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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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制度
中共****党支部
二0一七年
储运党支部职责制度目录
一、职责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4、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5、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6、党小组工作职责
7、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8、综合办工作职责
二、制度
9、党建工作责任制
10、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11、“三会一课”制度
12、民主生活会制度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5、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6、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17、党员汇报制度
18、党费收缴制度
19、党支部学习制度
20、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21、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22、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2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4、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25、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26、干部诫勉制度
27、储运公司中层干部(班组长)考核细则
28、党务公开制度
29、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30、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31、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32、关心职工制度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央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党委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条例。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增强企业活力、培育公司软实力的重要环节和阵地,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竞争优势,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工作要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促进发展”为指导思想,按照“围绕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基本思路,坚持“聚焦、务实、有效”的工作原则,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内容,重点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基层管理者、骨干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党支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围绕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以及党的民族政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宗教政策的教育,推进党员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并带动职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建设学习型员工队伍,着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支部的战斗力。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广大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六)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党员在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有计划地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职工、知识分子、少数民族职工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经常听取团组织“推优”工作汇报,及时给予工作指导。
做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工作。
(八)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保证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关注员工的需求点,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个性需求,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真情关爱职工,帮助职工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帮助职工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激发职工的内在活力。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总结工作,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及时传达并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指导党小组长的工作。
(三)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及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做好党支部先进典型的发掘、培养、宣传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认真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发挥支委作用,协调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完成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
(五)抓好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组织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经常与党支部委员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增强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出对党员的表扬、奖励的建议。
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的改选准备工作。
(三)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吸收新党员的有关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四)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党员管理工作。
(五)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公司有关规定。
(二)负责党员的教育工作,提出党员教育和职工群众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三)充分利用宣传舆论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职工文化生活。
做好支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大力弘扬先进,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建设教育并向支部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二)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协助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四)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五)配合其他委员做好工作。
党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给每个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组织党员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五)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六)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以及接收新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一)组织党员搞好学习,使党员及时了解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了解当前的形势和任务。
(二)认真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定期召集并主持开好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安排,结合党员的具体情况,给本小组的党员布置相关工作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四)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对党员进行教育帮助。
(五)积极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七)协助党支部做好评议党员和收缴党费工作。
综合办工作职责
综合办是公司党支部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
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的各项规定,为党支部服务,为科室、工段和班组服务,为广大职工服务。
(二)负责做好党支部各种会议、集体学习和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及党支部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党委,储运党支部计划和决议,及时掌握并反馈执行情况,对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积极发挥协调作用。
(四)负责公司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及时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五)负责公司党支部印章管理、使用工作;做好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负责文书处理工作。
做好机要文件、密电的收交、传阅、催办、保管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七)负责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通过信访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好和谐稳定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集团公司党委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改进我公司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保证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漓铁的改革发展转型建设服务。
(二)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的指导下实施。
(三)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定期分析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达到:
每月一次支委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党课。
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5、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责任考核
1、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集团公司党委的检查考核。
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储运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党委,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储运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1、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连续两年受到批评的,党支部书记应予辞职,或由上级党组织免除其职务,重新改选。
2、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应责令限期改正。
3、党小组长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
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重大事项议事制度
(一)参与原则
党支部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领导原则和重大事项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的“三先”原则。
(二)参与程序
1、党支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事先参与重大问题的商讨、决策。
决策前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及有关方面意见。
2、书记、经理要充分酝酿,取得共识,决策时要按规定程序,充分讨论议事。
决策后要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保证决策顺利实施。
3、实施过程中发现决策失当,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现有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由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由党小组长主持。
主要内容是:
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由支部书记主持。
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授课内容为:
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
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2、自我评议阶段: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3、民主评议阶段:
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按信念指数、纪律指数、品行指数、作为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正向加分满分为20分,反向酌情减分,总体评价最高为100分,最低为零分。
90分以上为“先锋党员”,60-89分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综合评价为警示党员为不合格党员。
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
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评定意见,并同本人见面。
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5、表彰和处理阶段:
对民主评议出的先锋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评议定为警示或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
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
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工贸国资公司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
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按照党员标准,统一衡量,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一)严格掌握不合格党员的标准
确定不合格党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若干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衡量。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先锋模范作用,丧失党员条件的人。
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意志衰退,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不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2、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影响较深,坚持错误的政治观点,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见利忘义,贪图享乐,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弄虚作假,言行不一,欺上瞒下,造成恶劣影响。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或不参加组织活动,或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被认为自行脱党。
5、不宣传党的主张,不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能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6、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由主义严重,泄露党内机密,危害党内团结。
7、党性原则不强,不能同错误的思想作斗争,不能抵制腐败现象。
在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畏缩不前,甚至躲避逃脱。
8、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二)劝退不合格党员一般程序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
《党章》规定: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
1、初步确定劝退对象。
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2、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
在召开支委会前,党小组要开会讨论,提出建议,供支委会参考。
在支委会上,要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
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要喝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
在支部大会上,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
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
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会后,党支部要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劝退决定,并做好劝退党员的思想工作。
党员被劝退后,其《入党志愿书》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
如果劝退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对有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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