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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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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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来源:
文都敏行法硕
一、单选题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即对千现行刑法生效以前
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
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
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
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巳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所谓“处刑较轻'',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
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B紧急避险C自救行为D犯罪行为
【答案】D
【解析】甲属于胁从犯,紧急避险不要求超过必要限度,只能小于保护的利益,所以不属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对象为犯罪分子。
自救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是被胁迫采取措施。
3.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答案】A
【解析】户是指被害人生活居住的地方,酒店房间不属于户的范围。
C属于转化型抢劫。
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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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属于正当进入,进去后才产生犯罪故意,所以不属于入户。
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
B行为方式必须是特殊主体
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答案】D
【解析】包庇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时间在犯罪之后而不是审查起诉之后。
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A修正的犯罪构成B标准的犯罪构成C加重的犯罪构成D减轻的犯罪构成
【答案】D
【解析】《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且致入死亡、侵害了生命法益),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标准的犯罪构成。
而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派生的犯罪构成(减轻的犯罪构成)。
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C以在网上发贴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答案】A
【解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亲戚获得谅解的不构成犯罪。
敲诈勒索的目的是获得财务。
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偿还是其他原因。
7.下列关于管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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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管制的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
8-9案情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行贿罪
D侵占罪
【答案】C
【解析】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诈骗罪是用虚假事实骗取财务。
侵占罪的对象是无主财产,都不符合。
9.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C
【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所以已正好符合受贿行为
10.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构成走私废物罪
B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应数罪并罚C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关税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
D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的,应认定无罪
【答案】B
【解析】刑九废除了走私的死刑。
废物中夹带普通货物的应数罪并罚。
走私故意但对象不定时我们应该采用走私普通货物品罪这个一般刑
1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中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 B类推解释 C限制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
【解析】将银行扩大为送钞车,这为扩大解释
1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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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
【解析】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
共同犯罪中必有主从犯。
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1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读职罪
【答案】D
【解析】放火罪与虐待罪、危险驾驶罪都是故意犯罪
1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实亏15万元。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
B非法经营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答案】A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虽然题目里没有非法占有,但是其将他人财物弄损失就构成了占有。
15.下列选项中,即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A洗钱罪
B遗弃罪
C玩忽职守罪
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答案】C
【解析】玩忽职守罪既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
遗弃罪与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罪是不作为犯罪,洗钱罪是作为犯罪
1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水井,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
这
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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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客休错误
B工具错误
C打击错误
D因果关系错误
【答案】D
【解析】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
行为偏差,又叫做目标打击错误、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
打击错误必须是行为的误差,而题目是对象的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
(1)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
(2)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3)知道行为已经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误解。
这三种情形的错误对罪责的认定均不发生影响。
1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络为名,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劫罪
【答案】A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必须是秘密的行为,但是赵某早就有警觉。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甲未使用暴力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
所谓公然夺取,是指行为人明知被害人知情还当着被害人的面而强行夺走财物。
赵某有警觉去追击,而未追到,构成抢夺
1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
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罚金刑
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
D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刑他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合并执行
【答案】C
【解析】未成年人也可以适用罚金,未成年如果没有财产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执行,但最低不少于500所以罚金不是完全由法官酌定的。
罚金和没收财产不能并用。
1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离。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破坏交通工具罪
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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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重大飞行事故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A
【解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题中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
重大飞行事故罪主体是航空人员。
甲未使用暴力。
20.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是
A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家电视机砸毁
B因感情纠纷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
C因债务纠纷率众人拿走债务人财物
D因医患纠纷将主治医生困在办公室
【答案】B
【解析】寻衅滋事就是无事生非。
D是非法拘禁A是不构成犯罪C是不构成犯罪
21.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的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
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在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答案】C
【解析】题目中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但未落户,后又在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因病住于丁市医院。
《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可知丙为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到2014年8月),丁为医院治病所在地,故选C丙市。
22.甲将一部相机传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根据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丁基于丙的交付得取相机的所有权
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得取相机的所有权
D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得取相机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题目中甲将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卖给不知情的丙。
后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
首先,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而取得相机的所有权,其次在丙将相机卖给丙的过程中,丙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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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处分,并且交付,故丁取得相机所有权。
A项中丁是根据继受取得而取得相机所有权,而不是善意取得(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
C项中丙是有权处分,且题目中未交待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无需甲追认。
D项中相机动产,动产取得所有权交付即可,不需要付清全部货款才行。
23.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来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支付报酬。
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
A许可使用
B法定许可
C强制许可
D合理使用
【答案】D
【解析】题目中乙杂志社未经甲的允许转载其时事性文章且未支付报酬,该文章甲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故答案为D合理使用。
24.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间滑倒,摔掉了眼镜。
经查甲滑倒系因酒店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所致。
甲的损失应由
A甲自己承担。
B酒店承担全部责任
C酒店和乙承担按份责任
D酒店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题目中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间摔倒,原因是酒店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
根据《侵权责任法》用人单位的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故选B由酒店承担全部责任。
25.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甲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
B甲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
C甲为了出行便利,出钱修复邻居家被台风刮倒的院墙
D甲的狗将他人咬伤,甲确以为是好友乙的狗咬伤人而赔偿伤者
【答案】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构成要件包括
(1)管理他人事务
(2)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3)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A项中无因管理作为债发生的原因之一,扶起倒地老人并未产生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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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中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是道德上的义务。
未产生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D项中管理的是自己的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
26.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5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租金50万元,后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消灭的原因是
A混淆
B免除
C低销
D清偿
【答案】A
【解析】甲公司欠乙公司50万贷款,乙公司欠甲公司50万租金,两者合并后,基于混同(规范主体的混同)而使债消灭。
27.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使用。
某日,乙酒后驾驶汽车撞伤丙,丙的损害应由
A甲全部赔偿
B乙全部赔偿
C甲、乙连带赔偿
D甲、乙按份赔偿
【答案】B
【解析】题目中甲将汽车借给乙。
某日,乙酒后驾车,撞伤丙。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作为汽车所有人,并不存在过错,所以由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8.摄影师甲以乙为模特拍摄了数百张艺术照。
甲将这些照片编辑成画册,未经乙同意交出版社发行。
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著作权
B发表权
C有像权
D署名权
【答案】C
【解析】题目中甲为乙拍摄艺术照,甲将艺术照编辑成册,未经乙同意交出版社发行。
首先,甲作为摄影师,无约定的情况下对其作品(艺术照)享有著作权,基于此也可以将其作品进行编辑并出版。
故甲未曾侵犯乙的著作权、发表权、署名权。
所以选C肖像权。
出版发行具有营利的目的。
29.甲将乙的和联系方式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声称乙欠钱不还,是个骗子,经查,甲所说与事实完全不符。
甲的行为侵害了乙的
A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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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名誉权
C肖像权
D荣誉权
【答案】B
【解析】姓名权指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妨害和侵害。
侵犯姓名权的方式主要有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姓名的命名。
名誉权是指维护自己名誉不受他人恶意贬损或者损害。
题目中甲虚构事实在朋友圈说乙是骗子,构成对乙名誉权的侵犯。
肖像权是指形象的再现、肖像的使用、排除侵害的权利。
(侵害肖像权要有营利的目的)。
荣誉权是指接受荣誉称号、奖励,排除他人妨害和干涉的权利。
30.甲公交公司的司机乙为避让闯红灯的行人丙而急刹车,给乘客丁摔倒受重伤。
丁的损害
应由
A甲公司赔偿
B甲公司和乙连带赔偿
C乙赔偿
D甲公司和丙连带赔偿
【答案】D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又因为损失事由第三人(闯红灯)造成的,所以受害人既可以找甲公司,也可以找丙(第三人),当甲公司进行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甲公司与丙是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
31.甲(10周岁)、乙(11周岁)丙(12周岁),翻越高速公路天桥旁水泥护栏后,趴在防护网上往高速公路抛掷石块击打过往车辆,其中一石块击中司机丁致其重伤,但无法确认该石块是谁投掷。
A甲、乙、丙连带赔偿
B高速公司管理机构赔偿
C甲、乙、丙的监护人连带赔偿
D甲、乙、丙的监护人和高速公司管理机构连带赔偿
【答案】A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丙为行为实施者,且无法查明是谁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所以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32.下列情中,不属于法人解救原因的是
A被吊销营业执照
B被吊销登记证书
C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
D变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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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民法总则》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不包括变更登记。
33.甲声称具有某海外名校学历,与乙登记结婚。
半年后,乙发现甲的毕业证书是伪造。
甲、乙之间的婚姻
A无效
B有效
C因欺诈可撤销
D因重大误解可撤销
【答案】B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未将欺诈规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情形,所以该婚姻为有效。
34.甲将汽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乙并交付,后甲从乙处借回汽车,并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同时变更了登记手续,但车仍由甲占有。
乙得知后,要求甲、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赔偿
B汽车归丙所有、乙的损失由甲丙连带赔偿
C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D汽车归乙所有,乙有权要求丙返还汽车,赔偿损失
【答案】C
【解析】甲将汽车15万卖给乙,并交付后,乙即取得所有权,由于汽车是特殊动产,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后甲又将汽车从乙处借回,将车16万卖给不知情的丙,办理了登记,但是未交付。
所以此时丙并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汽车所有权仍然归乙,所以乙给予所有权的追及效力,有权要求甲返还,并赔偿损失。
故选C
35.甲(13周岁)因考试成绩不理想将自己的书包扔掉,甲扔掉书包的事实属于A事件
B事实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
D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答案】C
【解析】甲(13周岁)扔掉书包的行为属于单方抛弃(单方法律行为)。
该行为的效力如何不影响其是否为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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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
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
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
2017年甲去世。
该房屋A应按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丙、丁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由依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D属于甲和丙的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后继承
【答案】A
【解析】遗嘱的效力公证的遗嘱最优先,两份公证的遗嘱,以最新的为准其他遗嘱以时间最后者为准。
另外房屋为婚前财产,结婚后不会主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甲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处分丙(后妻)的权利。
37.甲、乙、丙三人按35%,55%,10%的份额共有一艘渔船,乙、丙2人均有意卖掉渔船,甲坚决反对,关于出卖渔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有权单独决定出卖渔船
B乙丙未经甲同意无权出卖渔船
C乙、丙有权基于多数份额出卖渔船
D乙、丙可根据多数共有人同意
【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题目中甲乙丙三人按35%、55%、10%份额共有一艘船,根据以上法条规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才可以,乙丙的份额仅占65%,不足三分之二(6667%)。
所以乙丙要卖船须经过甲的同意。
38.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
A形成权
B请求权
C支配权
D抗辨权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39、40
甲与金科公司约定,甲委托金科公司为自己提供出借人的相关信息,甲在与出借人订立借款合同后向金科公司支付报酬。
后根据金科公司提供的信息,甲从创富公司借款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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