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鹏《资治通鉴》导读整理版笔记(复旦大学模块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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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鹏《资治通鉴》导读整理版笔记(复旦大学模块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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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号
谥号
在位时间
年号
宋太祖
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
960一976
建隆
乾德
开宝
宋太宗
文武睿烈大明广孝皇帝
976一997
太平兴国
雍熙
端拱
淳化
至道
宋真宗
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
997一1022
咸平
景德
大中祥符
天禧
乾兴
宋仁宗
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
1022一1063
天圣
明道
景祐
宝元
康定
庆历(1041-1048)
皇祐(1049-1054)
至和(1054-1056)
嘉祐(1056-1063)
宋英宗
宪文肃武睿圣宣孝皇帝
1063一1067
治平(1064-1067)
宋神宗
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
1067一1085
熙宁(1068-1077)
元丰(1078-1085)
宋哲宗
钦文睿武齐圣昭孝皇帝
1085一1100
元祐(1086-1094)
绍圣
元符
《资治通鉴》成书时代
司马光在嘉祐年间立意编写一部编年体著作,由于“私家力薄,无由可成”,只修成《通志》八卷。
治平三年(1066)正月,司马光进呈《通志》给宋英宗,并得到了宋英宗的支持。
治平三年四月辛丑,司马光奉命继续编纂,改称为“历代君臣事迹”,正式开局编修。
次年,宋神宗即位,司马光在迩英阁进读,神宗赐名《资治通鉴》,并作序。
司马光生平:
1019-1077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司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省光山县),[3] 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所以给他起名光;[1] 6岁时,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7岁时,不仅能背诵《左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
天圣九年(1031年),司马光随父亲司马池从东京出发,一路经洛阳、潼关、宝鸡,过秦岭,前往四川广元,出任利州转运使,在栈道上遇着巨蟒,他沉着冷静地手持利剑,扎进巨蟒的尾巴上,使巨蟒疼痛得一震,滚下了深不可测的栈道下边。
[5]
司马光的博学来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学强识,另一方面他的父亲也着意培养。
他既诚实聪明,又十分懂事,深得父亲喜爱。
同时,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谈,司马池总好把他带在身边。
耳濡目染,使司马光不论在知识方面,还是见识方面,都“凛然如成人”。
好多当时的大臣、名士,都很赏识司马光。
尚书张存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给司马光。
担任过副宰相的庞籍在司马池死后,把司马光当成自己儿子一样培养、教育。
司马池辗转河南、陕西、四川各地为官,始终把司马光带在身边。
所以,司马光在15岁以前就跟随父亲走过好多地方,在这些地方访古探奇,赋诗题壁,领略风土人情,极大地丰富了司马光的社会知识。
[5]
步入官场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20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
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
在同州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当推官,石虽比司马光大20多岁,但两人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交流学问,谈古访今,成为忘年之交。
同年,他和张存的女儿结婚。
[5]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官,改任苏州判官。
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了。
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3年。
在此期间,北方党项族人元吴称帝,建立了西夏国,西夏为了摆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同宋朝发生了战争,宋朝连连失败。
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设指挥使等官职。
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
于是由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
[5]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
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
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
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
[5]
在居丧3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
庆历四年(1044年),26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
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
[5]
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阅读典籍,写下不少论文,如《机权论》、《才德论》、《廉颇论》、《应侯罢武安君兵》、《项羽诛韩生》、《汉高祖斩丁公》、《甘罗》、《范睢》、《秦坑赵军》等几十篇。
[5]
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诏旨。
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
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
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
“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
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
”这时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京都。
[5]
庆历七年(1047年),司马光29岁,贝州农民王则起义,攻占贝州城,号称“东平郡王”。
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
司马光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
具体建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
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66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
[5]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
皇祐三年(1051年),司马光33岁,由宰相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
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
皇祐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
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
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
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治理地方
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杨休、包拯等人,去往郓州。
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
[5]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5]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
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默。
[5]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
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5]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
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
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
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5]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
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
[5]
重回中央
嘉祐三年(1058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
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5]
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书“三言”、“五规”,多次上书仁宗解决继嗣的问题,仁宗觉得司马光真心为国家社稷考虑,遂将奏折转至中书省。
司马光亲自到中书省催办,直到赵曙被立为皇太子。
[5]
司马光44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长。
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5]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
四月赵曙即位,即英宗。
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道理。
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
“金堤千里,溃于蚁穴;白璧之瑕,易离难合。
”皇帝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皇帝“无以安天下”。
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皇太后,一封给皇帝。
在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验。
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5]
从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时间里。
司马光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间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
在五年的谏官生涯中,除了关注社会上层,帮助朝廷解决好皇位继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领、治国政纲等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外,同时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层人民身上。
他发出了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呼声。
而且这个思想几乎贯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
他在《论财利疏》中指出:
当今天下最苦的是农民,因为“农民苦身劳力,粗衣粗食,还要向政府交纳各种赋税,负担各种劳役。
收成好的年代,卖掉粮食以供官家盘剥,遇到凶年则流离失所,甚至冻饿而死”,建议切实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5]
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书《论宴饮状》,恳请皇帝为民着想,悉罢饮宴。
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
留任谏职
仁宗死后,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也获得近千缗。
但这些正确的谏言,因为朝廷腐朽,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能被采纳。
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
[5]
治平元年(1064年),司马光上奏《乞罢陕西义勇札子》,他认为当时在边防组织“义勇”使百姓“骨肉流离,田园荡尽”,给百姓带来无穷苦难,希望朝廷审察利害。
特罢此事。
当朝廷不予采纳时,他又写第二封札子,并亲自上殿面见英宗,他说:
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一味拉夫凑数,只能是“徒有惊扰,而实无所用”。
英宗这次略有所动,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枢密院商量,但一经商量,方知此事拟议已久,难以更改。
他又连上六疏,并和宰相韩琦进行辩论,韩琦虽然无言以对,但手中有权,司马光也拿他没办法。
这次谏言失败后,司马光连上五状,要求降黜。
[5]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马光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
司马光因对谏官彻底失望了,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他在奏章上说:
“臣从事谏职,首尾五年,自本朝以来,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
臣资质愚戆,惟知报国,竭尽朴忠,与人立敌,前后甚众,四海之内,触处相逢,常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
”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进龙图阁直学士。
[5]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纪》5卷,《秦纪》3卷,共8卷)进呈英宗。
这部书的时间是从烈王二十三年,韩、赵、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为止。
英宗看后大为赞赏,并给司马光二条明确指示,一是接续《通志》往下编修,二是决定设立书局,并由司马光自择官属,作为自己的助手。
[5]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赵顼即位。
参知政事欧阳修极力向神宗推荐,说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
[5]
新旧党政
神宗赵顼即位以后,年轻年盛,朝气蓬勃,决心振兴祖业。
他在虚心下问、多方征求治国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进、大胆的变革方案很符合自己的思想,于是在熙宁二年(1069年),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
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
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一概反对,尤其当变法还未显露明显弊病时,他也并未公开持反对意见。
甚至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他还进行劝解和说服。
直到王安石颁发“青苗法”,司马光才表示不同意见,他认为县官靠权柄放钱收息,要比平民放贷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现了强烈不满。
[5]
神宗希望司马光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辅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机,实现国家的振兴。
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马光枢密副使,可是司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推辞,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
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因而被罢官。
司马光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时间长达15年。
[5]
元丰七年(1084年),司马光已66岁,《资治通鉴》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书呈上,十一月,《通鉴》的最后部分《唐纪》和《五代纪》修成以后,司马光连同《通鉴考异》、《通鉴目录》一起奏进给神宗皇帝。
神宗皇帝十分重视,将书的每编首尾都盖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图章,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写序。
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说他“博学多闻,贯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
并赏与银、绢、衣和马,擢升司马光资政殿学士,迁范祖禹为秘书省正字。
[5]
元丰八年(1085年),司马光67岁。
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仅10岁的赵煦继位,是为哲宗。
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当政。
皇太后向司马光征询治国方略,司马光上《乞开言路札子》,建议“广开言路”。
司马光又一次呼吁对贫苦农民不能再加重负担,而且主张新法必须废除,要对农民施以“仁政”,接着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国之要札子》,重点谈用人赏罚问题,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将兵法是“病民伤国,有害无益”。
[5]
皇太后下诏起用司马光知陈州,不久,又下诏除授门下侍郎(即副宰相)。
但司马光上疏辞谢,以自己“龄发愈衰,精力愈耗”,请求只任知陈州。
以后在周围亲友支持下还是到任就职了。
司马光向皇太后进言,为了实现废除新法的政治主张,把因反对新法而被贬的刘挚、范纯仁、李常、苏轼、苏辙等人招回朝中任职,吕公著、文彦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职。
[5]
司马光废除新法,上《请革弊札子》,又在《请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为毒药,请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
废除了保甲法,又废除了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带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将官法还未废除,无限感伤地说:
“吾死不瞑目矣!
”他向吕公著说:
“光自病以来,悉以身付医,家事付康(司马康),国事未有所付。
”切望吕公著能够完成他的宿愿。
同时,上表请求辞位。
但皇太后对他很倚重,不但不准辞位,反下诏除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式拜为宰相。
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青苗法。
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5]
暮年岁月
司马光在第二次回朝为相期间,辑录《国语》的精要,编成《徽言》一书。
又将《历年图》和《百官公卿表》增补、总辑为《稽古录》一书,形成一部“略存体要’’的简明通史,又负责将《资治通鉴》进行了最后的校定。
[5]
元祐元年(1086年),司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岁,获赠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宋哲宗赐碑名为“忠清粹德”。
死后,哲宗将他葬於高陵。
灵柩送往夏县时,京城的人们罢市前往凭吊,有的人甚至卖掉衣物去参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声超过了车水马龙的声音。
等到安葬的时候,哭的人非常真诚,仿佛是在哭自己的亲人。
岭南封州的父老们,也都纷纷祭奠司马光,京城及全国各地都画他的像来祭祀他,吃饭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5]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为相,议论司马光更变熙丰法度,哲宗下诏削除司马光的赠谥,毁坏所赐碑。
绍圣四年(1097年),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
元符三年(1102年),追复太子太保。
崇宁二年(1103年),蔡京为相时,再次追降左光禄大夫,旋即除名,将司马光等称为“元祐党人”,刻元祐党人碑,禁止元祐学术。
大观年间,追复太子太保。
靖康元年(1126年),赠太师,再次赐谥。
宋高宗建炎年间,配享哲宗庙廷。
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司马光位列其中。
咸淳年间,从祀于孔庙。
明嘉靖年间,从祀时称“先儒司马子”。
[10]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司马光与历代功臣四十人从祀历代帝王庙。
[11]
资治通鉴期末总结
第一讲《资治通鉴》与王安石变法
一.资治通鉴成书的大背景是什么?
※宋朝时期,古人对自然的认识达到了一个高峰,原有的”君权神授“的思想受到怀疑,人民正由”神性“变为”理性“,如此便挑战了君王存在的合法性。
另外,五代的频繁更替让宋初君王担心自己变成下一个”短命王朝“。
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宋初君王们开始借鉴历史经验,吸取历史教训。
【五代(907~960年。
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时期,中国一共换了14个皇帝】
※武人政治的逐步消亡和文治导向的确立
宋初的统治者有感于五代十国时期藩镇割据,武将权力膨胀的局面不仅没有带来稳定,反而导致了五代五个政权短命的现象。
宋初的统治者认为,用武力来干预政治会影响自己政权的稳定性。
所以,宋初统治者使用各种方法来瓦解武将的权力【如赵匡胤杯酒释兵权】,让武人的政治影响力变得越来越小。
文治导向的确立:
经筵制度——对终极权力的驯化努力
教育制度——文治和教化的基础
科举制度——基层文化势力进入权力层的纽带
在瓦解武人势力的同时,宋初的稳定局面需要一大批优秀的文化官员。
在武官地位下降,文官地位上升并且空缺极大的背景下,通过学习文化知识参加科举考试,几乎成了士人出仕的唯一途径。
※四大类书的编纂(《太平广记》《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册府元龟》)
前三部书在宋太宗时期成书。
类书主要用于皇帝阅读,所以这反映了皇帝对文学和历史的热爱,推动了”由上到下“的文化氛围的形成,为通鉴一书的编纂创造了条件。
《册府元龟》是一部类书体的历史事迹汇编书籍。
这种史书更像是一本便于查阅的工具书,每一个历史事件如同一个词条被记录下来。
这种类书的缺点在于,它不能把一个历史事件的起因,背景,影响说的清清楚楚,只简单的介绍了一个孤立的事件。
这样就很难给出借鉴意义,不能做一本很好的”皇帝教科书“。
※宋英宗支持
司马光积极推荐晚年无子的宋仁宗选宋英宗做接班人,所以宋英宗出于感激的心态,一直支持司马光的编纂。
二.资治通鉴成书的小背景——王安石变法
※姜鹏老师:
在王安石变法之前,司马光已经开始编纂《资治通鉴》,其政治思想体系也已经基本成型。
司马光的编纂团队中有刘攽、刘恕、范祖禹等人。
这个团队的政治思想、对历史的解读方式和王安石有很大的不同,对于变法的意见也相左。
所以他们把自己的政见融入了《资治通鉴》一书中。
选文: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六引《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十三
(帝)御迩英阁,司马光读《资治通鉴》至曹参代萧何为相,一遵何故规。
因言参以无事镇海内,得持盈守成之道,故孝惠、高后时,天下晏然,衣食滋殖。
上曰:
“使汉常守萧何之法久而不变,可乎?
”光曰:
“何独汉也。
夫道者,万世无弊,夏、商、周之子孙,苟能常守禹、汤、文、武之法,何衰乱之有乎?
”上曰:
“人与法,亦相表里耳。
”光曰:
“苟得其人,则何患法之不善;不得其人,虽有善法,失先后之施矣。
故当急于得人,缓于立法也。
”
(帝)御迩英阁,吕惠卿讲《咸有一德》:
“咎单遂训伊尹相汤,立典型以传后世。
及其歿也,咎单惧沃丁废而不用。
於是训其事以告之。
与曹参遵萧何之法,其文则似是,其实则非也。
先王之法,有一岁一变者,则《月令》‘季冬节国以待来岁之宜’,而《周礼》‘正月始和,布于象魏’是也。
有数岁一变者,则尧、舜‘五载修五礼’,《周礼》‘十二载修法则’是也。
有一世一变者,则‘刑罚世轻世重’是也。
有数十世而变者,则夏贡、商助、周彻,夏校、商序、周庠之类是也。
有虽百世不变者,尊尊亲亲贵贵长长,尊贤使能是也。
臣前日见司马光以为汉惠、文、景三帝皆守萧何之法而治,武帝改其法而乱,宣帝守其法而治,元帝改其法而乱。
臣按,何虽约法三章,其后乃以为九章,则何已不能自守其法矣。
惠帝除挟书律、三族令,文帝除诽谤、妖言,除祕祝法,皆萧何法之所有,而惠与文除之,景帝又從而因之,则非守萧何之法而治也。
光之措意,盖不徒然,必以国家近日多更张旧政而规讽;又以臣制置三司条例,看详中书条例,故有此论也。
”
值得注意的是,司马光并不反对变法本身,而是反对其具体措施,比如青苗法,对于战争的看法等等。
※经济政策:
选文: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五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
初,上以货重物轻,改铸四铢钱。
〔元嘉七年铸四铢钱〕民多翦凿古钱,取铜盗铸。
上患之。
录尚书事江夏王义恭建议,请以大钱一当两。
右仆射何尚之议曰:
「夫泉贝之兴,以估货为本,事存交易,岂假多铸!
数少则币重,数多则物重,多少虽异,济用不殊。
况复以一当两,征崇虚价者邪!
若今制遂行,富人之赀自倍,贫者弥增其困,惧非所以使之均壹也。
」上卒从义恭议。
……
当两大钱行之经时,公私不以为便;己卯,罢之。
(元嘉二十五年五月)
※战争看法
选文:
《论邪正札子》,《范太史集》卷二十六
熙宁之初,王安石、吕惠卿等造立新法,……又启导先帝,用兵开边,结怨外域,至熙宁七八年间,天下愁苦,百姓流离。
……王韶开边熙河,章惇开边湖南,沈起引惹交贼,寇陷三州,朝廷讨伐,前后死伤二十万。
吕惠卿、沈括、俞充、李稷、种谔等兴造西事,死伤者又二十万。
先帝悔悼,以谓辅臣曰:
“安南、西师死伤皆不下二十万,朝廷不得不任其咎。
”
王安石和司马光对于“开边”一事具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司马光认为,开边一事会造成
※关于和王安石变法的直接联系:
《资治通鉴》的编纂和王安石变法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我们不能只关注某一个方面,陷入片面性。
我们没有必要认为,司马光编写《资治通鉴》处处都是在反讽王安石新政。
比如史学家一致津津乐道的“智伯才德论”。
很多学者认为,”智伯才德之论“是司马光影射王安石变法的一个典型例子。
在”智伯才德之论“的一段文字中,司马光认为”才能“和”品德“都是评判人物的标准,根据二者的有无,可以将一个人划分为有德有才等四种人。
像智伯这种有才无德的人被称作为”小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有才华,然而却能使国家覆亡。
作为统治者,宁可采用”有德无才“的”君子“,也不能采用”有才无德“的”小人“。
由于这一段文字关涉人才的任用,并且通鉴一书的编纂时间大多在王安石春风得意,主持新政,而司马光却政途坎坷的一段时期,很多学者想当然地认为,这一段议论性的文字是在影射主持新法的王安石集团。
然而,司马光在撰写这一段文字的时候,不可能会有影射的目的。
其一,在宋英宗治平三年时,司马光早已完成了周、秦两纪。
而此时的王安石初入仕途后回乡服丧,招收门生,根本没有进入政场。
无论如何,司马光也不能预料到,宋英宗的继承者宋神宗会和王安石主持新政,而且新政很多立场与自己向左。
其二,司马光并不认为王安石是”有才无德“的”小人“。
在宋仁宗和宋英宗时期,司马光很尊敬优秀士人王安石,他认为王安石”文辞阂富,当世少伦,四方士大夫素所推服”,并自认“比于安石,相去远甚”。
甚至在王安石变法失败,司马光主政废除新法后,当王安石逝世的时候,他还认为“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但性不晓事而喜遂非”,并且主持了隆重的祭奠仪式,表示对王安石的尊敬。
第三,司马光对于人才选用标准的思想早在通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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