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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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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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doc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
制度汇编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编印
2013年7月
1、关于工会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1
2、关于工会工作指导员重点工作激励奖实施办法……………5
3、关于地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考核实施办法……………………6
4、关于实施工会工作指导员职称等级评定和聘任工作的规定……8
5、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守则…………………………………12
6、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试用期考核表………………………13
7、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表……………15
8、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季度考核登记表、汇总表………16
9、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汇总表及公示样张………18
10、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职称等级评定申报表……………21
11、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职称等级资格复审表、聘任表…26
12、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考勤管理制度……………………28
13、关于做好工会工作指导员带薪年休假的通知……………30
14、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请假申请单、月度考勤汇总表…31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文件
杨工〔2013〕30号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
关于工会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工会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杨浦区委、市总工会关于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对有关加强工会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人员范围
工会工作指导员指由区总工会统一招录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工会干部,包括地区(街道、镇)行业工会主席、区总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
二、人员编制
全区工会工作指导员总人数73名。
具体核定为:
定海地区总工会5名,大桥地区总工会5名,平凉地区总工会4名,江浦地区总工会5名,控江地区总工会4名,延吉地区总工会4名,长白地区总工会5名,四平地区总工会5名,殷行地区总工会5名,五角场地区总工会7名,五角场镇总工会6名,新江湾城地区总工会3名,民科工会4名,区总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等11名。
三、人员录用
(一)公开招录。
各用工单位、区总部门根据缺额数提出需求,区总组织人事部负责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组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录用条件。
身体健康;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工会事业,责任心、事业心强;上海户籍,具有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有党群工作经历、中共党员或有社工资格证书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用工方式。
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前3天由所在用工单位、区总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报区总组织人事部。
四、聘用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二)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原则上不再续聘。
确因工作需要,由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总工会研究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合同。
1.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不遵守《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守则》的;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不遵守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考勤管理制度或所在单位考勤管理制度,属严重违纪的。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津贴)。
每月工资(津贴)2800元(含个人缴交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二)奖金。
1.年度考核奖。
每年一季度结合年度考核发放,优秀1000元,合格800元,不合格不奖。
2.节日奖津贴。
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四大节日,每人每次300元。
3.重点工作激励奖。
每年一季度发放。
重点激励行业工会工作有特色,出色完成工会组建、权益维护、经费收缴等工作目标的人员(奖励办法附后)。
4.其他。
担任组长的,每月组长津贴200元。
(三)保险福利等。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每年高温津贴800元(6、7、8、9四个月每月发放200元);每年组织参加一次健康体检和疗休养活动。
原所签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结构与此不一致的,在续签劳动合同时调整。
六、工作职责
(一)地区工会工作指导员。
在地区总工会领导下,做好地区工会和地区行业工会工作,履行行业工会主席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摸清企业情况,依法组建工会。
2.指导基层工会工作,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
4.开展职工帮扶、创业就业、互助保障和“会员服务卡”等工作。
5.组织开展“职工之家”、“和谐企业、满意工会”创建和“双亮”、劳动竞赛、职工文体活动,提升职工素质。
6.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培训企业工会干部,维护其合法权益。
8.服务基层党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其他工会工作指导员。
依据工作岗位,参照执行。
七、日常管理
工会工作指导员实行区总工会和用工单位双重管理。
人员录用、合同解除、业务培训等工作以区总工会为主管理。
区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人员跨单位交流或挂职。
人员使用、考核奖惩、日常教育等工作以用工单位为主管理。
行业工会主席每周深入企业一般不少于3天。
八、考核
区总工会统一制定考核计划,用工单位负责实施。
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档,优秀比例控制在30%以内。
平时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区总组织人事部。
一年内季度考核累计两次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至翌年1月组织实施。
年度考核结果于1月10日前报区总组织人事部。
本文件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区总工会原制定文件与此件不一致的,以此件为准。
本文件由区总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关于工会工作指导员重点工作激励奖实施办法
2.关于地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考核实施办法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
2013年7月30日
附件1
关于工会工作指导员重点工作激励奖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工会工作指导员做好地区工会和地区行业工会工作,规范、完善奖励机制,经研究,修订工会工作指导员年度重点工作激励奖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地区工会工作指导员。
二、工作要求
(一)重点工作激励奖主要奖励地区工会工作、行业工会工作有特色,出色完成工会组建、权益维护、经费收缴等工作任务的工会工作指导员。
各地区总工会年初制定重点工作目标,并将计划落实到人,确定完成时间。
计划报区总组织人事部备案。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档。
不合格者不奖。
考核工作由各地区总工会负责于每年12月至翌年1月组织实施。
奖励分配方案报区总组织人事部备案。
三、经费来源
奖励经费由各地区总工会根据当年工会经费收缴总额,扣除市整建制转入企业、独立经营的集团公司、以及未列入行业工会内的企业上缴经费数额后,在自留部分的20%内列支。
各地区总工会根据本文件精神制定重点工作激励奖实施办法。
本办法由区总组织人事部商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2
关于地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考核实施办法
为全面评价工会工作指导员工作实绩,激励做好工会工作,修订后的地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成立考核小组
各地区总工会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区总工会考核意见,做好对工会工作指导员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遵守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守则、考勤管理制度等情况。
三、等次和名额
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比例控制在30%以内。
四、方法和程序
考核采取杨浦工会工作绩效考核系统,地区行业工会工作考核和工会工作指导员考核相结合进行,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平时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年度考核以职责要求和工作目标为依据,全面考核一年来的工作实绩。
年度考核工作于每年12月开始,翌年1月份完成。
基本方法和程序为:
(一)个人总结。
个人撰写600字左右的工作总结,并在考核系统中提交。
(二)公开述职。
召开地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和所属行业“两委”班子成员会议,工会工作指导员作述职报告。
(三)民主测评。
在工会工作指导员和所属行业“两委”班子成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并在考核系统中提交,工会工作指导员在考核系统中进行网上互评。
(四)拟定等次。
各地区总工会专职副主席根据工会工作指导员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等情况,提出初步等次建议。
(五)公示。
在各地区总工会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考核系统中进行公示。
(六)确定等次。
各地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考核等次,并在考核系统中进行提交。
五、结果上报
各地区总工会主席(或委托副主席)将季度、年度考核结果书面反馈被考核人,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被考核人在《季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如本人不愿签署意见,可由两人以上或会议形式反馈并做好记录,也可以邮寄等形式送达反馈。
各用工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季度考核登记表》汇总材料报区总组织人事部;每年1月10日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汇总材料报区总组织人事部备案。
六、其他用工单位工会工作指导员考核参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文件
杨工〔2013〕31号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
关于实施工会工作指导员
职称等级评定和聘任工作的规定
各地区总工会、有关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指导员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服务职工群众,推进杨浦工会工作,特制定工会工作指导员职称等级评定和聘任工作的规定。
一、等级评定
(一)等级划分
工会工作指导员职称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工会工作指导员、中级工会工作指导员、高级工会工作指导员三个等次。
经评审合格,颁发资格证书。
(二)等级申报
经所在地区总工会、有关单位推荐,任工会工作指导员2年以上,可申报评定初级;5年以上,可申报评定中级;8年以上的可申报评定高级。
申报评定高级须已是中级工会工作指导员,申报评定中级须已是初级工会工作指导员。
(三)评审条件
1.基本素质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优良,热爱工会工作,事业心、责任性强;掌握工会理论,熟练应用计算机,有突出的工作实绩;有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能团结同志,以身作则;基层工会、职工满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能力素质条件
(1)初级条件:
能胜任工会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基层工会满意,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工作作风扎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区总调研论文集、《杨浦工会》及以上刊物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论文,单篇论文1000字以上。
(2)中级条件:
获得过区总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对所辖单位获得同级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工作经验或选树的典型受到区总及以上表彰或肯定;工作思路清晰,解决问题能力强,工作实效明显;在区级及以上报纸、期刊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论文,单篇论文1000字以上;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优秀。
(3)高级条件:
获得过市总、全总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对所辖单位获得同级荣誉称号起主要作用;工作经验或选树的典型受到市总、全总及以上表彰或肯定;工作思路清晰,能解决疑难问题,协调能力强,工作实效突出,群众公认;在市总刊物、市级及以上报纸、期刊上独立发表1篇以上论文,单篇论文2000字以上;8年内年度考核至少两次优秀。
(四)等级评定
1.成立评审小组。
区总工会成立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组织人事部部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室负责人、组织人事部干部任组员、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的评审小组。
2.召开评审会。
评审小组每年评定一次,召开评审会,申报者进行成果汇报,情况介绍。
3.现场考察。
评审小组在申报评定者所在的地区总工会、地区行业工会或有关单位工会进行现场考察,开展民主测评。
4.确定等次。
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听取评审小组情况汇报,确定各等级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区总定期组织全体工会工作指导员开展政治业务培训,各地区总工会组织经常性培训,提高工会工作指导员综合素质。
每年对工会工作指导员评定的职称等级资格进行复审,年度内两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职称等级复审“不合格”,撤消其评定等级。
2013年职称复审时间自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由所在地区总工会或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区总工会研究确定复审意见。
二、职称聘任
(一)确定聘任
工会工作指导员职称等级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所在地区总工会或单位提出是否聘任的初步意见,经区总工会研究同意,进行聘任,聘期一年。
(二)发放津贴
聘任期间享受相应等级职称津贴;未被聘任的,不予享受。
在原有待遇不变的基础上,定为:
初级每月津贴300元;中级每月津贴500元;高级每月津贴1000元。
(三)职称解聘
一个年度内,一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聘期自考核不合格的下一个月终止,取消享受相应等级的职称津贴。
本意见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区总工会原制定文件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若遇上级有新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
本文件由区总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
2013年7月30日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工会工作。
二、加强学习实践,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严格遵守区总工会和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尊重同事、加强团结。
四、不徇私情,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五、掌握辖区内企业基本情况,依法组建工会,加强行业工会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每月工作有计划,完成后有小结,各项登记统计真实清楚。
七、违反本守则或不遵守区总工会和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三次以上的,为严重违纪,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本人承诺能遵守《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守则》,并同意将该守则作为与上海工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聘用协议》的有效附件。
承诺人:
年月日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试用期考核表
(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所在地区
本人小结
用工单位评鉴意见及试用期考核等次建议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年月日
区总工会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被考核人意见
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
1、各用工单位请于被考核人试用期满前3日内将此表交区总组织人事部。
试用期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继续录用。
2、新录用工会工作指导员劳务派遣期2年的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1年的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未满的,不予提名为地区行业工会主席人选。
杨浦区地区工会工作指导员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表
行业工会名称
序号
重点工作目标(20字左右)
量化指标
完成时间
1
2
3
4
5
行业工会主席承诺
专职副主席审核
地区总工会审定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注:
本表填妥后于1月31日前报区总组织人事部备案。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年季度考核登记表
(季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所在地区
担任职务
季度工作小结
地区总工会(单位)副主席等次建议
签名:
年月日
地区总工会(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主席签名:
年月日(盖章)
被考核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年季度考核汇总表
(季度)
序号
被考核人姓名
季度考核结果等次
1
2
3
4
5
6
7
主席(签名):
地区总工会、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区总组织人事部。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所在地区
担任职务
年度工作总结
(可另附页)
地区总工会(单位)副主席等次建议
签名:
年月日
地区总工会(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主席签名:
年月日(盖章)
被考核人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年度考核汇总表
(年)
序号
被考核人姓名
年度考核结果等次
1
2
3
4
5
6
7
主席(签名):
地区总工会、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于每年1月10日前,报区总组织人事部备案。
公示
(样张)
经地区总工会会议讨论, 年度工会工作指导员考核结果等次确定为:
优 秀:
*********
合 格:
*********
不合格:
***
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请与地区总工会或区总工会组织人事部联系。
地区总工会联系电话:
*****;区总工会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
*****。
特此公示。
地区总工会、单位(盖章)
年月日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
职称等级评定申报表
单位
姓名
申报等级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等级评审小组印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供工会工作指导员申报等级评定使用。
(二)请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可以用电脑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写。
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填表时要注意表下的“注”。
表内不够填写时,可另加附页。
(四)申报表一式三份。
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民族
籍贯
学历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现定等级
申报等级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注:
从初中起按时间顺序填写。
主要成果
注:
工会理论业务能力、计算机应用水平、获得的荣誉称号、受到的表彰或肯定、调研论文、报告、起草的重要文件、讲话稿等,这里仅列目录,具体材料另行整理随表呈报。
评定情况
申报
等级
及
理由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
单位
推荐
意见
领导签字:
年月日
评审
小组
意见
组长签字:
年月日
表决
结果
评审组成员数
出席人数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检票人签名
区总
工会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职称等级资格复审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学历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复审等级
取得等级资格时间
资格
复审
申请
及
理由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
单位
意见
领导签字:
年月日
区总
工会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职称等级聘任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学历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资格等级
取得等级资格时间
资格
聘任
申请
及
理由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
单位
意见
聘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领导签字:
年月日
区总
工会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杨浦区工会工作指导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会指导员队伍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会工作指导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全体工会工作指导员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上班、下班时间由各用工单位结合实际作具体规定。
二、请假制度
1、凡请假需按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报用工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三个工作日内需补办相关手续。
2、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且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的,须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3、因合理原因需请假的,须由本人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由本人于当日上午九点之前请示主要领导,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在工作时间内遇紧急情况需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4、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由上海工蕴人力资源公司核定。
请年休假需经用工单位批准,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段使用,分段使用最小单位为一天。
年休假年内应安排休完。
5、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参照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缺勤。
7、全年累计旷工三次以上或一次连续旷工五天以上的,为严重违纪,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考勤的日常管理由各用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考勤结果每月末汇总,由用工单位主要领导书面反馈被考勤人,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做好记录。
被考勤人在《月度考勤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如本人不愿签署意见,可由两人以上或会议形式反馈并做好记录,也可以邮寄等形式送达反馈。
四、考勤结果作为季度、年度个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季度内,累计旷工两次以上或一次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季度考核不合格。
五、病事假按规定扣发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每月5日前,用工单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表报区总工会组织人事部。
六、本制度由区总组织人事部商上海工蕴人力资源公司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杨浦区总工会
2013年7月30日
关于做好工会工作指导员带薪年休假的通知
各地区总工会、民科企业工会: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保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做好工会工作指导员带薪年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会工作指导员应休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工会工作指导员带薪年休假的应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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