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镇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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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XX乡镇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范本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编制XX县XX镇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为了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抗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防洪条例》、《XX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XX市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
1.3X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全力抢险。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军民联合,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期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镇防汛抗灾工作。
镇防指办事机构为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指办”),设立在镇水利工作站,负责全镇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村(居)成立防汛应急抢险组织,工程管理单位成立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灾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抗灾指挥机构。
2.2镇防指组成
指挥长:
XX(XX镇镇长)。
副指挥长:
XX(党委宣传委员、分管水利)
XX(组织委员分管后勤)
XX(统战委员分管旅游)
XX(镇人武部部长)
XX(副镇长、分管土地)
XX(派出所所长)
成员:
XX(党政办主任)
XX(国土所所长)
XX(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XX(民政办主任)
XX(武装部负责人)
XX(水利站负责人)
XX(城管中队、村建站负责人)
XX(宣传干事、交通管理站负责人)
XX(安监站负责人)
XX(林业站站长)
XX(XX卫生院院长)
XX(供电所长)
XX(XX中学校长)
XX(XX中心小学校长)
2.3组织机构职责
2.3.1镇防指职责
(1) 在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相关决定、指令,统一指挥全镇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指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响应。
(2) 组织召开镇防指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参加的防台风、暴雨、洪涝等防抗工作会议,分析评估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安排部署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指导各级各部门制定各项防灾、抗灾、救灾应急措施。
(3) 下达防灾抗灾、抢险救灾命令,执行县防指下达的小型水库、重要山塘防洪调度。
(4) 按照预案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抗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 组织协调应急抢险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动员全社会参与防灾抗灾、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紧急防汛期,协调当地派出所和救援应急队伍参与防灾救灾工作。
(6)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气象、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台风、暴雨、洪涝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3.2镇防指办职责
(1) 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有关领导报告。
(2) 提出防御台风、暴雨、洪涝的目标、重点、对策和措施等意见建议,为镇防指提供决策依据。
(3) 及时传达镇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
(4) 保障镇级防汛指挥中心正常运行。
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筹措、储备、调拨和管理。
(5) 负责镇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2.3.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镇人武部:
视情启动人武部应急指挥动员协调中心,并派出人员进驻镇防指参加值班。
根据镇防指的要求,协调做好救援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组织所属救援应急队伍和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村民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2) 镇党政办:
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居)、各部门防台风、暴雨、洪涝等防灾抗灾动态情况,与镇防指联合发出防台风、暴雨、洪涝等紧急通知;必要时,除防汛等应急部门外,宣布全镇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按照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负责通知镇领导分赴各挂钩村(居)检查指导防汛抗灾工作,督促各项防御措施落实。
(3) 镇水利工作站: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镇水利工程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提出水利工程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措施,做好所属水库防洪调度,指导在建及病险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4) 镇国土资源所:
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评估等工作,督促指导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及防治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
掌握最新情况,及时统计上报镇防指。
(5) 镇气象站:
负责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天气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补充或订正。
及时对台风、暴雨及未来趋势做出分析和预报,并报镇党委政府、镇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
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
(6) 镇村建站:
负责组织、指导全镇建设行业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并监督做好建筑工地及人员的防灾抗灾工作;城区发生暴雨、洪涝灾害时,及时做好排水、排涝工作;加强公园防灾抗灾安全管理,必要时适时关闭公园,及时组织游客安全撤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下人防、停车场防涝排涝工作;指导公用人防工程的防涝排涝工作;组织所属单位做好镇城防洪堤的协防工作。
灾后及时做好对损毁的市政公用设施、镇区树木、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修复工作,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7) 镇交通管理站:
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镇公路(桥梁)、内河水运交通设施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内河船舶交通管制管理,防止洪水期间发生漂船;指导检查在建公路(桥梁)安全度汛工作,督促公路等管养部门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负责组织运力转移危险地带群众、运输防台风防洪物资和组织做好危险品的运输工作。
(8) 镇农业服务中心:
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若遇农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
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
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9) 镇城管中队:
根据镇防指的要求,组织所属中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10) 镇宣传部门:
负责全镇防台风、暴雨、洪涝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协调境内外新闻媒体的采访安排工作。
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对社会公众的防台风、暴雨、洪涝知识宣传。
(11) 镇林业站:
负责组织、指导林业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若遇林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
帮助灾区组织林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
协助电力部门做好危及电力设施的超高树木砍伐工作。
(14) 镇财政所:
负责防台风、暴雨、洪涝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并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会同镇防指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15) 镇民政办: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害救助、人员转移、安置灾民临时生活安排以及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党委政府、镇防指。
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协调人保财险公司做好农房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理赔工作。
(16)镇派出所:
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依法打击盗、抢防汛物资和破坏、盗窃防台风、暴雨、洪涝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台风、暴雨、洪涝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7) 镇中心小学、XX中学:
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及时组织、督促各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对在校师生进行防台风、暴雨、洪涝知识宣传。
(18) 镇卫生院:
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村卫生部门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19) 镇文广体办:
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宣传工作,组织播发灾害性台风、暴雨、洪涝等信息和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涝通知,并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各地各部门防台风、暴雨、洪涝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
(20) 镇旅游办:
负责组织、指导旅游行业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指导旅行社、旅游饭店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景区(点)的防台风、暴雨、洪涝安全知识宣传、隐患排查和关闭等工作,确保游客及旅游企事业单位职工人身安全。
(21) 镇安监办:
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22) 镇供电所:
负责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涝的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
及时调度解决防汛等重要部门工作用电的应急电源,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解决防洪、排涝抢险的电力需要。
(23)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各所属XX服务站:
负责防台风、暴雨、洪涝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风情等防台风、暴雨、洪涝信息,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线路畅通。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配备值班电话、传真等通信设备,并指定防汛联络人,负责与镇防指办的联络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3. 1.1镇气象、水利预报部门负责对台风、暴雨、洪涝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
3.1.2防汛部门要加强防汛指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防汛所需的水情、雨情等预警测站网络建设与管理,及时准确提供水情、雨情等信息,保障防汛指挥中心的正常运转。
3.1.3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及时向镇人武部、镇城管中队和有关部门通报灾害信息。
3.2预案准备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应修订完善城区防洪排涝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
3.3预防准备
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重要城区及水库、堤防等重要工程的防汛责任人。
落实抢险队伍,开展防台风、暴雨、洪涝抢险救生演练,加强防汛宣传工作。
汛期,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重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及重点防汛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动态和汛情变化,必要时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
3. 4响应级别
按台风、暴雨、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四、三、二、一级,共四级。
4响应工作
4. 1总体要求
4. 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镇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镇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响应等级。
4.1.3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镇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防台风响应
4.2.1四级响应
4. 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台风四级响应。
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警报,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影响我镇;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我镇。
4.2.1.2应急响应行动
(1) 镇防指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出台风情况通报。
(2) 镇气象站做好及时传递台风监测和预报,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指报告。
(3) 镇水利站负责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4) 镇委宣传部门协调有关媒体开展防台风宣传报道。
4.2.2三级响应
4. 2.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台风三级响应。
县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警报,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我镇。
4.2.2.2应急响应行动
(1) 镇防指副指挥长到位指挥,必要时指挥长亲自到位指挥。
镇防指组织召开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措施和方案,并报告镇党委政府和指挥长。
(2) 根据会商意见,镇防指或镇党政办发出防御台风通知。
(3) 镇气象站加强和县气象局联系,及时传递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并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指报告。
(4) 镇防指办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 镇水利站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6) 镇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要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主动与镇气象站联系,密切关注台风情况。
相关成员单位必要时根据指挥部的通知进驻指挥部开展防台风工作。
各村
(居)、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好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
要提早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做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等各项准备。
(7) 各村(居)、各部门应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洪排涝工作。
4.2.3二级响应
4. 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台风二级响应。
县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严重影响我镇。
4.2.3.2应急响应行动
(1) 镇防指指挥长到位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
主持召开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
根据会商意见,镇防指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并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2)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到位指挥部时,主要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做好防御台风的工作情况汇报。
(3) 镇气象局每隔3小时作出台风预测预报,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指办报告。
(4) 镇防指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收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通过短信平台发送防台风信息或视情组织协调通信部门采用手机短信发送台风信息,同时视情组织通信管理部门发送台风信息。
(5) 镇防指召开镇、村两级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县防指。
情况紧急时,提请镇党委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同时视情通报镇人武部、派出所。
(6) 镇水利站组织指导各类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7) 镇防指密切监视全镇中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认真执行县防指下达的小型水库、重要山塘防洪调度。
(8) 必要时,挂钩地质灾害点的镇直机关单位要派人员到各自挂钩地质灾害点,按照镇直机关单位挂钩地质灾害点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协助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9) 必要时,挂钩镇城低洼地的镇直机关单位要派人员到小溪镇,按照镇直机关单位挂钩镇城低洼地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协助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10) 必要时,按照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挂钩各村(居)的镇领导分赴所挂钩的乡镇(场)检查指导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11) 必要时,镇党委政府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并动员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12)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必要时,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 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② 幼儿园、中小学校适时停课;
③ 高速公路、渡口等适时关闭;
④ 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停止临河工程作业
施工;
⑤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13) 镇委宣传部门协调文广体办,加强防抗台风宣传报道工作,电视台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镇防指作出的部署、防灾抗灾情况、防台风知识等。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视情向全镇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台风信息公益短信。
(14) 全镇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镇人武部、城管中队、民兵预备役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接到镇防指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各级、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15) 镇防指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省、市、县防指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
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16) 镇防指派出工作组,深入防灾一线依据当地启动应急响应等级对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7) 各村(居)、各部门应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涝工作。
4.2.4一级响应
4. 2.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台风一级响应。
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严重影响我镇。
4.2.4.2应急响应行动
(1) 镇防指指挥长到位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
主持召开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
(2) 镇防指召开由各级防汛指挥长和防指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镇、村两级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将情况迅速上报镇党委政府和市防指,同时通报镇人武部。
(3)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到位指挥部时,主要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做好防御台风的工作情况汇报。
(4) 镇气象站每隔1小时作出台风和降雨区域、降雨量预测预报。
当河道水位可能达到警戒水位时,XX水利站及时作出洪水预报,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指报告。
(5) 镇政府办及时了解掌握各村(居)、各部门防抗台风动态情况,负责协调解决防台风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6) 镇防指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居)防抗台风的落实情况,通过短信平台发送防台风信息或组织协调通信部门采用手机短信发送台风信息。
(7) 预报台风影响地区或预报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的地区政府应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8) 镇防指密切监视全镇中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认真执行县防指下达的小型水库、重要山塘防洪调度。
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响应工作。
(9) 镇水利站提出重点防洪区域、重点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10) 镇国土资源所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队伍,为防御突发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
适时协调当地政府做好地灾点群众和物资的疏散转移。
(11) 镇村建站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区排水、排涝工作,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镇区公用设施、城镇树木、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修复工作。
(12) 挂钩地质灾害点的镇直机关单位要派人员到各自挂钩地质灾害点,按照镇直机关单位挂钩地质灾害点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协助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13) 按照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挂钩各村(居)的镇领导分赴所挂钩的乡镇(场)检查指导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14)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 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② 幼儿园、中小学校适时停课;
③ 高速公路、渡口等适时关闭;
④ 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停止临河工程作业施工;
⑤ 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15) 必要时,镇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16) 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部门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7) 镇宣传部门协调电视台及时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镇防指作出的部署、防灾抗灾情况、防台风知识等,新闻网站及时更新防台风工作动态。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全镇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台风信息公益短信。
(18) 镇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等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协防方案要求,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全镇各类抢险队伍按照镇防指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
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9) 有关部门迅速传达省、市、县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指。
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镇纪委监察室对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0)镇人武部、城管中队、气象站、国土资源所、村建站等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其它部门和单位由镇防指根据应急需要通知其派员进驻指挥部协助镇防指开展工作。
(22)各村(居)、各部门应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全力投入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工作。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应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镇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暴雨、防洪涝应急响应。
4.2.6灾后处置
(1) 镇气象站发布解除台风预警信息。
(2) 镇防指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 镇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 根据受灾情况,镇防指组织有关单位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省、市、县有关部门的支持。
(5) 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受灾乡镇(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迅速做好灾区财险理赔工作,组织军地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同时,及时统计灾情,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指。
(6) 镇防指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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