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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总体工作汇报材料
西宁市“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
依法治市工作完成情况及近期重点工作的汇报
(2010年6月9日)
各位领导:
我受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委托,就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市纲要完成情况作以简要汇报,如有不妥,请指正。
一、“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市工作完成情况
2006年以来,全面贯彻实施全国、全省“五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决议和青海省“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纲要,及时成立依法治市工作领导机构,顺利启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法律七进”和“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五五”普法实施以来,全市212万名普法对象接受了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为100%。
从总体工作看,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良好,全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了“五五”普法规划、纲要和决议提出的工作目标。
(一)创新机制,在夯实基础、完善制度上有新进展
1、建立领导机构,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全市“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市工作启动之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了新一届西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随后因人事变动又及时进行了调整。
各区县也相应成立和调整了由区县委书记挂帅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全部落实了专职副主任职级待遇,进一步加强了依法治理领导机构的办事力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也都层层成立了普法领导机构。
全市上下形成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市四大班子主管领导主抓、市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纲要规划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出台措施,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
市上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市政府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各区县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定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市、区县两级普法专项经费均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2006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深入开展了“五五”普法和“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先后收到各地各部门提交的论文212篇,经过认真评审,向治省办推荐纪念依法治省十周年优秀论文10篇、“六五”普法规划与实践研究论文75篇。
3、加强培训,普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从各大专院校、党校、行政执法部门聘请了44名法学专家、业务骨干组建了西宁市“五五”普法讲师团。
各区县也相应成立了本地区“五五”普法宣讲团,建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文艺队伍,有效整合了社会人力资源。
讲师团成员积极为本级党委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深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农村和企业宣讲。
共举办法制讲座860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89万人次。
(二)创新载体,在深化内容、丰富形式上有新成效
1、深化普法内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一是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
通过精心策划和组织“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法律七进”活动和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始终强化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二是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法律意识教育。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体公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三是突出公共法和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利用各种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时机,重点宣传了宪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
四是突出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扎实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2006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共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900场次,出动人员8306人次,悬挂横幅3200幅,展出展板6980块,发放宣传材料12.6万份,提供法律咨询3.4万人次,受教育人数达120万人次。
2、完善制度,在把握重点、分类指导上有新成效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引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6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590人次。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继续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区县分别对县处级和科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全市共有2421名干部取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
2007年、2009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了全省第八次和第九次普法统考,参考率和及格率分别达到95%和100%。
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了规范的学法档案,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全面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务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组织、人事部门对公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两级党校共举办110期法制主体班次,6600名各级各类干部接受了法制培训;市、区(县)级单位邀请讲师团成员举办了以《宪法》、《物权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16500人次;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执法资格考试、专业法考试,受教育人数达20398人次。
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力度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不断提高。
各级各类企业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以会代训、理论研讨、专题辅导、交流会、法制课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重点学习了与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企业组织、企业经营、企业内部管理、企业外部环境、企业纠纷处理以及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效显著,依法维权和自护能力不断提高。
制定下发了《西宁市关于〈贯彻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意见》、《西宁市“法律进校园”指导意见》,就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提出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地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教育,将中小学法制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抓好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不断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在课堂教育中坚持“四个结合”:
即法制教育与学科渗透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行为养成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教育实践作用,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同时,通过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监狱、劳教场所、戒毒所等法制教育基地,旁听庭审案件、举办模拟法庭、少年犯“现身说法”、组织法制夏令营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直观教育和亲身体验。
为全市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732名、法制辅导员350名,配备率达到100%。
2006年以来,共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697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72万人次。
五是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
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开展了“九个一”工程,即开展一系列“法律进乡村”活动,新创一批“民主法治村”,轮训一批农村“两委”干部,打造一支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拓展一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推出一批农村法制宣传精品节(栏)目,完善一套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培养和推广一批农民学法用法典型,推荐和表彰一批农民学法用法先进。
2006年以来,各区县、市直各部门通过采取“三下乡”、法制宣传“双进户”、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共赠送各类普法教材28万册,配备法制宣传员2185名,培养“法律明白人”2.4万人,建立农村法律图书角72个,建立农村普法学校、法制宣传栏等学法阵地1160个;各区县共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培训班247期,受轮训干部人数达5549人次。
六是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发挥公安、城管、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利用暂住人口登记、出租房屋清查、餐饮娱乐场所综合整治等机会,加强对暂住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共建和谐的观念;工商部门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举办个体经营者法制培训班60期,受训人数达35757人(次),举办消费者培训班38期,受教育人数达14653人(次),个体工商户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意识普遍增强;各乡镇、城乡规划、劳动保障、农牧等部门,通过举办农民工外出务工培训、建筑工地农民工集中法制宣传月、农民工就业指导培训等形式,对农民工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了他们的维权能力。
七是“法律进寺院”活动深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和谐稳定。
制定下发了《西宁市“法律进寺院”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律进寺院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共举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班、召开各类座谈会450期(次),受培训人数达34200人次。
从2008年3·14事件发生后,市上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了《关于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
将每年3月确定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暨寺院法制宣传月,每个寺院培养2至3名教职人员为法制宣传员,在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了以法制宣传教育、平安寺院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赠送普法教材等形式,在寺院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爱国爱教意识教育,着力强化“四个维护、四种意识”,不断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如湟中县在藏传佛教塔尔寺召开三项教育活动动员会,并同该寺管委会成员签定责任书,确保宗教场所和谐稳定。
五年来,为全市280座宗教活动场所赠送《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资料选编
(一)、
(二)、(三)》《青海河湟民间曲艺法制演唱》、《法律汇编》等普法书籍8600册。
(三)创新形式,在学用结合、普治并重上有新亮点
1、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在农村,进一步完善了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制度。
各区县在培育典型,抓好试点,积累经验,全面推广的基础上,挂牌命名了一批“民主法治村”。
目前,5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29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445个村被命名为区县级“民主法治村”,创建率达到84%。
在社区,利用社区居民法律学校、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等阵地和资源,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指导社区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章程、居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民主理财等制度。
目前,8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2个社区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社区”,56个社区被命名为区县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率达到82%。
2、“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在认真开展“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宣传、调研工作的基础上,选择湟源县、城西区和城北区作为试点县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部门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合理分工,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履行职责,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探求区域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成效。
(四)创新方式,在拓展阵地、丰富载体上有新特色
一是实施“双百双千”工程,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能力。
2007年以来,各区县普法讲师团深入农村社区,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举办了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335场次;各区县组建本地区法制文艺宣传队,以农村(社区)群众身边发生的案例为素材,以身边人演身边事的法制教育形式,精心策划、创作编排了舞蹈、小品、地方小调等为题材的法制文艺节目,深入农村、社区巡回展演,共巡演法制节目289场次;运用社会化筹集办法,整合资源优势,广泛动员各区县和辖区各单位,支出经费近40万元为全市170个社区统一制作了外观精美、图文并茂、寓案例与动漫为一体的法制图版1360块,在社区集中展出。
为社区赠送《社区法律知识读本》7000册,为农村赠送《农牧民以案学法》5805册、《青海河湟民间曲艺法制演唱》7785册,受到社区居民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双百双千”工程实施以来,全市80%的村(社区)群众听取了一堂法制讲座,60%以上农(居)民观看了一场法制文艺节目,4234名“两委”干部受到了一次法制轮训,100%的社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图版和法律图书角。
二是拓展法制宣传阵地,不断加大社会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区县在主要街道、繁华地段设置了一批大型法制公益广告牌,突出宣传“五五”普法的重要性和建设“法治城市”的内涵和意义;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新闻媒体的力量,拓展普法传媒阵地,不断强化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和网页建设,不断完善《西宁普法网》。
各区县在政府网设立普法网页,宣传本地区普法动态和法治建设,法制宣传工作的效果进一步扩大。
(五)创新措施,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有新业绩
一是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
注重深入调查研究,通过论证会、听证会以及向社会公布法规规章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结合西宁实际,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状况不断改善。
三是公正司法工作不断提升。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市法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了具有29项考核指标、反映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实现了对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同时建立了“问题库”机制,把涉及法院党建和廉政建设、审判业务、法院改革、法院管理、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及物质装备方面带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问题,经过系统梳理后统一纳入“问题库”管理,切实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发展;市检察院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执法检查、案件评估和纪检监察人员跟踪办案制度,有效保证了公正执法、廉洁办案。
二、近期重点工作
(一)安排部署全市“五五”普法总体考核工作
1、5月下旬结合各区县、各单位前期对本地区、本单位“五五”普法“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制定下发全市总体考核安排意见。
2、6月初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体考核工作。
3、6月中旬组成考核组对全市“五五”普法总体工作进行考核。
(二)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为迎接考
核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1、在市级媒体宣传我市开展“五五”普法“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市工作成果。
2、在公共场所利用公益广告、车载广告和大型显示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协调市内主要新闻媒体深入机关、单位、农村、社区、企业、学校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报道活动。
4、利用法制文艺演出、现场法律咨询、制作大型公益广告、制作宣传专栏橱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查漏补缺,做好迎检考核前的各项工作
1、6月下旬治市办将对照全省的考核标准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将全市五年来的普法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请各单位大力协助。
2、7月至8月治省办对西宁市进行“五五”普法“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
请治市办、各区县、各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9月至10月迎接国家“五五”普法考核组的抽查考核工作,并对“五五”普法进行全面总结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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