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1日)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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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4月11日在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上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润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大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调整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广泛开展“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实践活动。
市检察院组建11个工作组,分别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全市6个县(市、区),5个大中型企业,20多个乡村、社区进行了走访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的意见》,各基层院也及时制定、完善了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把创优企业发展环境作为服务转型跨越发展的切入点,着力服务企业发展,共查办侵害国有企业资产职务犯罪案件14件20人。
在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时,严格做到“六个不轻易”和“六个严禁”,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
共成立了24个巡回检察工作组,开展巡回检察83次,搭建起了基层检察工作的“流动岗”;围绕服务创优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各类危害转型跨越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2件48人、起诉46件89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22人、起诉10件28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和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件19人。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共批准、决定逮捕1097件1839人,同比分别上升13.91%和4.37%;提起公诉1420件2301人,同比分别上升16.2%和6.63%。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共审查批捕此类案件592件959人,起诉892件1423人,有力保障了我市社会秩序良好。
二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三个效果”的统一。
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不批捕45人,不起诉40人。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适用标准和具体方式,量刑建议、刑事和解、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办理等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受到了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三是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集中开展“涉法涉诉积案攻坚大会战”专项活动,8件积案全部得到解决。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96件。
正副检察长接待来访147人(次),批办案件95件。
四是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
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及未成年人维权等活动。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社会治安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集中整治,促进了社会平安建设。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1件92人。
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57件68人,渎职侵权案件24件24人。
一是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
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和案件线索管理机制的作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
共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要案40件,占立案总数的70.2%;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3件,占立案总数的54.2%;查办县处级干部要案4件4人、科级干部案件21件21人。
二是突出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
积极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行业职务犯罪29人,涉及职工社保金的管理、教育经费拨款的使用、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等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突出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处涉及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件22件22人,有效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煤焦领域职务犯罪惩治工作,查办案件10件14人,较好地规范了煤焦领域监管秩序。
三是全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在全省率先建议市委调整健全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实行了预防职务犯罪一票否决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办法制讲座80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7次。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在全市大规模开展了知识考试和有奖征文等活动。
继续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受理并提供查询800余件,查询范围也从工程建设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有效地遏制和威慑了行贿犯罪。
四、强化诉讼监督,依法维护司法公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解决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办案等问题。
加强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2件,同比上升58.97%;公安机关主动立案59件,同比上升96.67%。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纠正漏捕12人,同比上升50%;纠正漏诉14人,同比上升16.67%。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9件,同比上升72.73%,支持抗诉12件。
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对职务犯罪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实行两级审查,对上诉案件跟踪监督。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中,以解决裁判不公为重点,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9件。
抗诉再审已有结果4件,改判2件,发还重审1件,调解结案1件。
积极采取再审检察建议的形式进行监督纠错,认真办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
树立“抗诉与息诉并重”的理念,认真做好申诉当事人的服判息诉与和解工作,切实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建立预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
对2006年6月30日前羁押在晋城市看守所仍未审结的久押不决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集中清理。
与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了《晋城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逐步完善提请裁定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的检察监督机制。
加强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市检察院完成了与市看守所的监控联网工作,实现了驻所检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动态、同步监督。
五、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促进自身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大了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一是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
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制度,重大会议部署均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了报告或汇报。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
5月26日,邀请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了反渎职侵权工作,对推动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研究和听证,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全市9件“三类案件”全部纳入监督范围。
三是实施案件集中管理改革。
按照省检察院的要求,市、县两级院均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进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加强入口关和出口关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办案质量,这项工作在全省走在了前列,受到省检察院的表扬和肯定。
四是认真落实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21件23人,批准逮捕20件22人,不批捕1件1人。
五是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邀请各界代表480余人到两级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座谈,宣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拓展了社会各界了解检察、监督检察的渠道。
六、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常抓不懈,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体干警中大力倡导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风尚,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集中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以穆新成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等专项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五治五督”、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部署,组织干警和家属500余人参观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览,增强了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全市检察机关全年没有发生大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队伍专业化素质的根本性措施来抓,组织了检察官资格、领导素能、基层检察长、办案一线人员与新进、新任人员等多种培训教育,干警履职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加大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出台了《晋城市检察机关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四是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
重新设立了市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丰富了网站内容,增强了互动性。
积极推进信息化应用,新的办公办案软件正式投入使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8月份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我市信息化成果展示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五是加强基层院“四化”建设。
深入开展基层院建设专项调研,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出台了《晋城市检察机关基层人民检察院“四化”建设分类指导标准》,细化和量化了基层院“四化”建设的内容。
各基层院根据《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均制订了《基层院“四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进度表,落实了工作责任。
我市基层院“四化”建设的做法得到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经验材料被高检院转发,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作了交流。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
全市有8个集体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9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22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
阳城县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
市检察院被市委表彰为“文明和谐结对共建标兵单位”、“和谐机关标兵”、被省文明委表彰为省级“文明和谐单位”;全市七个基层院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和谐机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的地方:
有的检察人员缺乏大局意识,不善于运用刑事司法政策,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倾向,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法律监督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高素质人才缺乏等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纪律作风还需进一步加强,极个别检察人员还存在着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以案谋私等问题。
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是深化改革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大局,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机关五年规划落实,坚持“抓服务,促发展;抓办案,保稳定;抓监督,护公正;抓预防,求和谐;抓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服务大局、三项重点、群众工作、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等七项工作,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要突出抓好服务大局的工作,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突出一个主题,加快两大转型,明确三个定位,实现五大跨越”的总体思路,在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的意见》的基础上,拓宽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措施,增强服务实效;围绕创优发展环境、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农村发展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转型跨越发展的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和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落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同配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重大恶性案件及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继续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制度,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民事申诉案件调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要突出抓好群众工作,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民生的犯罪,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
坚持正确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三深入”、“检察开放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真正走进群众、亲近群众、热爱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满足群众诉求,使检察机关更加贴近群众、更加适应群众,更具有亲和力和公信力。
四是要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指示和审议意见,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案件;积极参与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插手煤炭资源审批、煤矿整合以及煤焦业务谋取个人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推动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立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建设,促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继续完善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认真落实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检察建议等各项预防措施,突出抓好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
五是要突出抓好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通报等制度,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以罚代刑、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问题;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列席审委会会议、专项检查等手段,重点加强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审判人员徇私枉法等问题的监督;认真办理涉农、涉企等民生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探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加大对久押不决案件、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纠正力度。
六是要突出抓好检察改革工作,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保证源头控制、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五项职责落实到位,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开展巡回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检力下沉,形成覆盖乡镇和农村的检察网络,在服务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七是要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继续强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以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检察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大力推进检察人才建设,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逐步推广业务部门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促进检察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继续加大对基层院“四化”建设推进工作的指导力度,针对基层院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高基层院建设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切实加强内部自我监督制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工作大局,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新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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