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及流程可直接发给员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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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及流程可直接发给员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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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及流程可直接发给员工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可直接发给员工)
一、问题一:
为什么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申报。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关键两个信息:
1、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多项支出可抵税,申报之前请确认以下专项扣除是否填写完整:
(1)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3)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6)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二、问题二:
单位如果每月按照员工所填专项扣除费用进行的月度申报。
是否还需要个人再进行操作申报及申报时间。
即使是单位按照个人每月填写的专项扣除进行核算的,也需要个人在APP上进行操作,检查信息是否有误,专项扣除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有遗漏,进一步进行确认。
个人申报时间:
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6月30日。
三、问题三:
如何进行申报:
申报前准备、简易申报、标准申报。
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申报流程
简易申报:
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申请退税。
标准申报:
居民个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时,通过标准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1、申报前准备
2、简易申报
3、标准申报
问题四:
常见问题汇总
1、19年换到新工作了,年度汇缴,任职受雇单位应该是现在公司吗?
多个扣缴单位的,可以选其中一家单位,可以是现在单位,也可以选择之前的单位,不影响汇算清缴申报。
2、2019年有配股分红,需要汇算清缴吗?
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只有综合所得才需要汇算清缴,因此,配股分红不用汇算清缴。
3、如果超过12万不进行汇算清缴会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吗?
个人汇算清缴补税超过400元,没有办理汇算清缴,最重要的是影响个人征信。
参考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9〕860号)文件
4、在其他单位有兼职,汇算清缴时单位能看到我在其他单位的兼职收入吗?
选择单位代为办理汇算清缴时,单位可以看到你在本单位以外的收入;选择个人自行办理或者委托办理,单位看不到您在本单位以外的收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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