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保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可编辑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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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保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可编辑)
精选资料我国古代保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古往今来各个朝代对公文的保密制度都是十分重视的。
一、我国古代公文的保密制度源远流长我国古代公文保密制度最早追溯到夏朝。
据史书记载太史令将“图法”即国家的重要典志、档案“宫藏”这表明在夏朝史官已经开始对公文进行收藏、保管十分注意公文的保密。
商朝更加注重文书档案的收藏与管理。
设立守藏史一职专门负责保管政府公务文书和典册并且将甲骨公文收贮于王室的宗庙、社稷由于这些专门的场所都有人严加守护一般臣民不准进入所以保存于此处的档案很安全不易流散和外传很好地起到了保密的作用从这里可以看到古代公文保密制度的雏形。
周朝则继承商朝传统将文书正本收藏于天府一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中央档案机构并派“守藏史”专门负责与守护。
周朝为了公文的保密与辨别真伪还创立了公文的封泥及用印制度。
周王、国君及卿大夫在发出的公文上用印以证实其真实在捆扣公文竹简的绳子打结处粘上泥块以防伪造或泄密另外西周时还创制了用金属封缄的匮子称“金藤之匮”用来收藏一些最重要、最机密的档案这也成为以后历代重要机密档案的收藏之所。
春秋时期各国国君和卿大夫在文书上用玺印封缄以示慎重防止传递时泄密已成为惯例。
并且在文书传递过程中已使用“封泥”的方法。
秦朝的保密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以刑法的手段强制执行和遵守。
为了保证文书安全、迅速、及时地送达目的地朝廷选派专门人员传递特别重要的或机密文书如军事命令、报告等而且“所载传到军县勿夺。
夺中卒传令、尉赀各二甲”(《佚名律》)这一方面表明统治者对保密制度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秦朝的公文保密制度已初步成型。
到了汉代公文注意保密出现了公文密级对于机密文书即封事、合檄、飞檄都由专人另行封送。
另外汉代统治者也认识到保密的重要性。
如汉明帝刘庄曾对重操机要的尚书官员说“机事不密则成害”所以汉代任用机要人员很强调身份即应是“士子”因为“士子”更忠于封建地主阶级不会轻易泄密。
保密制度发展到唐代唐王朝在借鉴历代公文保密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公文保密制度。
第一表现在盗窃文书的处罚条律上。
据《唐律疏议•卷十九•贼盗律》中规定“诸盗制书者徒二年。
官文书杖一百重害文书加一等纸券又加一等。
”第二表现在私拆公文的处罚条律上。
据《唐律疏议•卷二十七•杂律》中所记载“诸私发官文书印封视书者杖六十制书杖八十若密事各依漏泄坐减二等。
即误发视者各减二等不视者不坐。
”严厉、细密繁多的刑法条律为唐代的公文保密制度提供了保障它使公文在保密这个环节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强制各级各类秘书人员遵守有助于提高秘书人员的责任心避免差错从而保证了公文的安全。
唐朝的保密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宋元明清等朝代沿用并发展。
宋朝边关战事繁多辽、金、元先后攻击千方百计大量搜集宋朝情报为此宋朝对公文保密制度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首先对失密、泄密行为的处罚规定。
例如“诸举人程文辄雕印者杖八十事及敌情者流三千里”。
“诸狱四案款不连粘或不印缝者各徒一年。
有情弊者以盗论。
即藏匿弃毁拆换应架阁文书有情弊者准此”(《庆元条法事类》)。
其次实行印行制度。
主要规定禁榜示和严雕印。
据《庆元条法事类》等史籍记载宋朝规定边防要事应当“密行下则不得榜示”宋朝还规定对有关边防政治、军事及时事的公文要严加控制禁止复印以免外传泄漏情报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处罚条律宋朝规定:
“凡雕印御书、本朝会要、边机时政文书者杖八十凡雕印及盗印律、敕、令者各杖一百凡佚所掌管的文书杖一百凡以制书、官文书质当财物者与受质当者各杖一百凡藏匿、毁弃、拆换文书者徒一年盗窃文书者徒三年。
宋朝各种保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对保守秘密防止泄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元代保密制度借鉴唐宋模式基本沿袭宋代也很严格。
如规定不准将文书带回家中如发现有盗窃文书者或擅自改动文书年月字迹者要受杖刑或答刑。
明代产生了有内阁直达皇帝的机密文书“揭贴”而且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增补保密条律从而逐步实现了制度化。
对失窃密的处罚条律《明律集解》卷三规定“凡闻知朝廷及统兵将军调兵讨袭外蕃及收捕反逆贼机密大事而辄漏泄于敌人者斩。
若边将报到军情重事而漏泄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近侍官员漏泄机密重事予人者斩。
常事杖一百。
罢职不叙。
”朝廷还规定:
“密旨”、“密疏”必须在御前密封和开拆。
另外在《明律•吏律•职制》中还规定:
“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泄漏事情夤缘作弊而扶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
”清代的公文保密制度集历代之大成臻于完备形成了适应封建制度特别是皇权高度集中需要的系统、详备的一套保密制度创设了“实封进奏”、“廷寄”等文书保密方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雍正时建立的密折制度。
密奏亦称密折它是只有指定的官员才有权上呈并由皇帝亲自启封、阅看、批复的绝密奏折。
密折具有拟写简便、行文迅速、高度保密等特点其中尤以保密为其核心所在。
清代公文保密制度还体现在清朝机要机构的严格的保密纪律上。
军机处作为机要核心机关所办之事多属朝廷的核心机密对保密更为重视。
嘉庆帝曾严令:
“军机处为办理枢务、承写密旨之地以严密为要军机大臣传述朕旨令章京缮写均不应有泄漏。
”并且制定了周密、繁细、严格的保密纪律。
如“机密公文指定一、二章京承办誊清后密封呈递由军机大臣用印密封后交兵部发出底稿押封存记待事毕后才许拆封登档其间如有泄漏缮写的章京要受严厉处罚”军机处办公地点专派监察御史值班看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等等。
此外内阁也是机要之地不许闲杂人员擅入。
顺治二年(年)就规定内阁发出的密件由六科相应部门登记编号原封送有关部该部办理完毕后密封送还。
除以上几点之外清朝政府在公文的撰制、传递、收办和封制等各个环节中也都规定了严厉的保密制度。
二、历代公文保密的制度涉及许多领域一是在公文制作中采用公文用印制度。
魏晋之前的简牍文书它由多片竹简或木片组成用绳系连其封页称为“检”在“检”之结绳处糊上一块粘泥在粘泥上加盖印章显出印文粘泥干后很坚硬这种用印法称为“封泥”也称“泥封”。
加盖封泥的文书就叫做“玺书”。
若没有这种封泥印章则公文不能生效。
正如马端临说:
“无玺书则九重之号令不能达之于四海无印章则有司之文不能行之于所属。
”(《文献通考•王礼考》)这种公文用印制度就保证了公文的有效性和机密性可以防止公文被伪造、篡改或泄密。
二是在公文的传递中采取的必要的保密措施。
春秋战国时期为使机要文书传递安全保密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
上下官署传递公务文牍均须用官印予以“封泥”即在传递前将公文装入特制的匣子(或布袋、竹筒)内匣外面用绳捆绑于绳子打结处或开口处皆填进胶泥盖上官印缄口交邮驿部门传递。
而晋以后的纸质文书则用专门的封皮折角密封并于封皮两端加盖印章或署上姓名以此来防止公文泄密。
秦朝制定了具体、详细的公文传递制度对特别重要或机密文书在传递中选派专门人员传送所经各县不得查问和阻拦违者受罚。
宋朝新创了军邮制度。
有军邮局传递公文既迅速又保密遇有重要军事公文则“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五)为了防止泄密军事文书还采用暗号备有常用军用短语只让军事领导宫衙和在外作战的将领双方知道即使文书让敌方截获也看不懂文书内容。
而元代则设置了一套“急递铺”机构专门负责递送朝廷机密紧急公文而且对急递铺传递机密文书方法作了严密规定。
如“伪造文书斟酌勾当轻重处死或出军”(《元典章》)“诸中书机务有泄其议者量所泄事闻奏论罪”(《大元通制•职制》)。
三是体现在公文的折叠、装封、编号上。
宋朝创造了实封制度即官员呈奏的文书如事关机密、灾异、狱案、军事等皆须将其封皮折角重封两端盖印无印者书官名封面不准贴黄。
在外奏者只贴“系机密”或“急速”字样。
并规定若发现依例应该实封而未实封的公文其主管官员将被严惩。
这就有效保证了公文的机密性。
四是体现在公文的保管上。
自商迄清机密公文档案之搜索、秘藏并定人专管不让无关人窥视。
如商代将甲骨文书收贮于宗庙的地窖内周代将文书正本收藏于天府派专人保管、守护明朝建架阁库多个中央的黄册库、皇史反存储朝廷不同的机密资料其设计皆周密考虑到安全保卫工作便于保密清朝内阁大库是贮存机密之所一般官员不能擅入的“机要重地”所藏档案在当时称为“秘藏”除管理人员外“九卿翰林部员有终身不得窥见一字者”。
(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一)可见其保密程度。
另外还有两小点。
一是在公文的收文、发文的登记中也采取了保密手段。
宋代的登记制度公文收发不仅要登记而且对重要的涉及机密的公文还要装入封皮折角密封以防止公文泄密。
二是在元代首创的“照刷”制度中这是监察官检查官府文卷的一种公文处理的制度但对有关军事边关的公文是不照刷的原因正是为了保密。
总而言之保密制度是我国古代公文处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确保古代公文处理的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又对现代公文的保密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不少成功经验对我们今天的秘书工作有借鉴价值和启发作用。
我国从秦朝起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公文的保密制度。
在唐朝在泄露机密的处罚条律上《唐律疏议•卷九•职制律》就规定凡官吏泄露国家机密不论有意无意是否造成后果均追究其刑事责任“诸漏泄大事应密者绞。
非大事应密者徒一年半漏泄于蕃国使者加一等。
仍以初传者为首传至者为从。
即转传大事者杖八十非大事勿论。
”到了清朝清廷对泄密的惩罚同样也是非常严厉。
如规定“密旨”、“密疏”必须在御前密封和开拆“未经御览批发之本章刊刻传播概行严禁。
如堤塘与各衙门书办彼此勾通本章一到即钞写刊刻图利者将买抄之报房卖抄之书办亦俱照漏泄封事件例治罪”(《清会典•事例》卷七十七)。
清末清政府还制订了《陆军惩治漏泄军事机密章程》其中有四条是关于军事文书保密的规定对泄密者视其情节与危害程度“分别轻重给以三年以上监禁直至死刑”。
所以在当今我们应该不断加强立法建立比较完备的保密法规体系严格依法治密从法律的层面加强和完善保密工作。
秘书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保密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失泄密事件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使保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更好地做好新时期的保密工作。
此其一。
宋朝鼓励告密对告发泄密者制定了较为详尽的鼓励制度以进一步堵塞泄密事故。
宋朝规定凡告发藏匿、毁弃、拆换文书获实后如案情严重赏告发者钱一百贯案情一般的赏五十贯告发负责收发文书的人员违反规章或私自将文书带回家过夜经查实赏给告发者钱五十贯。
在当今时代我们应该借鉴古代保密的方法赏罚结合处罚分明不仅重视处罚、惩戒而且通过奖励来达到普及保密的目的。
对那些保守国家秘密作出了重要贡献者应给予奖励。
此其二。
第三历代公文的保密涉及公文的制作、传递、折叠、装封、编号收文、发文的登记等许多领域。
我们在当今也应该加强过程控制既重结果更重过程防患未然杜绝失泄密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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