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自治区党委关于提高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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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关于提高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科学化水平的意见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任务。
指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要在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调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贯穿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决定》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保持先进性、增强战斗性。
一、紧紧围绕党的基层组织共同职责,明确提高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目标任务
(一)着力推动发展。
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始终把走科学发展道路、加快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始终把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为任何困难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紧紧围绕转变方式、调整结构、破解难题、提高质量谋划发展,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统筹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潜力优化发展,坚持发展为了群众、发展依靠群众,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力促进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加强民族团结是根本。
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把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贯穿各项工作,推进各民族交往和交流不断扩大、互助和合作不断加强、感情和信任不断深化,工作生活和睦相处、危难时刻和衷共济、崇尚科学和谐发展,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宗教界思想和队伍建设,爱国宗教人士的产生严格按照村党支部推荐、群众评议、乡(镇)党委审查、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爱国宗教团体聘任的程序进行,完善管理、培训、生活照顾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协助管理宗教事务,促进不同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坚决反对分裂。
坚持中央提出的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重要论断,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刻认识新疆分裂和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活动。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反分裂斗争力量建设,不断提高打击能力。
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科学理论、正确舆论、先进文化占领农村基层思想文化阵地,坚定农村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
(四)坚决维护稳定。
坚持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把促进改革发展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指导思想、工作部署、干部配备、队伍建设、物质投入等各个方面落实改革发展稳定协调发展的要求,强化治本措施。
建立常备联防队伍,组织动员群众群防群控。
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积极主动地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形势、增强大局观念,自觉为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二、充分运用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成功做法,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通过长期实践,我区各级党组织积累了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宝贵经验,要不断完善推进。
(一)把握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发展和稳定的实际效果检验基层党组织工作。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结合国际国内新形势、经济社会新发展、人民群众新要求、党员干部队伍新变化,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新思路、新办法,实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观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教育管理、坚决执行纪律、严格执行制度,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抓住关键,牢固确立党在农村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
坚持在改革中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在“三农”工作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全面实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兼任村民组长。
建立经常性的发现、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坚持把能不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维护稳定,能不能随时掌握敌社情动态、及时发现并报告线索、主动化解矛盾排除隐忧,作为衡量基层党组织是否具有战斗力的标准,坚持不懈抓整顿,切实改变软弱涣散状况。
坚持对重点地区的乡村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民族分裂骨干分子、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
(三)突出重点,切实把建设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为重大战略任务。
坚持把政治坚强作为对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贯穿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各个环节,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推动各族干部自觉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
继续按照精简上层、充实基层原则,坚持好人好马上一线,考录公务员重点面向基层,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并作为县以上机关干部的源头。
坚持每年选派南疆四地州乡(镇)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异地挂职培训;坚持每年考录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复员士官,经过一至两个学年的岗前培训后分配到南疆四地州乡(镇)工作。
采取脱产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双语”培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打好提高自身素质的基础。
(四)配强书记,建设政治上坚强、宗旨观念强、创新意识强、带头能力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落实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做法,按照全区农村劳动力年均收入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报酬,每年招录一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入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结合换届选拔一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积极推行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职。
深入实施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层次,坚持有计划地在自治区党校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实行各级党政领导为基层干部作报告、部门领导为基层干部讲课制度。
(五)提高素质,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基础工程。
按照中央要求,紧密联系新疆实际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教育,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党员,引导农村党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建立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坚持建管为基础,学用为根本,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并向地方国有农林牧场村队和居民家庭延伸。
围绕建设繁荣富裕和谐新疆的实践,立足党员本职岗位,深入开展争创一流业绩、争做“天山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党员服务机构,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做好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村特别是反分裂斗争一线发展党员工作。
(六)创新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
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由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以及村务党务和决议落实情况向全体村民公开。
着眼培养干部、提高素质、改善结构、强化服务、维护稳定,在南疆四地州重点边远乡(镇)实行“4211”工作机制,为基层干部坚守一线,提高领导发展、维护稳定能力创造条件。
实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干部“一岗双责”、分片包户、联系群众,做到对农民家庭、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宗教活动情况熟、动态准。
建立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深入推进部门包村工作,全面实行边境村村警共建、资源开发村村企共建、农村信用工程村村信联建。
全面实行乡(镇)干部驻村,村干部轮流坐班,乡村干部为民服务代办。
规范基层公务接待,村组招待零支出,乡(镇)接待县承担,村财乡管县监督。
(七)加大投入,尽最大努力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
在工资待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坚持向基层一线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建立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免费为农村基层党组织赠送报刊。
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服务群众的综合作用。
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积极争取各方面投入,建设乡(镇)机关干部宿舍、食堂,为边远艰苦乡(镇)建干部周转房,努力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学习条件。
坚持对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给予生活补贴并不断提高标准,使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保障,发挥他们在维护农村稳定、推进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坚定基层干部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
三、全面贯彻《决定》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推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
(一)建设学习型农村基层党组织。
紧紧围绕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制定建设学习型农村基层党组织规划,健全完善、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题调研、学习情况通报和学习效果考核等各项制度,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弘扬良好学风,激发学习动力,在农村党员干部中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努力掌握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新能力,切实取得学以致用的成效。
(二)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
以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为原则,以活跃基层、打牢基础为目标,在以地域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
要在自然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农民工队伍建立党组织。
农村基层党组织对辖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做到党的组织覆盖、党的工作覆盖、稳定责任覆盖。
(三)完善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经费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
建立村干部报酬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以及乡(镇)、村集体经济保障体系,形成随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增加的自然增长机制。
进一步提高乡(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标准。
加大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支持力度。
参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开展村干部养老保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全面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
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坚决防止出现新的债务。
(四)建立基层干部激励机制。
鼓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安心基层一线工作,对连续任职8年以上,经考核称职的,可享受副县级干部待遇,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适当增加乡(镇)非领导职数,对长期在乡(镇)机关工作,德才素质好、实绩突出的工作骨干,由县(市、区)党委通盘考虑,可确定为正、副主任科员职务,但一般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二分之一。
地县机关干部因工作需要到乡、村工作的,可以低职高配。
建立乡(镇)机关和站所、社区干部业绩考核奖励制度,激励好人好马到一线、到基层工作,激发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按平均每人每月100元以上的标准,按照现行财政保障机制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建立以乡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的艰边贴类别地区津贴制度,为充实、稳定、加强艰苦边远乡(镇)干部队伍创造条件。
(五)实施一村一名高校毕业生计划。
2009年至2010年,全区再选聘一批返乡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做到一村一名大学生,并作为基层后备干部来源。
聘用期间解决生活补贴,补贴标准高于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平均水平,并交纳“三金”。
各地(州、市)要认真制定方案,严格标准,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精心组织实施。
(六)整合投入,进一步建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
按照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政策、人才、技术、物资、信息、资金等方面加大帮扶村级组织力度。
积极争取各方投入,整合各种渠道投向农村的各种资源,统一规划实施,不搞重复建设,进一步建设功能齐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加强国有农林牧场村队活动场所建设。
(七)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落实农村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积极做好在青年农民、妇女、返乡高校毕业生和专业合作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
实行城乡基层党组织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相互衔接的优秀农民工入党办法。
加强党员服务机构建设,推广流动党员双向共管,引导流出党员回家乡二次创业,激励流入党员建设扎根第二故乡。
(八)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信息化建设。
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网络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手段,增强网上正面宣传和影响力,掌握网上斗争主动权,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与社会发展相同步。
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平台,抓好新疆党建网站建设。
按照党管网络原则,建立健全网站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创新管理手段,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造就一支由各民族组成熟悉党建工作、掌握网络传播技术,具有坚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网络党建队伍。
建设农村党员信息库,构建党员管理信息化平台。
(九)积极探索扩大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实现形式。
充分发挥党员大会在重大决策、党务事务监督、干部推荐选举、帮扶救济对象提名等方面的决定作用。
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落实公开责任。
改革和完善农村党内基层选举制度,按期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在村委会换届中,确立党管干部原则的选举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健全候选人提名制度,完善候选人介绍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改进选举方式,严密防范“三股势力”渗透,绝不允许宗教干预,严厉整治拉票贿选。
推进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决策,拓宽农村党员参与民主议事决策途径,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作用。
加强农村党内基层民主监督,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我监督功能,完善党员民主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监督评价渠道。
全面实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根据不同情况,明确相应责任目标。
(十)加强作风建设,服务基层群众。
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
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构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切实做到机关党组织为基层服务,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
深入研究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采取特殊措施,解决他们工作生活实际困难。
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建立联系点、群众接待日、党员干部与群众广交朋友等制度。
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按照便民、公开、法治、无偿、高效原则,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干部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党员承诺制。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各类基层组织活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深入实施得民心工程,坚持为群众大办好事实事,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为农民增收致富,想方设法把好事办实,想方设法为群众谋取更大更长远的利益。
(十一)建立健全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村党支部书记定期向乡(镇)党委报告工作,下级党委向县(市、区)委报告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完善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委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抓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述职制度。
将加强基层农村党组织建设作为考核考察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
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规范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注重考核工作实效和干部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满意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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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自治区 党委 关于 提高 农村 基层组织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