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修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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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修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修正
房___估价机构管理办法(xx修正)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___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___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___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___城市房___管理法》、《___行政许可法》和《___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___境内申请房___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___估价活动,对房___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___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___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___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___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___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___等各类房___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___评估。
第四条房___估价机构从事房___估价活动,应当坚持___、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___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___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___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任何___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___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__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___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__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___房___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___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___房___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___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___估价行业___应当加强房___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房___估价机构加入房___估价行业___。
第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房___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______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用管理等信息关联共享。
第八条房___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__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___房___主管部门负责房___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__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___房___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___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__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__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___房___主管部门资质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许可中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房___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第十条各资质等级房___估价机构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机构名称有房___估价或者房___评估字样;
2.从事房___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___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4.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
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___5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___2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___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___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健全;
11.随机抽查的1份房___估价报告符合《房___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二)二级资质
1.机构名称有房___估价或者房___评估字样;
2.取得三级房___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___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
4.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
5.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___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___15万平方米以上;
6.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___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3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___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
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健全;
11.随机抽查的1份房___估价报告符合《房___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三)三级资质
1.机构名称有房___估价或者房___评估字样;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
4.在暂定期内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___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___3万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___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___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抽查的1份房___估价报告符合《房___估价规范》的要求;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一条申请核定房___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___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房___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四)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六)专职注册房___估价师证明;
(七)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八)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九)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___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___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提供第十一条第
(一)项、第(三)项至第(八)项材料。
新设立中介服务机构的房___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核定为三级资质,设1年的暂定期。
第十三条房___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中的房___估价报告抽查,应当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准。
第十四条申请核定房___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向设区的市___房___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设区的市___房___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___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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