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实施细则2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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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实施细则2课件
编号:
JL-XZ002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施工监理Ⅲ标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2015年12月
批准: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编写:
年月日
目录
说明………………………………………………………………………3
1、总则………………………………………………………………………5
2、开挖工程测量……………………………………………………………9
3、地下洞室测量……………………………………………………………14
4、施工期间变形监测………………………………………………………15
5、隧洞竣工测量……………………………………………………………17
2.编制依据
2.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1993),以下简称《规范》
2.2《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技术规范》(DL/T5099-1999)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4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施工12标、13标、14标、16标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1.总则
1.1测量基准
1.1.1监理人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三、四等GPS平面控制点)和水准点(三、四等水准高程)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并进行现场交桩,承包人接桩后,应与监理人共同校测基准点(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
1.1.2承包人应以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为基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测绘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精度的要求,测设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1.1.3业主单位请设计单位为布设的GPS三、四等平面控制网和三、四等水准点已覆盖至各个施工支洞洞口附近,经复核,确认无误后可直接用作洞外控制。
1.2施工测量
1.2.1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测量仪器必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本工程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1.2.2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控制、放线工作,并报监理人验收,但监理人的任何复核、抽测等工作,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准确性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1.2.3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将测量技术资料(如贯通测量技术设计等)及时报送监理人审核。
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直接进行检查放样,亦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人的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涉及工程量计量的测量工作,若双方协商同意,承包人可邀请监理人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可直接用于计量支付。
1.2.4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和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道路和防护栏杆。
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且不得因此向发包人索要补偿。
1.2.5承包人还应为其他承包人的测量工作提供方便或给予配合,特别是隧洞的贯通,不仅仅要做好本标段的贯通测量工作,两相邻标段的承包人还应互相配合,及时校核,共同做好相邻贯通面的贯通测量控制工作。
1.2.6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范和合同文件执行。
2.开挖工程测量
2.1一般规定
2.1.1开挖工程测量的主要内容包括:
开挖区原始地形图或原始断面图测量;开挖轮廓点放样;开挖竣工地形、断面测量和工程量测算。
2.1.2开挖轮廓点的点位中误差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2.1.2
工程部位
点位中误差(mm)
备注
平面
高程
主体工程部位的基础轮廓点、预裂爆破孔定位点
±50~±100
±100
±50mm的误差仅指有密集钢筋网的部位点位误差值均相对于邻近控制点或测站点、轴线点而言
主体工程部位的坡定点、中间点、非主体工程部的基础轮廓点
±100
±100
土、砂、石覆盖面开挖轮廓点
±200
±200
2.1.3开挖放样的高程控制点,不应低于五等水准测量的精度,一般情况下,均可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点。
2.1.4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校测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监理人有权随时抽验承包人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承包人进行联合测量。
2.2开挖过程细部放样
2.2.1开挖工程细部放样,需要在实地放出控制开挖轮廓的坡顶点、转角点或坡角点,并用醒目的标志加以标定。
2.2.2开挖工程细部位置放样采用测角前方交会法,宜用三个交会放样,以“半侧回”标定即可;采用极坐标法时,方向线的测设按《规范》附录执行,距离丈量可根据条件和精度要求选择下列方法:
1)用钢尺或经过比长的皮尺丈量,以不超过一尺段为宜。
在高差较大的地区。
可丈量斜距加倾斜改正。
2)用视距法测定,其视距长度不应大于50米。
预裂爆破放样,不宜采用视距法。
3)用视距法测定,端点法长度不应大于70米。
2.2.3细部点高程放样,可采用支线水准,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或经纬仪置平测高点:
1)支线水准应往返测量,其交差不应大于表2.1.2关于高程中误差的一半。
2)光电测距三角高程,采用测距一测回,天顶距一测回。
3)经纬仪置平测高,需正、倒镜读数取平均值,转站时,需往返测,其交差限值同
(1)款,且转站数不应超过四站。
2.2.4所有细部放样点,均应注意校核。
校核方法宜简单宜行,以能发现错误为目的,并将校核的结果记入放样手簿。
2.2.5在开挖过程中,应经常在预裂面或其他适当部位,以醒目的标志标明桩号、高程或开挖轮廓线。
2.2.6开挖部位接近竣工时,应及时测放基础轮廓点,并将欠部位及尺寸标于实地,必要时,在实地画出开挖轮廓线,以备验收。
2.3断面测量和工程量计算
2.3.1开挖工程动工前,必须实测开挖区德原始断面或地形图;在开挖过程中,应定期测量收方断面图或地形图;开挖工程结束后,必须实测竣工断面图或竣工地形图,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
2.3.2断面间距可根据用途、工程部位和地形复杂程度在5~20米范围内选择。
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执行。
2.3.3断面图和地形图的比例尺,可根据用途、工程部位范围大小在1:
200~1:
1000之间选择,主要建筑物的开挖竣工地形图或断面图,应选用1:
200;收方图以1:
500或1:
200为宜。
2.3.4断面中心桩的精度要求,应符合表2.3.4的规定。
断面中心桩测量的进度要求(cm)表2.3.4
断面类型
纵向误差
横向误差
断面类型
纵向误差
横向误差
原始,收方断面
±10
±10
竣工断面
±5
±5
2.3.5断面点相对于断面中心桩的误差,应符合表2.3.5的规定。
断面点的精度要求表2.3.5
断面类别
比例尺
断面点误差(图上mm)
平面
高程
原始、收方断面
1:
1000、1:
500
±1.00
±0.7
竣工断面
1:
200
±0.75
±0.5
2.3.6断面点间距以能正确反映断面形状,满足面积计算精度要求为原则。
一般图上1~3cm施测一点。
地形变化处应加密测点。
断面宽度应超出开挖边线3~10m。
2.3.7断面测量可采用交会法、视距法等,但不管用何种方法或几种方法配合均应按相关技术要求施测。
对于原始、收方断面测量,也可以从实测的地形图上截取,但地形图比例尺应不小于断面的绘图比例尺。
2.3.8随着洞室工程的施工进展,应及时测绘开挖竣工断面图,应定期测算开挖完成工程量和工程剩余量,根据合同和相关文件要求,向监理部上报。
开挖工程量的结算应以测算收方的成果为依据。
2.3.9开挖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以计算工程量的地形图或断面图必须是现场实测的。
2)断面间距及位置的布设应根据地形变化或等间距确定。
3)面积计算可采用解析法或图解法,当采用求积仪计算面积近时,应在同一图纸上测量一块标准面积以确定图纸伸缩系数。
2.3.10两次独立测量同一区域的开挖工程量其差值小于5%(石方)和7%(土方)时,可取中数(或协商确定)作为最后值。
3.地下洞室测量
3.1一般规定
3.1.1地下洞室测量包括下列内容:
根据贯通测量设计,建立洞内外平面与高程控制,进行洞室施工放样,测绘洞室开挖和衬砌断面、计算开挖和填筑工程量等。
3.1.2水工隧洞开挖时的极限贯通误差,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当在主斜洞内贯通时,纵向误差按横向误差的要求执行。
对于上下两端相向开挖的竖井,其极限贯通误差,不应超过±200mm。
水工隧洞开挖贯通误差表3.1.2
相向开挖长度(包括支洞长度)km
1~4
4~8
极限贯通误差
横向
±100
±150
纵向
±200
±300
竖向
±50
±75
3.1.3在进行贯通测量技术设计时,可取极限误差的1/2作为贯通面上的贯通中误差,根据隧洞长度,各测量中误差的分配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贯通中误差的分配值表3.1.3
相向开挖长度km
1~4
4~8
1~4
4~8
1~4
4~8
误差名称
横向(mm)
纵向(mm)
竖向(mm)
洞外测量
±30
±45
±60
±90
±15
±20
洞内测量
±40
±60
±80
±120
±20
±30
全部贯通测量
±50
±75
±100
±150
±25
±40
3.14横向贯通中误差的估算,洞外、洞内均可用导线法,洞外测量可根据设计单位提供平面控制点,直接布设支洞口导线点,也可由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控制点布设洞外三角控制网,具体估算方法可参照《规范》附录执行。
3.15洞外和洞内高程控制测量误差,对竖向贯通的影响,按下式计算:
Mh=±(mh²+m’h²)1/2
Mh=±M△(L)1/2,m’h=±M’△(L’)1/2
式中————Mh、m’h洞内、洞外高程测量中误差;
M△、M’△洞外、洞内1公里路线长度的高程测量高差中数中误差;
L、L’洞内、洞内两洞口间水准路线长度,以公里计。
3.1.6工程开工前,应根据隧洞的实际轴线,拟定平面和高程控制略图,按表3.1.2和3.1.3所规定的精度指标,进行贯通误差的估算,以便确定洞外和洞内的控制等级及作业方法。
3.2洞外控制
3.2.1前已述及,各支洞口附近已布设好了满足本工程需要等级的GPS平面控制点和水准高程点,在复核无误后可直接用作洞外控制,但由洞口点向洞内传递方向的连接角测角中误差,应比本级导线测角精度提高一级。
3.2.2经复核,若业主提供支洞口平面控制点组成图形实测的夹角与设计值之间偏差超限;水准点实测闭合差确认无误,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部复核或旁站复测,审核结果如属实,及时与业主和设计单位联系。
3.3洞内控制
3.3.1洞内平面控制测量,一般布设地下导线,既基本导线(贯通测量用)和施工导线(施工放样用)。
施工导线点的布设宜50米左右选埋一点,并每间隔数点与基本导线附和,同时必须注意校核,杜绝错误的发生。
3.3.2洞内各等级光电测距基本导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洞内光电测距基本导线技术要求表3.3.2
隧洞相向开挖长度(km)
要求的横向贯通中误差(mm)
导线测量精度
平均边长(m)
导线全长(km)
测边中误差(mm)
测角中误差(’’)
2.5~4
40
5
5
5
5
1.8
1.8
2.5
5.0
300
200
200
250
2.4
2.0
1.6
1.0
1~2.5
40
10
5
10
10
5.0
2.5
2.5
5
250
150
200
150
1.0
1.5
1.4
0.75
<1.0
40
5
10
10
5
5
5
10
5
200
150
150
100
1.0
0.75
0.5
0.8
注:
1.本表按支导线端点误差计算;
2.相向开挖长度大于4公里时,基本导线的技术要求应作为专门设计。
3.3.3洞内基本导线应独立进行两组观测,导线点两组坐标值较差,不得大于表3.1.3洞内测量误差的√2倍,合格后取得两组坐标值的平均值作为最后成果。
3.3.4对于曲线隧洞及通过竖井、斜井或转向角大于30°的平洞贯通时,其导线精度应相应提高一级(或作专门设计)。
3.3.5洞内(包括斜井)的高程控制,一般采用四等高程测量,在未贯通前,高程测量宜进行两组观测,以资校核。
洞内高程标识应尽量与基本导线点标识合一。
3.3.6隧洞贯通后,应及时进行贯通测量,并对贯通误差进行调整和分配。
由于本工程隧道贯通是在相邻两标段间进行的,故双方有责任和义务互相配合,做好贯通测量工作。
3.4地下洞室施工测量
3.4.1放样工作开始前,应详细查阅工程设计图纸,收集施工区平面与工程控制成果,了解设计要求与现场施工需要。
根据精度指标选择放样方法。
3.4.2对于设计图纸中有关数据和几何尺寸,应认真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为放样的依据。
3.4.3必须按正式设计图纸和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进行放样,不得凭口头通知或未经批准的草图放样。
3.4.4所有放样点、线,均应有检核条件,现场取得的放样及检查验收资料,必须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使用。
3.4.5用电算程序计算放样数据时,必须认真核对原始数据输入的正确性。
3.4.6地下洞室细部放样轮廓点相对于洞轴线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下列规定:
1)开挖轮廓点50mm(不许欠挖)。
2)混凝土衬砌立模点10mm。
3.4.7开挖放样以施工导线标定的轴线为依据,直线段用串线法标定中心线时,两吊线的间距不应小于5米,其延伸长度应小于20米,曲线段采用经纬仪标定中线。
隧洞开挖,宜在洞内安置激光准直仪,或用激光经纬仪标定中线。
3.4.8开挖掘进细部放样,应在每次爆破后进行,掌子面上除标定中心和腰线外,还应画出开挖轮廓线。
3.4.9地下洞室混凝土衬砌放样,应以贯通后经调配赋得洞室轴线为依据,在衬砌断面上标出拱顶、起拱线和边墙的设计位置。
立模后应进行检查。
3.4.10随着洞室工程的施工进度,应及时测绘开挖和混凝土衬砌竣工断面。
断面测点相对于洞轴线的点位中误差允许偏差为:
1)开挖竣工断面:
±50mm
2)混凝土竣工断面:
±20mm
4.施工期间变形监测
4.1隧洞监测断面的数量和监测项目,要求承包人根据围岩特性、工程规模、支护形式、设计要求等,视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后,以书面报告形式将方案报监理部核实;监理部应及时会同参建各方有关技术人员、专家现场查勘后,给予书面答复。
4.2常用的观测仪器有收敛器、多点位移计、锚杆应力计、钻孔测斜仪等,根据工程现场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仪器。
4.3观测断面点的设置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质地段,围岩变形显著、偏压、高应力区,地质构造带,洞室交叉口、局部不稳定契形体以及施工需要对岩体检测的部位等。
4.4量测断面上仪器(测点)的布置,依据断面形状、大小、围岩条件、开挖方式、支护类型等因素确定。
4.5监测仪器的安装要及时,应紧跟开挖面,距掌子面不宜超过1.0米,安设后应测取初读数。
4.6监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绘制变形与时间、进尺关系曲线,及时反馈监测成果。
4.7围岩稳定标准以变形量和变形速率进行判断。
其稳定标准为:
1)周边收缩速度明显下降;
2)收缩量已达总收缩量的80%~90%;
3)收缩速率小于0.1mm/d~0.2mm/d或拱顶下沉速率小于0.07mm/d~0.15mm/d。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若超过稳定标准,应立即做出预报,采取补强措施或调整施工程序及支护参数。
5.隧洞竣工测量
5.1一般规定
5.1.1竣工测量的精确指标参照各相应的测量中误差的规定执行,施测精度,一般不应低于放样的精度。
5.1.2作业方法为:
随着施工的进程,按竣工测量的要求,逐渐积累竣工资料。
5.1.3对于需要竣工测量的重要部位,应事先与设计、监理等单位协商,确定测量项目,防止漏测。
5.2开挖竣工测量
随着开挖竣工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2的规定。
隧洞开挖竣工断面测量的技术要求表5.2
类别
横断面
纵断面
间距
方向
测点间距(m)
绘图比例尺
断面布设
施测条数
测点间距(m)
绘图比例尺
直线段
5
垂直轴线
一般1~2
1:
50~1:
100
纵向洞顶、底
2
1~2
纵
1:
50
横
1:
1000
~1:
2000
曲线段、渐变段、斜坡段
3~5
径向
5.3隧洞形体测量
水工隧洞形体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3的规定。
水工隧洞形体测量的技术要求表5.3
工程部位
断面布设
测点中误差(mm)
横断面间距(m)
纵断面间距(m)
平面
高程
砼衬砌段
10
———
±20
±20
砼喷锚段
20
———
±40
±40
5.4竣工测量成果
工程竣工后,应提交下列相关测量资料:
1)贯通测量技术设计方案、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2)洞外控制网点原始复测资料、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3)洞口点与地面控制网联测成果及进洞关系平面图;
4)洞内导线和高程计算及平面图;
5)开挖竣工纵、横面及总开挖工程量;
6)施工期实时实的变形观测资料;
7)贯通误差的实测结果和说明;
8)施工场地原始和竣工地形图、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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