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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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海绵城市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导则(园林绿化)建设导则(试行试行)南京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南京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主编主编二一七年二一七年八八月月1前前言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南京市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95号),结合南京实际,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及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
1.总则;2.术语;3.建设指标及建设流程;4.相关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5.设计;6.工程建设;7.维护管理;8.附录。
本导则由南京市绿化园林局负责管理,由南京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地址:
南京市龙蟠路145号;邮编:
21003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编制组成员编制组成员: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黄辉局长毛海城副局长朱海琦处长高级工程师杜佩剑副主任科员南京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潘然总经理高级工程师苏平健主任工程师朱俊英主案工程师张静总工高级工程师1目目录录11总则总则.1122术语术语.2233建设指标及建设流程建设指标及建设流程.443.1建设指标.43.2建设流程.544相关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相关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774.1渗透技术措施.74.2滞留及调蓄技术措施.194.3净化技术措施.224.4转输技术措施.234.5利用技术措施.294.6排放技术措施.3055设计设计.31315.1城市公园与广场.315.2道路绿地.335.3居住区绿地.345.4设施顶面绿地.3566工程建设工程建设.37376.1一般规定.376.2城市公园与广场.376.3道路绿地.396.4居住区绿地.396.5设施顶面绿地.4077维护管理维护管理.414127.1一般规定.417.2城市公园与广场.417.3道路绿地.437.4居住区绿地.437.5设施顶面绿地.4488附录附录.46468.1相关规范.468.2相关文件.478.3南京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对应的设计降雨量.488.4南京市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推荐植物名录.49本导则用词说明本导则用词说明.5656111总则总则1.1为积极贯彻城市低影响开发理念,切实推进我市园林绿化行业的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对国家现行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的研究分析,总结我市园林绿化行业相关技术措施,以指导我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设计、施工及管理,特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我市的城市公园与广场、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设施顶面绿地等各类绿地的设计、施工及管理。
1.3海绵城市的建设应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侧重景观,统筹建设的基本原则。
1.4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除满足本导则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5海绵城市(园林绿化)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应在不断总结最新科研成果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合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222术语术语2.12.1海绵城市海绵城市spongecityspongecity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22.2低影响开发(低影响开发(LID)lowimpactdevelopmentLID)lowimpactdevelopment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32.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ratioofannualrainfallvolumecaptureratioofannualrainfall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留、调蓄和收集回用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排入规划区域外)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
2.42.4雨水资源利用率雨水资源利用率theratioofrainwaterresourceutilizationtheratioofrainwaterresourceutilization区域系统和建筑与小区系统的雨水资源利用率指年雨水利用总量占年降雨量的比例;绿地系统的雨水资源利用率指绿地系统年雨水利用总量占绿地区域年径流总量的比例。
2.52.5设计降雨量设计降雨量designrainfalldepthdesignrainfalldepth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2.62.6透水铺装透水铺装perviouspavementperviouspavement可渗透、滞留和排放雨水并满足荷载要求和结构强度的铺装结构。
分为半透水铺装和全透水铺装。
地表水只能渗透至道路的面层或基层(或垫层)的铺装称为半透水铺装。
地表水能够直接通过道路的面层或基层(或垫层),向下渗透至路基中的铺装称为全透水铺装。
2.2.77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率proportionofpermeablepavproportionofpermeablepavinging透水地面铺装占硬化地面的比例。
32.82.8下沉式绿地下沉式绿地depressedgreendepressedgreen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的绿地的统称。
2.92.9下沉式绿地率下沉式绿地率proportionofproportionofdepressedgreendepressedgreen低于周边地面标高、可积蓄、下渗自身和周边径流雨水的绿地占总绿地的百分比。
2.102.10设施顶面绿地设施顶面绿地greengreenroofroof位于建(构)筑物屋顶或地下室顶板以上设施面的绿地。
2.2.1111单位面积控制容积单位面积控制容积controlvolumeofunitareacontrolvolumeofunitarea根据规划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扣除河道与雨水系统削减占比)计算得到的,规划区域单位面积的设计调蓄容积。
433建设指标及建设流程建设指标及建设流程3.13.1建设指标建设指标3.1.13.1.1雨水资源利用率雨水资源利用率
(1)在城市绿地建设中,应着力扩大城市海绵体的地表面积。
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雨水调蓄设施等,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逐步推广利用雨水调蓄设施进行园林绿地灌溉,强化雨水综合利用。
(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同步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新建公共建筑应推广屋顶绿化,鼓励居住区实施屋顶绿化。
(3)绿地系统中,新建绿地项目的雨水资源利用率不宜低于10,改建绿地项目的雨水资源利用率不宜低于5。
(4)对公共绿地、建筑与小区新建工程的雨水资源化利用量应占其绿化用水量的40以上;改造工程的雨水资源化利用量应点其总量的25以上。
3.1.2透水铺装率
(1)城市公园与广场内步行系统、停车场等设施应采用透水铺装;新建、改建、扩建广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率不应低于40。
(2)新建公园的透水铺装率不应低于50,改建、扩建公园透水铺装率不应低于30。
(3)新建、改建(含实施出新改造、环境整治)的居住区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率不得低于40。
3.1.3下沉式绿地率
(1)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绿地中至少要有10作为下沉式绿地。
(2)城市公园的绿地中至少要有30作为下沉式绿地。
53.23.2建设流程建设流程3.2.1各类绿地的海绵性建设,应符合下列流程:
(1)整体分析。
分析建设区域内绿地、水面、广场等用地类型和比例,区域的降雨特征、土壤蓄水特征、植物群落特征等,参考南京市水洗相关规划,确定建设区域的径流流向、集水点和分区汇水面积等,估算现状绿地海绵体蓄水能力,确定设计方向,制定绿地建设指标及各类指标比例、水面比例等。
(2)指标测算。
严格落实南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相关控规中规定的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指标,根据现有建设区域的绿地类型、汇水区面积、不透水铺装比例等,计算建设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确定与规划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的差距。
(3)技术选择和规模确定。
根据“六字措施”,选择合适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措施,确定技术措施的数量和规模,核算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等指标。
(4)方案设计。
根据确定的技术措施和计算的设施量,进行总体设计和设施布局,形成设计方案。
(5)复核优化。
对照指标,复核测算和设施量是否存在偏差,如有偏差,找出原因,合理调整。
(6)设计实施。
按照完善后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的内容和规模,进行技术设计和实施,提出控制要求和措施保证实施。
(7)工程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文件进行控制。
(8)维护管理。
海绵城市各项技术措施的维护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实施。
3.2.2建设流程图示意如下:
6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新建、改建绿地工程场地现状分析工程排水设计条件分析指标测算滞:
湿塘、雨水湿地等渗:
透水铺装、设施顶面绿地、下沉式绿地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选择与规模确定蓄:
蓄水池等常规设计与控制目标差距净:
植被缓冲带等用:
景观环境用水、城市杂用水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方案设计复核优化排:
景观水体等经济性分析六字措施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设计实施744相关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相关的海绵城市技术措施4.14.1渗透技术措施渗透技术措施4.1.14.1.1透水铺装透水铺装透水铺装按照面层材料不同可分为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和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嵌草砖、园林铺装中的鹅卵石、碎石铺装、片状木屑等也属于透水铺装。
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装和透水沥青混凝土铺装均可分为半透水式和全透水式,导则中涉及的停车场、广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宜选用全透水铺装。
当公园慢行道、小区道路人行道及广场的路基为湿陷性黄土、盐渍土、膨胀土等土质,不宜采用全透水铺装,宜采用半透水铺装。
全透水铺装和半透水铺装的排水示意图如图4.1.1所示。
图4.1.1全透水铺装和半透水铺装排水示意图各种全透水铺装的典型构造做法如表4.1.2所示。
8表4.1.2透水砖铺装、透水混凝土、嵌草砖等全透水铺装典型构造做法9续表4.1.24.1.2设施顶面绿地设施顶面绿地设施顶面绿地可分为屋顶绿化和地下室顶板绿地,根据种植基质深度和景观复杂程度,又分为简单式和花园式。
设计应符合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的规定。
设施顶面绿地适用于符合荷载、防水、耐久、抗震等条件的地下室顶板、平屋顶建筑及坡度不大于15的坡屋顶建筑。
设施顶面绿地平屋顶绿化典型构造如表4.1.2-1所示;设施顶面绿地坡屋顶绿化典型构造如表4.1.2-2所示;设施顶面绿地地下室顶板绿地典型构造如表4.1.2-3所示。
平屋顶绿化平面及1-1剖面示意图如图4.1.2-4所示。
坡屋顶绿化平面及1-1剖面示意图如图4.1.2-5所示。
10表4.1.2-1设施顶面绿地平屋顶绿化典型构造示意图11表4.1.2-2设施顶面绿地坡屋顶绿化典型构造做法12表4.1.2-3设施顶面绿地地下室顶板绿地典型构造做法13图4.1.2-4平屋顶绿化平面及1-1剖面示意图14图4.1.2-5坡屋顶绿化平面及1-1剖面示意图154.1.34.1.3下沉式绿地下沉式绿地下沉式绿地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100mm的绿地,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绿地。
下沉式绿地(可渗透型)、下沉式绿地(不可渗透型)典型构造分别如图4.1.3-1、图4.1.3-2所示。
(注:
本导则中所示图表除特殊标注外,标高以m计,其余尺寸均为mm。
)图4.1.3-1下沉式绿地(可渗透型)典型构造示意图16图4.1.3-2下沉式绿地(不可渗透型)典型构造示意图4.1.44.1.4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设施指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生物滞留设施分为简单型生物滞留设施、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和回用型生物滞留设施;按应用位置不同又分为雨水花园、生物滞留带、高位花坛、生态树池等。
简单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构造如图4.1.4-1所示;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构造如图4.1.4-2所示;回用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构造如图4.1.4-3所示。
17图4.1.4-1简单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构造示意图图4.1.4-2复杂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构造示意图18图4.1.4-3回用型生物滞留设施典型构造示意图4.1.54.1.5渗透塘渗透塘渗透塘是一种用于雨水下渗补充地下水的洼地,具有一定的净化雨水和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典型构造如图4.1.5所示。
适用于汇水面积较大(大于1ha)且具有一定空间条件的区域。
渗透塘排空时间不应大于24h。
19图4.1.4-3渗透塘典型构造示意图4.24.2滞留及滞留及调调蓄技术措施蓄技术措施4.2.14.2.1湿塘湿塘湿塘指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雨水同时作为其主要的补水水源,根据最低水位、常水位配置相应的水生植物及生态驳岸。
湿塘可结合绿地、开放空间等场地条件设计为多功能调蓄水体,即平时发挥正常的景观及休闲、娱乐功能,暴雨发生时发挥调蓄功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多功能利用。
调蓄容积应在2448h内排空。
湿塘典型构造如图4.2.1所示。
20图4.2.1湿塘典型构造示意图4.2.24.2.2雨水湿地雨水湿地雨水湿地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净化雨水,是一种高效的径流污染控制设施,雨水湿地分为雨水表流湿地和雨水潜流湿地;一般设计为防渗型,以便维持雨水湿地植物所需要的水量;雨水湿地常与湿塘合建并设计一定的调蓄容积,调蓄容积应在24h内排空。
雨水湿地典型构造如图4.2.2所示。
21图4.2.2雨水湿地典型构造示意图4.2.34.2.3蓄水池蓄水池蓄水池指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同时也具有削减峰值流量的作用,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蓄水池,砖、石砌筑蓄水池及塑料蓄水模块拼装式蓄水池,用地紧张可采用地下封闭式蓄水池。
蓄水池典型构造可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雨水综合利用10SS705。
蓄水池适用于有雨水回用需求的建筑与小区、城市绿地等,根据雨水回用用途(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及冲厕等)的不同,配建相应的雨水净化设施。
钢筋混凝土蓄水池典型构造如图4.2.3-1、图4.2.3-2所示,其中H1、H2、H3、H4等尺寸根据设计容积而定,其具体数值可参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05S804而定。
图4.2.3-1钢筋混凝土蓄水池示意图22图4.2.3-2钢筋混凝土蓄水池1-1剖面、2-2剖面示意图4.34.3净化技术措施净化技术措施植被缓冲带为坡度较缓的植被区,利用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去除径流中的部分污染物;植被缓冲带坡度为26,宽度不宜小于2m,可作为生物滞留设施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预处理设施。
植被缓冲带典型构造如图4.3所示。
23图4.3植被缓冲带典型构造做法4.44.4转输技术措施转输技术措施转输型植草沟指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可用于衔接其他设施、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
除转输型植草沟外,还包括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及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可分别提高径流总量和控制径流污染的效果。
转输植草沟(道路雨水系统)、转输植草沟(广场地面雨水系统)的典型构造如图4.4-1、图4.4-2所示。
干式植草沟(道路雨水系统)、干式植草沟(广场地面雨水系统)的典型构造如图4.4-3、图4.4-4所示。
湿式植草沟(道路雨水系统)、湿式植草沟(广场地面雨水系统)的典型构造如图4.4-5、图4.4-6所示。
24图4.4-1转输植草沟(道路雨水系统)典型构造做法25图4.4-2转输植草沟(广场地面雨水系统)典型构造做法26图4.4-3干式植草沟(道路雨水系统)典型构造做法27图4.4-4干式植草沟(广场地面雨水系统)典型构造做法28图4.4-5湿式植草沟(道路雨水系统)典型构造做法29图4.4-6湿式植草沟(广场地面雨水系统)典型构造做法4.54.5利用技术措施利用技术措施4.5.1收集雨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通过构建下沉式绿地、应用透水性铺装、栽植湿生和水生植物等措施,进行雨水资源的收集、净化、利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相关标准后,用于补充各类河道、湖泊、水景等景观环境用水。
304.5.2收集雨水用于城市杂用水居住区或大型公共建筑的屋面雨水、广场和道路的地面雨水经收集、贮存、过滤、消毒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关标准后可用于冲厕、道路清扫及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
4.64.6排放技术措施排放技术措施经过雨水花园、生态滞留区、渗透池净化后的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渗透补给地下水以外,经市政管网排进河流。
降低雨水峰值过高时的积水几率,也可减少对水源的直接污染。
雨水湿地、渗透塘、调节塘、湿塘等均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超过调节水位的超标雨水将通过溢流设施排入就近的雨水管道系统或河道中,避免内涝等灾害。
3155设计设计5.15.1城市公园与广场城市公园与广场5.1.15.1.1一般一般规定规定5.1.1.1城市公园与广场海绵性设计对象包括城市广场、城市公园(包括郊野公园)及防护绿地等。
5.1.1.2城市公园与广场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应对海绵设施的设计情况进行说明,明确标注采用透水铺装面积和下沉式绿地的比例,雨水调蓄设施的规模、位置,竖向设计和相关措施等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海绵性设计说明、竖向设计和海绵设施等具体设计内容。
5.1.1.3城市公园与广场的各项海绵城市设施应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5.1.1.4宜利用景观水体、雨水湿地、湿塘等措施就地储存雨水,用于绿地灌溉、冲洗和景观水体补水。
5.1.1.5城市公园与广场中湿塘、雨水湿地等大型设施应在进水口设置有效的防冲刷、预处理设施。
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预警系统,保证暴雨期人员安全撤离。
5.1.25.1.2城市广场城市广场5.1.2.1城市广场的海绵性措施应以入渗为主,调蓄为辅。
适用的措施有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等。
5.1.2.2应根据广场区域排水大竖向进行地表竖向设计,使铺装雨水汇入绿地内渗透、净化和存储。
5.1.2.3新建、改建、扩建广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铺装率应不低于40。
5.1.2.4可在广场周围绿地内开展微地形设计、设置植草沟、下沉式绿地和雨水湿地等小型分散海绵性设施,形成流畅、自然的雨水排水路径。
5.1.2.5位于城市易涝点的广场,在满足自身功能的前提下,宜设计为下沉式。
5.1.2.6广场内的树池应采用生态树池,树池内覆土应低于树池边口50mm以上。
325.1.35.1.3城市公园城市公园5.1.3.1城市公园海绵性设计应优先满足自身的使用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和游憩功能,满足所在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海绵性措施应以入渗和减排峰为主,以调蓄和净化为辅。
适用的措施有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湿塘、雨水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等。
5.1.3.2公园内绿化用地、建筑占地、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的面积和比例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的相关规定。
5.1.3.3地形处理应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及功能要求,与景观相协调,营造有利于雨水就地消纳的地形,与相邻用地标高相协调,利于排水。
5.1.3.4雨水进入景观水体之前宜设置前置塘、植被缓冲带等预处理设施,同时可采用植草沟传输雨水。
植被缓冲带宜采用低坡绿地的形式,以减缓地表径流。
5.1.3.5面积大于2ha的绿地,水面率应不小于10,宜采用生态驳岸。
调蓄塘宜根据水文资料设置泛淹区。
5.1.3.6水体周边设置植物净化带,宜种植具有一定净化功能的水生或湿生植物。
5.1.3.7新建公园透水铺装率不应低于50,改建、扩建公园透水铺装率不应低于30。
铺装周围、园路及车行道路边侧宜设置植草沟组织排水。
城市公园的绿地中至少要有30作为下沉式绿地,与硬化地面及溢流设施相结合实施。
5.1.3.8新建郊野公园绿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不低于85;下沉式绿地比例不低于50;郊野公园绿地中道路、广场、停车场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80。
5.1.3.9公园广场的树池宜设计为生态树池。
5.1.3.10园内建(构)筑屋顶宜实施顶面绿化,其设计应符合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的要求。
5.3.1.11应合理配置植物的乔灌草比例,增强冠层雨水截留能力。
5.1.45.1.4防护绿地防护绿地5.1.4.1防护绿地的海绵性措施应以入渗为主,净化为辅。
适用的措施有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雨水湿地、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等。
5.1.4.2防护绿地应根据港渠、道路、高压走廊等不同防护用地类别,确定是否33采用下沉式绿地。
可通过植草沟、沉淀池等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后溢流入渗井。
防护绿地内临水区绿地与水面高差较大时,植被缓冲带宜采用多坡绿地的形式,以减缓地表径流。
5.1.4.3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内的生物滞留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相关条文的要求。
5.1.4.4防护绿地内的雨水利用应符合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2010相关条文的要求。
5.25.2道路绿地道路绿地5.2.15.2.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5.2.1.1道路绿地海绵设计应综合考虑道路所处的区位及绿地宽度、面积,合理选择海绵技术措施,协调处理海绵性设计与景观及后期管护间的关系。
5.2.1.2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道路绿地,绿地中至少要有10作为下沉式绿地。
5.2.1.3道路绿地回土标高应低于树池边缘、绿岛池牙沿等硬质铺贴面标高50mm。
5.2.25.2.2分车带绿地分车带绿地5.2.2.1分车绿带小于2m时应以景观表达为主。
5.2.2.2分车绿带宽度24m时可结合道路海绵设施间断性设计下沉式绿地。
5.2.2.3分车带宽度大于4m时宜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设施。
5.2.35.2.3交通岛绿地交通岛绿地5.2.3.1导向岛不宜采用海绵城市技术措施。
5.2.3.2立体交叉绿岛可采用雨水湿地、雨水花园、湿塘、调节池等海绵城市技术措施。
5.2.3.3中心岛绿地可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海绵城市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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