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5202885
- 上传时间:2023-07-02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61.49KB
集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
《集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集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集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共二十项)
总则———————————————————————————03
第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04
第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0
第三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3
第四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5
第五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18
第六每日巡查制度—————————————————20
第七疏散及避难设施管理制度———————————21
第八集团用火用电管理制度—————————————22
第九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24
第十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26
第十一消防水泵房管理制度——————————————29
第十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31
第十三消防演习管理制度———————————————32
第十四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34
第十五集团专职消防队管理制度———————————36
第十六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37
第十七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管理制度——————————39
第十八火警火灾处置流程规定—————————————43
第十九消防安全例会制度———————————————47
第二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与奖惩制度—————————49
总则
一、目的
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集团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能力,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以下二十项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各分(子)公司、各部门。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抓好集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各分(子)公司、物业片区、工程中心工程部是消防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安全管理部负责每月对分(子)公司、物业片区、在建项目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物业片区设消防主任、消防专员,主要负责指导、督促项目部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工作,每月对各项目部开展消防安全抽查,每季度组织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四)各项目部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消防班长、客服主任(含秩序)、工程维修班长、装修管理员和消控室值班人员具体实施;
(五)微型消防站开展每日巡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开展每日巡查。
二、每日巡查
(一)项目部客服主任每日必须安排客服人员对楼宇消防疏散楼梯、前室、走道、安全出口、避难层(间)进行不少于1次巡查;
(二)项目部秩序主任安排人员每日对消防车通道、登高面、地下停车场等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三)工程运行主管每日必须安排人员对生活水泵房、电梯机房、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进行巡查;
(四)维保公司或物业工程中心维修站每日对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屋面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五)项目工程维修班长每日安排人员对风机房、避难间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
(六)片区工程装修管理员(未设装修管理员的由各栋客服管家负责)对辖区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不少于1次巡查;
(七)微型消防站每日对辖区不少于1栋楼宇进行1次巡查,每周必须对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进行不少于1次巡查;
(八)消控室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对系统进行不少于1次巡检,将巡检情况详实记录并按程序处置。
三、每月检查
(一)物业片区消防主任每月对所属片区项目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二)物业项目经理每月对所管辖区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三)项目部消防班长每月对辖区楼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四)集团消防管理部对物业各片区每月不少于1次抽查,每次抽查各片区不少于1栋楼宇;
(五)集团消防管理部每月应联合工程中心总监办、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在建项目消防安全的检查。
四、年度检查
(一)分(子)公司、物业各片区第一责任人每年组织对所管辖区进行不少于1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消防管理部总监或副总监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工程中心总监办总监或工程中心工程部副总监每年组织对所管辖区进行不少于1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年组织1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五、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四)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五)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六)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六、建筑消防设施巡查检查的归口管理
(一)物业消防板块(消防主任、消防专员、消防班长、消控室值班人员)
1、消防泵房内设施设备及泵房外的消防给水管网(压力、消火栓箱及其配件、起泵按钮、喷头、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及各类模块);
2、防排烟系统(防排烟管道、防排烟口及机构、模块、控制柜);
3、自动报警系统(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探头、手报按钮、事故广播);
4、防火分隔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模块、控制箱);
5、消防设施设备标识化管理情况。
(二)物业客服、秩序板块(地上由客服、地下由秩序)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楼梯间前室、电梯前室是否被占用;
3、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标志)及室内消火栓箱;
4、避难层(间)是否被占用;
5、地下停车场的消防设施。
(三)物业工程板块(工程运行、工程维修)
1、生活水泵房、配电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电井房、水井房及其设施设备(含气体灭火系统)工作状态;
2、风机房及其设施设备工作状态;
3、电气设备及线路(含电井、桥架)工作状态;
4、电梯机房设施设备工作状态;
5、客梯迫降功能;
6、消防电梯迫降功能、消防员专用按钮转换功能是否正常;
7、电梯井排水设施工作状态。
(四)物业装修管理员(未设该岗位的项目部为客服管家)
1、物业使用性质是否变更;
2、装修是否经过审批;
3、装修项目是否按审批的图纸施工;
4、装修是否更改、遮挡消防设施设备;
5、装修施工现场是否有火灾隐患。
(五)微型消防站
1、室外消火栓;
2、水泵接合器;
3、室内消火栓系统压力;
4、消防车通道。
七、工作要求
(一)每日巡查必须填写《巡查记录表》,月检查和年度检查,必须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参加巡查检查的人员签字存档;当场整改存在问题的,在《巡查记录表》、《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注明整改情况;需要其他部门整改的,应抄送相关部门;
(二)月检查和年度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总结(或者通报);对无法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应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承担整改责任的单位必须有书面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毕后必须向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报送书面报告;
(三)项目部组织的每日巡查,可以通知辖区微型站、社区警务室派人参加;物业片区或消防管理部组织的月查和年度检查,可以通知辖区微型站、公安派出所参加。
《巡查记录表》或者《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参加人签字后分别存档;
(四)防火巡查检查和隐患整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书均应永久性存档;上下级之间和部门之间通过网络传送的文书,应另行拷贝存盘。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规范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处理流程,根据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片区项目部消防、客服、工程、秩序、装修、电梯和消控室值班人员发现隐患的,应分别在《每日巡查记录表》上载明,按下列程序处理:
1、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并在记录表上注明整改情况;
2、不能当场整改的,应报告项目部经理,由项目部经理按照整改范围通知工程维修班组或在建工程整改组、维修站和维保单位进行整改;
3、项目部不能整改的隐患,应书面报告物业片区;消防主任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整改方案,经副总监批准后实施整改;
4、未委托维保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或者损坏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后书面报物业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消防维修站;消防维修站接到项目部维修报告后,应立即安排维修;水压不足、管网漏水、停电等情况紧急,应立即电话通知维修站抢修,再补办报批手续。
二、物业片区工程人员、秩序人员、客服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应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并按下列程序处理:
1、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相关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记录表上注明整改情况;
2、不能当场整改的,书面告知项目消防班长,由消防班长拟订整改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核,片区副总监批准后实施整改;
3、物业片区不能整改的隐患,由消防主任应拟订整改方案,经片区副总监审批后书面报告物业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或消防维保公司(已委托维保的),同时抄报集团消防管理部,由物业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或维保单位会同集团消防部研究整改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整改。
三、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属于物业整改的,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按下列程序处理:
1、属于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已移交物业管理的楼宇,由物业片区书面报告集团工程中心工程部,由工程部负责整改;
2、已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还在质保期内的,若属原施工单位安装质量问题,由物业项目部书面通知原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不按时整改的,由物业工程综合服务中心维修站整改,物业项目部负责将整改发生的费用报决算部、审计部、财务部备案。
四、集团工程中心工程部接到消防管理部或物业片区隐患报告后,按下列程序处理:
1、能立即整改的,组织施工单位实施整改;
2、因施工单位故意拖延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工程部应拟订整改方案,提交合约部、审计部、法务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五、业主、物业使用人存在火灾隐患的整改程序
1、物业片区及其项目部在巡查检查中发现业主、物业使用人存在火险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应立即责令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填写《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让受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收;
2、整改时间到期后,下达《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应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3、对拒不整改隐患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采取但不限于停水停电等措施督促其整改;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仍然无效的,由片区消防主任拟写《关于xxx(单位)存在火灾隐患/违法行为的报告》,经片区副总监签署后,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报公安消防大队,不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报公安派出所。
六、集团消防部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程序
1、集团消防部定期抽查时发现火灾隐患,应填发《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物业由被检查的项目部经理签收,其他单位或部门由负责人签收;
2、项目部经理接到集团消防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后,属于项目部职责范围内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3、物业片区、项目部不能整改的隐患,应研究整改方案;已经移交物业管理的工程类隐患,书面报物业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或维保单位(已委托维保的楼栋),由工程综合服务中心或维保单位研究整改;未移交物业管理的工程类隐患,报集团工程中心相应的工程部,同时抄报集团总裁办和消防管理部,涉及的工程部应限期整改完毕;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存在的隐患,按第五条的程序处置。
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集团员工、辖区商户、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基本的消防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团消防管理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重大消防宣传活动、每月进行消防宣传
(一)宣传时间:
每年的4月(集团消防安全宣传月)和11月;
(二)必须有具体的宣传方案;
(三)宣传的主题、氛围必须突出;
(四)消防管理部每月1日提供本月的消防宣传主题和相关资料,分(子)公司、物业片区每月负责更换一次宣传展板、宣传栏的宣传内容;
(五)分(子)公司、物业片区、搜舞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配合;
(六)活动结束要有总结,要落实处理。
二、分(子)公司、物业片区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和重大活动日宣传
(一)宣传时间:
元旦、春节、清明节、国庆等重大特殊时段;
(二)要有消防宣传方案;
(三)活动内容要全面,包括培训、悬挂宣传横幅、展板、消防知识竞赛等;
(四)搜舞、微型消防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五)活动要有总结。
三、消防站利用消防宣传车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提醒广大住户、商户注意防火;
四、新进员工入职后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专职消防大队实施);对集团员工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教育培训(由各分子公司或部门负责人组织);
五、对集团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一年开展一次消防培训(集团消防总监或副总监负责);
六、针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消防业务知识培训(集团消防管理部或聘请消防支、大队、消防学校的人员负责);
七、所有员工的消防培训各负责人都必须认真准备,必须有培训教案,达到时间、效果、内容、人员四落实;
八、物业片区负责对辖区内的商户、居民住户每周组织一次灭火器的操作培训。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集商户、居民住户,辖区微站负责培训;
九、花果园辖区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应对每位员工进行灭火器实操、疏散演练、报警电话(第一时间拨打花果园社区消防报警电话85117119,再拨打119)的培训。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各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便于一旦发生火灾,消防管理人员和救援队员利用内部消防设施及时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一)已验收、已移交的固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由专业的维保单位按照维保合同和维保标准进行维护保养。
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二)未验收、未移交的由工程中心工程部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保养,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物业片区。
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集团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
(一)由项目部消防班长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三)各项目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消防管理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五)每两年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五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五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灭火救援应急疏散演练制度
为了提高集团所有员工处置初期火灾和应急疏散的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团消防部每年开展一次整体综合性全员演练,在建项目(参加人员为工程中心工程部负责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辖区微站消防人员)、物业片区项目部每年开展二次应急疏散演练,上半年5月31日前组织一次,下半年11月30日前组织一次,项目部组织演练参加人员为内部员工、住户、商户、辖区微站消防人员;
二、大型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由集团消防管理部组织,集团专职消防大队、所管辖物业片区、集团公共秩序保障部、花果园社区及社区派出所、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等参与;物业各片区项目部的演练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消防、客服、秩序、住户、商户、辖区微站参加;
三、各部门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应拟定好演练计划,确定参加人员,参加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必要时要进行预演;
四、组织演练应当向辖区消防队备案并提前告知住户和商户,并采取防止演练期间造成意外的措施;
五、演练结束后各部门应对演练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对存在的问题拟定方案及时整改;并根据演练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每日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掌握公司所管辖区域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建筑消防设施能充分发挥灭火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每日巡查制度:
一、项目部的巡查由客服、秩序、工程、消防、辖区消防站人员负责,每日开展巡查工作,每日巡查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有无违章;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面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四)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标志是否完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六)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有无采取安全措施;
(七)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八)做好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餐饮、大型办公、娱乐会所、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自行安排专人每2小时应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疏散及避难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消防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班长、秩序人员、客户人员、工程人员要熟悉辖区所有建筑物的疏散逃生路线,避难层(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数量及位置;
二、其他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员工要熟悉所在楼栋的疏散逃生路线,避难层(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数量及位置;
三、集团专职消防队队员、微型站队员必熟悉责任区内建、构筑的消防疏散通道、避难层(间)、安全出口的数量及位置;
四、物业片区客服人员、秩序人员、消防站在检查时要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作为必查项目,发现问题当场整改,要保证生命通道绝对畅通;
五、物业片区要制定辖区建筑物的疏散逃生示意图并在各楼层张贴,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员工、业主、客户参与逃生演练;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避难层(间);
七、避难层(间)的消防设施、排烟设施等处于完好状态。
集团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火源、电源管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消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团分(子)公司、部门、在建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二、动火必须按照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三、临时动火应向片区消防安全管理人书面申请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四、固定动火必须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查同意,报经片区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办理动火证,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五、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达不到要求不得动火作业;
六、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七、办公室内、值班室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时,应经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八、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本区域内擅自架设临时线路,特殊情况必须架设临时线路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由项目工程专业电工按规范要求敷设线路;
九、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十、安装电气线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
十一、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十二、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直接敷设配电线路;
十三、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因工作需要储存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所管辖区域的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使用后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为了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团 消防安全 工作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