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塔煤矿机电运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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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塔煤矿机电运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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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塔煤矿机电运行管理办法
柳塔煤矿机电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矿机电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操作、保养及维修水平,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柳塔煤矿所属各单位、驻矿单位、承包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一条机电信息中心负责机电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协调、考核工作。
第二条机电信息中心设备运行管理小组人员负责机电运行考核,其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检查设备维护检修和监督区队所报检修计划实施情况。
(二)协调解决设备运行、维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负责综采、连采、主运输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监督、监理工作。
(四)负责综连采工作面搬家倒面后生产前的验收工作。
(五)负责组织机电事故追查。
(六)对各单位(区队)机电运行进行考核。
第三条安管办负责机电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区队负责本单位机电运行工作。
第三章管理目标及考核方式
第一条管理目标:
杜绝机电人身事故;杜绝重大机电、运输责任事故;机房、硐室、机道达标率100%;机电三率指标达到公司“95.3.0.7”(综合完好率95%、待修率3%、故障率0.7%)标准。
第二条全矿机电设备努力实现《五零》管理即:
(1)、全矿全年实现"零失爆"。
(2)、全年综采队及各连采队实现"零断链"。
(3)、全年运转队及各连采队实现"零断带"。
(4)、全年运转队实现"零撕带"。
(5)、全年机电队、各连采队和通风队实现"零无计划停风"。
第三条奋斗目标:
机电质量标准化达神华本安一级。
第四条考核方式:
机电设备运行管理考核按照机电五型绩效考核表打分考核,各机电专业小组根据日、周、旬检查及日常检查结果对考核内容进行综合打分。
考核实行百分制。
第五条各区队考核指标
(一)综采队:
无重大机电责任事故、日检修时间不低于4小时/日,月度设备故障率控制在0.4%。
考核方法为:
设备故障率=月度故障影响时间/有效生产时间X100%,[有效生产时间=全月天数X(24-日设备检修时间)-预防性检修时间-仓满时间]。
三机无断链、工作面电缆无损坏,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5%。
(二)连采队:
无重大机电责任事故、月度设备故障影响时间不超过6小时,煤机、锚杆机跟机电缆使用4个月无损伤、梭车电缆使用3个月无损伤,各连采队实现"零断链"及实现"零无计划停风"。
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5%。
(三)运转队:
无重大机电责任事故、日检修时间4小时/日,主运系统月度设备故障率控制在0.4%。
考核方法为:
设备故障率=月度故障影响时间/有效生产时间X100%,[有效生产时间=全月天数X(24-日设备检修时间)-预防性检修时间-仓满时间],胶带机无撕带、断带事故、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5%。
(四)机电队:
无重大机电责任事故,月度系统故障影响时间不超过2小时,大型设备台台完好,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5%。
(五)机修车间:
完成月度下达的设备维修和机加工任务,完成月度核定工时计划。
车间厂区质量标准化达一级。
(六)车队:
无重大运输责任事故,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5%,车辆待修率不超过5%,用车计划完成率达98%。
第六条设备故障率除参与月度综合考评外,单独进行奖罚考核;日常机电检查除参与月度综合考评外,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考核细则进行单项罚款;设备点检和EAM系统管理等其它项目除参与月度综合考评外,对于出现的严重问题另外进行单项处罚。
第四章综、连采运行管理
第一条综连采队队长是本队机电管理第一负责人,各主管队领导、机电技术员为设备运行管理的主管负责人。
第二条综采工作面实行均衡生产,定时进行设备检修的作业方式。
每天停机检修时间不少于4小时,连采工作面实行两班生产、一班检修的作业方式。
第三条综连采队要根据工作面设备配套情况,建立相应的设备包机组。
第四条工作人员在生产或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作业标准流程进行。
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违规检修。
第五章主运系统运行管理
第一条运转队队长、副队长、技术员是设备运行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主运设备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作业流程进行。
不得带病运行和违规检修。
第三条运转队要根据设备分布区域情况,建立相应的设备包机组。
第四条运转队主管队领导每周要对主运系统步行检查一次,详细掌握主运系统运行情况。
第六章供电、供排水系统运行管理
第一条机电队队长、副队长、技术员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主要设备在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作业标准流程进行,不得带病运行和违规检修,高压停送电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三条机电队要根据设备分布情况,建立相应的设备包机组。
第四条机电队主管队干部每周要对主通风机房、水泵房、压风机房、供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检查一次,详细掌握设备运行状况;预防性检修计划执行《预防性检修管理规定》。
第五条主、备主要通风机每月(30天)进行一次切换风机运行,每次切换风机,机电队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第七章变电所运行管理
第一条机电信息中心供电管理员是井下变电所运行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变电所设备在检修、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和设备检修作业标准程序进行,不得带病运行和违规检修。
第三条供电管理员要根据变电所(设备)分布区域情况,结合实际,督促区队建立相应的设备包机组。
第四条供电管理员每周要对各变电所检查一次,详细掌握设备运行状况;预防性检修计划执行《预防性检修管理规定》。
第五条春防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继电保护整定打压试验等必须编制专项措施;在通风系统、供电、供排水系统上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
第八章辅助运输运行管理
第一条车队队长、副队长负责辅助运输车辆日常运营管理,每天要有专人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自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严格执行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第二条机电信息中心车辆管理员每旬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车辆集中检查。
第三条检查人员由机电信息中心管理人员组成。
检查情况纳入月度考核并录入本安系统。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检查存在的问题除按标准扣分外,还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第九章设备点检管理
第一条各单位严格按照设备点检管理办法进行设备点检工作,设备点检不能出现漏检现象。
第二条各队设备点检管理员要及时对设备点检信息进行分析,对于越限数据要提出分析、处理报告。
第三条实际点检内容应与系统相同,准确反应运行参数。
第一十章设备资产(EAM)管理
第一条EAM系统运行检查采用日常与旬机电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机电信息中心EAM管理员对各单位日常检查、旬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依据《柳塔煤矿EAM检查考核表》对各单位EAM系统执行情况进行打分,根据打分情况进行奖罚。
第一十一章内业资料管理
第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培训计划并按规定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学习,有贯彻学习记录。
第二条各类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记录、设备履历、事故追查记录齐全,周转材料领用、回收记录详细;及时上报设备台帐、电缆台帐、工器具台帐;日常检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周转材料需求计划、日常消耗材料、备件计划等。
第三条在用设备技术资料、备件手册、供电、供排水系统图齐全完善,每月或系统发生变化时将系统图及时更新并上报机电信息中心。
第一十二章机电现场管理
第一条各单位每日利用检修时间对本单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日常保养维护,机电负责人每周应对主要设备进行详细检查。
运转队检修人员每天应对所包胶带机进行步行检查,主管队长每周要对主要胶带机进行步行检查。
第二条机电信息中心每周对各单位机电设备综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
每周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综、连采队:
设备完好、电气设备的三大保护、五小电器管理、设备润滑管理、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使用情况、设备冷却水、乳化液使用管理、设备运行环境、胶带机运行、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严禁用设备兼作操作平台(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严格执行审批签字制度。
并有记录存档。
(二)运转队:
各部胶带机驱动装置、控制开关、各类保护的完好检查,机头、机尾、转载点的安全防护、挡煤板、清扫器、除铁器、溜煤嘴的焊接可靠性、带面及接头完好情况、管线吊挂、配电点达标、消防管路完好情况、机道文明生产等。
(三)机电队:
主通风机房、水泵房、变电所、配电点及所管辖区片内质量标准化情况;高低压电缆、供排水管路规范吊挂情况,供排水管路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类阀门完好齐全,现场操作人员的作业规范性、电器设备的完好运行情况,电缆热缩冷补、开关保护整定、保护接地装置、大巷质量标准化文明卫生等进行检查。
信息组检查主要内容:
工业自动化控制、数据上传、井上下通讯系统的完好可靠、信息网络、线缆敷设质量标准化。
(四)车队:
车容车貌、车辆完好、规范行驶、辅助运输路线及设施、车辆检测、司机应知应会、车库质量标准化。
第三条检查组主要由矿机电分管领导、机电信息中心运行管理人员。
互检时,各队机电队长、技术员、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等参加。
第四条机电检查存在的问题除按标准录入本安系统外,还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第一十三章设备日常检修维护管理
第一条各队每天要有设备检修计划,并以工单或书面形式给检修人员下发检修计划,检修完毕,检修负责人要将检修结果反馈队内,并填写检修、润滑记录或检修工单。
第二条各队每周四前将本队下周预防性检修计划报机电信息中心。
第三条各队要对检修结果进行跟踪,并有详细记录。
第四条各队严格执行公司《油脂润滑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油脂化验、检测提高设备润滑管理,发现设备存在隐患及时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第五条机电信息中心按照设备管理中心取样化验结果对各队油脂润滑及换油过程进行跟踪。
第六条机电信息中心运行管理人员对各队检修计划及现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分析检修效果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指导安排检修工作。
第一十四章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第一条由机电信息中心设备管理员按照防爆验收要求对每台设备进行验收,符合标准方可交付区队使用。
设备包括:
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高压接线装置、各类开关、煤电钻(照明)综保、水泵等。
第二条机修车间修复出厂的防爆电气设备,由机电信息中心防爆检查员逐台进行验收和通电试验,不得漏检、漏验。
通电试验后做好记录,并出具完好报告后,方可出库使用。
第三条所有入井电器设备必须随设备带《设备入井许可证》,否则不能入井。
第四条井口检身工严格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任何区队(外委队施工)没有机电信息中心签发的《设备入井许可证》禁止放行入井。
第五条防爆电器设备、五小电器入井,区队(使用单位)应提前计划,并将计划交付机电信息中心设备管理员。
设备下井前应提前一天在机电信息中心开据“电气设备出库票”,区队凭出库票在机修车间进行通电试验。
机修车间通电试验合格后出具试验报告,机电信息中心防爆检查员进行入井前检查、验收,合格后出具“设备验收入井许可证”,井口检验合格入井。
入井后区队电工现场进行通电前完好检查和机械分、合闸试验。
接线完成后通电试验各种保护做好记录。
不合格进行处理,现场无法处理升井维修。
第一十五章预防性检修管理
第一条机电信息中心要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设备预防性检修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二条各队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要提前一周上报第二周的预防性检修计划,经机电信息中心初审、汇总后,报矿相关领导审批提交设备管理中心。
第三条发生故障需紧急抢修,区队必须及时向生产指挥中心、机电信息中心运行主管人员汇报,便于及时协调公司相关部门、解决抢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月度预防性检修计划,主要安排本月重点或较大的设备检修工作,即综采设备停机检修在6小时以上;连采设备停机检修8小时以上;主运、供电、供排水设备停机检修4小时以上。
第五条为保证预防性检修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队管理人员要详细分析设备履历簿,机电信息中心要掌握大修设备在到矿之前的大(项)修情况及配件更换情况。
区队应每月召开检修专题会议,结合设备点检、日常检修、油样化验、设备运行状态及大型部件准备情况向机电信息中心提报预防性检修计划。
机电信息中心接到计划后,组织区队机电管理人员、矿领导召开预防性检修计划专题会议。
会议确定检修内容和方案后区队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所需配件、材料、工器具和施工人员等有关准备工作,待检修计划报请公司批复后实施。
第六条矿内向设备管理中心提报的预防性检修计划应通过分管领导审核。
第七条驻矿供应站要按区队提报的计划,超前组织准备检修所需配件、材料,确保检修顺利进行。
第八条预防性检修计划批复后,机电信息中心根据检修计划要求,及时做好加工件、工器具的加工制作工作,做好随时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持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矿生产指挥中心要综合平衡,安排好检修所需的大型车辆或特种车辆。
第一十条区队的预防性检修计划,上报、执行、实施、完成情况要有记录,纳入月度机电考核范畴。
第一十六章设备“三率”管理
第一条机电设备“三率”是指机电设备完好率、待修率、和事故率。
第二条“三率”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设备完好率
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5%,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完好率100%,主要指主通风机、主排水设备、主运胶带机、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合格率100%,辅助运输车辆完好率95%,小型电器合格率95%,电缆、管路敷设合格率95%,矿灯完好率95%。
(二)设备待修率
矿井主通风机、主排水设备待修率为零,其他设备待修率小于3%。
(三)机电故障率:
机电故障率低于0.7%
第三条“三率”计算方法
(一)设备完好率、合格率计算方法:
设备完好率=(抽检完好设备台数/抽检设备总台数)×100%
(二)五小电器合格率=(抽检合格台数/抽检总台数)×100%;
(三)电缆吊挂合格率=(抽检电缆吊挂合米数/抽检电缆总米数)×100%;
(四)设备事故率计算方法:
设备事故率=(设备事故影响当期产量/当前计划产量)×100%;
(五)设备待修率计算方法:
设备待修率=(月度待修理台数/在用总台数)×100%;
第四条设备“三率”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占各队机电月度现场检查考核的20%,机电信息中心按旬检查、月度考核的方法来考核区队设备完好率,月度抽查台数不少于各队在用设备总台数的10%。
第五条设备“三率”考核评分规定:
(一)区队设备月度完好率考核95%以上,考核得8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4分;
(二)区队设备月度事故率低于1%,考核得15分,每超0.1个百分点扣2分;
(三)区队设备待修率低于3%,考核得5分,每增加0.5个百分点扣1分;
(四)三率得分=完好率得分×1+故障率得分×0.15+待修率得分×0.05
第一十七章大型部件管理
第一条大型部件是指综采、连采、机运、辅助运输系统中主要设备部件,具有公司可修复性、能重复使用、价值较高的部件,具体范围如下:
(一)综采设备:
各种链轮、惰轮、驱动轮、滑靴、摇臂、截割油缸等。
(二)连采设备:
各种进口电机、减速器、大型油缸等。
(三)机电、运转、辅助运输设备:
15KW及以上水泵、主要设备配套的电机、减速器、CST及各类滚筒。
第二条机电信息中心运行管理员负责全矿生产单位大型部件日常存放及跟踪管理工作。
第三条周转库负责矿所有的大型部件(含新设备随机件中的大型部件)储存、保管工作。
第四条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所使用的大型部件定期保养、维护及跟踪建帐工作,并要及时与机电信息中心大型台帐核对;
第五条机电信息中心大型部件管理员负责每月对大型部件使用、库存、备用及期货情况进行汇总、建帐工作,负责跟踪运行状态并根据备用情况及时编制储备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设备管理中心。
第六条新调回的及临时放置矿内的大型部件入库前,均由机电信息中心组织使用单位、周转库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录入台帐。
第七条使用单位从大型部件投运后三天内,应返回原有部件,并将部件清理干净,交到指定地点,同时提交该部件更换原因及存在的问题;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使用单位需向机电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迟。
第八条生产设备替换下的大型部件(报废的除外),由机电信息中心统计后报设备管理中心。
第九条矿内周转的大型部件由矿统一组织维修。
第一十条区队不得擅自使用大型部件。
第一十一条使用单位更换大型部件时,必须向机电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机电信息中心、矿领导同意后,由机电信息中心向设备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大型部件出库(厂)手续。
第一十二条在质保期损坏的大型部件,机电信息中心及时向设备管理中心提交索赔申请,经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十八章铁器管理
第一条区队加工挡煤板、漏煤嘴及受料装置、扫煤器、防护实施所用钢板、绑扎的道木等附件,必须编制施工措施,并报机电信息中心审批、备案后方可入井施工。
第二条区队运输系统、生产系统、设备需焊接或加固铁制附件,应提前设计加工,安装后建立台帐,应指定一名队干部专门负责。
第三条系统、设备附加铁器及附件必须编号管理,焊接牢固可靠后应附加螺栓或小链连接,现场施工完成后机电信息中心和区队铁器负责人现场验收,不符合要求,重新施工加固,否则相关联设备严禁运行。
第四条区队设备盖板、钻杆、托辊以及设备附加铁器附件,进入运输系统吸入相应的除铁器按照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进入系统造成设备损坏或和撕带等重大事故,按照事故追查报告进行处罚。
第五条对于找不到源头的铁器进入运输系统,关联区队负管理和连带责任,一并进行责任追究处罚。
第一十九章附则
第一条考核与奖罚执行《柳塔煤矿机电管理考核奖罚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由柳塔煤矿机电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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