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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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阳十发[2011]35号
中共十五里园镇委员会
十五里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十五里园镇关于在全镇公民中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
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十五里园镇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规划,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十五里园镇委员会
十五里园镇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0日
十五里园镇关于在全镇公民中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06年至2010年,我镇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法治定水”建设,保障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经济强镇、文化强镇”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创新工作载体和内容,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着力推进“法治定水”建设,为推动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经济强镇、文化强镇”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立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三、主要任务和方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在全镇公民中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权威。
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基本特征的学习宣传,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促进公民意识教育,倡导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维护法制权威。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有利于促进多种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多种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化工、低碳节能等新兴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有关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抗灾救灾、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计划生育、妇女儿童保护、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双拥共建等法律法规,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照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廉洁公正执法、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努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集中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频道、网站等,探索、开发和利用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鼓励、支持、引导和组织各类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新需求。
(六)继续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中心,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坚持分类施教,针对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和单位的不同特点和需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建设。
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加强和推动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认真贯彻落实《定水镇2011—2015年依法治镇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围绕“法治定水”建设,深化法治镇创建活动,加大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力度,建立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大力推进“以法治镇”创建活动为载体的地方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以“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四、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
要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讲座,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论证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
把法律学习作为机关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每年对公务员进行一次普法统一考试,考试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称职以上考核等次及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执法资格证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
(三)着力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体系,努力实现法制教育系统化、科学化。
发挥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传播手段,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理念。
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诚信守法经营档案,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与对企业的政策扶持相挂钩。
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着力提高农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民主法治观念。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观念和依法维权观念。
要不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建立一批全县领先、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民主法治村”。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
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要运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等有效形式,加强对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六)着力提高农民工的学法用法能力。
对在我镇务工的广大职工,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
用工单位和企业,必须把法制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要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对居住在我镇从事自由职业或滞留在我镇处于谋职阶段的外来人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镇直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
要坚持形式创新,讲求实效,学以致用,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的方针。
在教育中要采取专题教育与系统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和维护外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合法权益。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主要做好启动工作,进一步调整、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规划,征订教材,抓好试点,培训骨干,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2年至2014年,各村、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本规划的各项任务,搞好监督和中期检查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2015年上半年,各单位对照本规划认真进行自检,镇适时组织验收小组对各单位自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下半年,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进行总结表彰。
六、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人大代表监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要充实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建设。
各村各部门建立健全专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
镇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建设目标,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
镇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本规划的实施工作,日常工作由各级普法领导小组承担。
镇组织部门牵头负责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以及牵头负责公务员法制教育工作;镇政法部门牵头负责政法系统干警法制教育工作;镇民政部门牵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镇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在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镇国资部门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制教育工作;镇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各村、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镇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要全面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层级实施体系,确保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将普法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要将普法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主要领导人负责制,加强检查考核,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各村各部门工作不力的要实施责任追究制。
(四)落实经费保障。
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把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标准按人均0.3元,专款专用。
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各村、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阵地建设。
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和基层农村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作为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主要阵地。
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建设,各地要加强法制宣传专业网站建设,政府网站及各门户网站、部门网站要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加强服务阵地建设,要利用接待厅(室)、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六)加强队伍建设。
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应设置常设办事机构,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人员。
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制度。
大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数据库,分门别类,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实现菜单式法制宣传服务。
建立由法律职业者和学校教师、学生等志愿者参加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强理论研究。
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工作推进方式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主题词:
普法规划通知
中共十五里园镇委员会、十五里园镇人民政府2011年11月13日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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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 法制宣传 教育 第六 个五年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