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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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新建铁路西安至成都客运专线工程
XCJL---6标
安全三防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天津新亚太监理公司西成客专监理站
2013年5月25
1编制依据....................................................3
2工程概况....................................................3
3安全监理工作的原则..........................................4
4.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图........................................5
4.2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5
4.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5
4.2.2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6
5安全生产形势评估............................................6
6安全控制目标...............................................7
7安全监理工作内容............................................7
7.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7
7.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8
7.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9
8专项安全监控要点.........................................9
8.1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9
8.1.1施工机械.................................................9
8.1.2施工用电..............................................11
8.2路基工程.................................................14
8.2.1一般规定................................................14
8.2.2路堤....................................................14
8.2.3路堑....................................................15
8.3.1轨料、道碴的装卸和搬运...................................17
8.3.2机械铺轨................................................18
8.4.3桩基础.................................................22
8.4.4桥梁墩台................................................25
8.4.5混凝土梁灌筑与架设.....................................26
8.4.6涵洞、渡槽、倒虹吸管.....................................31
8.4.7防水层施工..............................................31
8.6跨公路....................................................32
8.6.1跨越公路、河道和构筑物施工需要做到“六不准、六到位”........32
8.7沿、跨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34
8.7.1基本规定..............................................34
8.7.2营业线施工分类..........................................36
8.7.3施工计划的编制、审报及审批..............................38
8.7.4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和防范要点............................40
8.7.5营业线道口安全..........................................41
8.7.6电气化区段施工安全.....................................42
8.7.7施工安全管理责任........................................42
8.8季节性施工................................................44
8.8.1冬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4
8.8.2雨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4
9安全监理资料管理...........................................45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检查表(续表)........47
附表二危险性较大工程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检查表.......48
1编制依据
1.1新建西成客运线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1.2与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施工现场供电安全技术标准》;
西安铁路局西铁运函(2013)118号文《高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西安铁路局西铁运(2013)9号文《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安铁路局西铁建函(2012)110号文《西安铁路局建设工程临近营业线施工物理隔离防护办法》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工程概况
本监理(XCJL-6)标段,里程范围为DK0+000至DK26+859.78,全段线路(陕西省境内)长度约26.85978km。
分为XCZQ-1标段和XCZQ-12标段两个标段。
XCZQ-11标段中铁电化局DK0+000~DK11+014.98,全长11.01498km。
XCZQ-12标段中铁十一局DK11+014.98~DK26+859.78,全长15.541Km(其中短链0.402Km)。
主要工程内容:
路基3.94km;特大桥8889.19m/3座(西铜立交特大桥1554.96m,跨西宝立交特大桥5429.54m,宝鸡至太原上行疏解线特大桥1904.69m),跨西宝客专特大桥12.485km/1座,大桥351.29m/1座,三桥跨线客车联络线12.025km,涵洞8.34m/1座;1号箱梁场;三桥站改建工程;西安北西成场和动车走行线及运用所,阿房宫车站;轨道铺设等。
本监理标段既有线施工和临近既有线线施工段落所占比例高,安全风险大。
3安全监理工作的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西安铁路局、西安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力争把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4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监理职责
项目监理站组建后,立即成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组织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使施工安全处在可控状态。
4.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图
4.2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审查专项施工安全方案。
4.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
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组织核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8.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2.2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2.核查进场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提出报告。
3.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4.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7.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总监报告。
8.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9.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安全生产形势评估
本标段工程既有线施工部分比例高,且多处跨越既有铁路、高速公路、省道等地质复杂,路桥过渡段较多;决定本标段高空作业多、交叉作业多,施工难度大、施工干扰大、对既有道路、管线、构筑物等保护难度大。
安全隐患存在于施工各工点、各阶段、各环节,安全工作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6安全控制目标
本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具体内容包括:
6.1杜绝既有铁路、公路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
6.2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
6.3杜绝责任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风灾事故。
6.4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6.5无机械设备大事故。
6.6无责任火工品、重要器材、设备被盗和爆炸事故。
6.7保证既有铁路、公路、重要管线的安全。
7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7.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7.1.1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7.1.2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塔吊审查安装与拆卸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
7.1.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1.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7.1.5审核电工、电焊工、爆破工、吊装工、架子工、起重工、各种施工机械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上岗培训合格情况、年检情况、确保人员健康持证上岗作业。
7.1.6审核各种施工机械的出厂合格证、年检合格证,保证机械在良好可控状态下工作。
7.1.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7.2.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7.2.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7.2.3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7.2.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7.2.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7.2.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7.2.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
7.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8专项安全监控要点
8.1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
8.1.1施工机械
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驾驶室、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3.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
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
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
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2)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3)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
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4)起重吊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
吊索(无弯曲时)
6
手动起重设备
4.5
捆绑吊索
8
机动起重设备
5
载人升降机
14
8.1.2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
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设备。
4.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5.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
6.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表: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1)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2)外电架空线路与铁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轨道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7.5m。
(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应保持下表的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4)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见下表: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7.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8.2路基工程
8.2.1一般规定
1.路基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土石方工程和特殊地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路基土石方施工前,应先做好场地布置,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场地狭小、行人和机械作业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3.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8.2.2路堤
1.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塌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道应离开填方坡脚线5m以外,并应设警告标志。
2.采用机械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填土区边缘应设置安全标志;
土方机械作业时,无关作业人员不得靠近机械;
在挖掘机土斗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
铲运机的运行道路宽度应大于铲运机宽度1.0m;
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
8.2.3路堑
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严禁掏底开挖。
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施组设计施工。
开挖时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立即处理。
分层开挖时,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
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如发现应要求处理。
路堑开挖危及运输道路及构筑物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清理过程中,发现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及时由爆破人员处理。
弃土时不应影响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稳定。
严禁在泥石流沟弃土石。
8.2.4特殊路基
1.软土路基施工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运土道路的填筑、路面结构应能符合使用要求。
3.在软土路基地段填筑路堤,应先作好排水,并按设计要求作好地基处理;填筑中,应先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防止路堤坍塌危及人身安全。
4.开挖挡墙基槽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滑坡体内;
开挖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和修建拦截建筑物;
岩堆开挖前,必须将坡面的松动危石清除;开挖过程中发现山体有滑动或崩塌迹象时,应即停止开挖,采取相应措施;
在陡坡施工时,严禁重叠作业,必要时应设临时拦挡设施防止落石伤人;
5.雨期和冰雪融化期不宜开挖堆积体,不得夜间施工;
6.人行道必须设在距边坡线或主要裂缝5m以外,并设警告标志。
7.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基础应牢固、平整,设备组装时应防止不均匀下沉。
8.2.5支挡结构
1.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临时支护;
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
2.砌筑挡土墙、护墙不得重叠作业,大型压实机械与墙背的距离不应小于1m,且应采用静压方式。
3.支顶危石或嵌补坡面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4.预应力锚索施工脚手架平台应用锚杆固定在岩壁上,平台四周应设防护拦杆。
钢绞线锚具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张拉时近旁严禁站人。
5.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帽,并在每次作业前详细检查。
工具应放在工具套或工具袋内。
6.施工脚手架必须连接牢固,不得有浮起活动之处。
如有雨水、冰雪,要有防滑措施。
在电力线附近搭设架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安全措施施工方可进行。
不得将电线拉在架子上。
如必须在架子上装临时电线,应有绝缘措施。
7.支挡结构基础基坑开挖后,应认真核对地质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基础施筑,当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反馈。
8.3轨道工程
8.3.1轨料、道碴的装卸和搬运
1.轨料装卸和搬运应采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
当采用人工时,应使用适当的工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
2.轨料应按规定分类堆码稳固,不得侵入界限。
3.轨料装车不得超限、超载和偏压,并应捆绑牢固。
料车运行中发现装载不良,应立即停车整理加固。
4.车辆运行时,严禁装卸轨料。
5.钢轨堆码时不宜超过6层。
如场地限制需高层堆码时,应加强支垫。
6.预应力砼轨枕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4层,应保持上下同位。
7.道碴的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负责人应使用音响信号进行指挥;
分段卸碴时,应防止卸后车辆偏载脱线;
装卸道碴时,人员不得站、坐在两车之间。
8.所卸道碴坡脚与轨面水平等高处距钢轨头部不得小于0.81米,向线路一侧的边坡不得陡于1:
1,双线间堆码高度不得超过轨面0.3米。
8.3.2机械铺轨
1.轨节场布置应使轨料卸车、存储、轨节钉联、装车、调车作业和列车编组等相互间不发生干扰,卸车不得侵入界限。
2.电源线和龙门吊机接触线距轨顶不得小于7.5米,各种电源线不宜横跨股道,变压器与配电室应设置在场地的同一侧。
3.施工人员不得跨越正由绞车拖拉流动工作台的钢丝绳,不得站在两个流动工作台的连接处。
4.流动工作台移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作业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带。
5.轨节装车不得超重。
6.轨节列车运行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铺轨工点不得大于5km/h;
换装地点至铺轨工地不得大于15km/h;
轨节场至换装地点根据新线线路质量决定,不得大于60km/h。
7.换装时,人员不得站在轨节上、轨节车两旁或穿越换装龙门架。
8.轨节挂钩起钩前,应先将钩挂稳,待挂钩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起吊。
9.当拨正就位轨节时,人员不得站在轨枕盒内。
10.连接轨节的施工人员未撤离轨道前,下一节不得伸出铺轨机。
11.站内轨道施工,当临线来车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和机具一律撤出界限以外。
8.4桥涵工程
8.4.1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10305.2009)的有关规程及规定,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每项工序开工前,应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10305.2009)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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