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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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教发 [2004]32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刻苦钻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要注意培养学生综合、独立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培养学生的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及一定的查阅、应用中外文文献的能力。
2、培养学生拟定方案、初步的技术经济分析能力。
3、培养学生一定的理论分析、设计运算能力及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4、培养学生工程制图及编制设计说明书或撰写论文的能力,清晰表达设计(论文)思想、过程步骤的能力。
5、对于撰写论文的工程类专业学生,培养其试验设备制作、安装、调试等实验条件建立的动手能力以及实验研究和分析处理数据的能力。
(二)工作量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图纸、说明书或论文字数由各系参照本学科类《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的规定及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确定,外文翻译应在3000字以上。
(三)格式要求:
见《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
(四)时间安排: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毕业设计(论文)的实践时间不少于12周;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参照附表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一般应安排以下主要环节的训练(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一)毕业设计
1、选题
2、查阅中、外文资料,翻译外文资料
3、调查研究
4、设计方案的选择与论证
5、工程设计或工艺设计,计算分析或试验研究
6、技术经济分析
7、绘制图纸
8、编写设计说明书
9、编写中、英文设计摘要
10、答辩
(二)毕业论文
1、选题
2、查阅中、外文资料,翻译外文资料或撰写阅读外文笔记
3、调查研究
4、试验方案选择或拟定写作提纲(根据专业需要定)
5、实验研究、数据整理或搜集、整理、分析、研究、评价资料(根据专业需要而定)
6、理论分析、论证
7、技术经济分析(根据专业需要而定)
8、撰写论文
9、编写论文中、英文摘要
10、答辩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各系负责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和修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政策、办法及规章制度。
2、组织协调学院各职能部门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等问题,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支持。
3、负责组织对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各环节的抽查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评估,将检查结果、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各系和相关部门。
4、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的评审,并给予表彰。
5、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
(二) 各系职责
1、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本系的专业特点,制定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与时间安排,实施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2、成立系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排,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3、组织审定全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各课题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
资格和学生名单。
4、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安排使用。
5、组织检查全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组织“申优答辩”、“争议答辩”的工作,审核成绩,确定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7、组织评选,推荐本系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指导教师。
8、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析、汇总、上报。
9、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或向学院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10、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的归档保存及上交。
“申优答辩”:
指毕业设计(论文)拟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所参加的系答辩委员会组织的集体答辩。
“争议答辩”:
指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出异议的学生,经系答辩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有必要重新举行的答辩。
(三) 专业教研室职责
1、贯彻执行学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参照《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相关卷的要求,对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
2、组织审报、审查并向系里推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上报院内外指导教师名单。
3、考核指导教师工作,把握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
4、组织并实施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答辩和成绩评定。
要控制成绩的合理分布。
对指导教师的评分与评阅人或答辩小组评分差异大于一个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要组织复查与分析,将结果上报系里。
5、向系里推荐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交工作总结及改进意见。
7、按规定的方式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送系里归档。
8、根据学院、系要求按时报送有关资料、数据、报表等。
(四)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也可以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初级职称人员可以担任辅助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资格需经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系主任批准。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少于或等于6人,最多不超过8人。
3、指导教师在课题审批后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见附表四),经专
业教研室主任签字,报主管教学系主任批准后生效。
指导教师及教研室主任签名日期应为任务书下达时间。
任务书最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两周发给学生。
任务书一经下达不得变动,如确需变动,需经系主任批准,在任务书上注明,并报教务处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明确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工作量、工作顺序和时间分配等,对学生完成课题起指导作用。
5、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两周内完成“开题报告”,并填入广西工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学院统一印制)。
6、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定期答疑、质疑,每周不少于二次。
并及时填写广西工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7、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撰写说明书(论文),认真审查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定稿,评出分数,写出评语(见附表五)。
指导学生写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提纲。
8、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坚守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必须经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批准。
时间在一周至一个月,需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出差一个月以上,则需另定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9、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时,要求所去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指导,学生所在系要指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联系,经常检查,掌握进度,协调有关工作。
(五)评阅人职责
1、评阅人应具有指导教师资格,具体由各系安排。
2、评阅人应认真、公正评价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给出成绩,写出评语填写“评阅表”(参照附表六-1、或附表六-2、或附表六-3)。
评阅人一般应为评阅学生答辩小组成员。
不能作为答辩小组成员的评阅人应提出2~3个问题交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不得泄露。
四选题要求
(一) 课题应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本专业全面综合训练。
(二) 课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任务或社会热点问题真题真做。
(三) 课题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应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四) 申报课题应于第七学期十六周前完成并由申报人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表二)。
(五)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六)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课题。
多名学生共同参加一个题目,必须明确每个学生
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七) 鼓励工科毕业生参加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设计,但应有符合培养目标及教学内容的明确课题;
(八) 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最终由系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学生选定的课题与指导教师。
于毕业设计开始前二周(不含寒假)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见附表三)报教务处备案。
五、对学生的学习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教学阶段开始前,各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查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学生必须取得第六学期为止所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90%以上的总学分,才有资格做毕业设计(论文)。
特殊情况需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报经所在系批准后方可做毕业设计(论文)。
该项工作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七周前(不含寒假)完成。
(二)确定课题的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前(不含寒假)向指导教师领取“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三)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学生应向指导老师提交调查研究提纲,在调研基础上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内写出“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调研资料准备情况、设计目的、要求、思路与预期成果;工作任务分解,各段完成的内容及时间分配、存在问题等。
交指导老师审查,批准后正式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四)学生应对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项任务。
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书写格式遵照“广西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撰写。
(五)学生应经常(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遇到的疑难问题,争取指导老师的指导和监督。
(六)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严禁抄袭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某项任务,一经发现,毕业设计(论文)按作弊处理。
(七)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足三分之二者,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八)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一周前,学生需交出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成果,文档部分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填写学生答辩申请表(见附表四),未填写申请答辩表或指导老师不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九) 学生答辩前应进行充分准备:
如写出论文提要或汇报提纲(提倡用POWERPOINT等电子形式)(3~5份交答辩教师)、必要的图表、试讲等,锻炼自己的表达表述能力。
(十)答辩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
对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转让。
六答辩及成绩评定
(一)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5人)和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
(二)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评阅,评阅人的评审应于答辩前完成。
(三) 各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于毕业设计答辩工作二周前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主任、成员及各答辩小组组长、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答辩小组组织、实施本组学生答辩工作。
答辩时,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回避。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30分钟(其中10~15分钟由学生本人介绍毕业设计(论文),10~15分钟用于回答问题),给出成绩,写出评语(见附表七)。
(五)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申优”、“争议”答辩。
“申优”答辩的方式与具体办法由各系答辩委员会规定,各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不得超过15%,申报院级优秀数量不得超过5%。
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二日内有权向所在系答辩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所在系应予受理并组织从复核到“争议答辩”的复审程序。
(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五级制记分(优秀(100-90)、良好(89-80)、中等(79-70)、及格(69-60)、不及格(59-0)),采取“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
“结构分”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为4:
3:
3。
各系应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控制总体成绩的合理分布,并按规定时间把最终成绩报教务处。
七质量控制与检查
(一)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检。
抽检内容包括:
课题质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质量,教师到位及指导作用,学生满意程度,学生出勤情况,答辩、成绩评定情况,论文水平与质量,存在问题等。
检查结果写成书面报告。
(二)各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初期、中期和后期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是检查重点,其它检查内容与重点由各系决定,并将检查结果与存在问题写成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三) 专业教研室进行阶段检查。
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重点问题进行质疑,
并检查进度和存在问题。
检查情况要记录在册,并报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四) 指导教师日常检查。
(五)学生自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对存在的问题应报告指导教师研究解决。
八实施与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作废。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附录
附表一:
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附表二:
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
附表三:
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
附表四:
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附表五:
广西工学院学生申请答辩表与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附表六:
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评阅人用)
附表七:
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
附表八: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汇总表
附表九: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
附表一: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第七学期十六周前:
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资格与指导教师申报课题结束;
十八周前:
审批课题结束并向学生公布课题与介绍内容;
十九周前:
指导教师与学生确定课题结束;
二十周前:
指导教师发给学生“广西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表四)各系交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附表三);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
第八学期第五周前: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并经指导教师审批结束;
答辩两周前:
各系将系答辩委员会主任、成员及各答辩小组组长、成员名单与答辩日期、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放假前:
交教务处“系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附表三,含成绩);
暑假
开学两周内:
各系交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汇总表”(附表八)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附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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