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梁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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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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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桥梁监理细则
盐河航道整治工程杨庄二线船闸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桥梁)
常州市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盐河航道整治工程YH-YZCZ-JL监理部
盐河航道整治工程杨庄二线船闸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桥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机构:
盐河航道整治工程YH-YZCZ-JL监理部
日期:
二O一O年十一月
一、工程概况………………………………………………………1
二、监理控制目标…………………………………………………1
三、监理依据………………………………………………………1
四、工程质量监理重点……………………………………………2
1、工程质量监理任务………………………………………2
2、工程质量监理程序………………………………………4
3、工程现场质量监理要点…………………………………6
1)、测量监理要点……………………………………………6
2)、试验监理要点……………………………………………7
3)、路基工程监理要点………………………………………9
4)、路面工程监理要点………………………………………27
5)、桥梁工程监理要点………………………………………39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要点………………………………59
六、环境保护、廉政建设…………………………………………59
一、工程概况
1、桥梁工程
杨庄闸桥位于淮安市杨庄船闸,路线自西向东下穿淮宿高速公路,跨越盐河现状航道后落地,穿越三线船闸预留区域,与新建船闸管理区道路平交后继续跨越新建杨庄二线船闸下闸首,与船闸航道中心线交点桩号K2+500,交角90°。
此次盐河航道整治,全线要求达到Ⅲ级航道标准,上跨盐河通航净空满足60×7m,起讫点K2+105.68-K+314.32,桥跨布置5×20m空心板梁+82.4m混凝土系杆拱+20m空心板梁;上跨新建船闸下闸首净空满足23×7m,起讫点K2+464.44至K2+595.60,桥跨布置(20m+25m+20m)空心板梁+3×20m空心板梁。
桥梁平面位于直线段上,并在纵断面上对将来实施杨庄三线船闸作空间预留。
桥梁桥面总宽12m,净宽11m,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桥下通航净高7m。
2、公路接线工程
公路等级:
三级公路;汽车荷载等级:
公路—Ⅱ级;设计速度:
40km/h;路基宽度:
12m;地震烈度:
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1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
引道标准断面布置与桥面相适应,路基全宽12.0m,横断面布置为:
2×3.5m行车道+2×2.0m硬路肩+2×0.5m土路肩。
车行道路拱采用直线形式,横坡为2%,路基设计标高为道路中心线标高。
公路用地界为路基坡脚线外3m,桥梁段为桥梁正投影外2m。
上面层为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C型),下面层为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C型),基层为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20cm10%石灰土。
二、监理控制目标
2.1、严格督促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部优、争创国优。
2.2、全面优质地履行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达到合同的各项要求;监理人员要认真贯彻“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工作方针,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做到坚持合同、规范、程序办事,坚持独立试验、坚持旁站监理、巡视监理、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
2.3、在市整治办及其现场工作组的指导下,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廉正建设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
三、监理依据
3.1、合同条件,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3.2、合同图纸,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3.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技术规范及批准的工程技术要求。
3.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
四、工程质量监理重点
4.1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4.2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4.2.1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监理部在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进行:
4.2.1.1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1.单位工程:
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报监理部审批,报整治办备案;
2.分部工程:
承包人提供开工报告后,报监理部审批,报整治办备案;
3.分项工程:
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报监理部审批,报整治办备案。
4.2.1.2工序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监理部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先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进行检查验收。
4.2.1.3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部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2.1.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
由整治办组织验收。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4.2.1.5中间交工证书:
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整治办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4.2.1.6中间计量证书: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
完工项目的交工资料不合格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4.2.1.7分项工程开工程序(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各合同段的开工令)框图
4.2.2工艺(工序)质量检查程序
监理部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一个(或一套)工序(工艺)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
工序(工艺)检查程序按以下原则提出:
1、与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相一致;
2、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符合;
3、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4、工序(工艺)检查程序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
5、工序(工艺)质量检查程序框图
4.2.3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监理部试验室工作程序
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2.混合料设计配合比的复核试验程序
3.现场检测试验程序
4.3工程现场质量监理要点
4.3.1测量(详见测量实施细则)
测量的监理检查工作由测量监理工程师(配备测量员)专门负责,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3.1.1向承包人移交准确无误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4.3.1.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4.3.1.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导线及轴线位置、标高和尺寸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4.3.1.4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准确性成果资料。
4.3.1.5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程序
承包人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测量,应向监理部提交施工放样报验单和施工测量记录。
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监理程序
4.3.2试验
4.3.2.1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场地后,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不准入库混杂,并由承包人及时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随机抽样试验检查。
4.3.2.2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根据,包括各种湿度——密度关系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标准试验按以下要求进行: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按合同规定或在试验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合理时间内,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试验室审查批准。
试验监理工程师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地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作复核试验。
4.3.2.3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的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部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做出选定。
3.监理部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做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部审查批准,报备整治办。
4.3.2.4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复核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部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规定的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4.3.2.5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做出评定。
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部应派出试验检测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的结果;
3.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4.3.3路基工程的现场质量监理要点
4.3.3.1路基土石方
1.审查开工报告
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开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路段位置、长度、路基类型、原材料的开采、运输、数量和试验资料、施工方案和自检系统等,最重要的是施工组织计划及保证措施。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即可开工。
2.测量放样
测量放样由承包人进行,报驻地监理部复核审批。
3.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由监理部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如果达到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通知承包人进行下一步工作。
4.原材料的试验
承包人对原材料进行相关的试验,原材料符合要求后,报由监理部进行随机抽检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5.路基填方
路基填方主要对填料质量、松铺厚度、压实度及混合材料、含水量进行控制。
6.路基工程的验收
当路基完工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合格后,将自检资料及检验申请单报监理部、整治办。
监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检验单。
7.中间交工证书的审批
承包人填写中间交工证书,报监理部审批。
8.支付前的抽查验收
整治办接到中期支付报表后,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如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则要求返工,返工后重新检查。
9.监理程序
1)、路基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2)、导线水准点交接监理
3)、路线放样监理
4)、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监理
5)、填方用土质量监理
不合格
6)(a)、填方路基准备监理
(b)、填方压实监理
4.3.3.2结构物回填
结构物回填是指结构物完工后,用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遗留部分。
结构物主要指通道、涵洞、挡墙、桥台等。
1.审查开工报告
回填开始前,承包人应提交开工报告。
监理部首先要审查回填技术方案是否可行,基底处理是否完毕、合格,回填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按规范要求频率予以抽查。
同时检查压实机具是否适用及运转调试情况等。
如具备开工条件,即可批准开工。
2.检查确定回填范围
任一结构物回填之前,承包人都应约请监理部检查确定回填范围。
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图纸注释和整治办、监理部下发的函件,检查各种类型结构物的回填范围及填前整修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3.旁站监理结构物回填施工及抽查
旁站应对回填材料、压实度、压实厚度、施工工艺、施工工序及对结构物影响进行旁站监理。
整治办根据需要进行检查或抽查。
4.回填工作的验收
回填工作的验收由监理部负责,检查承包人的自检资料和旁站监理的检查资料。
如果检查频率和检查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即可签字验收。
5.监理程序框图
本小节主要含结构物回填监理流程、回填用料质量监理等程序框图。
1)、结构物回填监理程序:
2)、回填用料质量监理程序
3)、台背回填、锥坡砌筑监理程序
4.3.3.3软土地基处理
清淤换填
1)、做好回填料试验、机具设备、沉降位移观测等的准备工作。
2)、测量放样工作检查
除与前面章节相同外,还应作出清淤换填的深度和面积探测,以确定换填的范围和深度后,确定换填的施工方案。
3)、清淤检查
清淤的废料应妥善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不得随意倾倒,造成污染环境。
4)、工序检查
①执照报批的施工方案,清淤至原状土(岩)层处,并于清淤后挖出满足规定的台阶,作承载力检验,满足要求后方可回填。
②回填料检验;
③分层填筑检查;
④进行之后沉降或位移观测。
5)、监理程序框图
4.3.3.4管涵
监理要求与程序
4.3.3.5防护及排水
1、路基防护
(1)、监理程序
监理部应审查开工报告,检查边坡清理和测量放线情况,检验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及其它准备工作情况,具备条件允许开工。
(2)、质量控制
路基防护工程包括路堑和路堤边坡、堆坡、砼预制块的绿化和砌筑(砼)工程,支挡工程等,其质量控制应满足合同图纸、合同文件的要求。
(3)、工序检查
监理部按工序检查程序对以下工序进行检查验收,每道工序检查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材料试验及混合料料配合比试验
2)、测量放线
3)、现场清理和整修
4)、砌(浇)筑工序自检报告
5)、监理部进行工序检查认可
6)、分项工程《中间检验申请》
7)、单项工程验收和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
(4)、砂浆质量监理程序
(5)、圬工砌体质量监理程序
(6)、支挡构造物监理程序
2、排水工程
(1)、监理程序
除应按路基防护监理程序外,还应审查全线(段)排水系统的设计是否完备,地面水是否都能顺畅地进入排水设施系统,否则不得开工。
(2)、质量控制
排水工程(系统),包括截水沟、排水沟、边沟、横向排水沟等,其质量控制应满足合同图纸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3)、工序检查
监理部应按工序检查程序对以下工序进行检查验收,每道工序检查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材料试验及混合料配合比试验
2)、测量放线
3)、现场清理与整修
4)、砌(浇)筑工序自检报告
5)、监理部进行工序检查认可
6)、分项工程《中间检验申请》
7)、单项工程验收和签发《检验认可书》
(4)、排水及小型构造质量监理程序框图
4.3.3.7砌体工程
1、砌体工程包括石砌锥坡、护坡、护肩、路缘带、河床铺砌等石砌或予制块铺砌工程。
2、监理部审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3、测量放线及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的审核审批。
4、砌筑前应对坡面或基面进行夯实、整理,方可开始铺砌。
并检查现场材料。
5、砌(石)块应相互咬接,砌体应砂浆饱满,砌缝、平整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6、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并按规定进行抽检。
7、签认承包人工序自检报告。
8、现场分项工程验收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9、砌体工程及回填土监理程序框图同上。
10、砂浆质量监理程序框图同上。
4.3.4路面工程的现场监理要点
4.3.4..1底基层
1、审批原材料
承包人在根据选定底基层材料厂(场)家后,需首先进行材料自检试验,检查原材料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然后将试验结果连同出厂合格证或证明和材料样品一起报监理部审核,由整治办审批。
2、审批混合料配比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采用批准的原材料进行混合料的配比设计,确定各种材料配比,并通过室内试验确定混合料的最大干密度、最佳含水量和无侧限抗压强度。
试验全部合格后,承包人应将混合料设计的配合比及试验结果报监理部审批,并报备整治办。
3、审查承包人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及调试情况
在正式开工之前,监理部对承包人为底基层施工配置的主要机械设备(特别是混合料拌合设备)应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
机械设备及调试经审查合格后,予以批准使用。
不能保证达到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或功能的机械设备,不允许使用。
4、监理部还应检查承包人为工程开工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
承包人正式路段施工的开工报告应具备以下内容:
(1)拟定的施工路段
(2)测量放样资料
(3)主要机械设备配备的规格、型号、数量
(4)施工组织计划与施工方法
(5)本项工程中主要施工、技术负责人
以上内容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监理部签字批准并报备整治办后,开始底基层施工。
8、旁站监理底基层施工
在底基层的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主要采取旁站和巡视的方法来检查承包人是否按照批准的混合料配比、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同时了解承包人的质控系统的运转情况。
旁站、巡视主要分为:
(1)施工现场的旁站
(2)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旁站和巡视
(3)对拌合场的旁站和巡视
(4)养生期间的巡视和检查。
养生后何时可开放施工车辆的通行及交通,要由监理部确定。
9、单项工程的验收
在一个路段的底基层完工后,承包人按技术规范和检验项目、频率、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后,应填写质量验收通知单送监理部,报整治办。
由整治办组织对承包人所报路段底基层进行验收。
10、审查、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单项工程验收完工后,由承包人填写中间交工证书,连同相应的开工申请单及质量检验单一并报监理部审批,报备整治办,予以签认中间交工证书,以作为中间计量和支付的依据。
11、监理程序框图
本节主要是路面底基层施工监理、底基层原材料质量监理、混合料配合比监理工作流程等框图。
1)、路面底基层施工监理程序框图
图4-29
2)、底基层原材料的质量监理
3)、底基层混合料质量监理
4.3.4.2基层
路面基层的监理程序与底基层基本相同。
基层监理程序只需在底基层监理程序中将“底基层”换成基层即可。
1、旁站喷洒透层油
①对拟喷洒透层油的基层表面进行检验,以保证设计要求的高程、纵横坡度等;
②检查基层表面是否清扫清洁、紧密、干燥、无尘埃和泥浆;
③在喷洒透层前1.5小时,检查基层表面是否用水微湿、达到接受透层油的合适程度;
④确定喷洒路段长度,检查喷洒设备,测定喷洒透层油用量;
⑤检查对邻近建筑物的保护情况;
⑥根据气候情况及对工程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决定可否进行喷洒透层油作业;
⑦对已浇洒透层油的路面养护工作进行监督;
10、监理程序框图
基层监理程序框图除含底基层监理程序框图括号中内容外,与底基层监理程序框图相同。
4.3.4.3面层(沥青)
本工程路面面层采用沥青砼面层。
路面沥青采用乳化沥青。
1、乳化沥青检验项目内容
1)蒸发残留物含量试验
2)筛上剩余量试验
3)微粒离子电荷试验
4)与矿料拌合试验
5)储存稳定性试验
6)低温储存稳定性试验
7)与水泥拌合试验
8)破乳速度试验
9)与矿料粘附性试验
10)粘度试验
11)乳液的PH值测定
2、沥青砼面层
1)、审批原材料
承包人在沥青砼面层所用的原材料,包括粗、细骨料、填料和沥青结合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承包人在通过自检证明各种材料均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后,报监理部审查,由整治办审批。
监理部接到报告后,由其工地试验室检查原材料的出厂证明材料和承包人的自检资料,并对承包人所报材料样品进行抽检。
如果全部合格,则批准承包人使用这些材料。
这个批准只是对来样的批准,若施工中材料发生变化时,仍须按以上程序重新报批。
2)、审批沥青混合料配比
承包人在混合料正式生产一个月之前,应向监理部、整治办呈报沥青混合料的配比设计及在拌合场生产的混合料试样。
监理部在批准该设计配比之前,应按承包人的配比重新抽检各项技术指标。
如不合格,将配比设计退回承包人重新设计、报批;如合格,则批准使用。
3)、审查承包人路面施工机械的配置和调试情况
承包人应按照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置足够数量且品种齐全的拌合、运送、摊铺、压实沥青混合料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并应在试验路段开工之前安装调试,合格后报监理部审批,报备整治办。
所有工程使用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操作条件。
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从工作中撤除或更换。
4)、检查试验段准备情况,审批承包人的试验段开工报告
承包人在配比设计方案得到批准及施工所用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就绪以后,即可提交《试验段开工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
①试验地点、桩号、长度、面积
②现场基层准备情况
③混合料拌合设备调试、运转情况
④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技术性能及状况
⑤施工工艺,技术措施,质控手段
⑥施工组织、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及组织
⑦已经批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案
监理部接到报告后,逐项进行审查,由监理部审批,报备整治办。
5)、旁站试验路段的施工
承包人按批准的开工报告进行试验路段施工。
监理部要进行旁站监理。
6)、检测、验收试验段,审批试验段总结报告及正式工程的开工报告
试验段成型后由承包人自检,若质量合格则通知监理部进行检测、验收。
试验全部合格后,监理部予以签字验收。
承包人写出试验段总结报告,报备整治办,同时提出面层施工的开工申请报告。
监理部经审查试验段总结合格及检查承包人正式工程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齐备后,报备整治办,批准正式开工。
试验段可设在永久工程内,也可在永久工程外。
在永久工程内且质量验收合格的,可作为永久工程予以计量、支付;质量不合格时,应予清除。
在永久工程之外施工的试验段,即便质量验收合格,也不予计量、支付。
7)、旁站沥青砼面层施工
沥青路面铺筑时,监理人员应坚持全过程的旁站。
同时,应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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