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纳税申报表填写培训(XXXX822).pptx
- 文档编号:15802429
- 上传时间:2023-07-08
- 格式:PPTX
- 页数:204
- 大小:1.46MB
营改增纳税申报表填写培训(XXXX822).pptx
《营改增纳税申报表填写培训(XXXX822).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营改增纳税申报表填写培训(XXXX822).pptx(20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营改增纳税申报表填写培训,南宁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2013.8.22,营改增纳税申报表填写培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资料增值税申报表表间关系,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1、主表:
本表增加了填报依据,把“营改增”试点的应税服务纳入主表的填报范围,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要变化,增加了“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2、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本表增加了适用11%、6%税率和3%征收率等应税服务项。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新增11%、6%应税服务内容项,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3、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加了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代扣代缴增值税通用缴款书的进项税额等,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增加了接受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通用缴款书,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4、附表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本表为新增的报表附件,填报内容为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实行差额征收允许抵减的项目金额。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营改增新增报表附件,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5、附表四(税收抵减情况表):
新增。
第一行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第二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写。
其他纳税人不填写本表。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营改增新增报表附件,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填写内容未作调整。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未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增加了填报依据,把“营改增”试点的应税服务纳入主表填报范围。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增加了“应税服务”项,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新增。
填报内容按规定实行差额征收允许抵减的项目金额。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主要变化,新增,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及关键点,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及关键点,申报表结构,根据申报表及附表之间的关系,建议申报表及附表填写顺序为:
附表一、附表三、附表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附表四、主表。
附表三: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附表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附表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主表,附表四:
税额抵减情况,主表填写关键点,主表填写关键点,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只填写本表的“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的相关栏次。
主表填写关键点,如纳税人有“安置残疾人就业”、“管道运输服务”及“经批准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等“即征即退”优惠项目,则填写“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的相关栏次。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
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
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经纳税检查发现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而应填入“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
如果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7列第1至5行之和。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纳税检查调整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应填写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其当期按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也填入本栏。
主表填写关键点,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8-13行之和-第9列第14、15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14、15行之和。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经纳税检查发现偷税的,不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而应填入“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16、17行之和。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适用零税率的销售额。
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免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18、19行之和。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劳务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劳务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的劳务的销售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货物、劳劳和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填写扣除后的销项税额。
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14列第7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7行,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二第12栏”税额“,主表填写关键点,重点,什么情况下会存在有挂帐留抵税额,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
1、试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大于零。
2、且兼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什么是挂帐留抵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规定,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由此产生的结果是:
原增值税和“营改增”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分配中形成了两种方式,即原增值税按中央75%、地方25%的比例分配,而“营改增”增值税100%归地方财政。
因此,税款必须分别入库,不得混库。
这项规定对于经营项目单一,即仅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原增值税纳税人或仅经营“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来说,不需特殊处理,通过各自的申报,就能够准确区分税收收入的归属。
但对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营改增”应税服务,特别是在试点之前还有上期留抵税额的纳税人来说,如果不进行特殊处理,就会出现原归属试点地区的增值税收入“吃掉”改征后试点地区营业税收入的问题,影响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分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中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得抵扣,而是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在以后纳税期内逐步抵扣,也就是所谓的“挂账留抵税额”。
如何计算挂帐留抵税额,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预算管理规定(财预2012367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兼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按照销项税额的比例划分应纳税额,分别作为改征增值税和现行增值税收入入库。
具体地说,解决方案是:
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试点实施之日前产生的期末留抵税额,在试点实施之日后,转入“挂账留抵税额”。
试点实施之日起,在以后的申报属期中,企业在不考虑“挂账留抵税额”的情况下,计算出的整体应纳税额,按照销项税额的比例分别划分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通过划分后,归属于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部分的应纳税税额,可以使用“挂账留抵税额”进行抵减;归属于应税服务部分的应纳税额直接入库,从而解决“留抵税额”问题。
这是特殊时期的一个特殊业务问题,到“挂账留抵税额”全部消化完毕后,就不再存在这一问题。
举例,某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
2013年7月31日,属于“一般货物或劳务”期初留抵税额100万元,2013年8月10日,销售计算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2013年8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212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12万元。
2013年8月15日,购进计算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2013年8月20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计算2013年8月应纳税额。
某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
2013年7月31日,属于“一般货物或劳务”期初留抵税额100万元,2013年8月10日,销售计算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2013年8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212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12万元。
2013年8月15日,购进计算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2013年8月20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计算2013年8月应纳税额。
2013年8月销项税额340000120000460000(元)。
2013年8月进项税额3400068000102000(元)。
期初挂账留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1000000元。
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34000046000010073.91。
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460000102000)73.91264597.8(元)。
某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
2013年7月31日,属于“一般货物或劳务”期初留抵税额100万元,2013年8月10日,销售计算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2013年8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212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12万元。
2013年8月15日,购进计算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2013年8月20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计算2013年8月应纳税额。
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本期抵减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未抵减挂账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比较(264597.81000000),取小值264597.8元。
本期全部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本月发生数)允许使用挂帐留抵税额数(本年累计)460000102000264597.893402.2(元)。
某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
2013年7月31日,属于“一般货物或劳务”期初留抵税额100万元,2013年8月10日,销售计算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2013年8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212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12万元。
2013年8月15日,购进计算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2013年8月20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计算2013年8月应纳税额。
货物的本期应纳税额货物的应纳税额占全部应纳税额的比例本期应纳税额(460000102000)73.91264597.893402.210093402.20(元)。
应税服务的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全部应纳税额货物的本期应纳税额93402.2093402.2(元)。
本期应缴纳增值税93402.2元,预算科目为“改征增值税”,预算级次“地方100”。
期初挂账留抵税额期末剩余1000000264597.8735402.2(元),在下月仍按上述方法计算,直至抵减完毕。
挂帐留抵的填写,销售计算机一批,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销售额200万元,销项税额12万元。
挂帐留抵的填写,购进计算机一批,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购进货车一台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
挂帐留抵的填写,本月数填写“0”,本年累计填写“实施之日上一个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数”,挂帐留抵的填写,本月实际发生的进项税额.,挂帐留抵的填写,经按比例计算后,允许从挂帐留抵中实际抵扣的税额.,挂帐留抵的填写,=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中的“本月数”与“本年累计”数之和。
挂帐留抵的填写,反映本期使用挂帐留抵税额后的余额,挂帐留抵的填写,挂帐留抵的填写,主表填写关键点,挂账纳税人:
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其他纳税人:
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
其他纳税人是指除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帐的纳税人之外的纳税人,主表填写关键点,挂账纳税人:
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按试点实施之日前一个税款所属期的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填写;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其他纳税人:
填“0”。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已抵扣,但按税法规定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怒、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二第13栏“税额”,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
本栏“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附表一第8列第1-5行之和+附表二第19栏。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本期纳税人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挂帐留抵的纳税人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挂帐留抵纳税人填写货物和劳务挂帐留抵扣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税额的数额。
将“货物和劳务挂帐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中小的数据。
主表填写关键点,挂账纳税人:
反映货物和劳务挂账留抵税额本期实际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的数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主表填写关键点,=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主表填写关键点,=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主表填写关键点,挂帐留抵纳税人:
反映试点实施以后,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共同形成的留抵税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货物和劳务挂帐留抵税额,在试点实施以后抱着一般货物和纳税额后的余额。
=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主表填写关键点,其他纳税人:
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其他纳税人:
填写0,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营改增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应将预征增值税填入本栏。
预征增值税额=应预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预征率,主表填写关键点,=附表一(第10列第8-11行之和-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12-13行之和-第14列第15行),主表填写关键点,=附表一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15行,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乘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享受减半征收政策的减免。
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大于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
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
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月数”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本年累计”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本栏不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但不包括本期入库的查补税款。
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额中抵减的税额。
营改增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总机构,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分支机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主表填写关键点,本栏不用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填写纳税人本期缴纳上一税款所属期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和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但不包括缴纳入库的查补增值税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但不包括纳税人检查应缴未缴的税额。
按表中公式计算填写。
”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按照乘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按上一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本月数“填写。
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第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款“”本年累计“填写。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而实际入库的增值税额,包括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和按间歇计税方法计算并实际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
主表填写关键点,反映纳税人接受纳税检查后应在本期期末缴纳而未缴纳的查补增值税额。
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本年累计“与”本月数“相同。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仅从事应税服务的纳税人,第2、4、5、7、12、15、17、19行相应栏次可以填写,其他行次不填写。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反映本期刑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反映除上述三种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反映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反映经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在本期调整的销售情况。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按表中公式填写。
营改增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第1-11列应填写扣除之前的征(免)税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和价税合计额。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营改增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附表三第5列对应各行次数据填写。
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营改增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当期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填入本列第13行。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营改增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列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第12列对应各行次。
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营改增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以下要求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本列各行次=第13列(100%+对应行次税率)对应行次税率,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但本列第7行“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即征即退应税服务”不按本列的说明填写。
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应税服务实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
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填写,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
该栏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第1-5行“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
按不同税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
有即征即退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征税项目,又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第6-7行“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
即征即退项目”各行:
只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
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第8-12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
按不同征收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
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即包括即征即退项目,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反映营改增纳税人,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增值税应纳税额。
1、本行第1-6列按照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实际发生数填写。
2、本行第14列,纳税人按“应预征缴纳的增值税=应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公式计算后据实填写。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第14-15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
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
按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
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应税服务。
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关键点,反映按照税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营改增 纳税 申报 填写 培训 XXXX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