件。
12月15日,托克逊县委、人民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对佳尔思建材厂非法用工案中负有主要责任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
12月21日,四川省渠县救助站站长刘定明被渠县民政局宣布停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涉嫌非法用工的托克逊佳尔思建材厂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兴林已被警方抓获。
全国网民继续关注获救工人寻亲等后续进展。
新疆托克逊县黑心老板残忍雇佣“智障工”事件,触碰了社会道德的底线,激发了公众对弱势群体的深切同情,在网络上迅速转化为广泛的媒体关注度与网友的强烈反响。
在此关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及时发出声音,鲜明地表达了政府捍卫社会正义的立场,并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把沸腾的民意和政府的决心融为一体,把舆情引向打黑除恶的官民共识上来。
从舆情发展情形中可以看到,此事件网络舆情有三次转向:
第一阶段:
舆情爆发期——事件发生(13日12时—14日15时)
网友针对事件本身对新闻进行转载与传播,该新闻以震撼的图片和令人惊骇的内容情节引发网友的关注,新闻转载量迅疾攀升,舆情矛头直指包工头以及黑工厂法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13日即批示要求严厉打击丑恶现象:
“即使‘上天入地’,也要把不法分子缉拿归案、依法严惩、公开处理,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该言论经媒体披露后,成功地引导舆论走向,政府通过主动的官方表态把网友潜藏的质疑声音推升到社会公正层面,短时间内“要求缉拿凶手、惩治相关责任人”成为主流舆情。
第二阶段:
舆情高涨期——网络问责(14日15时—17日9时)
由于各网站均把此新闻推上较高位置,14日网络新闻发稿量呈上升趋势。
至17日,多家报纸报道了“托克逊县对佳尔思建材厂非法用工案中负有主要责任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的消息,关键时刻政府采用的行政问责手段既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决心,同时也起到了和缓舆论的作用,舆情热度遂逐渐消退。
第三阶段:
舆情消退期——回归真实(17日9时—30日12时)
17日,自治区党委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此后,关于新疆智障工事件舆论继续以“智障包身工组织者曾向全国多地输送工人、为被解救民工寻亲”等多个主线进行热烈讨论。
舆论关注由问责转向关爱。
新疆智障“包身工”事件的舆情发展过程,再次映证了“第一时间”的舆情应对原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的多次官方信息发布,对于较快地平息民愤、合理引导网络舆论起了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张春贤同志的“上天入地”一词所体现出来的政府态度和处理危机的理念,在网络中广受赞许。
政府在舆情危机关头,在互联网这个“大众麦克风时代”,在第一时间和关键时刻取得了话语权,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纷乱的言论与高涨的舆情“止之于始萌,绝之于未形”,之后又成功地将舆论关注点由问责转向社会关爱,堪称政府危机公关之典范。
在2010政府部门应对舆情事件的讨论中,人民网舆情分析师对新疆智障“包身工”事件在“政府响应”、“信息透明”、“政府公信力”诸方面都给予了高分。
综合整个事件来看,只是在利用网络手段扩大政府声音、推动舆情发展方面稍显不足。
●宁夏吴忠市跨省抓捕王鹏案
2010年11月23日,供职于甘肃省图书馆的王鹏被宁夏吴忠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吴忠市看守所,原因是王鹏怀疑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并多次在网上发帖举报。
这起“网友举报官二代作弊遭跨省”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引发关注热潮。
12月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此后,相关赔偿工作也取得了进展。
应对能力点评: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何新田
总体看来,宁夏吴忠市跨省抓捕王鹏案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其中宁夏吴忠市警方是本次事件的直接责任机关,也是主要责任机关。
事件中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一开始就应对不力,在此案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上存在两种说法,把自己摆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这也就难怪收获的也只能是舆论一边倒的质疑和指责,在舆论的压力下,吴忠警方迅速释放王鹏,吴忠市委、市政府对涉案责任人予以免职,在舆情应对上实现了华丽转身,挽回了吴忠市的公众形象。
第一次应对:
11月30日当天下午, 利通公安分局证实是以“公诉”程序来刑拘王鹏,称跨省追捕的做法没什么不妥。
在抓捕王鹏案是公诉还是自诉上,吴忠利通区警方自己的说法就前后矛盾。
起初说是以“公诉”程序来刑拘王鹏,其理由是王鹏的发帖行为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警方认定其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
而在媒体关注后对《现代快报》记者却说王鹏涉嫌诽谤案是一起刑事自诉案,是受害人马晶晶向警方提起自诉,请求警方将诽谤自己的王鹏依法处理。
吴忠警方表态的自我矛盾,把自己推向了舆论漩涡。
第二次应对:
在包括人民网在内的多家媒体强烈关注下,12月1日深夜,吴忠市委常委会连夜开会,认为利通区公安分局在办理王鹏案件中将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按照公诉案件办理,存在过错,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纠正此案,并对处理本案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政委予以免职;责成有关部门对涉及本案件的相关事宜进一步调查。
宁夏方面认为新闻媒体、网络以及法律专家和网民关注王鹏事件,是积极主动监督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
通过与过错机关的切割和肯定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吴忠市市委、市政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实现了较为完美的华丽转身。
第三次应对:
2010年1月5日,吴忠市公安部门发布“十条严禁”严格规范执法。
2011年1月5日,吴忠市公安局制定《严格规范执法“十条严禁”》,同时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十条禁令”的实施提供制度保证。
吴忠市公安局还将面向全区媒体聘请执法监督员,邀请新闻界监督公安干警的执法规范化落实情况。
吴忠市警方的举一反三举措,能不能从制度上堵住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还有待观察,但此举无疑能为改善吴忠市警方的公众形象加分。
第四次应对:
吴忠市公安局2010年1月12日通报决定给予王鹏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同时由利通区公安分局在宁夏媒体《法治新报》上公开道歉。
此次应对最大的亮点是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暂且不论赔偿金多少,此类案件中公安局向被抓捕者给付精神赔偿还是不多见的,这至少表明了吴忠警方纠错到底的勇气和决心。
工作上的差错,改得越快越好,越彻底越好。
近年来,因为举报或者批评被警察以“诽谤罪”胡乱抓捕的案件已经发生过多次,如山东曹县段磊案、河南灵宝王帅案、内蒙古鄂尔多斯吴保全案等。
在这些案件背后往往隐藏着行政权力对司法执法环节的干预,面对风起云涌的网络监督大潮,一味封堵无异于螳臂当车,主动应对远胜于被动接招。
公权力需要对每一位网民保持一份必要的谦逊与尊重,从而才有可能赢得网民对公权力的尊重与信赖。
●上海胶州路大火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静安区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截至11月19日10时20分,大火已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接受治疗。
2010年11月16日,国务院成立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四名犯罪嫌疑人和责任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都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有多名相关官员被问责。
11月21日,上海市主要领导人与约10万群众一起在事发地献花,悼念遇难者。
应对能力点评: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刘鹏飞
上海胶州路大火发生后,事故原因查明系工程违法层层分包,使用聚氨酯易燃材料,施工违章操作,安全监管和救援不力等。
上海大火舆情危机前期和中期应对有误,宣传引导出现迟误和偏差;事故处置步骤出现颠倒,激化了网络对立情绪;行政问责步骤迟缓,导致了政府被动局面的产生。
但以“头七”献花为转折点,上海方面在后期应对中把握住多次时机,直面民众情绪,主动承担责任,逐渐扭转了舆情下滑走势,并修复了政府公信力。
2010年11月15日18时许,上海胶州路大火在4个小时后才得以控制,“城市消防能力”和事故原因受到追问。
随后舆情危机浮现,“聚氨脂”、“消防部门”、“上海佳艺”、“官商勾结”和“静安区长夫人”等成为热词。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市长韩正率领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灭火、抢救、救治和善后等各项工作。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层次的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工作。
火灾初灭之时,官方发布的消息主要以公布受灾程度、善后安置为主,并公布俞正声赴现场看望消息以及“实事求是及时报道灾情”的承诺,初步缓解了对灾难信息透明的担忧。
11月16日午时,上海官方向媒体公布调查组初步查明11.15火灾是一起责任事故,消防部门初步回应外界对灭火能力的质疑。
上海市有关部门对8名事故直接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刑拘电焊工”一事引发舆情逆向反弹。
有网民开始在微博、论坛等自媒体渠道质疑此举是寻找替罪羊,表达对农民工的同情,要求官方提供更加深入的调查。
静安区方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面临的舆情压力也持续升高,政府方面无人道歉、无人问责,引起越来越多的批评。
11月17日,事故前期报道也出现了失误。
以新华社长篇通讯《大火中的人性光辉》和对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朱力平少将的专访最为突出,“处置及时、有力……是一场成功的典范战例”的表述引起了舆论的声讨。
究其原因,舆论引导痕迹太明显,激化了对立情绪,可谓得不偿失。
18日晚间,由新华社及本地媒体等组织大量播发的“守望相助”类主旋律导向报道,捐款、看望类描述,以及遇难名单公布,才扭转了基层民众情绪,促使恐惧、愤怒转化为对遇难者的同情怜惜。
11月17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骆琳宣布“11.15”火灾系“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其中“工程违法分包”被网民和市场化媒体放大化。
这次责任认定成为事件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事件处置与媒体报道形成了相对统一的口径。
此时,人民日报、新华社和央视均加大报道,引用国务院调查组结论,重点在“除隐患,保安全”上,初步缓解了网民情绪。
11月18日起到“头七”当天,十万多民众不断自发赶到事发现场祭奠和献花。
市委书记俞正声、市长韩正在“头七”亲往胶州路献花致哀,政府领导人体察和顺应民意,第一次走进献花和悼念的人群,为火灾遇难者献花,表现了政府视民如伤的胸怀。
这是上海胶州路大火事件的一个拐点,政府不是把很可能带有某种情绪的致祭人群当作对立面,更没有简单粗暴地没收祭奠物品,而是与致祭人群打成一片,与民同悲,有效修复了政府的形象。
11月22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反思“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并计划将11月15日定为“城市公共安全日”,经过媒体大量报道,缓和了“问责”论给上海方面带来的压力。
1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透露已依法对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科科长周建民和静安区建交委建管办副主任张权开展立案侦查,三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等被刑事拘留。
该举措获得了舆论的普遍认可,行政问责在危机应对中的作用凸显。
12月24日,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选择在中共上海市九届十四中全会的郑重场合,再次特别强调“11.15”特大火灾的教训,坦承责任,公开表态“永远不能忘怀”,“决不能回避,更不能轻轻放过”,获得了媒体评论的肯定。
由此可见,政府一方面做好危机应对和善后处理,一方面也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纵观上海大火,有许多细节仍值得推敲,事故原因仍需深刻反思。
类似突发事件应对中,政府部门应在“黄金四小时”内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表态,并保持信息透明。
地方政府应争取在中央调查组介入之前,迅速、彻底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以最高的效率平息事态,善后补偿,争取领导部门和民意的认可,争取亡羊补牢的时机。
在事实真相查明以后,责任部门越早表态、承担责任和行政问责,效果会越好。
在高层领导尚且承受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切不可姑息包庇相关责任人。
这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以人为本,做好善后与问责,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避免再有类似问题发生。
重大突发舆情危机应对,无不需要事件处置部门和宣传部门两者的通力配合。
经验表明,事件处置与信息透明的双头并举是应对舆情危机的最有效途径。
●北京交通治堵新措施
2010年12月23日下午,北京交通改善措施正式公布,参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将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
而在此之前,关于治堵的具体方案已经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热议。
应对能力点评: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谷文杰
近日,北京治堵新政在社会上引起空前的舆论热潮,堪称“史上最受关注”治堵方案,成为跨年度的舆论大事件。
截止目前,社会舆论依然对其保持着密切的关注热度。
综合而言,网络舆论对治堵新政持爱恨交加的态度,一方面治堵的目的和初衷得到了广泛拥护,另一方面一些具体的措施却备受批评。
北京市政府部门的工作思路比较传统,事件后期舆情应对力度减弱,相关举措缺乏亮点又存在诸多不足,整个舆情应对工作成绩平平。
整个事件的舆情态势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方案征求期,第二个阶段是方案公布期,第三个阶段是舆论质疑期。
第一阶段,方案征求期:
网络手段征求民意,时间短数据少,被批不严谨。
治堵方案公布之前,社会舆论以猜测为主,质疑之声尚未成为舆论主调,舆论压力较小。
同时,北京市政府部门通过网络向社会征求意见,此举更是彰显民主、公开、透明的新潮执政风尚,为政府形象增色不少。
但是,网络征求意见仅持续了一周左右时间,而且在千万级的人口基数上仅凭借3000份抽样调查就宣称“全民支持”治赌新政。
此次网络意见征求举措受到舆论的热烈批评,被批不科,缺乏严谨性。
第二阶段,方案公布期:
新闻发布会中规中矩,达到预期目标。
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政府和交通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治堵方案。
此次发布会在模式上中规中矩,没有创新之处,但是也达到了预期效果,基本成功。
发布会从比较全面的角度对治堵举措进行了介绍和解读,而且还提出了两大亮点:
一是公车零增长,二是免费发牌。
这两点举措深得民心,符合社会舆论的期望,所以促进舆论向良好的方向发展。
美中不足的是,发布会上并没有透露北京公车的具体数量,同时回避了一些公众密切关心的问题。
这种避实就虚的举措为后来的舆论批评制造了隐患。
第三阶段,舆论质疑期。
后期舆论压力增大,应对力度减弱。
方案公布之后,社会舆论迅速升温,进入质疑期。
限购令歧视外地人、频繁管制损害公众利益、公车数量之谜、公共交通落后等话题成为舆论热议的焦点。
面对汹涌澎湃的舆论压力,北京市政府部门并没有采取相应力度的举措予以应对,而仅是通过常规方式对已发布的政策进行辩护和解读。
例如,北京市交通委负责人2010年12月27日做客“北京城市管理广播”解读治堵政策。
此种举措形式传统,主观性较强,效果不佳,未能有效平息舆论质疑。
综上所述,北京市政府部门在治堵新政舆情应对中失误较多,导致舆情应对成绩平平。
有鉴于此,相关部门需要在操作层面上进一步提高舆情应对水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完善网络调查和民意征求的方法、技巧。
在本次事件中,北京市政府部门的网络调查行为因为不严谨而被舆论批评。
有鉴于此,相关部门在以后的网络调查和民意征求工作中,要确保调查时间和范围控在合理范畴之内。
为了保持调查结果的独立性和可信性,可以考虑与影响较大的独立网站合作进行民意调查。
加大舆论质疑回应的针对性,提高舆情应对的效率和准确性。
政府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四 季度 地方 应对 网络 舆情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