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煤业百日安全活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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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煤业百日安全活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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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区团结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安全活动”
方案
重庆市万盛区团结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6日
重庆市万盛区团结煤业有限公司
“百日安全活动”方案
根据“渝煤监办〔2013〕176号”、“万盛经开安监发〔2013〕57号”文件精神,为防范各类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认真开展好“百日安全活动”,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百日安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矿长领导,部门督查,区队落实,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要求,以“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整改整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活动主题
“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三、组织领导
为使“百日安全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矿井成立“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曾祥焱
副组长:
宗维华常开云杨亚杨其劲
成员:
陆小波蹇伦陆远伦张光明杨光明曾祥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主任由曾祥均兼任。
四、活动目标
全面提高我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消除重大危险源,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五、活动安排
本次“百日安全”活动从2013年5月2日开始到8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
大宣教阶段(5月2日至5月10日)
采取标语、板报、集中学习、班前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七条规定》、《顶板管理“十必须、十不准规定》、矿井安全规章制度、采掘作业规程、措施等,普及安全知识,结合今年以来部分煤矿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员工吸取事故教训。
第二阶段:
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阶段(5月11日至7月31日)。
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活动,大检查活动要求每旬至少组织一次。
各科队要结合自身情况开展不间断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
要做到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存在问题进行动态、销号管理,力求实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矿井对本次“百日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总结、巩固“百日安全活动”的专项行动成果,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找出差距,改进提高。
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回头看,着力创建煤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百日安全活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一)大排查
1、通风瓦斯大排查
组长:
常开云
副组长:
蹇伦
成员:
穆明贵蹇勇曾祥均
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可靠;二查局部通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长距离通风,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三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特别是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四查是否存在瓦斯经常超限的采掘工作面;五查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完善或正常运行;六查是否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
2、水害大排查
组长:
常开云
副组长:
陆远伦
成员:
穆明贵蹇勇
一查是否存在与周边关闭小煤矿开采范围不清、本矿区范围水害隐患不清;二查是否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三查是否执行“有掘必探”和“允许掘进通知单”制度。
3、顶板大排查:
组长:
杨亚
副组长:
张光明
成员:
陆远豪霍本其杨银忠陆安文梁大平廖祥全陈其家
一查掘进巷道是否仍然使用花碹支护或木材支护;二查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是否存在未使用金属前探支架和单体液压加顶梁支护和金属固棚器;三查巷道维修是否存在未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并执行先支护后维修制度,是否存在无矿级领导现场组织实施,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四查采煤工作面是否存在使用木材支护;五查是否存在近距离煤层上下层工作面在应力集中区内;六查是否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十必须,十不准”文件要求。
4、机电运输大排查
组长:
杨其劲
副组长:
杨光明
成员:
张集生黄明华谭健杨昌银陆俊华杨秀炳杨作攀
一查是否存在使用非标准轨距的轨道运输,是否存在使用非标准矿车、材料车运输;二查是否存在使用非安标矿用产品和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矿用设备。
四查是否存在提升斜井(巷)“一坡三档”不齐全或失效。
5、综合安全大排查
组长:
宗维华
副组长:
陆小波
成员:
曾祥均封明才霍本其
一查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二查是否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三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四查是否存在新工人未培训下井作业;五查是否存在“三项岗位”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六查是否存过期未复训的;七查是否存在除上述情况外违反《七条规定》的;八查矿井是否严格按照矿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审查同意的隐患整改内容或复产验收合格批复同意的复产验收作业地点进行隐患整改或生产作业。
(二)大整治
凡有以上大排查涉及的通风瓦斯、水害、顶板、机电运输、综合安全等5个方面27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必须停产整治。
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措施、责任、经费、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每条重大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作业。
(三)大执法
凡存在以上大排查大整治所列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由矿安监部进行帮教,并按矿井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齐抓共管,大造声势,狠抓落实。
活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署,亲自参加,严禁图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抓出实效。
“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做到:
矿区有标语、板报,班组有活动,必须使每一位职工都参与活动,受到教育。
做到“人人关系安全,事事注意安全”。
七、奖惩办法
(一)奖励:
1、活动结束后,矿“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对安全搞得好,未出现轻伤以上安全事故,质量标准化达标,无严重“三违”现象或一般三违月累计未超过2次,无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奖励1000元。
2、对“百日安全”活动期间组织的比赛项目,均设单项奖。
(二)惩罚:
1、凡在“百日安全”活动中出现一人次轻伤及以上事故,除按规定制度处罚外,对单位主要领导追加罚款200元,副职追加罚款100,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2、凡在“百日安全”活动中本单位月一般“三违”现象累计超过2次的,除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对单位主要领导追加罚款200元,副职追加罚款100元。
3、“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出现严重“三违”人员,除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追加“三违”责任人100元罚款。
4、在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和矿旬检达不到90分以上的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追加罚款200元,副职追加罚款100元。
5、“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对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未能及时排查报告,或未按期整改治理到位或监督控制不力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对主要责任单位领导各追加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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