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制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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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的诉讼时效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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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中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权利人在法定期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权利不再进行保护制度。
在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祈求,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义务。
而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祈求权,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回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祈求权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自身及祈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断,中断,延长事由,判决驳回其诉讼祈求。
诉讼时效根据时间长短和合用范畴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
指在普通状况下普遍合用时效,此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状况规定,而是普遍合用,如国内《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祈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这表白,国内普通民事诉讼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
特别诉讼时效。
指针对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而制定诉讼时效。
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合用特殊时效,国内《民法通则》141条规定:
“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依照法律规定。
”
特殊时效可分为如下三种:
一、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时效。
国内《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
“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规定补偿;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商品未声明;3、延付或拒付租金;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
”
但是第2项因特殊法产品质量法已经变更,《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补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补偿祈求权,在导致损害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安全有效期除外
二、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如下诉讼时效。
《环保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及《海商法》第265条“关于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状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导致损害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品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其她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期限,依照关于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为4年。
三、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国内《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依照这一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懂得自己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备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延长、缩短、放弃等商定都是无效。
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法定事由,致使已经通过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祈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139条规定:
“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最后半年,因不可抗拒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祈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条件:
1.诉讼时效中断必要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
这些法定事由涉及两大类:
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客观状况;二是其她阻碍权利人行使祈求权状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断诉讼时效效力。
3.诉讼时效中断之前已经通过期间与中断时效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期间合并计算。
而中断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断视为诉讼时效完毕暂时性阻碍。
国内诉讼时效中断效力,从中断时效因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中断前已经进行时效仍眼有效,中断时效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此前计算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
(一)、先说民商法上:
分为获得时效和诉讼时效。
前者式合用于物权时效,但是当前为止,国内法律没有规定。
后者合用于祈求权,如果超过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力,就会导致丧失“胜诉权”。
1.
①《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规定补偿;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
②《海商法》第257条第1款就海上货品运送向承运人规定补偿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品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负责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祈求,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祈求人解决原补偿祈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法院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③《海商法》第260条关于海上拖航合同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④《海商法》第263条关于共同海损分摊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⑤《拍卖法》第61条第3款因拍卖标存在瑕疵未声明,祈求补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2.
①《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祈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②《合同法解
(一)》第6条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行之前,自当事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行之日超过一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其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③《专利法》第62条侵犯专利权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创造专利申请发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创造未支付恰当使用费,专利权人规定支付使用费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她人使用其创造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④《商标案件解释》第18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补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⑤《著作权纠纷解释》第28条侵犯著作权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补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⑥《国家补偿法》第32条第1款补偿祈求人祈求国家补偿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行为被依法确以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⑦《海商法》第257条第2款关于航次租船合同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⑧《海商法》第258条就海上旅客运送向承运人规定补偿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关于旅客人身伤害祈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二)关于旅客死亡祈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
(三)关于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祈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⑨《海商法》第259条关于船舶租用合同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⑩《海商法》第261条关于船舶碰撞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法第一百六十九第三款规定追偿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补偿之日起计算。
○11《海商法》第262条关于海难救济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济作业终结之日起计算。
○12《海商法》第264条依照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规定保险补偿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3《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补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补偿祈求权,在导致损害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安全有效期除外。
3.
①《海商法》第265条关于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祈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状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导致损害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②《环保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4.
《合同法解释
(一)》第7条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权利受到侵害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行之前,自当事人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二年,其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四年。
5.
《行诉解释》第4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不懂得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内容,其起诉期限从懂得或者应当懂得该详细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详细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她详细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
①《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状况,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②《民通意见》第175条第2款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合用民法通则关于延长规定,不合用中断、中断规定。
③《行诉解释》第4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不懂得行政机关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内容,其起诉期限从懂得或者应当懂得该详细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详细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她详细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除此之外,尚有一种概念就是“除斥期间”,前面诉讼时效指是诉讼权利,这个概念重要指针对与实体权利,也就是法律规定你某种实体权利存续有一种固定期间,如:
《民通意见》73条: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祈求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合同法》5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撤销权消灭:
(一)具备撤销权当事人自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备撤销权当事人懂得撤销事由后明确表达或者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
”
《继承法》25条:
“受遗赠人应当在懂得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表达,到期没有表达,视为放弃受遗赠。
”
《婚姻法》第11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祈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祈求,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事人祈求撤销婚姻,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送损害补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告知》第15条规定:
“对承运中货品、包裹、行李发生损失或逾期,向铁路运送公司规定补偿祈求权,时效期间合用铁路运送规章180日规定。
自铁路运送公司交付次日起算;货品、包裹、行李所有灭失,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次日起计算。
但对在此期间内或运到期间内已经确认灭失,自铁路运送公司,交给货运记录次日起计算”。
(二)、刑法上
1、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通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通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有期徒刑,通过;③法定最高刑为以上有期徒刑,通过;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通过。
如果后来以为必要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用强制办法后来,逃避侦查或审判,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三)、行政法
《行政惩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予以行政惩罚。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这里重点需要注意是但书背面内容: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治安管理惩罚法》对违法行为追究时效6个月。
《税收征管法》第51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及时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可以向税务机关规定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及时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国库管理规定退还。
《税收征管法》第52条:
“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状况,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限制。
”
二、诉讼法上:
(一)民事诉讼法时效
三日:
1.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决定期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员,不断止参加本案工作。
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告知复议申请人。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告知当事人和其她诉讼参加。
公开审理,应当公示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3.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步告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示,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状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4.合议庭构成人员拟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五日:
1.人民法院应当在备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被告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她诉讼参加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4.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送原审人民法院。
5.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6.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所有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7.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申诉所作解决决定,可以在选举日五日此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8.督促程序: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告知债权人与否受理。
七日: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以为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备案,并告知当事人;以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十日: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或者其她合法理由耽误期限,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与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案件,一律公开宣布判决。
当庭宣判,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宣判后及时发给判决书。
3.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人民法院裁定宣布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告知债务人和已知债权人,并发出公示。
十五日:
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用保全办法后十五日内不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拘留期限,为十五日如下
3.人民法院应当在备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6.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7.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可以委托本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要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回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成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尚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状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委托人民法院可以祈求受委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三十日:
1.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毕调查。
因故不能完毕,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人民法院合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示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
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除外。
4.债权人应当在收到告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告知债权人应当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视为放弃债权
5.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可以委托本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要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回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成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尚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状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6.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申请延期,与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
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与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8.涉外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涉外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
逾期不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六十日:
1.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其她方式无法送达,公示送达。
自发出公示之日起,通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步告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示,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状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三个月:
1.人民法院合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
3.人民法院受理宣布失踪、宣布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公示。
宣布失踪公示期间为三个月,宣布死亡公示期间为一年。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关于机关证明该公民不也许生存,宣布死亡公示期间为三个月。
4.债权人应当在收到告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告知债权人应当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视为放弃债权。
半年: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案件,没有新状况、新理由,原告在半年内又起诉,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合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备案之日起半年内审结。
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半年;还需要延长,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申请执行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为半年。
4.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容许邮寄送达,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半年,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依照各种状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公示送达,自公示之日起满半年,即视为送达。
一年:
1、宣布死亡公示期间为一年。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算,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示。
公示满一年无人认领,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3、普通共同诉讼中:
利害关系人因合法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自懂得或者应当懂得判决公示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人民法院起诉。
4、申请执行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为半年。
二年
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布其失踪,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关于机关证明该公民不也许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布其死亡,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仲裁法
五日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以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阐明理由。
三十日
对裁决书中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漏掉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祈求仲裁庭补正。
半年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半年内提出
(二)刑事诉讼法:
十二小时
1、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或者到她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证明文献。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不得以持续传唤、拘传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审判人员对被拘传人,应当在拘传后十二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持续拘传形式变有关押被拘传人
24小时
1、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候,必要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告知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因素和羁押处所,在24小时以内,告知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她所在单位。
2、公安机关对于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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