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代简答题汇总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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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代简答题汇总复习
(一章)本章可能涉及到的简单题(编号简1):
给出税务师事务所或注册税务师为企业进行税务代理的实际情况,提出问题:
(1)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
(2)对于企业存在的问题,注册税务师应该如何处理?
(3)存在代理过错时双方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可能会涉及的知识点:
(1)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建立;
(2)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规则——拒绝出具报告的情形,出具报告时不得出现的行为,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的情形;(3)注册税务师的权利与义务;(4)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受托方的法律责任、双方共同的法律责任;(5)税务代理法律的变更、终止尤其是单方终止的情形。
尤其注意偷税的界定与处罚,可能出简答题。
本章可能出现的简答题(编号简2):
给出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以及税务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提出问题:
(1)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
为什么?
(2)是否可以进行税务行政复议?
为什么?
(3)是否可以进行税务代理?
可能会涉及到的知识点:
(1)税收实体法的内容,如增值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界定,价外费用的界定;企业所得税中哪些资产损失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哪些属于经过审批后扣除的……;
(2)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范围;(3)税款征收措施的采用,尤其是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采用,滞纳金的计算;税收优先的规定;纳税人合并、分立的规定;追征税款权的规定;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申请延期纳税的规定;(4)纳税人的责任,注意处罚额度,尤其是偷税的认定及处罚措施;(5)税务机关的税款追征权、纳税人申请退回多缴税款的权利;(6)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7)税务代理的范围
本章可能出现的简答题(编号简3):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问题(结合税务登记出简答题)。
本章可能出现的简答题(编号简4):
结合流转税的征税范围和发票的开具、作废、红字发票,出简答题。
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5):
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其中较重要的是扣除项目规定。
1.注意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注意成本列支范围。
包括:
支付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工资,但业主的工资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2008年3月1日起,业主费用扣除为2000元/月。
3.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不得在个体工商户的成本费用中列支。
掌握对当期和以往年度错误会计账目进行调整的方法(综合题必考,也可能体现在简答题中)(编号简6)其中建筑业的混合销售行为非常重要,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7):
(1)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销售货物:
增值税;建筑业劳务:
营业税;
(2)利用外购货物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营业税
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动漫软件)(编号简8)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可以结合发票开具出简答题)(编号简9)
融资租赁(可以结合发票开具出简答题)(编号简10)
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非常重要,包括开具发票的处理——是否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容易出简答题或在综合题中涉及到)(编号简11)
熟悉“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处理”。
(编号简12)
掌握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方法、账务处理与审核(可能单独出简答题,编号简13)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增值税没有)(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14)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问题(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15)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注意:
上述用途消费税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而增值税则以平均售价作为计税依据。
(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16)
委托加工物资出简答题的方式(编号简17):
分析自行加工与委托加工的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比较利润,进行纳税筹划
股权投资与转让的税收规定(掌握,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18)
1)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如果未承担投资风险,则征营业税。
注意土地增值税、房产税问题
以有形动产投资,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以货币资金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按贷款行为征收营业税。
形态
方式
流转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企业所得税
有形动产
销售有形动产
征收增值税
以转让所得或评估价值(投资时)-成本-税金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以有形动产投资入股
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1)以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投资入股增值税的计算问题
(2)以有形动产投资入股可以开具发票
不动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征收营业税;
注意:
转让购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差额纳税
缴纳土地增值税
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
共担风险,不纳营业税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都未从事房地产开发,而且投资后也未转让的,不纳土地增值税
被投资方从价计征房产税
不担风险,纳营业税
缴纳土地增值税
投资方从租计征房产税
货币资金
不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按照贷款征收营业税
(2)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5.掌握税目、税率(考试时税率不给
(二)建筑安装业1.计税依据的规定(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19)
自建建筑物征税的规定(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20)
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
建筑行为
使用行为
自建后销售
按建筑业征营业税(税率3%)
组成计税价格:
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税率5%)
征收土地增值税
产权人纳税
自建后赠送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税务处理同自建后销售的税务处理(特殊规定,我们后面介绍)
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公益性赠与,不征;
其他:
征
自建自用
不征营业税
不征营业税
不征
自建后投资
不征营业税
共担风险:
不征营业税
不担风险:
根据固定收入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投资方或被投资方从事房地产开发,征土地增值税;否则不征
共担风险:
由被投资方从价计征
不担风险:
由投资方从租计征
自建后出租
不征营业税
根据租金收入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不征
从租计征
金融业(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21)
金融业务
计税依据
具体解释
1.贷款业务(全额计税)
贷款利息收入
(1)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2)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属于贷款行为
2.融资租赁业务(差额计税)
以纳税人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3.金融商品转让(差额计税)
(1)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
(2)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1)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2)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包括购进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3)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相抵。
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4.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
全部手续费收入
补充:
金融企业从事代收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可能出简答题,编号简22)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可以和发票的开具结合起来出简答题(编号简2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提供资金的一方如何纳税——缴纳营业税(5%)、城建、教育费附加,按利息收入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
资产损失(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24)
(1)哪些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哪些自行计算扣除,可能出简答题。
(2)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税所得的审核(掌握,容易和营业税结合起来出简答题,编号简25)
核定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按收入总额核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按成本费用核定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
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5%)×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1)总机构直接支付给常驻代表机构雇员的工资可不入账,但属于该纳税人的经费支出;
(2)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3)利息收入不得冲减经费支出额,发生的实际应酬费,以实际发生数额计入经费支出额
(4)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和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的费用,不作为经费支出
清算所得的纳税问题(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26)
企业清算过程中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相关税务登记手续;投资者
被清算企业
1.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
应将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2.计算清算所得
3.缴纳企业所得税
4.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资产
股东
(1)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2)股东分配的剩余资产:
①投资成本的收回;②股息所得;③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企业
1.股息所得
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
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减
2.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剩余资产-股息所得-股东投资成本
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
1.股息所得
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剩余资产-股息所得-股东投资成本
有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掌握,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27)
什么情况下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什么情况下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尤其要注意股权支付部分和非股权支付部分税务处理的差异;注意企业重组中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政策
1.企业所得税
类型
具体规定
1.一般性税务处理
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
2.特殊性税务处理
非股权支付部分
股权支付部分
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按原计税基础确认新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
2.土地增值税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
(1)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4.契税
(1)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2)企业合并:
对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企业分立:
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六、境外所得抵免税额问题(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28)
1.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或负担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分国不分项。
2.限额抵免
多不退,少要补;
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二、容易出简答题的内容(编号简29)1.个人取得2处以上工资如何计税;2.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问题,如何避免落入“陷阱”3.如何将税后工资折算成税前工资计税4.免税收入的范围,注意:
不符合规定的福利性补助收入如何计税(按工资所得)
5.董事费如何征税
本企业的职工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本企业董事所取得的董事费:
工资、薪金所得
非本单位职工:
劳务报酬所得
6.对营销成绩突出人员的政策
雇员:
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
“工资、薪金所得”。
非雇员:
劳务报酬所得。
7.劳务报酬所得如何加成征税问题,如何开发票问题;8.财产租赁所得如何计税,如何开发票;
(1)营业税
(2)城建、教育费附加
(3)房产税
(4)个人所得税
9.高管人员的股票认购权①在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行权日)公平市场价之间的数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所得。
②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对个人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0.转让限售股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11.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情形
税务处理
①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③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2.离职补偿个人所得税问题
税务处理
职工从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免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免税
超过部分
(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在本企业实际工作年限小于12年的,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纳税
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13.捐赠税前扣除1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
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征税办法
(1)查账征税办法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注意
①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自2008年3月1日起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4000元/年。
②企业从业人员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③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④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工资、薪金总额的2%、l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⑦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⑧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2)核定征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与纳税审核(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30)
熟悉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熟悉对下列行为如何征税:
(1)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
(2)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3)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4)房地产交换;(5)合作建房;(6)房地产抵押;(7)土地使用者处置土地使用权;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房地产代建房;房地产出租;房地产重新评估。
印花税的计算、申报与审核(容易出简答题,编号简31)
(二)应税合同审核要点——可能出简答题
1.注意以物易物、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计税依据的规定
2.已税合同修订后增加金额的,计税的规定
3.对于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税凭证,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在最终结算实际金额后,应按规定补贴印花。
印花税的纳税方法(在简答题中可能涉及到)——自行贴花、汇帖或汇缴、委托代征
可能会在简答题中出税收筹划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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